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园集团: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05-2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长园科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3 日 14:00
主持人:吴启权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二、宣读会议议程
三、进入议程
议程一:宣读议案
     议案一:《关于与关联方格力创投共同对参股公司湖南中锂增资并以湖南中
锂股权增资中材锂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程二:股东发言
议程三: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
议程四:发放表决票,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议程五:2 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与工作人员进行计票、监票
议程六:主持人现场宣读表决结果

议程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宣布会议结束,散会




                                        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议案一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格力创投共同对参股公司湖南中锂增资
         并以湖南中锂股权增资中材锂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园集团”)及全资子
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控股”)于 2021 年 2 月 4
日设立长园(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
18,000 万元,以下简称“长园新能源一期”)、长园(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二期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 36,000 万元,以下简称“长园新能源二期”)
两家合伙企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参考中瑞世联资产评
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锂”)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公司向长园新能源一期转让湖南中锂 10%
股权,转让价格为 16,830 万元;向长园新能源二期转让湖南中锂 20%股权,转
让价格 33,66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所持有的湖南中锂 30%股权尚未转让给前
述两家合伙企业。
     (二)交易方案

     基于看好新能源汽车行业及锂电池隔膜行业前景,公司与珠海格力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创投”)、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

技”)共同对参股公司湖南中锂增资,增资完成后湖南中锂全体股东以湖南中锂
股权增资中材锂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锂膜”)。具体交易方案如下:
     1、长园集团对长园新能源一期增资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长园新能源一
期认缴出资额 28,000 万元;长园集团、格力创投分别增资长园新能源二期 3,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长园新能源二期认缴出资额 59,000 万元。

     2、参考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中锂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全

                                      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长园新能源一期以 16,830 万元对价从长园集团受让
湖南中锂 10%股权;长园新能源二期以 33,660 万元对价从长园集团受让湖南中
锂 20%股权。

     3、参照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中锂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全
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材科技以现金 67,000 万元向湖南中锂增资,长园
新能源一期、长园新能源二期合计以自有资金 33,000 万元向湖南中锂增资。
     4、湖南中锂全部股东同意参考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中材锂膜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中材锂膜评估值 38,616.25

万元,中材科技和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有限”)、
滕州盈科合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合众”)已经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向中材锂膜缴付认缴出资 3,872 万元,中材锂膜的股 权 价 值 为
42,488.25 万元)对中材锂膜进行增资、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材集团”)将其在中材锂膜的 10,000 万元的债权实施债转股中材锂膜。中材锂膜

在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226,503.1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14.53%股权,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格力创投为格力金投全资子公司,格力创投与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格力创投共同投资,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

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为 0。
     本交易事项经 2021 年 5 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本交易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杨涛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增资长园新能源一期事项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被增资主体名称:长园(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4 日
       3、普通合伙人: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4、认缴出资额:18,000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6、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等。
       7、财务状况:长园新能源一期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注册成立,目前未开展
经营,无资产负债及损益。
       (二)公司增资方案
       公司对长园新能源一期增资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长园新能源一期出资
额为 28,000 万元,本次增资前后长园新能源一期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长园新能源一期增资前后合伙人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额                  增资后
                      认缴出资       比例                     认缴出资           比例
长园控股                 180.00          1%             0         180.00            0.64%
长园集团              17,820.00         99%     10,000.00      27,820.00           99.36%
合计                  18,000.00        100%     10,000.00      28,000.00                100%


       三、格力创投及公司增资长园新能源二期事项
       (一)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
       1、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3889(集中办公区)
       4)法定代表人:易晓明
       5)注册资本金:200,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格力金投持有格力创投 100%股权,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
                                            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有格力金投 100%股权,珠海市国资委持有珠海格力集团 100%股权。
     8)关联关系: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14.53%股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格力创投为格力金投全资子公司,因此格力
创投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405.99                  359.04

净利润                                 381.33                    1,650.79                1,369.47

总资产                            176,266.32                   164,500.73               87,188.17
净资产                            175,581.60                   163,700.27               69,849.48

总负债                                 684.73                       800.46              17,338.69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被增资主体名称:长园(深圳)新能源汽车产业二期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4 日
     3、普通合伙人: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4、认缴出资额:36,000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6、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从事与外国(地区)企业相关的非营利性业
务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等。
     7、财务状况:长园新能源二期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注册成立,目前未开展经
营,无资产负债及损益。
     (三)增资方案
     格力创投及公司分别对长园新能源二期增资 20,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本
次增资后长园新能源二期总认缴投资额为 59,000 万元,本次增资前后长园新能
源二期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长园新能源二期增资前后合伙人结构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增资额
                       认缴出资          比例                     认缴出资        比例
 长园控股                     360.00            1%            0      360.00        0.61%
 长园集团                  35,640.00        99%       3,000.00    38,640.00       65.49%
 格力创投                          0             0   20,000.00    20,000.00       33.90%
 合计                      36,000.00       100%      23,000.00    59,000.00         100%
     (四)长园新能源二期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资产管理、咨询服务。
     投资范围: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确认,本合伙企业财产专项用于“中材锂膜
有限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整合”项目。

     2、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和项目投资期限: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除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外,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为 10 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经营期限可以加以延长或缩短。
     3、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59,000 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
     普通合伙人: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360 万元,
总认缴出资人民币 360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 0.61%。
     有限合伙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38,640 万元,

总认缴出资人民币 38,640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 65.49%。
     有限合伙人: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
总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 33.90%。
     合伙人签署本合伙协议后,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令缴付认缴的出资,待
格力创投确认相关条件成就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将在适当时候发出资金缴纳通知
书,各合伙人按照通知书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将资金支付至合伙企业银行资金监管
账户。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以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相关出资凭据为准。
     4、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

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
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事务;其
                                                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中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委派吴启权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
     5、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拥有对合伙企业投资、投
后管理和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合伙企业法定权力机构不得妨碍投资决策委员
会根据本协议行使投资决策权。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长园(珠海)控股、长园集团和格力创投
分别委派 1 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长园(珠海)控股委派代表
出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形
成决议须三名委员全票表决通过方为有效;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决议执行投资、投后管理和退出决策相关事项。
     6、合伙人会议         如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必要,本合伙企业可召开合伙人会
议。(合伙人会议原则上每年定期举行一次,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
召集并主持。)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四、 长园新能源一期、长园新能源二期、中材科技增资湖南中锂事项
     (一)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1、增资方长园新能源一期
     长园新能源一期基本情况见“二、公司增资长园新能源一期事项 (一)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方长园新能源二期

     长园新能源二期基本情况见“三、格力创投与公司投资长园新能源二期事项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3、增资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主体名称: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薛忠民
     3)注册资本金:167,812.3584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彤天路 99 号
     5)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过滤材料、矿物棉、其他非金属材料、

工业铂铑合金、浸润剂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制造与销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
工程设计与承包;建筑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总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对
                                         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外承包工程和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工程设计、环境污染防止专项工程、轻工、市
政工程设计;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其他非金属新材料工程设计与承包;压力容
器、贵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工业自控产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以上国家有专
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进出口业务。

     6)股东结构:中材科技为 A 股上市公司(002080.SZ),其股东结构详见该
公司定期报告。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394,098.18              1,871,087.18           1,359,046.69

净利润                             59,584.06                196,860.52             142,847.71

总资产                         3,632,386.50               3,369,549.93           2,928,511.48
净资产                         1,464,901.08               1,405,330.07           1,278,141.22

总负债                         2,167,485.42               1,964,219.86           1,650,370.26



     4、湘融德创不参与本次对湖南中锂增资
     1)名称:莘县湘融德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27 日
     3)法定代表人:高保清
     4)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莘亭办事处北安街 50 号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高保清持股 11.15%、项婧持股 24.79%、莘县智博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3.87%、莘县德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
股 50.19%。
     7)莘县湘融德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湘融德创”)持有
湖南中锂 10%股权,湘融德创已出具《关于放弃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决
定》,明确表示放弃本次对湖南中锂增资。
     (二)交易标的湖南中锂基本情况
     1、被增资主体名称: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12 日
         3、法定代表人:黄再满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58896300XY
         5、注册资本:83,394.11 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林路 11 号
         7、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专用
  设备的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8、股东结构:中材科技持股 60%,长园集团持股 30%(此部分股权将转让给
  长园新能源一期、长园新能源二期持有),湘融德创持股 10%。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068.76            40,973.96              46,367.22               23,755.51

净利润            2,209.25           -22,667.19               2,112.94              -29,124.26

总资产          304,999.11           295,058.00             283,381.56              257,461.52

净资产          128,866.78           126,662.64             149,329.83               28,228.93

总负债          176,132.32           168,395.36             134,051.73              229,232.59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 001195 号),湖南中
  锂评估基准日(2020 年 6 月 30 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49,130.98 万元,
  评估价值为 168,307.34 万元,评估增值 19,176.36 万元,增值率为 12.86%。
         湖南中锂实收资本 83,394.11 万元,据此计算湖南中锂增资价格为 2.0182
  元/股,即 168,307.34 万元÷83,394.11 万元。

         评估目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对
  中材锂膜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评估范围: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
估 结 论 如 下 : 湖 南中 锂 新材 料有 限公 司评 估基 准 日总 资产 账面价值为
259,851.10 万元,评估价值为 277,231.84 万元,评估增值 17,380.74 万元,增

值率为 6.69%;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0,720.1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08,924.50 万
元,评估减值 1,795.62 万元,减值率为 1.62%;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49,130.9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68,307.34 万元,评估增值 19,176.36 万元,增
值率为 12.86%。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增资作价依据及增资额
     中材科技、长园新能源一期、长园新能源二期各方同意参照中瑞世联资产评
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中锂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经
基础法评估,净资产 168,307.34 万元,即湖南中锂的每股净资产 2.0182 元。
     中材科技以现金 67,000 万元向湖南中锂增资,认购湖南中锂新增注册资本

33,197.90 万元;长园新能源一期、长园新能源二期合计以现金 33,000 万元向
湖南中锂增资,认购湖南中锂新增注册资本 16,351.20 万元,其中长园新能源一
期以现金 7,700 万元向湖南中锂增资,认购湖南中锂新增注册资本 3,815.28 万
元,长园新能源二期以现金 25,300 万元向湖南中锂增资,认购湖南中锂新增注
册资本 12,535.92 万元。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中材科技              50,036.47               60%        83,234.37          62.61%
   湘融德创                 8,339.41               10%        8,339.41            6.27%
 长园新能源一期             8,339.41               10%       12,154.68            9.14%
 长园新能源二期            16,678.82               20%       29,214.75           21.98%
       合计                83,394.11              100%      132,943.21          100.00%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略有差异。
                                             1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增资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增资主体应
当将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款全额缴付至湖南中锂指定收款账户。增资主体自按照本
协议将出资款支付至指定账户之日起,即对湖南中锂享有增资部分的股权。

     3、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中材科技、长园新能源一期与长园新能源二期未能按照本
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增资款,未足额缴纳部分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一年期 LPR 向中锂新材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或保证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

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维护自身权益而
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均成就之日起生效:
     (1)中材科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

     (2)长园新能源一期与长园新能源二期的合伙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
     (3)湖南中锂各股东将其持有的湖南中锂股权对中材锂膜有限公司增资事
项涉及的《关于中材锂膜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已经签署且生效(或者相关协议与
本协议同时生效)。


     五、湖南中锂全体股东以湖南中锂全部股权、中材集团以 1 亿元债权对中材
锂膜增资事项
     (一)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1、增资方中材科技基本情况
     见“四、长园新能源一期、长园新能源二期、中材科技增资湖南中锂事项—
—增资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增资方长园新能源一期基本情况
     见“二、公司增资长园新能源一期事项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3、增资方长园新能源二期基本情况
     见“三、格力创投及公司增资长园新能源二期事项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
况”。
                                   1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4、增资方湘融德创基本情况
         见“四、长园新能源一期、长园新能源二期、中材科技增资湖南中锂事项—
   —4、湘融德创基本情况”。
         (二)交易标的中材锂膜基本情况

         1、名称:中材锂膜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10 日
         3、注册资本:30,000.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经济开发区顺河西路 368 号
         5、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究、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
   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结构:中材科技持股 53.33%,中材科技全资子公司南玻有 限持股
   33.33%,盈科合众持股 13.33%。盈科合众为中材锂膜员工持股平台。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208.43            19,692.64              18,755.22                5,438.49

净利润                 438.75            -9,051.90               2,542.05               -4,397.46

总资产            198,628.46            179,700.47             147,563.02               94,720.09
净资产             12,421.62             11,975.87              17,155.78               14,613.72

总负债            186,206.84            167,975.99             130,541.81               80,106.37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材锂膜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

   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0]第001194号),中材锂膜评估
   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5,659.55万元,评估价值为
   38,616.25万元,评估增值22,956.70万元,增值率为146.60%。
         评估目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对
   中材锂膜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材锂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1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评估对象:中材锂膜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中材锂膜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
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
估结论如下:中材锂膜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56,479.99 万元,评

估价值为 170,833.64 万元,评估增值 14,353.65 万元,增值率为 9.17%;总负
债账面价值为 140,820.44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2,217.39 万元,评 估 减 值
8,603.05 万元,减值率为 6.11%;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5,659.55 万元,评
估价值为 38,616.25 万元,评估增值 22,956.70 万元,增值率为 146.60%。
     (四)交易方案

     协议各方同意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中锂及中 材锂膜
2020年6月30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基础法评估,中材锂膜评估值
38,616.25万元,湖南中锂评估值为168,307.34万元,根据湖南中锂的评估值,
湖南中锂股东持有的湖南中锂股权每股价格为2.0182元/股。
     中材科技、长园新能源一期、长园新能源二期确认其将根据《关于湖南中锂

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约定以合计100,000万元的现金向湖南中锂增资,
增资完成后,湖南中锂注册资本为132,943.2132万元,净资产为268,307.34万元
(评估值168,307.34万元+100,000万元的现金增资款)。中材科技和南玻有限、
盈科合众已经于评估基准日后的2020年9月21日,向中材锂膜缴付认缴出资3,872
万元,中材锂膜的股权价值为42,488.25万元(评估值38,616.25万元+后续出资

额3,872万元=42,488.25万元)。中材集团在中材锂膜的10,000万元债权转为对
中材锂膜的出资。中材锂膜在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26,503.10万元。
                                                                           单位:万元
                           交易前             本次增加注             交易后
     股东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册资本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中材科技                   16,000   53.33%    118,608.02       134,608.02       59.43%
中材集团                                        7,060.65         7,060.65        3.12%
南玻有限                   10,000   33.33%             -        10,000.00        4.41%

                                         1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长园新能源一期                  -        -     17,320.24       17,320.24        7.64%
长园新能源二期                                 41,630.65       41,630.65       18.38%
湘融德创                        -        -     11,883.54       11,883.54        5.25%
盈科合众                   4,000    13.33%             -        4,000.00        1.77%
合计                       30,000     100%    196,503.10      226,503.10      100.00%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参考独立专业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交

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
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3.3亿元现金对湖南中锂进行增资,其中2亿元由格力创投通过对
长园新能源二期增资方式获得,其余1.3亿元以公司自筹资金解决,预计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湖南中锂股权,将

通过下属两家合伙企业持有中材锂膜合计26.03%股权,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中
材锂膜的股权投资。
       公司本次对湖南中锂增资人民币3.3亿元,其中2亿元来源于关联方格力创投。
本次交易存在推进不及预期等风险。截至目前,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
积极跟进交易事项进展。


       现将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