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华医疗: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20-02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蔡钊艳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对公司 2020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以下简称《季报编报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
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
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1
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