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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于 2020 年度触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 年度触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六

项的规定;2022 年 5 月 20 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项情形

已消除。

    3、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预计公司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计为-81,510.83

万元至-51,510.83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 第(二)条的规定,公

司股票可能将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

订)》第 9.8.1 条第三项、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
制管理与执行力度,就前期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结合咨询机构整改优化建议进
行全面整改,及时跟进整改效果,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目前公司已制订及修
订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管理流程,形成统一的内控监管体系,切实遵照制度
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人员职责,提升管理规范性,为内控审计做好充分
准备。

    2、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定期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培训;同时,进一步加
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
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积极解决债务纠纷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法院及债权人沟通,充分了解债权人的想法和诉求,尽快
与债权人协商,争取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共同解决债务问题,解除银行账
户的冻结状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同时部分涉案资
产已解除冻结。

       (三)制定科学的生产经营计划

    1、公司正积极处置闲置的 1,000 余亩土地及相关资产,尽快实现资金回笼,
用于偿还相关债务,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并与金融机构等相关债权人积极沟通,
以期取得债权人的谅解,防止债务危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2、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关停公司化工材料业务的议案》。目前公司化工材料业务已全面关
停,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并妥善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
工作,对化工业务相关的设备、厂房等资产进行全面处置。
    3、公司取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公司未来将资金、人力等资源全力投入互联网综合服务板块,通过
巩固与完善互联网企业服务产品,整合现有平台资源,拓展数据中心销售业务,
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在资源的获取上选择更具弹性的方式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三项、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
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