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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1-114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31 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
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704 号)(以下简称“《工
作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号)。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会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具体项目公司,就《工
作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工作函》所列相关问题回复并披露如下:


    一、公告显示,公司拟受让自然人股东张誉萨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横琴中珠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15.31%股权,交易金额拟定为 4,500 万
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融资租赁公司 76.90%的股权,张誉萨将持有融资租赁
公司 23.10%的股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公司部分受让自然人股东张誉萨持有股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回复:

    2021年6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
资租赁公司”)收到股东张誉萨发来的《请求将本人在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投
资款退还并上缴国家财政的说明及申请》(以下简称“《说明及申请》”)。张誉萨
表示,因监察机构认为其所投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金来源属于违法所得,依相关规
定需上缴国家财政,张誉萨因而向公司及融资租赁公司提出以股权转让方式、或减资
或清算等可行方式退还投资款,在收款后即日上缴国库,并将转账凭证提供给公司及
融资租赁公司;张誉萨同时声明:“贵公司对本人该笔投资款的来源情况并不知情,
投资时不存在贵公司非法侵占国家资产的情形,对此本人将会如实向监察机构反映”。

    为妥善处理上述问题,融资租赁公司向珠海横琴新区金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获
悉办理减资视同新设公司,且新设公司的控股股东只能为法人单位且需连续两年盈
利,而中珠医疗因2019年度亏损,不满足新设公司的要求,故无法通过减资方式实现
退出。

    2021年7月20日,经公司管理层与张誉萨沟通协商,原则上同意在不损害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且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张誉萨所持融资租赁公
司15.31%股权(其中:已实缴注册资本占公司股权比例为13.36%,认缴尚未实缴的股
权比例为1.95%),具体金额以该实缴注册资本的股权比例占截止2021年5月31日融资
租赁公司的净资产协商确定。

    综上,公司认为融资租赁公司是公司对外开展设备租赁业务、与供应商合作的主
要平台,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受让张誉萨所持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是公司管理层在综
合考量相关因素后所能采取的最合理方案,且有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盈利能
力。因而,部分受让自然人股东张誉萨持有股份是必要的和合理的。

    (2)说明本次仅受让部分股权的原因,公司与张誉萨是否存在关于剩余股权等
的相关安排;

    回复:

    根据张誉萨发来的《说明及申请》,其提出的请求是全部申请退股,但根据公司
于2017年8月18日与张誉萨签订的《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1.5
条约定:“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珠租赁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对各自推荐
业务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18年1月8日,张誉萨及其配偶向融资租赁公司出具《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函》。截止2017年12月28日,经张誉萨及其配偶推荐并最终合作的融资项目合计9个
(详见附表1),张誉萨及其配偶承诺:“由本人及本人配偶自愿为推荐并最终与贵
司成功合作的融资租赁项目,向贵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附表1中的项目或
未来由本人及本人配偶推荐与贵司合作的融资租赁项目,如承租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款
义务的,本人及本人配偶无条件对该承租人的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向贵司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同时附表1中的承租人和未来与贵司成功合作的租赁项目的承租人,如有一
期租金逾期偿还贵司的,本人及本人配偶承诺在该期还款逾期3个工作日内补齐当期
逾期还款全款,贵司收到承租人的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于我方。”

    附表1:
                                        租金       其中本金     其中利息(万
                  承租人
                                      (万元)     (万元)         元)
             花垣县人民医院项目         5,775       5,000              775
          山西祁县人民医院项目          5,970       5,000              970
               禄丰县人民医院           5,775       5,000              775
               禄丰县人民医院           2,310       2,000              310
               勐腊县人民医院         5,862.50      5,000          862.50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5,750       5,000              750
               荥经县人民医院         3,547.50      3,000          547.50
               独山县人民医院         5,862.50      5,000          862.50
               大英县人民医院         6,237.50      5,000          1237.50
                   合计                47,090      40,000             7,090
    截止2021年6月28日,张誉萨所推荐项目尚有83,393,119.55元余额未收回,为保
证融资租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失,经公司与张誉萨协商,本次只受
让其持有的融资租赁公司部分股权,待其推荐项目全部回款后再协商剩余股权的处理
事宜。项目余额明细如下:
                                                         租金余额(元)
                项目              投放本金(元)
                                                       (保证金已抵扣)
       花垣县人民医院项目         50,000,000.00             3,378,000.00
       山西祁县人民医院项目       50,000,000.00                0.00
         禄丰县人民医院           70,000,000.00          24,445,175.00
         勐腊县人民医院           50,000,000.00             4,300,000.00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50,000,000.00             3,226,875.00
         荥经县人民医院           30,000,000.00             6,056,500.00
         独山县人民医院           50,000,000.00          25,774,069.55
         大英县人民医院           50,000,000.00          16,212,500.00
                合计              400,000,000.00         83,393,119.55

    截止目前,公司与张誉萨不存在关于剩余股权等的相关安排,张誉萨所持有的剩
余融资租赁公司股权待其推荐项目全部回款后再协商处理。

    (3)说明本次受让价格的依据和合理性。

    回复:

    本次交易涉及的实缴部分股权受让价格是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珠海分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30645】号审计报告的结果为基础作出。实缴股权
转让价格基础为:2021年5月31日融资租赁公司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350,054,996.34
元,乘以拟转让的实缴股权比例13.36%(即46,767,347.51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
意本次实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500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尚未实缴部分的1.95%股权,张誉萨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转让完成后,由公司按章程规定履行该尚未缴纳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

    综上,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且已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资格审计
机构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公告显示,公司拟与吉林省中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将转让公司持有的中珠中科干细胞基因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珠中科)51%股权,交易金额300万元。中珠中科成立至今尚不具备生产能力。
公司董事长叶继革投反对票,认为干细胞项目具有发展前景,符合公司产业规划,
建议保留。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本次转让中珠中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回复: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合作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吉林省中
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中科”)签署《出资协议》,以自有资金成
立中珠中科细胞基因科技(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中科”)。

    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双方在抗肿瘤医疗、医药、医疗器械产业、干(免
疫)细胞高科技研发、服务领域的优势,共同发展干(免疫)细胞在国内市场的应用。
具体而言,公司主要负责各中心、平台、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利用中珠医疗现有医
疗、医药产业平台资源优势,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等支持;吉林中科主要负责干(免疫)
细胞领域的科技研发、国际合作、医疗服务,干(免疫)细胞库资质申报和管理,区
域干细胞制备中心资质申报和管理,细胞治疗中心资质申报和管理;其他业务本着以
专业优势为主导原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责任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合作成立中珠中科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0号)。
    2021年8月10日,中珠中科向中珠医疗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关于中珠中科干细
胞基因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股权处置的方案拟定》;中珠中科向公司投资决策
委员会提出:1、伴随着干细胞行业的快速发展,在人才、技术和资金等方面市场进
入壁垒愈发明显;2、由于自身缺乏技术能力支持,在合作过程中常处于被动;3、根
据提交年度项目预算计划,中珠中科要实现具备生产能力,后续还将投入大笔资金,
但股东双方在追加投入资金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4、中珠中科尚处于投资阶段,
受疫情影响,设备到位时间难以把握,难以短期内达到盈亏平衡。

    鉴于中珠中科成立至今尚不具备生产能力,没有干细胞人才方面的储备,且未掌
握项目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且后续投入所需资金较大,与股东之间的合作存在分歧,
为降低未来不确定性风险,减少投资损失,经与吉林中科协商提出两个处理方案,方
案一:由中珠医疗将其持有中珠中科51%的股权以人民币300万元出售给吉林中科;方
案二:由中珠医疗以人民币300万元受让吉林中科持有中珠中科49%的股权。经投资决
策委员会与会6名委员审议,5名委员投票同意将公司所持中珠中科51%股权以人民币
300万元出售给吉林中科,1名委员投票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00万元受让吉林中科持有
中珠中科49%的股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最终审议通过将公司所持中珠中科51%股权
以人民币300万元出售给吉林中科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
并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转让所持中珠中科干细胞基因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02号)。

    综上,本次转让中珠中科51%股权是根据中珠中科的实际经营情况、需要面对的
困难、以及未来存在的不确定风险,出于进一步减少投资损失而采取的措施,本次转
让中珠中科的51%股权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2)详细说明中珠中科成立时间、干细胞项目已投入资金和已有的专业人员、
专利和专有技术情况,以及预计的生产时间;

    回复:

    中珠中科成立于2018年9月2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其
中:中珠医疗实缴510万元,占比51%,吉林中科实缴490万元,占比49%。公司目前在
职员工三名,分别为负责统筹的副总经理、客服主管和行政专员,没有专利和专有技
术。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中珠中科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房租、物管费、水
电费、差旅费、销售费用等日常经营管理投入资金539.19万元;厂房装修、购置车辆
等购建固定资产投入资金323.50万元;干细胞/免疫细胞采购成本投入资金77.00万
元;职工薪酬与福利投入资金70.57万元;合计投入资金1,010.26万元。

    中珠中科成立已至今完成了干细胞洁净厂房的装修和办公室的装修施工图定稿,
尚无具体生产时间。

       (3)针对董事反对意见的说明。

       回复: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转让所持
中珠中科干细胞基因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时,董事长叶继革
先生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干细胞项目具有发展前景,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建议保留。

    董事反对意见说明如下:1)干细胞项目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要求。国家高度重视
干细胞领域发展,经过多年发展,干细胞医疗行业目前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基础,
并且在“十三五”规划中对干细胞产业发展进行了战略部署,中珠中科干细胞项目符
合国家战略发展要求;2)干细胞项目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公司的战略目标为持续推
进医疗医药大健康产业的稳步发展,且在肿瘤防治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基础,公司布局
干细胞项目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与公司的战略高度契合,中珠中科干细胞项目符合公
司产业规划;3)股权出售不合时宜。中珠中科自成立以来,干细胞项目持续投入金
额已过千万,已完成了经营场地的租赁、干细胞洁净厂房的装修和办公室的装修施工
图定稿,经历了前期持续的投入,并承担了筹备期的亏损,正常业务即可开展之时出
售中珠中科股权不合时宜。



       三、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忠诚肿瘤
医院有限公司分别拟与关联方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物业)
签订物业相关合同,交易金额分别为 107.76万元和 93.03万元,服务期限分别为1
年及6个月。请公司补充披露:

       (1)详细说明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的合理性;
    回复:

    1、“中珠领域花苑”项目

    本次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中珠领域花苑”项目聘请中珠物业提供服务,是根
据自身项目市场定位,是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招聘选员要求、服务内容与标准等多方
面进行评估与谈判,最终确定合作条件及交易价格。其中市场调研询价方面,公司甄
选了目前珠海资质相当、较为优质的四家物业服务企业(时代物业、华发物业、二城
物业、中珠物业)入围,并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对比,最终中珠物业以服务报价最低,
服务内容丰富灵活,符合项目现场经营管理的需要,性价比高而确定。

    公司认为,本次“中珠领域花苑”项目与中珠物业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守了
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

    2019年11月7日,“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就聘请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事项发起
招标,北京锦华守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珠物业共三
家企业参加了投标,最终中珠物业以最低报价和最优方案中标。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与中珠物业签署《前期物业
服务协议》。

    本次“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与中珠物业合作,是基于对中珠物业过往一年来
物业服务工作的认可及相互之间合作的信任,以及参考了2019年招标情况后作出的审
慎选择。

    因此公司认为本次“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与中珠物业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说明公司与关联方中珠物业合作的原因及必要性;

    回复:

    1、“中珠领域花苑”项目

    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大实业”)开发的“中珠
领域花苑”项目已于2021年6月中旬开放营销中心,6月下旬取得首批单位(1、2、3
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7月份开放样板房并开盘销售。楼盘销售期间的案场物
业服务是作为营销中心开放后日常客户接待及楼盘销售过程中客户服务的软实力彰
显,是地产销售公司正常的业务需求。近年来,楼盘营销中心更是越来越重视销售期
间案场物业服务的形象、内容与品质,销售期间的物业服务标准呈现已经成为项目营
销能否成功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

    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物业”)作为国家一级资质物
业管理企业,一直与中珠楼盘一起,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中珠开发&中珠服务,就
像万科&万科物业、中海&中海物业、时代&时代邻里一样,是符合客户购房消费心理
的自然组合。如果刻意打破这种组合,反而给市场客户传递一种负面的信息,从而对
开发商品牌与实力产生质疑,不利于楼盘形象口碑的传播及楼盘销售。

    综上,公司认为本次“中珠领域花苑”项目选择中珠物业合作,是合理且必要的。

    2、“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

    中珠物业作为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与中珠医疗已在多个项目的物业管理
进行长期合作,建立了较稳定的信任合作关系。过往一年来,中珠物业为“北京忠诚
肿瘤医院”项目提供的服务工作也得到了医院领导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认可,项目续
聘请中珠物业能更好的服务于项目公司的物业管理目标及任务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为医院经营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医院现场需要聘请专业团
队,在安全护卫、日常清洁、工程设备管理及维修养护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低耗
的后勤管理服务。“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自主聘请与公司拥有多年合作且足够忠
诚、信任的物业团队,更有利于项目公司有效管控医院项目现场。

    综上,公司认为本次“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选择中珠物业合作,是合理且必
要的。

    北京忠诚肿瘤医院为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
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中珠益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益民”)与北京
古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柏”)共同设立的横琴中珠富盈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珠富盈”)持有中珠俊天85%的股权;根据2016年9
月28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珠益民投资横琴中珠富
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5号)及2016年10月11
日披露的补充公告,中珠富盈存续期为5年,存续期满5年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决定延长存续期的,合伙企业存续期延长。按照相关协议,中珠富盈存续期即将到期,
中珠富盈若未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延长存续期,将面临清算的情形。

    北京古柏作为基金管理人,也是中珠富盈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目前
王颖(北京古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13102619901004****)通过谎称公章及营
业执照丢失、伪造原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字等不当手段已将中珠富盈、中珠俊天、北
京忠诚肿瘤医院的工商登记信息、公章等予以变更,将中珠俊天、北京忠诚肿瘤医院
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变更为王颖。鉴于北京古柏和王颖的上述行为,公司及下属
公司中珠益民组成专班人员积极联系北京古柏及王颖,进行多次沟通、函告,但王颖
拒不配合北京忠诚肿瘤医院的相关筹建工作,且目前已无法取得联系。公司拟将采取
法律允许的一切可行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已于2021年7月21日获取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延期登记注册的批复》,同意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延
期登记注册至2022年9月15日。为保障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实现开业目标,公司及中珠
益民已派驻现场工作组,克服困难,正协调各施工单位开展主体维修收尾工程、电梯
工程、净化工程、机电工程等;积极推进与各供应商开展医疗器设备采购、信息化建
设、人员配备等工作,并有序启动医院环评工作、医院执业许可证申请、乙类医用设
备配置证申请等事项;全力推进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各项筹建工作。

    截至2021年8月31日,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总资产49,520.51万元、总负债36,980.32
万元、权益12,540.19万元;中珠俊天合并层面总资产53,414.18万元,总负债
38,072.82万元,权益15,341.36万元;公司对中珠俊天及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总投入
32,628.81万元。

    风险提示:

    1)鉴于中珠益民与北京古柏共同设立的中珠富盈存续期即将届满(2021年10月7
日到期),若双方存续期到期清算退出事宜未达成一致,可能会对项目的生产经营管
理造成不确定的影响。

    2)鉴于王颖已通过不当手段将中珠富盈、中珠俊天、北京忠诚肿瘤医院的公章
等予以变更,其作为目前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法定代表人和公章管理者,存在无法联系、
不积极配合北京忠诚肿瘤医院现有事项推进的情形,有可能因此造成北京忠诚肿瘤医
院未能及时开业、相关资格不能及时申报、基金存续期满不能正常清算退出等风险。

    3)鉴于王颖的上述行为,在此期间使用上述印章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具
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或其他书面文书,若未经公司及中珠益民书面认可,公司及中珠益
民均不予承认,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根据国家相关行政管理规定,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已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北京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关于同意设置北京忠诚肿瘤医院的批复》,目前正在办
理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及项目环评;尚需卫生部门、环保部门等政府管理部门
的核准和审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5)若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在项目建设、后续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不及预期,有关
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在落实执行过程中医疗行业政策要求提升而项目未能及时予以
满足,可能对医院规模、及时开业、经营成本造成风险,导致医院未来经营不达预期。

    6)在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可能存在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如
未来出现不可预见的市场风险或政策风险、项目管理能力、医院品牌形象、合作风险
等问题,导致北京忠诚肿瘤医院建设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投产后经营不善无法达到
预期收入,可能会存在其借款逾期或不能偿付的风险,公司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同时,为避免前述情形的发生,上市公司将积极加强对项目的管控,切实维护上
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3)披露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中珠物业开展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中珠物业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人              公司                                      交易类型
                                                (元)
             中珠(珠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52,784.06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珠海中
                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         793,002.92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珠物业
    管理服   珠海市春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229,486.42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务有限
               珠海市今朝科技有限公司        111,523.27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
      公司
              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1,527,916.67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金额合计                  3,114,713.34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号)。



    四、根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尚有5.07亿元欠款尚未还清。同时,因中珠集
团子公司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珠医疗被强制执行形成代偿款,潜江中珠剩
余约9,502.04万元尚未偿还。请公司结合控股股东中珠集团目前的资信情况、资金
实力、债务情况,进一步披露是否已有偿还方案及偿还时间,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
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回复:

    截止2018年12月30日,因战略转型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股东中珠集团及其关联
方交易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历史往来欠款,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股权转让资金占用余
额为47,296.80万元,其中:本金40,187.19万元,利息7,109.61万元;因中珠集团子
公司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中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珠医疗被强制执行形成代偿款,潜江中珠剩余本
金9,502.04万元尚未偿还;以上两项合计资金占用余额为56,798.84万元。(以上具
体金额以还款时点计算为准)

    公司在收到《工作函》后立即就中珠集团欠款偿还方案再次督促,2021年8月31
日,公司收到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送达的《关于全
面解决欠款事项方案》,就全面解决资金占用事项,中珠集团单方提出解决欠款事项
方案,该方案仅为其单方面提出,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未获得公司通
过,最终还款的相关事项均以公司公告为准。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中珠集团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所持有投资股权及投
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均被司法查封冻结,无法进行处置,其他资产及关联方抵押担保资
产均被查封冻结,中珠集团尚无明确的偿还方案及偿还时间。公司将继续与中珠集团
协商相关欠款偿还事宜,督促中珠集团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
益,未来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或采取任何可以收回欠款的合法方式,解决公司与
中珠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中珠集团表示,在此期间
将全力配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尽快解决上述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