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调查和了解,我们仔细审 阅公司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奉守独立、客观、公正原 则,拥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条件和要 求。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屈哲锋、李双燕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