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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2021-04-27  

                                    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索引                                        页码
审核报告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1-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晶光电或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会计估计变更概况


    为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亿晶光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
八条‘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态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
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包
括两种: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
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固定资产
残值率、预计负债中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一)变更原因


    1.固定资产残值率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
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固定资
产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实际处置净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
需要,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进行了梳理,认为需要变更部分资产预计净残值的
会计估计。


    (1)机器设备


    因光伏行业全面平价上网快速到来,公司鉴于自身业务需求,结合市场发展趋势,于
2020 年对机器设备进行了处置,并将在 2021 年继续对生产设备进行处置,根据公司实际
设备处置价格及预期处置价格,拟将机器设备的预计净残值率由原 10%变更为 3%。


    (2)房屋建筑物、光伏电站


    根据公司预期处置价格,拟将房屋建筑物、光伏电站的预计净残值率由原 10%变更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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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


    根据公司预期处置价格,拟将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的预计净残值率由原 10%变
更为 5%。


    2.预计负债中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
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销售合同中都约定了相类似质量保证条款:“光伏组件自预验
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10 年卖方保证组件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下稳定运行并
负责免费消除组件存在的任何缺陷”,同时在销售技术协议中约定了:“卖方更进一步保
证所供光伏组件自第一次安装之日起 10 年内输出功率达到标称功率的 90%以上,25 年内
达到标称功率的 80%以上,否则卖方将提供服务,免费更换组件或以采购价格买回组件”。


    公司于 2003 年开始太阳能电池组件国外销售,于 2010 年开始太阳能电池组件国内销
售,公司自主要布局太阳能电池组件国内销售业务起已持续观察 10 年。根据公司自太阳
能电池组件销售开始的质量赔付统计数据,公司历史平均质保金赔付率约为收入的 0.24%;
截至 2020 年末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业务已持续超过 10 年,公司尚未由于未达到自第一次
安装之日起 10 年内输出功率达到标称功率的 90%以上而进行的质量赔付。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余额为 5.37 亿元。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预计负债中产品质量保证金计
提比例与实际情况更加接近,根据公司历史实际赔付情况和衰减率合理预期,及公司目前
已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的充足情况,拟将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比例由原“对已购买质量保
险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的 1%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对未购买质量保险
的按其销售收入的 1.5%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变更为“按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收入的
0.25%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二)变更日期


    根据亿晶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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