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份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长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履行相应持 续督导义务。故现对长电科技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本次核查情况向贵所汇报 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 电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 于 核 准 江 苏 长 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360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8,000 万股新股。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 沪、颐和银丰天元 1 (天津)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战 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吕大龙、中 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 产管理产品、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新 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传统产品 2、徐永珍、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正心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勤(合称“23 家认购方”)非公开发行的 176,678,445 股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上述 23 家认购方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共计 176,678,445 股,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 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602,874,555 股增加至 1,779,553,000 股。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779,553,000 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6,678,445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23 位,分别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兴证全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青岛德泽六禾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 CT001 沪、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吕大龙、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平安资产 2 -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理产品、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 5 号 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传统产品 2、徐永珍、浙江义 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江义乌 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和张勤。 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流通数量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431,095 0.92 16,431,095 0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42,402 0.90 16,042,402 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3 13,356,890 0.75 13,356,890 0 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4 13,109,540 0.74 13,109,540 0 公司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5 10,600,706 0.60 10,600,706 0 (有限合伙) Abu Dhabi Investment 6 8,833,922 0.50 8,833,922 0 Authority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7 8,268,551 0.46 8,268,551 0 公司 JPMorgan Chase Bank, 8 7,137,809 0.40 7,137,809 0 National Association 青岛德泽六禾投资中心 9 7,067,137 0.40 7,067,137 0 (有限合伙)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10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7,067,137 0.40 7,067,137 0 -018L-CT001 沪 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 11 6,007,067 0.34 6,007,067 0 团有限公司 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 12 5,477,031 0.31 5,477,031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南战兴产业投资基金 13 5,300,353 0.30 5,300,353 0 (有限合伙) 宁波保税区永谐国际贸 14 5,300,353 0.30 5,300,353 0 易有限公司 15 吕大龙 5,300,353 0.30 5,300,353 0 3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流通数量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16 5,300,353 0.30 5,300,353 0 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17 5,300,353 0.30 5,300,353 0 3 号资产管理产品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 18 资产-蓝筹精选 5 号集合 5,300,353 0.30 5,300,353 0 资产管理产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19 5,300,353 0.30 5,300,353 0 公司-新传统产品 2 20 徐永珍 5,300,353 0.30 5,300,353 0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 5,300,353 0.30 5,300,353 0 -正心成长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 5,300,353 0.30 5,300,353 0 -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 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3 张勤 4,275,628 0.24 4,275,628 0 合计 176,678,445 9.93 176,678,445 0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票的限售承诺 (一)本次上市限售股股东关于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标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23 家认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方确认其将遵守该等规定, 股份限售 购方 并承诺配合长电科技办理标的股份的锁定事宜。如相关监管机关 对认购方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 规定。”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 23 家认购方均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 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4 四、本次限售解禁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6,466,430 -26,466,430 0 有限售条 2、其他内资持有股份 134,240,284 -134,240,284 0 件的流通 3、外资持有股份 15,971,731 -15,971,731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76,678,445 -176,678,445 0 合计 无限售条 A股 1,602,874,555 176,678,445 1,779,553,000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602,874,555 176,678,445 1,779,553,000 股份 合计 股份总额 1,779,553,000 0 1,779,553,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长电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的要求; 2、长电科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承诺; 3、长电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长电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限售股份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城 丁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