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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创:*ST海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海创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2-008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海创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 海创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2】010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全文如下: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你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净利润为-1.67 亿元

到-2.51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46 亿元到-2.19 亿元,营业收入为 1.09 亿元

到 1.23 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为 1.05 亿元到 1.13 亿元。年审会计师尚未出具公司有关退市风险警示情

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鉴于公司 2021 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是否终止

上市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

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公司报告期主要通过销售别墅房产实现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请公司:(1)提供报告期内所有房产销售的具体明细情况,包括相关资质、销

售合同、房产具体情况、成本、价格、销售及过户日期、前期财务核算等;(2)

结合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房地产业务开展和经营情况等,说明 2021 年营业收

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规律,并说明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据,

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公司有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消除

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请公司结合房地产行业特征,说明公司房地产业务是否具有完整的投入、

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是否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该

项业务模式下公司能否对产品或服务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

的价值提升;该项业务是否对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对该项业务是否已有一定规模的投入,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经验等。请公

司充分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

业收入扣除》)规定的: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根据房地产业务,补充披露所有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销售及采购

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应收应付情况、房产过户情况

等,并说明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

业务往来,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

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请公司充分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是否

属于《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请公司逐条对照《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审慎说明公司相关房产业

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存在与主营业

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存在

的终止上市风险。

    五、若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规避终止上市的情形,

我部将在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视情况及时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

如根据最终现场检查结果,公司扣除相关影响后,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本所将依

法依规对公司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并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请公

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六、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如 2021 年

继续被出具保留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条

件。请公司:(1)补充披露 2020 年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是否存

在无法按期有效解决的风险及应对措施;(2)结合前述情况做好 2021 年定期报

告相关工作,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回复。公司董事会应当

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问询函》所提问题,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

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准备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