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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未来股份: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5-22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上海智汇未来
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经审核,崔绍辉先生、李存龙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崔绍辉先生任
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存龙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


独立董事:


郝军       刘文新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