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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自天正: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1-17  

						       证券代码:600560        股票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 2012-01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2 时,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丰台科学城富丰路 6 号本公
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剑武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 人出席本次大会,代表公司股份 688468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14909.7 万股的 46.1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表决情
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本次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大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名的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投票表决,周康先生、张剑武先生、葛钢先生、张
玉庆先生、孙彦广先生、杨溪林先生、吕晓峰先生、姚俭方先生、刘晓榛先生等九人当
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吕晓峰先生、姚俭方先生、
刘晓榛先生为独立董事。具体得票结果如下:
     周康先生: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张剑武先生: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葛钢先生: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张玉庆先生: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孙彦广先生: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杨溪林先生: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吕晓峰先生: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姚俭方先生: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弃权 0 股。
     刘晓榛先生: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1
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5 万元/人年(含税),独立董事参加本公
司会议的车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本次选举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大会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名的第
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投票表决,王社教先生、李崇坚先生、张丕贞先生当选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邱建平先生、高萍
女士二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具体得票结果如下:
     王社教先生: 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李崇坚先生: 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张丕贞先生: 同意股数为 6884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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