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许莹、石湧、曾利、廖晓冬、郭世彤、贺强、马
磊、徐钟彬、王剑、夏建伟、杨清松共11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已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2.07万股。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全部完成后,总股本将由2,423,042,984股变更为
2,420,422,28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62.07万元,注册资本由2,423,042,984元
减少至2,420,422,284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23,042,984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
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2,420,422,284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
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
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原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423,042,984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420,422,284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
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原章程 第一百条(二)连续 18 个月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表决
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可以按持股比例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由股东代表
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修改为:第一百条(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由股东代表出任的
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章程》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修改的
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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