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航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翊.2022-10-28
独董事候选声明
本王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贵州贵航汽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贵州贵航汽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董事候选。本公开声明,本具备独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担任贵州贵航汽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独董事独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政法规、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独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作经验。
、本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政法规和部规章的要
求:
()《中华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中华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管理公司独董
事、独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步规范党政领导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银《股份制商业银独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任
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业融机构董事(理事)和级
管理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级管理
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
关规定;
()其他法律法规、部规章、规范性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具备独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员及其直系亲属
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等;主要社会
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名股东中的然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员及其直系
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组全体员、各级复核员、在报告上签字的员、合伙及
主要负责;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级管理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级管理
员;
(七)最近个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员;
()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性的情形。
四、本下列不良纪录:
()最近三六个曾被中国证监会政处罚;
()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六个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
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以上;
(五)曾任职独董事期间,发表的独意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贵州贵航汽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兼任
独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在贵州贵航汽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的独董事候选任职
资格进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完全清楚独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完全明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的
任职资格和独性。
本承诺:在担任贵州贵航汽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董
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
管,确保有够的时间和精履职责,作出独判断,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的影响。
本承诺:如本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
2022 年 10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