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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安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7-09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现场会议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 1 号本公司三楼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7 月 24 日
                          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1                                                              √
      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2.00                                                             √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
2.0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
2.03 交易标的                                                    √
2.04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
2.05 交易对方                                                    √
2.06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7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08   定价基准日                                           √
2.09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2.10   发行数量                                             √
2.11   上市地点                                             √
2.12   锁定期安排                                           √
2.13   业绩承诺与补偿                                       √
2.14   过渡期间损益                                         √
2.15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6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
2.17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2.18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19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20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股份发行数量                       √
2.21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2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23   锁定期安排                                           √
2.24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25   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3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4                                                          √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5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6                                                          √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7                                                          √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8                                                          √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9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
 10                                                         √
       告和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11                                                         √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12    司与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发行股     √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与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
        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13                                                              √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14                                                              √
        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15                                                              √
        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
 16                                                              √
        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6 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6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吴建华、吴严明、周家海。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96       新安股份          2020/7/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
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
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使用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的,
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
    2020年7月22日.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 1 号公司 24 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 1 号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600
   电话:0571-64787381
   传真:0571-64787381
   联系人:金燕、敖颜思媛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7 月 2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1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2.00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2.0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2.03   交易标的

2.04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2.05   交易对方

2.06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07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08   定价基准日

2.09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10   发行数量

2.11   上市地点

2.12   锁定期安排

2.13   业绩承诺与补偿

2.14   过渡期间损益

2.15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6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2.17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18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19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20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股份发行数量

2.21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2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23   锁定期安排

2.24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25   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3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4
       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交易不构成
 5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6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7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8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9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
       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
10
        告和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11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与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发行
12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
        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13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14
        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15
        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16
        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