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0-131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收到崔志刚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及《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股东西 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所持有的公司 2,817,099 股股票(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1%)被司法拍卖已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就金益信和与海通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依据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沪 0101 民初 20922 号民事调解书,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 10 时至 8 月 18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www.jd.com)公开网络司法拍卖金益信和持有的公司 2,817,099 股股票(证券类别: 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1%)。2020 年 8 月 18 日,崔志刚先生在京东拍 卖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2,817,099 股中珠医疗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80 号)、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92 号)。 本次司法拍卖已完成过户,股权过户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二、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1、截至本股份过户完成后,股东金益信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及累 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 冻结数量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数量 占其所持 本比例 股份比例 深圳市一体投资控 252,324,862 12.661% 252,324,862 100% 12.661% 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一体正润资 66,458,359 3.335% 66,458,359 100% 3.335% 产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金益信和企业 9,490,996 0.476% 9,490,996 100% 0.476%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328,274,217 16.472% 328,274,217 100% 16.472% 注:股份过户完成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 团”)持有公司 252,324,862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161,400,300 股,无限售流通 股 90,924,562);一体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 66,458,359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 47,075,016 股,无限售流通股 19,383,343)、 一致行动人金益信和持有公司 9,490,996(其中:限售流通股 8,390,996 股,无限 售流通股 1,100,000 股)。 2、截至本股份过户完成后,股东崔志刚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过户前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过户后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数量 比例 数量 例 崔志刚 25,179,120 1.263% 27,996,219 1.405% 合计 25,179,120 1.263% 27,996,219 1.405% 注:股份过户完成后,崔志刚持有公司 27,996,219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5,179,120 股,限售流通股(本次拍卖所得):2,817,099 股)。上述公告数值小数 点后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份法院执行裁定情况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沪 0101 执 7034 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 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述 2,817,099 股*ST 中珠股票(证劵代码:600568,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及孳息(如有)的冻结。 2、解除被执行人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给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 2,817,099 股*ST 中珠股票(证券代码:600568,证券类别:限售流通 股)及孳息(如有)的质押登记。 3、被执行人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2,817,099 股*ST 中珠 股票(证券代码:600568,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及孳息(如有)的所有权自本裁定 送达买受人崔志刚之日起转移。 4、买受人崔志刚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权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沪 0101 执 7034 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