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01-17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部
分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在关联公司存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
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存贷款定价依据为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
利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独立董事研究
讨论,予以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产生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业务的需要而进行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公平合理。我们认
为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独立董事研究讨论,予以同意,并同意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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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保变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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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保变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3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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