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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用友网络: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30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用友(深圳)商业
保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参股合伙企业杭州银杏
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参
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杏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
关会议材料,现发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1、关联交易概述

    (1)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用友(深圳)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关联
交易

    鉴于公司聚焦云服务主业,公司拟将持有参股子公司用友(深圳)商业保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理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用友数法金融服
务(天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法公司”)。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以资产
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向数法公司转让商业保理公
司30%股权的价格为人民4,500万

    因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任数法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吴政平先生任数法公司
监事,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
有限公司是数法公司的控股股东和股东,故公司与数法公司关于商业保理公司的
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2)关于转让参股合伙企业杭州银杏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
产份额的关联交易
    为聚焦云服务主业,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合伙企业杭州银杏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杏海股权基金”)20%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北京
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研究所”)。本次交易的转让价
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向用友研究所转让
银杏海股权基金20%财产份额的价格为人民6,200.00万元。

    因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为用友研究所的控股股东,且担任用友研究所的董
事长,公司副董事长郭新平先生、董事吴政平先生担任用友研究所的董事,故公
司与用友研究所关于银杏海股权基金的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3)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杏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的关联交易

    为聚焦云服务主业,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杏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杏海投资”)10%股权转让给用友研究所。银杏
海投资为合伙企业银杏海股权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所转
让股权2020年9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向用友研
究所转让银杏海投资10%股权的价格为人民113.852万元

    因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为用友研究所的控股股东,且担任用友研究所的董
事长,公司副董事长郭新平先生、董事吴政平先生担任用友研究所的董事,故公
司与用友研究所关于银杏海投资的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2、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上述关联交
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董事应进行回避。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有利于
公司长远的发展。该等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张为国   周剑   王丰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签   字   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张为国




     周剑




     王丰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