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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药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生产与供应协议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86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生产与供应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与辉瑞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瑞公司”)签订了《生产与供应主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或“协议”), 华海药业将在协议期内(5 年)为辉瑞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
销售的新冠病毒治疗药物 PAXLOVID (以下简称“产品”)提供制剂委托生产服
务。本协议是阐述双方合作意向、内容和模式等的合作协议。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因本协议所涉制剂委托生产服务的收入及

产生的利润预计占公司总销售收入及总利润比重较小,因此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

无重大影响。

      其他风险提示内容:
    1、公司对该产品的最终委托生产量受辉瑞公司实际订单需求的影响,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2、此次协议约定的制剂委托生产业务不具有排他性。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协议终止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1、交易对方名称:辉瑞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

   注册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Jean-Christophe, Michel Pointeau

   注册资本:8442.5万美元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Pfizer Corporation Hong Kong Limited(美国辉

瑞科研制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持股

   主营业务范围:从事药品经营及相关商务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因辉瑞投资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因此下述主要财务数

据为其母公司辉瑞制药有限公司(Pfizer Inc.,NYSE:PFE)截止2021年末的

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辉瑞制药有限公司(Pfizer Inc.,NYSE:PFE)的资产总

额为1,814.76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040.13亿美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812.88亿美元,归属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19.79亿美

元。

   2、本次协议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的其他情况说明:辉瑞公司通过科学和全球资源为人们提供治

疗方案,以延长其生命,显著改善其生活。在医疗卫生产品的探索、研发和生产

过程中,辉瑞公司始终致力于奉行严格的质量、安全和价值标准。辉瑞公司在全

球的产品组合包括创新药品和疫苗。每天,辉瑞公司在发达和新兴市场的员工都

在推进人类健康,推动疾病的预防、治疗和治愈,以应对挑战我们这个时代的顽

疾。辉瑞公司还与医疗卫生服务方、政府和社区合作,支持并促进世界各地的人

们能够获得更为可靠和可承付的医疗卫生服务。这与辉瑞公司作为一家全球卓越

的创新生物制药公司的责任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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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方式

   本协议由华海药业与辉瑞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签订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产品:新冠病毒治疗药物PAXLOVID

   2022年2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

药品特别审批程序,进行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辉瑞公司该产品的进口注

册。

   PAXLOVID为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

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患者,如老年人(60岁以

上)或伴有一个或多个风险因素(如慢性肾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和慢性肺

部疾病)的患者。PAXLOVID目前已在全球约70个市场获得批准或授权用于紧急

使用。

   2、合作内容:辉瑞公司提供奈玛特韦原料药与利托那韦制剂,华海药业负

责奈玛特韦制剂生产,并完成组合包装。

   3、合作的地域范围:公司为辉瑞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新冠病毒治疗

药物PAXLOVID 提供制剂委托生产服务。

   4、此次协议约定的制剂委托生产业务不具有排他性。

   5、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

   6、其他:协议对产品的交付、款项支付、质量保证、质量检验、协议修

订、协议终止和争议解决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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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因本协议所涉制剂委托生产服务的收入及产生的利润预计占公司总

销售收入及总利润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协议的执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 重大风险提示

    1、华海药业将在协议期内(5 年)为辉瑞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新冠病

毒治疗药物 PAXLOVID 提供制剂委托生产服务。公司对该产品的最终委托生产量

受辉瑞公司实际订单需求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协议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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