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债权人变更的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近日收到广
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发出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
书》,获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将其对本公司依法
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广州资产,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变更情况
1、债务基本情况
因广东榕泰、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和杨宝生与农业银行发生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农业银行向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揭阳市榕城区人民
法院作出的《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 5202 民初
3209 号、《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 5202 执 1012
号和《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 5202 执 1012 号之
二,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揭阳市空港经济
区砲台镇丰溪路段南侧锅炉房的工业用地【产权证号:粤(2018)揭阳市不动产
权第 00***72 号】、位于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丰溪路段南侧仓库 B5 的工业
用地【产权证号:粤(2018)揭阳市不动产权第 00***73 号】、位于揭阳市空港
经济区砲台镇丰溪路段南侧仓库 B3 的工业用地【产权证号:粤(2018)揭阳市
不动产权第 00***74 号】、位于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丰溪村路段南侧仓库 B1
的工业用地【产权证号:粤(2018)揭阳市不动产权第 00***75 号】、位于揭阳
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丰溪路段南侧煤场的工业用地【产权证号:粤(2018)揭阳
市不动产权第 00***76 号】及地上建筑物以清偿债务。
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9 日、2022 年 5 月 20 日、
2022 年 6 月 23 日和 2023 年 2 月 15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2-037、2022-064 和 2023-012)。
2、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资产发出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书》,获悉农业银
行将其对公司依法享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及其他附属合同权益(以下简称“标的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转让给广州资产,并于《南
方日报》刊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债权转让通知暨与广州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具体债权明细如下:
基准日:2022 年 8 月 1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
序 借款人 贷款合同编号/担保合 账面本金余 账面利息余 其他从权
人名 债权合计
号 名称 同编号 额 额 利
称
借款合同编号:
44010120210002554;
揭阳
44010120210002711;
市佳
44010120210003004;
广东榕 富实
44010120210003268
泰实业 业有
1 保证合同编号: 88,000,000.00 5,821,190.21 539,152.83 94,360,343.04
股份有 限公
44100520180002960
限公司 司、
抵质押合同编号:
杨宝
44100620180004479;
生
44100620180004479-
变更协议 01
合计 88,000,000.00 5,821,190.21 539,152.83 94,360,343.04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公司核查,本次债权转让双方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与债权受让方积极协商,就债务解决
方案达成一致,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