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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创:*ST海创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2-036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证券简称:*ST

海创、*ST 海创 B;证券代码:600555、900955。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预计最后的交

易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6 日。

     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2〕15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

    2、证券简称:*ST海创、*ST海创B

    3、证券代码:600555、900955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你公司

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

了2021年年度报告,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

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

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4条和第9.6.10

条等规定,自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你公司股

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

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

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你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

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

事宜,保证你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你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

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及联系地址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898-88338308

    3、联系邮箱:jx_peng@hnair.com、ypin-zhang@hnair.com

    4、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国际机场贵宾楼A区办公区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及终止上市相关安排

    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

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2022年6月16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

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

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为10%。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六、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

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

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

理续冻手续。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前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