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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安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04-27  

						公司代码:600596                                                     公司简称:新安股份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安股份           60059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永平                             李明乔
            电话           0571-64715693                      0571-64726275
            传真           0571-64787381                      0571-64787381
          电子信箱         jiang_yp888@shou.com               li_mq0329@sina.com


1.6 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底总股本 679,184,6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作物保护、有机硅材料两大核心产业,开发形成以草甘膦原药及剂型
产品为主导,杀虫剂、杀菌剂等多品种同步发展的产品群;围绕有机硅单体合成,完善从硅矿冶
炼、硅粉加工、单体合成、下游制品加工的完整产业链,形成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硅烷偶联
剂四大系列产品,公司已成为拥有全产业链优势的有机硅企业。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生
物科技、航空航天、医疗卫生、建筑材料、电子电气、新能源等多个领域,主导产品先后荣获中
国名牌、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等荣誉称号。 (二)经营模式 公司设有营销、供应链、生产三
大中心及农服、有机硅终端两大终端事业部,同时不断拓展海外业务。公司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基
础上,通过转变商业模式,向现代服务型企业转型,树立“聚焦市场,客户第一”的理念。以“满
足客户需求”为根本。以客户为焦点,从跟随客户变为引领客户,从创造供给转向创造需求。通
过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成为专业化学品供应商。公司由产品的供应商转向应用技术服务商,由提
供产品转向提供技术。公司通过产品结构调整,提供的产品更高端,品种更丰富,专业性更强,
产品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 (三)行业情况 草甘膦作为有机农药具有非选择性、无残留和低
毒的特点,是全球第一大除草剂品种。目前,受宏观经济增速回落及气候异常影响,供求方面:
草甘膦市场需求放缓,草甘膦原药供过于求、产能严重过剩,致使草甘膦原药价格一路走低,处
于近年来历史价格低位。市场上,出口受阻导致各原药企业加大国内市场开发,竞争进一步加剧。
“互联网+”在农药行业广泛应用,各种创新模式不断涌现,改变着农药行业的发展模式与趋势。
政策方面:“零增长”计划及新环保法相继出台,行业进入门槛提高,草甘膦产能在政策调控下,
有望回归理性。 近年来,我国有机硅行业发展迅速,成为全球最大的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但
有机硅行业自规模化生产以来,产能产量过剩现象尤为明显,市场竞争激烈。受原材料价格走低、
跨国公司抢占国内市场份额等因素影响、有机硅产品价格将持续下滑。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增减(%)
总资产         7,839,189,532.76    7,973,555,250.84           -1.69 7,238,959,734.15
营业收入       7,346,915,175.17    7,715,831,723.98           -4.78 6,765,325,335.79
归属于上市公    -266,816,875.25       49,714,809.60         -636.69    435,308,740.73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329,565,238.13     61,159,801.85         -638.86    410,014,332.67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3,966,465,744.72    4,299,786,538.24          -7.75   4,389,043,551.33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169,545,657.94     378,598,986.06          -55.22   1,095,979,394.48
的现金流量净
额
期末总股本       679,184,633.00     679,184,633.00                    679,184,633.00
基本每股收益              -0.3928                0.0732              -636.61             0.640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928                0.0732              -636.61             0.640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6.46                  1.15     减少7.61个百分                10.35
产收益率(%)                                                           点




四 2015 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027,780,663.10   1,974,435,027.11    1,719,259,897.74   1,625,439,587.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858,230.18     -37,854,052.13     -117,753,484.64    -115,067,568.6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479,983.53     -37,374,316.99     -129,365,162.39    -160,345,775.22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469,472.50     299,812,615.40      -72,113,489.33     -39,683,995.63
流量净额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0,36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8,03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101,725,800     14.98          0         无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开化县国有资产经                    48,756,136     7.18          0         无            国有法
营有限责任公司                                                                    人
王伟                            17,629,359       2.60     0      无           境内自
                                                                                然人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10,673,500   10,673,500       1.57     0    未知             其他
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9,635,102     9,635,102       1.42     0    未知             其他
有限公司
季诚建                           8,829,359       1.30     0      无           境内自
                                                                                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5,864,464     5,864,464       0.86     0    未知             其他
有限公司-鹏华医
疗保健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5,748,000     5,748,000       0.85     0    未知             其他
有限公司-嘉实新
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林加善                           4,429,359       0.65     0      无           境内自
                                                                                然人
刘侠                             4,221,400       0.62     0      无           境内自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
说明                            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 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
(户)
                              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持股   所持股
   股东名称                        股份增减
                       性质                    例(%)       数量   份类别   股份状
                                     变动                                            数量
                                                                             态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 年,国内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实体经济陷入困境,制造业由“短缺经济”全面向“过
剩经济”转变,公司两大主营产品草甘膦、有机硅的产品价格跌入历史低谷。公司紧紧围绕“克
难奋进、创新突破”的工作主线,积极应对,砥砺奋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734,691.52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81.69 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
    原因及其影响。

无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无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安(阿根廷)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绥化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
司、新安有机硅(深圳)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尼日利亚)农资有
限公司、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维捷新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黑河市元泰硅业有限公司、阿坝州禧
龙工业硅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镇
江有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加纳)农资有限公
司、新安阳光(科特迪瓦)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阳光(马里)农资有限公司、宁夏新安科技有限
公司、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司、加纳金阳光矿业有限公司、AKOKO
Goldenfields Ltd.、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新安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轩禾农
业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金禾植保有限公司、新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崇耀(上海)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 Cinmax International LLC(以下简称新安迈图公司、泰兴
兴安公司、新安阿根廷公司、绥化新安公司、新安创投公司、新安进出口公司、新安研究院公司、
新安国际公司、新安尼日利亚公司、新安香港公司、浙江同创公司、维捷新科技公司、开化合成
公司、开化元通公司、黑河元泰公司、阿坝州禧龙公司、新安包装公司、新安物流公司、镇江物
流公司、江南化工公司、新安天玉公司、新安阳光公司、新安科特迪瓦公司、新安马里公司、宁
夏新安公司、芒市永隆公司、山东鑫丰公司、加纳金阳光公司、AKOKO 公司、泰州新安公司、南
京中绿公司、四川轩禾公司、江苏金禾公司、新久融资公司、上海崇耀公司、杭州崇耀公司和新
安美国公司)等 37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