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 性,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 同意将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彭润中 李宝常 张云燕 王雪峰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