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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马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122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届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2017年11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银控股”)的通知,东银控股2017年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公告》 临
2017-064 号),控股股东东银控股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1,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18,859,984 股)的 0.07%,成交均价 5.817 元/股,成交总价 1,012.1362 万元。
东银控股拟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通过资产管理计划
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的累计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累计增
持股数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含本次增持)。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已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结束,增持计划期间内
东银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9,078,178 股,占公司
总股本(按增持计划起始日总股本 2,418,859,984 股计算)的 0.375%,增持总金
额 50,28.11 万元。增持前,东银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76,659,413 股,约占
增持时总股本的 36.24%;截至增持期限届满,东银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85,737,591 股,约占目前总股份(2,423,042,984 股)的 36.55%。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东银控股未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未主动减持
通过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所持公司股份。2017年11月7日,公司接到东银控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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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银控股与中信证券协议约定之股票收益互换股份,因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盯市
金额已低于维持保障金额,故中信证券自2017年11月7日起对存续交易进行部分
了结,以使盯市金额满足协议的要求。根据履约保证金额的要求,折合减持股份
总计不超过600万股(含上述减持的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预计将于
2017年11月8日减持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控股股东持有股票收益互换股份减
持的公告》(临2017-120号)。截止到2017年11月8日,上述存续交易部分了结完
毕,共计减持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23,042,984股)的比例为0.25%。
    三、律师专项核查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重庆市迪
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东银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
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函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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