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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光金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3-02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西源丰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 6,3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
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和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刊登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0)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3-024)。

    江西源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江西源丰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丰县支行签署《小企业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江西源丰提供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实际为
江西源丰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6,3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
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注册资本:16,185.8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主要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
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
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西源丰 100%股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 186,638,037.50 元,负债
总额 42,958,467.13 元,净资产 143,679,570.37 元,资产负债率 23.02%;
2022 年 1-12 月利润总额 4,080,658.36 元,净利润 4,037,035.58 元。(上述
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为江西源丰提供担保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
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4、最高额担保债权确定期间: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3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
    5、保证方式:本合同所设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
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保
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
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8、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
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降低全资子公司江西源丰的融资成本,提高其盈利能
力,促进企业进一步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江西源丰不存
在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169.36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8%;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18,879.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3%。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