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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创:*ST海创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1-10-12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47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本院”、“法

院”)将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实业”、“被

执行人”)持有的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116,928,000 股股份,该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8.97%,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本次拍卖事项目前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

示性公告》,苏州中院于 2021 年 9 月 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10 时止在

淘宝网 司法 拍卖 网络 平台 上 拍卖 大新 华实 业 持有 的公 司 无 限售 流通 A 股

116,928,000 股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查询,因执行工作需要,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116,928,000
股股份拍卖已撤回。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大新华实业转来的苏州中院

关于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拍卖的公告,苏州中院将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大

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流通 A 股 116,928,000 股股份,该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8.97%,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告

编号:临 2020-032、临 2021-037、临 2021-04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持有的“*ST海创”(证券代码:600555)无限售流

通股,共计116,928,000股股份。

    2、网络平台:淘宝网(www.taobao.com)。

    3、竞价时间:自2021年11月9日10时至2021年11月10日10时止,被执行人持

有的“*ST海创”(证券代码:600555)11,692.8万股股份(分12笔,分别为1000

万股、1000万股、1000万股、1000万股、1000万股、1000万股、1000万股、1000

万股、1000万股、1000万股、1000万股、692.8万股)。

    4、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资格的规定,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

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

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

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5、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预约看样,

看样时间截止至第一次拍卖开拍前三天,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

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6、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

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

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
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二、本次司法拍卖股票的原因说明

    前期,大新华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申请执行人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进行了多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

见公告编号:临2019-018、临2019-021、临2019-024)。上述交易因大新华实

业协议到期未按时偿还相关资金,根据苏州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苏05执保104号】,东吴证券申请对大新华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

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32)。现因质押式证券

回购纠纷一案,东吴证券向法院申请对上述司法冻结股份启动司法处置程序。

    三、本次司法拍卖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

无重大影响。据悉,大新华实业正与东吴证券、苏州中院等相关方积极沟通,力

争早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四、其他说明

    大新华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16,9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7%,其与公司

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构成一致

行动人,三家共持有公司股份390,348,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46%。如大新

华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一

致行动人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420,61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976%。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

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