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独立董事意见函2022-01-18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独立董事意见函
我们作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续聘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总裁的提名,本公司拟续聘文亮为财务总监,任期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审阅相关议案,并参考本公司提名
委员会的意见,独立董事未发现拟聘人员的任职资格有违反《公
司法》、《公司章程》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有关的
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高管聘任)
(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白 华 独立董事 李飞龙 独立董事
缪 军 独立董事 徐华翔 独立董事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