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独立董事关于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07-30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西洋”、
“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公司拟与四川大西洋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西洋集团”)签订的《租赁协议》,并对公
司签订该协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公司本次与大西洋集团签订租赁协议符合公司《章程》、《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关联交易的规
定,事前已经我们审核认可,同意公司与大西洋集团签订租赁协议。
二、公司本次与大西洋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
三、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独立董事:凌泽民、马方、周玮
2020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