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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阳钢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1-2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
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作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本人独立判断,

就此项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会前审核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

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通公司”)与上海鼎易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正常关联交易行为,有助于优化永通公司融
资结构,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

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李利剑、李存牢、张怀宾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规定。




独立董事: 成 先 平    胡 卫 升     李 春 涛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