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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年12月31日2021-04-2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3号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于2021
年4月27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安永华明(2021)
审字第61121126_B01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现根据贵公司提供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公司(以下统称为“合并范围内各
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该年度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如实提供上述事项的全部情
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是贵公司的责任。下列资料和数据均完
全摘自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为出具上述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实施其他额外审计程序。

    在本专项说明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
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
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提
的减值准备或核销的金额,未从期末占用余额中扣除。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是指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
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和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
                   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3号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编制基础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11年
  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的专项说明》的有关要求编制的。

  在编制本专项说明的附表时,我们对其中一些问题采用了如下所示的处理方
  法:

  (1)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应收、预付款项,虽然在编制贵公
  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时已经予以抵销,但是在编制本专项说明时不作抵销处理,
  仍然单独列示于附表的“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部分中。

  (2) 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按照其余额和发生额全额列入本专项说明附表。

  (3) 对于合并范围内不同公司与同一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如果其核算科目和业务内容相同,则将其金额加总后列示于
  同一行中;如果核算科目和业务内容不同,则在不同的行中分别列示。

  (4) 本专项说明中所指的各类关联方的范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确定,因此可能与已经我们审计的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
  报表附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部分中所列示的关联方范围存在差异。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有关情况

  请参见本专项说明附表“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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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3号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本专项说明的使用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用。除下段另有说明者之外,
  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
  使用。

  贵公司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利用本专项说明及其附表中列示的有关资料
  编 制 用 于 与 贵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一 同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涉及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信息,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签署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本专项说明的注册会计师对由贵公司或者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的这一编制过程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贵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一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涉及贵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信息亦不应标注任何可能导致信息使用者
  认为这些内容已经经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或者审
  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提供保证的字样。


  附表: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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