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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昂立:关于下属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搬迁的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嘉兴市康慈护理院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总投资 1600 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搬迁腾退逾期风险:本次搬迁涉及护理院内受护理人员、家属、院内工作人员等
的安置,牵涉人员类型复杂,人数众多,存在发生个人及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风险,存
在搬迁腾退逾期的风险。
    2、经营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经营期间由于受医保政策、经营环境、市场竞争
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实际收入金额与收入预测有一定偏差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嘉兴市秀洲区下属国有企业嘉兴市秀北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秀北开发建设”)拟对嘉北二期区域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回收。上海交
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嘉兴市康慈护理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慈护理院”)拟与秀北开发建设签订《动迁协议书》,就原房屋租赁关系
的提前解除及补偿等事宜进行磋商。
   为妥善安置康慈护理院现有入住医疗护理患者及其家属、护理院工作人员,公司拟
投资 1600 万元搬迁康慈护理院。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康慈护理院现房屋租赁地属于嘉北二期区域,嘉兴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拟收回
该区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与秀北开发建设签订《动迁协议书》,就原房屋租赁
关系的提前解除及补偿等事宜进行磋商,并对康慈护理院进行搬迁建设。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暨
搬迁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康慈护理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28A6R19E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自)
    住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庄路 437 号
    法定代表人:华宇明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经营范围: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中医科
    康慈护理院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康慈护理院资产总额 1949
万元,资产净额 425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 915 万元,净利润 18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为康慈护理院新址建设与原址租赁关系提前解除及补偿搬迁两部分。
    (一)新址建设
    1、项目名称:康慈护理院新址建设
    2、项目投资额:公司拟投资 1600 万元进行康慈护理院新址建设。上述投资预算可
能在具体询价和实施过程中会有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招投标结果为准。
    3、新址承租所在地: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镇兴镇路 305 号【1(门厅)、2、4、5
层 】。该租赁面积为约【5512.25】平方米,用于开设护理院。
    4、建设工期:约 6 个月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额预计 1600 万元,用于护理院的装修装饰
以及设施设备的采购,床位扩增至约 160 床,开业后预计 2 年内入住率达到饱和,入住
率饱和后预计全年营业收入约 1600 万元,税后利润约 280 万元/年,投资回收期约为 5-
6 年。
    (二)原址租赁关系提前解除及补偿搬迁
    1、搬迁范围: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庄路 437 号房屋。
    2、搬迁补偿:由秀北开发建设一次性支付房屋搬迁资产补偿资金总额 1202.25 万
元,分三期支付。
    3、搬迁进度:最晚不迟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租赁合同》
    出租方:嘉兴市豪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嘉兴康慈护理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租赁房屋
    甲方自愿出租,乙方自愿承租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镇兴镇路 305 号【1(门厅)、
2、4、5 层 】(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租赁面积为约【5512.25】平方米,用于开设护
理院。
    2、租赁期限
    双方同意租赁期限 15 年,免租期为 3 个月,免租期从 2022 年 1 月 15 日起到 2022
年 4 月 15 日为止,从 2022 年 4 月 16 日起开始计算第一年租金。合同到期前的两个月,
如乙方有意继续租赁该物业,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获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租
赁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约,也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
的情况下可以带其他有租赁意向的客人看房。
    3、租金
    (1)租赁房屋的每平米每月租金【23】元(含税)每【2 年】上浮【8%】。租赁保
证金【60 万】,保证金于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在本租赁合同到
期后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经
营期不满 5 年的,前 5 年的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 35 元计算,由乙方补缴给甲方;因乙
方自身原因经营期不满 10 年的,前 10 年的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 30 元计算,由乙方补
缴给甲方。
    (2)房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于【当期租赁期开始前 30 日
内】向甲方支付,后期租金按支付周期进行支付。乙方支付房屋租金前 7 个工作日,甲
方应向乙方开具当期租金全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3)乙方所承租部位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首期租金在【免租期届满前 30 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每月的租金不包
括乙方发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等公共事业相关费用,相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
    4、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物业: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该物业擅自转租的;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该物业房屋主体结构、改变该物业用途或利用
该物业从事违法活动的;
    C、乙方无故拖欠甲方租金超过 60 天,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付款的;
    D、乙方在合同存续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而提前退租的;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已收取尚未
使用的租金。并赔偿乙方与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装修损失的,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
    A、合同期内,甲方提出解约或不继续履行合同的(遇不可抗力及政府征用的除外)。
    B、甲方出租的物业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经整改仍不能符合正常使用
要求的。
    C、乙方装修损失的计算公式为:
       乙方装修总金额÷180x(180-实际租赁月数)
    注:装修总金额包括设计费、监理费、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前期工程准备费、装
饰装修费用、设施设备采购费。
    D、如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截止到新的支付周期起始后 30 日内仍未支付租金,
自第 30 日起乙方须按日加付应付未付租金 0.3‰的滞纳金。如超过 60 天仍未付款则视
为乙方自动退租并构成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的该物业。
    (二)协议名称:《动迁协议书》
    甲方:嘉兴市秀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嘉兴市康慈护理院有限公司
    1、补偿金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补偿项目及金额合计【12,022,500 元】,
具体确认如下:
    评估补偿金额:4,902,500 元
    护理老人搬迁补偿费:4,450,000 元
    社会稳定包干处置费:2,670,000 元
    2、支付补偿款时间
    (1)第一期:甲方于乙方与嘉兴市豪骏置业有限公司(拟租赁迁入房屋)签订正式
租赁协议后 15 天内,向乙方支付共计人民币【3,606,750 元】,占总补偿款的 【30%】 。
    (2)第二期:甲方于乙方完成拟租赁迁入房屋装修工程 50%以上时,向乙方支付共
计人民币【2,404,500 元】,占总补偿款的 【20%】 。
    (3)第三期:乙方将原租赁房屋腾退并交付给甲方且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
应履行之全部义务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 【50%】 的余款,合计人民币
【6,011,250 元】。
    (4)乙方应积极做好搬迁计划及应急处置预案,全权负责护理院内受护理人员的
妥善安置、家属的沟通交流、院内工作人员的处置等,若发生个人及群体性不稳定事件、
搬迁腾退逾期的,乙方应积极处置,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上述款项
直至搬迁腾退完成、矛盾化解,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发生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
社会稳定工作奖励费全部予以扣除,不予支付;若发生个人不稳定事件(如个体信访事
件等)但尚不构成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社会稳定工作奖励费由甲方根据次数、影响、
持续时间、处置费用等等因素酌情扣减,直至全部扣除为止。
    3、税费
    因拆迁引起的企业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清算认定后,由乙方先行缴纳,经甲方委托
第三方审核确认后【20 日】内由甲方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标准为经第三方审核确认金
额的【80%】,其余【20%】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4、房屋腾退及交付时间
    乙方搬迁腾退完成时间要求为:拟租赁的嘉兴市豪骏置业有限公司房屋装修工程
完成后实施搬迁腾退,最晚不迟于【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搬迁腾退工作;确有特
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甲方核实同意后方可延期。
    5、违约责任
    (1)若甲方、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除应承担协议约定的相关义
务、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还应赔偿被违约方因主张权利而支付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若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搬迁
腾退的,应按总补偿金额的日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搬迁的项目,是公司在积极配合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需要的前
提下,对现有护理院进行搬迁及扩建改造,有利于提升护理院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在医养板块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大健康战略。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风险提示
    1、搬迁腾退逾期风险:本次搬迁涉及护理院内受护理人员、家属、院内工作人员等
的安置,牵涉人员类型复杂,人数众多,存在发生个人及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风险,存
在搬迁腾退逾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在组织搬迁腾退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与受护理
人员、家属、工作人员及政府部门的沟通工作,尽可能避免发生个人或群体不稳定事件,
全力保障搬迁腾退按时完成。
    2、经营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经营期间由于受医保政策、经营环境、市场竞争
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实际收入金额与收入预测有一定偏差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充分发挥公司管理优势,尽快提高入住率,
持续提升老人的满意度及舒适度,从而提升经营效益。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