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5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
现任董事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监事傅叶红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及独立意
见。
(二)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和类别情况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本次预计金额与
确认的实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8年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方名称 际发生关
类别 内容 预计额度 额差异较大的原
联交易金
因
额
向关联方 厂房和宿舍租 东大水业集团
不超过60万元
支付租赁 赁费 有限公司 119.32 不存在较大差异
费用 机械设备租 东大水业集团 不超过75万元
赁费 有限公司
东大水业集 预计向第三方另
采购原材料 不超过50万元 143.92
向关联方 团有限公司 行采购
采购产品 浙江东大环
或商品 采购半成品 境工程有限 不超过5万元 0.51 不适用
公司
关联方因生产规
向关联方 浙江东大环
销售净水器 不超过500万 模扩张需采购的
销售产品 境工程有限 34.58
或商品 配件 元 净水器配件相应
公司
增加
按其销售额的
1.5%且在授权
使用期内(指
向关联方 浙江东大环
收取商标使 2016年12月1
收取使用 境工程有限 18.21 不适用
费 用权费用 日至2018年12
公司
月31日)最高
不超过100万
元
不超过790万
合计 / / 316.54 /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水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2845374XY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法定代表人:傅叶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营业期限:2001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17日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东大路8号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
膜分离装置,保安滤器,膜组件,水暖配件,五金汽车配件,空调配件,水龙头,
管材管件;批发、零售:污水处理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副总裁、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
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梦琦女士父亲傅叶明控制的企业。
(2)名称: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环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556167885E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法定代表人:石秋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524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0年5月24日至长期
住所:诸暨市陶朱街道西二环路300号
经营范围:城镇市政污水、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及环保设备研发、制造、
销售;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膜分离装置、保安滤器、膜及膜组件;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裁、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梦琦
女士同时兼任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
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与关联方之间以合理的价格相互提供
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
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
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东大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以及向
关联方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
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出售商品,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
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