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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螺水泥:H股公告2020-01-21  

						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
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14)

                              補充公告
                  持續關連交易公告: 採購水泥助磨劑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涉及購買水
泥助磨劑的持續關連交易。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
有相同涵義。

關於該公告,本公司謹此補充(i)與海螺新材料公司訂立的《水泥外加劑(助磨劑)
採購合同》(本公告中也稱為「2020 年合同」)的歷史交易金額和確定合同價格的參
考;(ii)海螺新材料公司的股東背景資料。

合同價格定價基準及歷史交易金額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的公告(「2019 年公告」),內容涉及本
公司與海螺新材料公司簽訂的有效期為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的《水泥助磨劑採購合同》(「2019 年合同」)。如 2019 年公告所披露,交易
總額估計不超過人民幣 840,000,000 元。根據本公司未經審核的會計賬目,實際交易金
額約為人民幣 750,000,000 元,並未超過預計的交易總額。

2019 年合同期滿後,本公司重新洽談並隨後與海螺新材料公司簽訂 2020 年合同以購買
水泥助磨劑,有效期為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謹此說明,2020 年合同的條款是由雙方在 2019 年合同期滿後進行商談的,並且
是交易雙方之間簽署的新協議。2019 年合同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其中
沒有續訂條款,而重新商談的 2020 年合同內包含的某些條款(包括確定合同價格的基
準),與 2019 年合同中的條款不同。儘管 2020 年合同不是 2019 年合同的更新或延續
協議,但由於類似產品(即助磨劑產品)是從相同交易方(即海螺新材料公司)購入,
故在 2020 年合同價格的商談過程中,參考了 2019 年合同的歷史交易金額(即約人民


                                      1
幣 750,000,000 元),並如該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享有一定的價格優惠,即在本集團 2019
年向海螺新材料公司採購的類似產品價格基礎上進行一定比例的下浮。有關 2020 年合
同的合同價格定價基準之詳情,請參閱該公告中「合同價格及定價基準」一節。

海螺新材料公司的股東背景資料

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本公司董事所深知、全悉及確信:

(i) 海螺新材料公司由海螺投資公司持有 50.72%的股份,湖北鑫統領股權投資有限公司
(「湖北鑫統領」)持有 28.99%的股份及臨沂海宏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臨沂海
宏」)持有 20.29%的股份;

(ii) 本公司控股股東海螺集團持有海螺投資公司 100%的股份。海螺投資公司主要從事
股權投資、創業投資、項目投資、實業投資、投資諮詢(證券、期貨諮詢除外),受
託資產管理;

(iii) 湖北鑫統領主要從事非證券類股權投資活動及相關的諮詢服務業務。湖北鑫統領
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的獨立第三方;及

(iv) 臨沂海宏主要從事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水泥製品、複合
材料、木製品生產技術研發及產品銷售。臨沂海宏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的
獨立第三方。


                                                            承董事會命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虞水
中國安徽省蕪湖市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高登榜先生、王建超先生、吳斌先
生、李群峰先生;(ii)非執行董事丁鋒先生;(iii)獨立非執行董事楊棉之先生、梁達光先
生及張雲燕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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