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7-11-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
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
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
投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将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 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 2.06%)
质押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为其子公司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硕润石化)提供担保,质押担保到期日 2018 年 10 月 8 日。
该笔质押对应贷款总额为 4 亿元的资金贷款合同之一(合同编号南 1233【16】036)
约定其中 1.3 亿元借款期限为一年,从 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
截至本临时报告出具日,硕润石化已确认出现上述贷款逾期未偿还情况,剩余借
款 2.7 亿元也将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到期。硕润石化偿
债逾期违约可能触及东银控股持有发行人股份质押担保责任。
发行人已对上述硕润石化偿债逾期违约事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临
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
常。经核查,截至本临时报告出具日,硕润石化偿债逾期违约事项未对公司偿债
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控股股东所
持发行人部分股份质押出现主体偿债逾期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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