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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园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7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进行的相应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
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
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自 2022 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
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
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规定,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新增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
行调整。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将累积影
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变更,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要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