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阅,现发表如下意见: 1、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我们已就上述议案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对上 述议案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 3、上述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董强、杨政、陈凯先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