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的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法。 3、同意聘任罗水源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胡运进、赵琳、丰宝铭、寿松、吴 泉明、吕自强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汪艺威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郭滢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杨莹、沈东升、周胜军、金赞芳 2021 年 9 月 1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