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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狮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报履职情况报告2018-04-24  

						                  太原狮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7 年报履职情况报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在董事会辖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7 年度,因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提出辞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进行了相应调整。截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蔡乐
华先生、赵芳女士、陶晔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蔡乐华先生担任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 9 月 28 日以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储
卫国先生、芮逸明先生、曹志东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储卫国
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有关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
会计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委
员会共举行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每次会议讨论事项具体如下:
    1、2017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
报,公司财务部门汇报了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及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公司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小组组长汇报了 2016 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审计工作重点,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安排提出了建议,同意审计人员进入公司开展年度现场
审计工作。
    2、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 2016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审计过
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重点就会计报表中重大变动项目的原因听取了
会计师的分析;对审计机构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行了总结及评价,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审计机构按照计划时间认真完成了 2016 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工作。同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1)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2)2016 年度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汇总表;(3)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2016 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及 2017 年工作计划。
    3、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2016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
    4、2017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2017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三季度工作计划。
    5、2017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7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
2017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
    6、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1)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与中喜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后认为:两家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均可,但结合公司未来业
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关注 2016 年度审计情况
    1、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出了相关意见。
    2、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定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审计小组的工作计划,以及对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问题的
初步沟通,及采取的审计程序等。
    3、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
阅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4、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6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
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为: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
司任职,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
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审计
成员始终保持和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具
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上一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
2016 年度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对公
司审计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但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公
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改聘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特此报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