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30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意见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 市规则》、《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作 为浙江华海
“ ”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的 独立董事 ,我 们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 ,经 审慎分析 ,现 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经 审慎查验 ,我 们认为 :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 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 修订 )》 等有关规定 ,能 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 低公司财务成
本 ,提 高公司经济效益 ,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 ,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 民币5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 用期限为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个 月 。
(以 下无 正 文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浙 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 名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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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 民 曾 苏 辛金国
浙江华海 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独 立董 事 意见
(浙 江华海 药业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事关于第七 届董事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 的独 立 意见签字页 )
独 立 董事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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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 民 曾 苏 辛金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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