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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狮头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2018-04-02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
13:00-14: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针对公
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
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司董事长曹志东先生、董事财务
总监王翠娟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瑛女士及独立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姚翰
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答情况
    公司对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将相关
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问题 1:为何终止重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对我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相关中介机构就标的公司进行了大量尽职调查工
作,与交易对方就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协商。但由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海融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州海融天”)持有的本公司 35,112,7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本次司法冻结的事项是在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先生)控制期间,由苏
州海融天与原告王东签署的合同引起的纠纷,原苏州海融天实际控制人(陈海昌
先生)积极解决上述纠纷事项。上述事项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但该事项及
相关诉讼发生时间与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阶段重合,对推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产生了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此,交易双方认为目前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
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上述司法冻结相
关诉讼原告已撤销诉讼,司法冻结已解除。
    问题 2:公司还会重组吗?近期有新的计划吗?资产注入或者并购?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对我公司的关心和支持!公司将在立足现有业
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
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根据相关规则要求,我公司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
情况公告后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问题 3:看了公司的公告,其他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限到后还继续推进重组,
为什么你们公司要直接终止重组,是因为规则的原因吗?
    答: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除
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外,上市公司需在停牌
期满 3 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由于控股股东股份事项及相关诉讼发生时
间与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阶段重合,对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了一
定的不确定性。鉴于此,交易双方认为目前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
够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只能决定终止筹
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问题 4:本次重组失败双方有签署补偿条款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方未签署协议,不涉及违约处
理或补偿条款。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 5: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有什么具体影响?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心和支持!终止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
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谢谢!
    问题 6:董事长,你好,狮头在未来多长时间会计划重大资产重组?未来会
不会还跟此次标的公司再进行重组?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公司已承诺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
告后的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后若有重大资产重组安排,公
司会依法合规及时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 7:公告中说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请问一个月是考
虑到哪些因素做出的决定。谢谢。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
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未能披露发行方案的,
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之前向本所申请复牌,同时披露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公告,
并承诺 1 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 8:请问贵公司股票何时复牌?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计划在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
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复牌时间具体详见公司公告,谢谢您的关注。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