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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自天正: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11-27  

						       证券代码:600560        股票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 2012-25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 时,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丰台科学城富丰路 6 号本公
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剑武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人出席本次大会,代表公司股份 101,798,55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 223,645,500 股的 45.5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北京金自天
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表决情
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刘红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同意股数为 101,798,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刘磊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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