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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生电子:2019年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2019-04-0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19-02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经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财务部
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9 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9000 万元人民币到 41450 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 579.98%到 622.70%。
    2.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公司
持有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增加所致。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
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35500 万元人民币到 37500 万元人民币。
    3. 预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3500
万元人民币到 3950 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 1.48%到 14.5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9 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9000 万元人民币到 41450 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 579.98%
到 622.70%。
    2. 预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3500
万元人民币到 3950 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 1.48%到 14.52%。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35.45 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49.10 万元人民币。
    (二)每股收益:0.09 元人民币。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17 年,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
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公司为境内上市企业,按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
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
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
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末可比数。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公司持
有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35500 万元人
民币到 37500 万元人民币。

    四、风险提示
    1.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
绩预增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公司结合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公
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后,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将随资本市场波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