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6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持有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股份 13,241,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4%;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 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55,609,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6%;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 持有公司股份 66,458,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35%;金益信和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5,309,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2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金益信和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根据上海市黄浦 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19)沪 0101 执 7034 号)以及海通 证券的违约处置报告,海通证券将协助黄浦区人民法院通过二级市场 按照市价卖出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票 3,262,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64%。2020 年 2 月 11 日,依据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已通过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份 2,328,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0.117%。根据上述司法裁定,金益信和将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继续 减持剩余的 933,7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1 2020 年 2 月 15 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 “公司”)收到股东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因金益信和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根据上海市 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19)沪 0101 执 7034 号)以及海通证券 的违约处置报告,海通证券将协助黄浦区人民法院通过二级市场按照市价卖出质 押在海通证券的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票 3,262,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64%。 2020 年 2 月 11 日,依据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 式减持金益信和所持公司股份 2,32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17%。截至本公 告日,金益信和持有公司股份 13,241,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4%。现将本次 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5%以下股东 13,241,795 0.664% 理有限公司 得:13,241,795 股 注:2016 年 2 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金益信发行 6,671,485 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其中 2,668,594 股股份已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上市流通。 2017 年 7 月,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 司总股本 711,739,17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股转增 1.8 股,金益信和所持有股份数量变更为 18,680,158 股。 2017 年 9 月 12 日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金益信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票 1,25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期间因误操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12,7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金益信和持有公司 17,442,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5%。 2018 年 11 月 8 日,金益信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72,063 股 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4%。本次减持后,金益信和持有公司 15,570,29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1%。 2020 年 2 月 11 日,依据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金益 信和所持公司股份 2,32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17%,减持均价 1.819 元。本次减持后, 金益信和持有公司股份 13,241,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4%。 2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一体集团 255,609,279 12.826%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丹宁女士 第一组 一体正润 66,458,359 3.335%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丹宁女士 合计 322,067,638 16.161% 金益信和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比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期间 例 (元/股) 露日期 西藏金益信和 2020/2/11~ 2020 年 2 月 17 企业管理有限 2,328,500 0.117% 1.819-1.819 2020/2/11 日 公司 一体集团、一体正润过去 12 个月内未发生减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源 原因 区间 西藏金益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 按市 发行股份购买 根据法 信和企业 不超过:933,700 2020/3/9~ 过: 不超过: 场价 资产及资本公 院裁定 管理有限 股 2020/9/5 0.047% 933,700 股 格 积金转增 执行 公司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19)沪 0101 执 7034 号), 金益信和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的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报告书》,一体集团、一体正润和金益信和 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中珠医疗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以任何形式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 的 4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 60%;剩 余股份将可以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第 36 个月之后进行转让。 3 2、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披露《中珠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预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公告编 号:2017-006 号),一体集团、一体正润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金益信和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并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 不超过 1,667,871 股公司股份;一体集团、一体正润和金益信和在未来六个月内 无增持计划。 3、2017 年 12 月 7 日,金益信和工作人员因误操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12,700 股,根据《证券法》第 47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金益信和本次误操作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事后金益信和承诺: 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 47 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在上述短线交易行为 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金益信和不再买卖中珠医疗股票。 4、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签订了《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和 2016 年 1 月 18 日签订 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 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统称“利润补偿协议”),对深圳市一体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2015 年、2016 年、2017 年预测净利润 作出承诺,并约定如果一体医疗在承诺年度实现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 到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一体集团等应就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 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的部分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4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系因司法诉讼而导致的执行,在减持期间内,海通证券将根 据司法部门的要求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 数量等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与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鉴于一体 医疗 2017 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应 补 偿 公 司 股 份 数 为 17,423,025 股 , 需 返 还 给 公 司 的 分 红 收 益 合 计 为 435,575.63 元。截至目前,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一直未能配合履 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并 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9)粤 03 民初 722 号)。本次因法院裁定导致金益信和减持,可能会 对上述业绩承诺的执行带来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主要投资风险。 (二)本次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四)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公 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