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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济川药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11-25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0-078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1
月24日召开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

年11月13日公开发行了8,431,600张(843,16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84,31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5月1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81,492.2174万

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共有131,000元“济川转债”已转换成公司
股票, 转股 数为 5,191 股, 股本 由公 司股 份总数 由 81,492.2174 万股增 加至

81,492.7365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2号)核准,公司以19.16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

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04,999,983.4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9,359,999.8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1,385,639,983.68

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1,227,952.1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772,031.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 第ZA1571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81,492.7365 万 股 增 加 至

88,825.7218万股。据此,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492.2174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88,825.7218万元,本公司总股本由81,492.2174万股变更为88,825.7218万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需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
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前后的条款对比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492.2174 万元。                         88,825.7218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1,492.2174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8,825.7218 万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1,492.217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8,825.7218

万股。                                     万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非公开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
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
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故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备案手续。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