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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创:*ST海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2-007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

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

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一)

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情况提

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告编号:临 2021-025)。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

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

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

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

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如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 2 次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