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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煤国际:山煤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
       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
       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会〔2019〕
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
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
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
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
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
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
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3.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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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
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
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
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较
大变化,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
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
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准则衔接
规定,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
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
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
第13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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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管理费用合计人
民币4,725.00元。

    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
154,761.90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
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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