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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2018年年度报告2019-04-04  

						                      2018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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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 杨占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葛树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1,071,963.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8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分析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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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5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60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6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6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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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北大荒股份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农垦集团、集团总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北大荒麦芽公司、麦芽公司                指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          指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大荒纸业公司、纸业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鑫亚公司、鑫亚公司                指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方山石墨公司、石墨公司                指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北大荒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浩化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北大荒
公司的外文名称                           Heilongjiang Agriculture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AC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长友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长友                            赵义军
联系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电话                           0451-55195980                     0451-55195963
传真                           0451-55195986                     0451-55195986
电子信箱                       600598@hacl.cn                    600598@hacl.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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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90
公司网址                                  http://www.hacl.cn
电子信箱                                  600598@hacl.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大荒                 600598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
                              办公地址
内)                                                 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琦祺、张       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                2017年          同期增减         2016年
                                                                               (%)
营业收入                      3,264,778,781.25 2,992,414,562.19                  9.10 3,094,778,57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6,475,573.91            779,985,334.87         25.19    735,106,95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40,112,117.50              785,051,311.04         32.49    746,731,080.0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3,871,914.27              843,116,641.09         55.84 1,606,707,904.92
                                                                           本期末比上
                                 2018年末                 2017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6年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511,221,985.34 6,017,783,905.23                  8.20 5,841,517,982.40
总资产                        7,973,466,675.38 7,646,957,935.40                  4.27 7,742,250,3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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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9             0.439           25.06        0.4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9             0.439              25.06     0.4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585             0.442              32.35     0.42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8             13.27 增加2.31个百分点       12.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6.60             13.35 增加3.25个百分点       13.12
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88,206,187.31 1,074,033,341.24 803,259,725.96 699,279,52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7,416,489.27      431,409,922.20 255,131,604.63         2,517,557.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86,834,254.22      429,317,151.76 264,163,966.05        59,796,745.47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6,915,390.61     -356,648,675.10 -393,933,977.92 -482,460,823.3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集中
于第二季度完成《农业生产承包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分期确认前两季度承包费收入形成;第四季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前三个季度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在秋收工作完成后对农业
基础设施(田间道路、水利设施等)进行维修和维护及冬季取暖、清雪等费用支出较多形成。
    (2)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后三季度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土地承包费、生产
资料及代收费用等收现工作集中于第一季度完成,后三个季度土地承包费收现较少形成。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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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8 年金额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05,103.35       158,389.10     8,931,659.5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9,221,013.84    15,375,086.81    11,596,874.36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27,437,008.15
金占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                                331,390.2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38,327,146.29      3,045,507.15    16,462,696.42
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11,820,651.36     -61,689,642.18   -42,125,919.48
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子公司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
                                                          38,539,179.10
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4,725,575.01       -483,846.73     -6,489,434.75
所得税影响额                                  -1,772.42       -10,649.42
                  合计                 -63,636,543.59      -5,065,976.17   -11,624,123.88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和销售;与种植业生产相关的技
术、信息及服务等;化肥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及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公司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
司是耕地资源经营主体,对权属内的耕地资源享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通过对权属内的耕
地发包经营和生产服务,统一组织、指导和管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联户家庭农场以
及其他经济组织是双层经营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承包方式取得耕地资源的经营权,直接从事农
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
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
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
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
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
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
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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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
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
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
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销售家庭农场以实物方式缴纳承包费而缴纳的农产品;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
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部分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
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粮食连年增产,
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特别是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
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三)资产、负债情况
分析”中相关资产变化情况说明。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种植结构,促进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 16 家农业分公司,区域内以种植水稻、玉米、大豆为主。2018 年,区域内实现粮
豆总产 124 亿斤。公司所属区域内土地资源丰富,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地势平
坦、土壤肥沃,生态环境良好,具有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据此区位优势
所生产的农产品具有较好的优质性和均质性,在生产成本和品质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018 年,绿色作物种植面积达 536.39 万亩,有机作物种植面积达 78.44 万亩。
    (二)科技优势
    经过多年生产经营实践,公司现已掌握了完善的作物栽培技术、良种繁育技术、施肥施药技
术、病虫草害防治技术、农机应用技术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拥有农机农艺各项技术相配套、良
种良法相结合的农业先进生产技术模式;同时,储备了节本增效的一系列栽培新技术,形成了一
整套抵御旱涝病虫灾害的有效措施,为高效地开展农业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装备优势
    得益于国家多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司所在区域内,农机装备水平得到逐年提升,农业
生产全程机械化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目前,区域内现已大规模配备了大型、现代、智能化的
动力机车及配套高性能联合整地机械、精密播种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实现了旱田整地、播种和
收获全程机械化;配备了高桩重型灭茬机械、自平衡双轴搅浆整地机械,激光平地机械、苗床机
械化整地和播种机械、高性能插秧机械等,有效提高了水田的作业效率。同时,配备了小型全链轨
及防陷半链轨等抗灾性较强的机具,大幅提升了农业整体的作业水平及抗灾能力;针对农业“减化
肥减农药”行动,公司重点引导种植户应用了水稻侧深施肥机械,有效实现了精量施肥和精准施
肥。截至 2018 年末,区域内实现农业机械总量达 32.7 万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达 360.67 万千
瓦。
    (四)组织优势
    公司具有高度的组织化管理传统,采取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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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积极性,也最大限度地控制
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组织化传统和组织化能力都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农业主产区,具体体现在作物
品种、功能区划、栽培技术等方面。下属的各农业分公司按照公司授权,每年初与家庭农场签订
《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家庭农场要按公司统一制定的年度生产技术措施进行种植,并接
受检查指导。各农业分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家庭农场的种植进行全程监管和技术指导,
保证公司 1000 多万亩耕地均按照模式化栽培、标准化作业实施生产。
    (五)基础设施优势
    公司所属的 16 家农业分公司拥有各自的全过程智能控制的浸种催芽和育秧等生产服务设施;
用于烘干、晾晒、仓储的粮食管护设施;沟渠配套网络化、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农田水利设施;
集中统一管理的农机停放场地和库房等农机管护设施;农用飞机作业用的起降场地等基础设施。
为公司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 年公司已构建了完善的农业物联网管理系统运行
体系,通过平台搭建、网络构建、数据实时监测采集与传输、智能分析等功能,使得农业生产全
过程可控,实现了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提升了农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了公司农业现代化
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有助于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设。
    (六)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和“以发展吸引人;以业绩激励人;以事业凝聚人;以人文关
爱人”的人才理念,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管理人员队伍。现拥
有众多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态度严谨认真、精通管理、熟悉市场、服务发展、扎根一
线的各类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积
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竞争性配
置人才功能,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人岗匹配、素质优良、忠于事业、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
    (七)管控优势
    公司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治理层面三会一层
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形成了科学规范、协调运转的治理体系。公司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通过日常检查、培训、以及违规问责得措施,不断提升各项规章制度
的执行力。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计的功能,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管控水平。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65 亿元,同比增加 2.72 亿元,同比增长 9.10%;实现利润
总额 9.33 亿元,同比增加 1.71 亿元,同比增长 22.36%;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9.76 亿元,同
比增加 1.96 亿元,同比增长 25.1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585 元,同比
增加 0.143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6.60%,同比增加 3.25 个百
分点;资产负债率 20.89%,比年初下降 2.27 个百分点,公司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
增强。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农业经营情况。2018 年,公司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积极应对收储
政策调整、种植成本上升、秸秆禁烧攻坚等一系列新情况和问题,加快推进了农业的提档升级和
提质增效。报告期内,16 家农业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96 亿元,同比增加 8,867 万元,同比
增长 3.05%;实现利润总额 9.68 亿元,同比减少 2,643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加大农业基础设
施投资支出所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农业生产实现了“十五连丰”。全年完成土地发包面
积 1,042.36 万亩,实现粮豆总产 124 亿斤,亩均收费 256.82 元,较上年实际亩均增加 10.98
元。二是扩大优质和特色品种作物种植面积。其中:种植绥粳 18、龙垦 201、三江 6 号和稻花香
7 号等优质品种水稻 108 万亩;种植高蛋白大豆 34.6 万亩;种植甜糯食用型玉米 1.44 万亩。全
年共签订各类订单作物种植面积 151 万亩;探索发展“鸭稻”“蟹稻”“鹅玉”等农牧共作模式,以销促
产、产销对接,努力稳定种植户经济效益。三是加大了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重点示范水稻
振捣提浆机插、旱平垄作双侧双深、水稻超早钵育机插、水稻宽窄行插秧等技术;重点推广气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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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点播种、水稻侧深施肥、缓释肥、旱田分层深施肥等技术;重点围绕节本降耗目标,试验示范
水稻秸秆秧盘、稻苗插前寄秧、水稻分段收获等农艺技术,努力降低种植户生产成本。四是加快
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全年实现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示范面积分别为 255 万亩、111
万亩和 126 万亩;稳定有机认证面积 78.44 万亩,绿色认证面积 536.39 万亩。继续推进农业物
联网项目建设,实现了农业数据实时传输、智能化监控、数据统计与分析等目标,为公司农产品
质量安全追溯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五是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加大了农田水利、粮食管护、
农机管护、生产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和新型农机具的更新力度,防灾减灾和粮食综合
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2、工业企业经营情况。公司下属的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公司、北大荒纸业公
司 3 家工业企业已进行改革改制,处于停产状态。报告期内经营收入以出租资产和处理库存存货
为主,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 976 万元,同比减少 3,719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353 万元,同比减
亏 2.24 亿元。具体经营情况如下:一是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44 万元,同比减亏
2.13 亿元。二是北大荒纸业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18 万元,同比减少 16 万元。三是北大荒麦芽公司
实现利润总额-2,327 万元,同比减亏 1,152 万元。
      3、经贸企业经营情况。公司下属鑫亚公司由于亏损严重,从 2013 年开始全面停止经营,
以清理应收和销售原有存货为主要任务,不再开展新业务。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1,406 万元,
同比增加亏损 627 万元,主要原因为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所致。
      4、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公司下属鑫都房地产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9 亿元,同比增亏 1.17
亿元。主要原因为天顺新城项目资金占用费增加及天顺新城项目在建商品房抵债缴纳各项税金增
加所致。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理财及定期存款获得收益 1.05 亿元,同比增加 4,890 万元,其
中:国债逆回购收益 4,241 万元、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5,650 万元、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574 万元。
公司参股的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稳健,2018 年公司收到分红 121 万元。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65 亿元,同比增长 9.10%;实现利润总额 9.33 亿元,同
比增长 22.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76 亿元,同比增长 25.19%。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79.73 亿元,较上年期末增长 4.27%;负债总额 16.66 亿元,较上
年期末下降 5.97%;资产负债率为 20.89%,较上年期末下降 2.27 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264,778,781.25    2,992,414,562.19            9.10
营业成本                            500,610,391.10       423,134,872.83           18.31
销售费用                             17,638,994.04        24,355,797.00          -27.58
管理费用                           1,667,833,239.96    1,692,583,818.86            -1.46
研发费用                             15,723,028.22        17,858,149.06           -11.96
财务费用                                 283,855.57      -29,665,824.36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3,871,914.27      843,116,641.09           55.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5,030,832.75     -541,224,986.11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910,270.70     -604,411,169.06          不适用
税金及附加                           41,534,540.96        12,285,754.16          2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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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55 亿元,同比增长 9.33%,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重新规
划耕地等级和旱田改水田等承包费收入同比增加及鑫都房地产公司销售丽水雅居项目商品房收入
同比增加形成;发生主营业务成本 1.89 亿元,同比增长 38.04%,主要原因为鑫都房地产公司销
售丽雅居项目商品房增加形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      (%)
                                                                                     增 加 1.76
农业行业     2,697,131,614.70   19,304,133.88          99.28        2.62      -70.42
                                                                                     个百分点
                                                                                     减 少 6.28
工业行业            15,236.03       17,784.90         -16.73      -99.96      -99.96
                                                                                     个百分点
                                                                                     增加 24.00
商品流通业      25,231,186.88   19,176,168.47          24.00
                                                                                     个百分点
                                                                                     增加 16.41
房地产行业     233,100,182.79 150,381,428.16           35.49      521.92      395.85
                                                                                     个百分点
                                                                                     减 少 1.33
合计         2,955,478,220.40 188,879,515.41           93.61        9.33       38.0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      (%)
土地承包     2,676,973,996.00                         100.00        4.48
                                                                                     增 加 2.74
农产品销售      20,157,618.70   19,304,133.88           4.23      -69.57      -70.42
                                                                                     个百分点
                                                                                     减 少 6.28
工业品销售          15,236.03       17,784.90         -16.73      -99.96      -99.96
                                                                                     个百分点
                                                                                     增加 24 个
商品流通业      25,231,186.88   19,176,168.47          24.00
                                                                                     百分点
                                                                                     增加 16.41
商品房销售     233,100,182.79 150,381,428.16           35.49      521.92      395.85
                                                                                     个百分点
                                                                                     减 少 1.33
合计         2,955,478,220.40 188,879,515.41           93.61        9.33       38.0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年增减(%)
                                                                   (%)      (%)
                                                                                       减 少 1.33
黑龙江省     2,955,478,220.40 188,879,515.41           93.61        9.33       38.0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农业行业: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62%,主要原因为重新规划耕地等级和旱田改水田
等因素影响承包费收入同比增长形成;主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70.42%,主要因经营水稻销量同比
减少所致。
    (2)工业行业:主营业收入和主营业成本同比分别下降 99.96%,主要原因为浩良河化肥分
公司和麦芽公司上年处置库存尿素和麦芽形成。
    (3)房地产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分别增长 521.92%和 395.85%,主要
                                        11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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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为鑫都房地产公司丽水雅居商品房销量同比增加 2.455 万平方米,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
成本相应同比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5,671.1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1.74%。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24,231.36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71.0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中关联方采购额 22,753.46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66.67%。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发生销售费用 1,763.90 万元,同比下降 27.58%,主要原因:一是浩良河化
肥分公司于上年完成库存尿素销售后本期未发生销售费用;二是部分农业分公司农产品经营业务
减少和销售人员精减导致职工薪酬、物料消耗、运输费和装卸费等支出同比下降形成。
    (2)本报告期发生管理费用 166,783.32 万元,同比下降 1.46%。按行业划分,农业行业受
社会保险费增长、内退人员增加、道路和农田水利维修增加等因素影响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5.81%;
工业行业因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上年以资产出租成立合资公司,本报告期职工薪酬、水电费、取暖
费和折旧摊销费用大幅下降,管理费用同比下降 88.78%。
    (3)本报告期发生研发费用 1,572.30 万元,同比下降 11.96%,主要原因为农业研究项目支
出同比减少形成。
    (4)本报告期发生财务费用 28.39 万元,同比增加 2,995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结购
性存款利息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和收益性质在“投资收益”项目列报形成。
    (5)本报告期发生税金及附加 4,153.45 万元,同比增长 238.07%,主要原因为受鑫都房地
产公司销售丽水雅居和天顺新城项目商品房数量增加影响,缴纳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支同比增加形成。

4.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15,723,028.22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15,723,028.2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48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288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0.81%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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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公司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试验示范:
    一、水稻适口性研究项目。该项研究旨在提高三江平原地区稻谷品质、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
争力。通过 2013-2018 五年试验示范,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在品种上,筛选出了多个稻谷品质较
好的品种或品系,如龙粳 18、绥粳 18、三江 6 号等;二是在施肥上进一步明确了降低氮肥 20%
用量,可以提高 2 个左右食味值,增施钾肥和镁肥对提高食味值作用有限;三是插秧期、插秧密
度以及灌溉方式对稻谷食味值影响有限。通过以上研究,为今后进一步提高三江平原地区以及整
个公司的稻谷品质指明了努力方向。
    二、水稻旱播湿管栽培项目。该项研究旨在简化水稻生产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水稻生
产效益。通过 2016-2018 年三年试验示范,基本摸清了水稻旱播湿管栽培的关键技术和措施,基
本形成了水稻旱播湿管栽培配套技术体系。如:适宜品种、适宜播种期、适宜播种量、施肥总量
和氮磷钾配比、化学除草配方及用量以及整地方式和播种方法等,为该项技术的推广应用创造了
有利条件。
    三、碳基复合肥应用项目。经 2016-2018 年三年试验,得到以下结论:一是在等纯量氮磷钾
化肥投入情况下,碳基复合肥在多点表现出增产效应,表明碳元素具有吸附营养物质及缓释作用;
二是在等商品量化肥投入情况下,碳基复合肥在多点表现出减产效应,表明其吸附及缓释的增效
作用不抵等量的氮磷钾营养物质;三是基于以上情况,要完全弄清碳基肥在不同地区水稻生产中
的作用,还需要进行多年多地定点试验示范。
    四、水稻秋旋平春免搅浆试验项目。这是基于水稻田板结情况逐年加重趋势而设立的试验项
目,试图通过秋旋平后,减少春泡田多次整地对土壤结构的破坏。经过一年试验,这种整地方式
具有作业效率高、平地效果好、省水、增温、施肥均匀、土壤容重下降等技术优势,对水稻生产
表现出返青快、分蘖多,成熟早,增产效果好等明显作用。2019 年公司将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
扩大示范应用规模,逐步使之成为水稻生产的常规技术措施。
    五、水稻抗寒促根浸种制剂应用试验项目。该项目是基于挖掘水稻秧苗根系发育潜力而设立
的。目前,在现有光热条件和技术模式下,一般秧苗根系平均在 7.5 条左右,距离理论上应有的
14 条还有很大差距。多年试验表明:在现有生产条件下,水稻秧苗根系每增加一条根在三江平原
地区可平均亩增产在 40 公斤上下。这既是当前水稻生产中的问题,也是巨大的增产空间所在。
2018 年,公司在 6 家分公司试验在浸种中加入抗寒促根剂,取得了理想效果。表现在秧苗出苗早、
根系发达,返青快,分蘖多,成熟早,增产明显。2019 年,公司将对该项目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
和示范应用,为今后全面推广做好技术储备。
    此外,分公司为跟踪农业科技进步和推广一些先进适用技术,每年都要进行品种、生物或化
学的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各种配方肥料以及农业机械、不同栽培措施研究与应用,以筛选
出产量更高、品质更好、效果更优、成本更低、竞争力更强的各种生产资料和技术措施,使公司
农业始终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387.19 万元,同比增长 55.84%,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农业分公司重新规划耕地等级、旱田改水田、收费方式由上年预收改为当年收取,承包
费收现同比增加;二是鑫都房地产公司销售丽水雅居项目商品房收现同比增加形成。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503.08 万元,同比减少 46,380.58 万元,主
要原因为公司用于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支付现金同比增加形成。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991.03 万元,同比增加 12,450.09 万元,主
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分派现金红利同比减少形成。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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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情况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说明
                                          (%)                         (%)    (%)
货币资金                  31,352.22         3.93         133,404.27      17.45     -76.50 注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32.83         0.27           5,370.94       0.70     -60.29 注 2
预付款项                   5,928.99         0.74          10,600.08       1.39     -44.07 注 3
应收利息                       985.89       0.12             631.71       0.08     56.07 注 4
存货                      24,654.34         3.09          78,630.07      10.28     -68.65 注 5
其他流动资产             216,931.11        27.21          49,239.80       6.44    340.56 注 1
流动资产合计             304,563.54        38.20         307,047.13      40.15     /
在建工程                   2,311.97         0.29           3,987.93       0.52     -42.03 注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416.19         6.45           2,197.08       0.29   2,240.21 注 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2,783.12        61.80         457,648.67      59.85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913.33         1.74          22,256.34       2.91     -37.49 注 3
应交税费                  11,074.20         1.39           4,192.63       0.55    164.13 注 7
流动负债合计             154,417.28        19.37         169,467.39      22.1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464.99         1.44           6,993.95       0.91     63.93 注 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38.84         1.52           7,663.72       1.00     /
专项储备                                                     306.39       0.04    -100.00 注 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1,122.20        81.66         601,778.39      78.70     /
其他说明:
    注 1:“货币资金”比年初下降 76.50%和“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 340.56%,主要原因
为报告期末按合同约定结构性存款本金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注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年初下降 60.29%,主要原因为鑫亚公司年初应收票据已到
期收回货币资金及鑫亚公司和麦芽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坏账准备形成。
    注 3:“预付款项”比年初下降 44.07%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年初下降 37.49%,主
要原因为鑫都房地产公司按《联合开发协议书》应由合作方恒珲公司独立建设和销售的丽水雅居
项目商品房,本报告期结算其预付和应付工程款形成。
    注 4:“应收利息”比年初增长 56.07%,主要原因为结构性存款于报告期末将未到期部分按
预期收益率计提利息形成。
    注 5:“存货”比年初下降 68.65%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 2,240.21%,主要原因
为年初鑫都房地产公司在“存货”项目列报的天顺新城项目在建商品房,本报告期抵债后,公司
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本报告期麦芽公司接收弘企房地产公司抵债房产在“其他非流
动资产”项目列报。
    注 6:“在建工程”比年初下降 42.03%,主要原因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完工率
同比增加形成。
    注 7:“应交税费”比年初增长 164.13%,主要原因为天顺新城项目在建商品房抵债业务,鑫
都房地产公司和公司计提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增加以及公司应税业务计提企业所得税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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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长 63.93%,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新增内部退养职工
计提的辞退福利导致。
    注 9:“专项储备”比年初下降 100%,主要原因为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不再生产尿素,以前年
度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转入当期损益。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货币资金             549,049.60 549,049.60 元,其中友谊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粮食管护项目晒场台面占用耕地缴纳复垦保证金 549,049.60 元。
                                子公司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因货款结算纠纷提
存货              11,084,844.29 起 诉 讼 , 法 院 查 封 鑫 亚 公 司 亚 麻 纱 699,411.41 元 、 亚 麻 布
                                10,385,432.88 元。
                                ①鑫亚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07-3 号建筑面积 1708.69
                                平方米房产(账面原值 17,496,089.36 元,账面价值 12,231,237.43
                                元),在鑫亚公司起诉榆树市宝鸿粮食经销有限公司一案中,为申请
                                法院查封被告相当于 3,000 万元的财产而提供担保,经长春市中级
固定资产          12,257,162.46
                                人民法院〔2012〕长民四初字第 3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予以查封,
                                该案已经胜诉,正在执行阶段。
                                ②纸业公司与陈伟发生纠纷一案中,法院查封纸业公司挖掘机 2 台
                                (账面原值 1,683,760.61 元,账面价值 25,925.03 元)。
     合计         23,891,056.35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有未办妥房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55,216,629.61 元,未办妥
房屋产权证书的主要原因:农业分公司主要是科技园区、科研中心、作业站管理用房等生产设施、
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麦芽、纸业公司主要是一些生产(维修)车间、材料库
等在原厂址上改(扩)建。由于历史上的原因,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缺少或未取得规划、消防等相关
手续,以及办理不及时形成的,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描述了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括之一报告期
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农林牧渔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公司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对公司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农业主要面对来自宏观政策两个方面的压力和挑战:一是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的不断深化,如何进行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品质,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成为
当前农业发展需要面临的主要挑战;二是在 2016 年取消玉米临储政策后,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
连续两年的持续下调,进一步加快了粮食市场化的步伐,迫使农业在原有只注重产量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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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向节本提质增效的方向转变。上述政策的实施,将迫使农业转变原有发展方式,以尽快适应
政策导向,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农业的政策变动也将直接对公司经营的稳定及承包费的
收缴等产生影响。面对当前政策形势,公司科学研判、积极应对,以“节本降耗、提质增效”为
目标,推行绿色农业生产方式,试验推广适用型技术,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促进农业转
型升级。一是扩大优质特色品种及中早熟品种种植。以“优质品种、特色品种”为切入点,扩大
包括绥粳 18、龙垦 201、三江 6 号和稻花香 7 号等品种在内的优质水稻种植;大力发展具有龙江
地域特色的、品质优良的、市场需求度高的鲜食玉米、高蛋白大豆、杂粮杂豆等优质特色品种。
以实现“早上市、抢市场、早变现”为目标,大面积推广优质中早熟玉米品种种植,迎合市场需求,
提高种植效益。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2018 年,公司多渠道、多领域拓展销售门路,大力推动
订单农业发展,全年共签订包括水稻、大豆、玉米、高粱、辣椒等订单作物种植面积 151 万亩,
同比增长 73.5%。三是积极探索农牧共作模式。通过实施“鸭稻”、“蟹稻”、“泥鳅稻”、“鹅玉”等
种养技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绿色有机农业良性发展。四是深入推行绿色农业生产方式,
通过科学合理控制种植密度及灌溉施肥,提高作物自身防病抗病能力;通过开展“减化肥减农药”
行动,推广水稻侧深施肥应用、高效低用量药剂应用等节肥节药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投入量,实
现科学施肥,合理施药,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开展新技术试验和推广,试验示范了稻
草秸秆秧盘育秧技术,推广了水稻分段收获技术及稻苗插前寄秧本田技术,在解决育秧取土难、
收获期晚导致的整地时间不足、运苗人工成本高等问题上,发挥了显著作用,在实现节本增效的
基础上,为后期农业生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2).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目前国内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是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
地。其在规模、资源、技术、装备、管理和服务、人才等方面都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
在农业方面,公司面临新的宏观政策及发展形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自身优势、
挖掘自身潜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应对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其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 16 家农业分公司,区域内以种植水稻、玉米、大豆为主。2018 年,区域内实现粮
豆总产 124 亿斤。公司所属区域内土地资源丰富,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地势平
坦、土壤肥沃,生态环境良好,具有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据此区位优势
所生产的农产品具有较好的优质性和均质性,在生产成本和品质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018 年,绿色作物种植面积达 536.39 万亩,有机作物种植面积达 78.44 万亩。
    2、基础优势
    公司建有完备的生产服务设施、粮食管护及农机管护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等农业生产基础设
施体系。2018 年,公司继续加强了对基础建设的投入,推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完善了配套设
施;同时,重点对水泥晒场、粮食仓储、田间砂石路、农机具停放场及水利工程配套等基础设施
进行了建设,在提升粮食综合产能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农业防灾和减灾能力。
    3、装备优势
    得益于国家多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司所在区域内,农机装备水平得到逐年提升,农业
生产全程机械化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目前,区域内现已大规模配备了大型、现代、智能化的
动力机车及配套高性能联合整地机械、精密播种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实现了旱田整地、播种和
收获全程机械化;配备了高桩重型灭茬机械、自平衡双轴搅浆整地机械,激光平地机械、苗床机
械化整地和播种机械、高性能插秧机械等,有效提高了水田的作业效率。同时,配备了小型全链轨
及防陷半链轨等抗灾性较强的机具,大幅提升了农业整体的作业水平及抗灾能力;针对农业“减化
肥减农药”行动,公司重点引导种植户应用了水稻侧深施肥机械,有效实现了精量施肥和精准施
肥。截至 2018 年末,区域内实现农业机械总量达 32.7 万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达 360.67 万千
瓦。
    4、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生产经营实践,公司现已掌握了完善的作物栽培技术、良种繁育技术、施肥施药技
术、病虫草害防治技术、农机应用技术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拥有农机农艺各项技术相配套、良
种良法相结合的农业先进生产技术模式;同时,储备了节本增效的一系列栽培新技术,形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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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套抵御旱涝病虫灾害的有效措施,为高效地开展农业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5、管理与服务优势
    公司建有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拥有 16 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设植保站、气象站、
试验站和土壤化验室即“三站一室”,建立了完善的病虫害预警服务体系、气象预测预报服务体系、
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为各阶段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体系保
障。经过多年农业生产实践,公司建立了高度组织化的管理体系及规范的管控制度,规范了农业
生产作业流程,有效确保了公司千万亩耕地的模式化栽培和标准化生产;建立了高效的组织管理
模式,拥有完备的技术研发和服务团队,可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
    6、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实践经验丰富,涵盖栽培、植保、农机等各类涉农专业的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在农业研发、科技推广、农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公司后期农业转型升级
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公司经营模式及行业上下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取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为
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报告期内,下游农产品市场对种植业带来的影响,相比上游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行业对其
影响较大,化肥价格相比去年同期略高;下游农产品市场仍然处于阶段性供过于求的状态,并加
之粮食收储政策调整,对种植业造成一定影响,尤其给公司所在区域内粮食销售带来一定压力。

(4).生产经营资质
□适用 √不适用
(5).主要技术
√适用 □不适用
    水稻“三化两管”栽培模式(即旱育壮苗智能化、全程生产机械化、稻谷品质安全化、叶龄
指标计划管理、全面标准化管理),玉米“四精两管”栽培模式(即精细耕作、精密栽培、精准施
肥、精确防控、叶龄管理、标准化管理),大豆“两密一卡”栽培模式(即大豆大垄密、深窄密、
玉米原垄卡种大豆),水稻侧深施肥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GPS 自动驾驶技术,精量播种机
应用技术等。

(6).使用的农场或基地等的所有制形式及取得方式
□适用 √不适用

通过承包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或水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双方                合同签订时间        租赁标的面积   合同期限   租赁价格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与黑
                                     1998 年            1296 万亩      50 年
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   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生产与销售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土地发包经营活动,不直接从事农业种植生产活动,由与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
协议》的家庭农场种植水稻、大豆、玉米等作物,产出的产品归与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
的家庭农场所有并自行销售。
    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部分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得收益。

存在与农户合作生产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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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2).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销售量同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主要     销售
                       销售量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比增减         同比增减       同比增减
    产品     渠道
                                                                   (%)          (%)          (%)
水稻(吨)             6,157.79       1,657.91      1,628.41         -69.76         -70.12         -70.16
玉米(吨)             2,697.08         357.85         302.00      417.33         560.66            442.43

采用经销模式的
□适用 √不适用
客户规模小且较分散的
□适用 √不适用
有线上销售业务的
□适用 √不适用
3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经营信息
(1).从事农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从事种业业务
□适用 √不适用

从事土地出租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租土地面积         实际出租土地面积               土地租金单价                     收入
     11,580,000.00                10,423,581.47                 256.82               2,676,973,996.00
其他说明:
    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为亩。

(2).从事林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从事畜牧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从事渔业业务公司的经营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行业会计政策和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税函〔2009〕779 号文件的规定,
从事农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 48 号)
第九条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
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
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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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规定:病虫害防治免税备案;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
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13 号)文件的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纸制品生产和销售   19,200.00        1,099.09 -13,737.83      18.02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麦芽生产和销售 38,500.00           65,622.49 -24,432.72   -2,326.56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粮食收购和销售          5,000.00   41,358.27 -81,840.20   -1,274.23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5,000.00   17,313.22 -10,992.64 -12,452.12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5,000.00                4,281.74   4,032.95     -96.42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
                             采矿业          1,000.00                2,222.92     995.42       0.57
产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咨询 10,000.00                5,670.72   5,669.12    -204.20
净利润同比变动情况说明:
    (1)纸业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16.47 万元,主要原因为处置库存原材料销售利润同比减少形
成。
    (2)麦芽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减亏)1,152.29 万元,主要原因为依据法院判决确认弘企
房地产公司应收款利息收入形成。
    (3)鑫亚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668.10 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应收款坏账
损失同比增加形成。
    (4)鑫都房地产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12,226.55 万元,主要原因为天顺新城项目资金占用费
增加及天顺新城项目在建商品抵债缴纳各项税金增加形成。
    (5)投资管理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207.41 万元,主要原因为联营企业亏损,按照权益法核
算确认投资损失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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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
                                            注册                                   营业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资本                                   收入
                                                    (%)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
                       煤炭贸易            2,608.00 40.00    1,293.76   1,246.89              -40.37
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   粮食、化肥、大米
                                           4,000.00 40.00    3,531.72    -164.46              -55.62
发展有限公司           加工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
                       其他金融业务       20,000.00 49.00 14,080.65 13,010.74      482.13     342.87
股份有限公司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
                       企业管理咨询等     30,000.00 30.00 19,569.45 18,597.53 22,077.38      -678.61
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   肥料制造;基础化
                                        30,000.00 49.00 42,815.08 30,042.53 2,040.31        -7,943.10
肥有限公司             学原料制造等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   粮食收购,热力生
                                        40,000.00 49.00 52,201.00 22,691.36 38,478.31       -1,071.50
限公司                 产和供应等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
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农业供给侧改革是解决农产品供给的结构和质量问题,对公司而言,
实施种植业供给侧改革的出发点是积极适应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改革的“新常态”,着眼点是紧盯市
场需求变化,着手点是按照市场需求调优种植业结构,落脚点是促进公司和农户增加收入与效益。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深挖增收潜力,广开获利渠道”的总体经营思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开辟粮食销售新渠道,重点解决公司面临的农产品成本“地板”上升与价格
“天花板”下压的双重挤压带来的困境;借助外部力量,发展混合所有制,加快推进合资合作进
程,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继续强化管理创新,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
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科学有序,全面推进公司实现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经营目标:2019 年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2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8.4 亿元,粮
豆总产 119.06 亿斤,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以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
对 2019 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史形成应收账款、存货的风险。公司在历史经营过程中,应收账款和存货较多,正在
全力清欠与清库。
    应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清欠力度,推进涉法涉诉案件的进程,尽量减少损失,全力排查可
执行资产;二是继续加快存货清理力度。流动资产类加快变现,固定资产类实现价值保全。加快
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对积压的库存进行分析、处理,加快存货变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
力。
    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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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年度报告


    农业土地发包经营与自然条件息息相关,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本公司曾经遭受过旱灾、
水灾、霜冻、冰雹、虫灾及风灾等自然灾害,但遭受的损失较小。若 2019 年公司遭受上述自然
灾害,则可能导致家庭农场粮食减产、生产运输设备和农产品的损失。易可导致公司基础设施维
修投入增加。
    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本公司采取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预防旱灾和水灾;加强病虫
害的调查和研究,提高对病虫害的防治能力;家庭农场参加灾害保险,提高抵抗风险及灾后恢复
生产的能力。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报告期内现金红利已经发放完毕,详见公司 2018-028 号
公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归
            每 10 股 每 10 股派 每 10 股
   分红                                  现金分红的数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 属于上市公司普
            送红股 息数(元) 转增数
   年度                                    (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 通股股东的净利
            数(股) (含税) (股)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8 年            0     4.00        0    711,071,963.60 976,475,573.91           72.82
2017 年            0     2.70        0    479,973,575.43   779,985,334.87         61.54
2016 年            0     3.40        0    604,411,169.06   735,106,956.18         82.82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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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时
                                                                                                                                          是否有                     如未能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期           是否及时 履行应说明
        承诺背景                       承诺方                                                                                             履行期                     行应说明下一
                            类型                                                  内容                                            限             严格履行 未完成履行
                                                                                                                                             限                        步计划
                                                                                                                                                          的具体原因
                                                                                                                          此 承 诺 于
                                                                                                                          2013 年作出,
                                                                                                                          2018 年 7 月 11
                                                 主要内容是:“保证现在及将来不增加经营与北大荒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的
                                                                                                                          日公司召开第
                                                 业务;亦不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北大荒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
                                                                                                                          六届董事会第
                                  黑 龙 江 北 大 竞争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存续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保证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 解决同业竞                                                                                         五十六次会议
                                  荒 农 垦 集 团 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 50%股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对于房地产行业                     是     是
诺                     争                                                                                                 (临时),审议
                                  总公司         存在的同业竞争,承诺未来 3-5 年内予以解决。除非本公司不再为北大荒股份
                                                                                                                          通过了《关于
                                                 之控股股东,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北大荒股份及其他股
                                                                                                                          公司退出房地
                                                 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相应承担。”
                                                                                                                          产行业的议
                                                                                                                          案》,该承诺已
                                                                                                                          履行完毕。
                                                 主要内容是:“集团公司因其下属的部分农场也从事稻谷的深加工及其经营活
                                                 动,就此同业竞争关系,集团公司特向股份公司及其众多的股东保证和承诺,
                                                 集团公司将会在以后适当的时候进行相应的重组安排,以消除业已存在的同业
                                  黑 龙 江 北 大 竞争关系,同意股份公司在上市后的将集团公司从事稻谷深加工相关的资产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 解决同业竞                                                                                       2001 年作出,
                                  荒 农 垦 集 团 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售与股份公司,以消除                是        是
诺                     争                                                                                               持续有效。
                                  总公司         该同业竞争关系,并在其经营业务中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中的控股地位转移
                                                 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众多小股东的利益。”;“集团公司今
                                                 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任何其他
                                                 业务活动。”
                                  黑龙江北大
                       解决同业竞                主要内容是:“除已有的农业业务外,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 2007 年作出,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荒农垦集团                                                                                         是        是
                       争                        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持续有效
                                  总公司




                                                                                   22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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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
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
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
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临时)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决议通过(公告编号:
2019-012),公司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
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
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序号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之前列报金额                           经重列后金额
   1      应收票据                      5,823,683.03      -5,823,683.03
   2      应收账款                     47,885,668.32     -47,885,668.32
   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3,709,351.35      53,709,351.35
   4      应收利息                      6,317,062.80      -6,317,062.80
   5      应收股利
   6      其他应收款                  291,702,668.09      6,317,062.80     298,019,730.89
   7      应付票据
   8      应付账款                    222,563,359.27    -222,563,359.27
   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22,563,359.27     222,563,359.27
   10     应付利息
   11     应付股利                          70,309.90        -70,309.90
   12     其他应付款                  462,748,024.85         70,309.90     462,818,334.75
   13     管理费用                   1,710,441,967.92    -17,858,149.06 1,692,583,818.86


                                          23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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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序号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之前列报金额                            经重列后金额
  14    研发费用                                           17,858,149.06     17,858,149.06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97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6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00,000.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临时)、2018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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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2011 年 6 月 9 日、2011 年 10 月 24 日,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乔仕公司”)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道里
区棚改办”)及黑龙江振北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振北公司”)签订了两份《垫资参与城乡路与齿轮路交口处棚改项目协议书》,约定乔仕公司与振北
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城乡路与齿轮路交口处棚改项目(下称“棚改项目”)的垫资土地整理。振北公司参与地块一的土地整理和竞标,乔仕公司参与地块二的
土地整理和竞标。同时,协议约定乔仕公司按道里区棚改办要求在棚改项目拆迁启动前交纳贰亿元征拆保证金。签订该协议书后,乔仕公司已依约按时向道里区
棚改办足额交纳了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贰亿元。2011 年 11 月 25 日,乔仕公司与道里区棚改办签订了《道里区中央大街辅街改造项目(西十二道街地块)协议》,
约定道里区棚改办协助乔仕公司参与道里区中央大街辅街改造项目(西十二道街地块)国有土地(下称“西十二道街项目”)的摘牌工作。同时,约定乔仕公司应先
行支付征收净地现金壹亿元。签订该协议后,乔仕公司已依约按时向道里区棚改办足额交纳了西十二道街项目征收净地现金壹亿壹仟万元。乔仕公司按照上述协
议约定,按时向道里区棚改办足额交纳了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和西十二道街项目征收净地现金。但道里区棚改办却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乔仕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
履行义务,未开展上述两个项目的土地“招拍挂”工作,导致上述两个项目多年停滞。乔仕公司上述所用资金的来源,是原告 2011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期间累计
                                                                                                                                                        详见公司
出资并通过原告的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转二级子公司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给乔仕公司共计 5 亿元中的一部分。自 2013 年 10 月 22
                                                                                                                                                        2018-060
日起,乔仕公司多次向道里区棚改办送达书面函告,表示不再参与上述两个项目的土地摘牌和项目建设,并要求道里区棚改办退还乔仕公司已经实际交纳的保证
金共计叁亿壹仟万元。2014 年 1 月 26 日,道里区棚改办返还了西十二道街项目壹亿壹仟万元征收净地现金。2016 年 10 月 19 日,原告与乔仕公司、黑龙江省 号公告。
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原告受让了乔仕公司对道里区棚改办享有的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贰亿元的债权。
乔仕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让的事实书面通知了道里区棚改办。2016 年 12 月 8 日,道里区棚改办退还给原告上述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中的 3000
万元。道里区棚改办给付上述款项后,虽经乔仕公司多次发函或以其他方式要求道里区棚改办返还给原告剩余的壹亿柒仟万元,并要求道里区棚改办就乔仕公司
在棚改项目前期土地整理时已经发生的土地拆迁成本共计 76,076,390.50 元事宜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但道里区棚改办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予解决。
      2018 年 11 月 4 日,公司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被告道里区棚改办、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振北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收
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预缴通知单》(2018)黑民初 335 号。公司对本案的诉讼请求:1、请求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壹亿柒仟万元(170,000,000.00
元);2、请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利息损失 58,970,022.89 元(自 2013 年 10 月 22 日起至二被告将全部款项返还给原告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
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 30%计算,暂计算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3、请求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5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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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
                                                                         诉讼(仲
             承担
 起诉 应诉        诉讼                                                   裁)是否
             连带                                           诉讼(仲裁)涉
(申请) (被申      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形成预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责任                                             及金额
   方 请)方       类型                                                   计负债
               方
                                                                         及金额
                                                                                                                               一审判决:第一项被告返还公司货款 603,553.10
                                                                                                                               元;第二项被告偿还公司垫付的玉米保管费、
                                                                                   被告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提起反诉,诉讼请   仓储费等费用 1,321,464.39 元;第三项被告给付
北大荒   哈尔滨                                                                    求为公司给付 294.4 万元,法院经三次开庭     公司利息 109,405 元元;第四项驳回公司其他诉
                              2010 年 11 月,公司原国际                                                                                                                          二审判决作出后,兴隆公司在生效判决指定的自动
鑫亚经   兴隆饲                                                                    审理,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作出[2013]绥商   讼请求;第五项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案件
                              部与兴隆饲料公司签定玉                                                                                                                             履行期限内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
贸有限   料经销          诉讼                                  2,059,492.13        初字第 144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不服一审判     受理费 24,151 元,由公司负担 1,497 元,被告
                              米采购合同,形成欠款,公                                                                                                                           制执行,2017 年 9 月执行回款 8 万元,其余款项仍
责任公   有限公                                                                    决,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农      负担 22,654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待执行。
司       司                                                                        垦中院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作出(2014)    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变更第三项
                                                                                   垦商终字第 68 号民事判决书。                利息数额为 34,301.93 元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
                                                                                                                               24,151 元,由公司负担 17,369 元,被告负担 6,782
                                                                                                                               元;二审受理费 17,369 元,由公司负担。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在农垦中院立案受理,
                                                                                   2013 年 7 月移送至黑龙江省高院,青枫公
                  王 熙                                                            司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监管佣 一审判决:一、青枫公司给付鑫亚公司货款
                              2011 年 11 月起至 2012 年
         北大荒   刚、陈                                                           金 720 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66.86 元。 24,404,519.16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二、如青枫
北大荒                        底,公司分批向青枫亚麻公
         青枫亚   卫东、                                                           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开庭审理本案, 公司不能清偿上述债务,对不能清偿部分,鑫
鑫亚经                        司销售亚麻和亚麻纱,合计
         麻纺织   郑 丽                                                            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作出[2013]黑高商初 亚公司以王熙刚、陈卫东、郑丽君、满丽辉持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
贸有限                   诉讼 价款总额为 198,486,208.42      102,179,802.12
         有限公   君、满                                                           字第 16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该一审判 有的青枫公司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 于执行中。
责任公                        元,青枫亚麻公司尚欠付
         司(应   丽辉、                                                           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于 优先受偿;三、驳回鑫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司                            94,484,646.46 元及利息,故
         收款)   刘学、                                                           2015 年 3 月 23 日受理本案,案号(2015) 四、驳回青枫公司反诉请求。终审判决:驳回
                              提起诉讼。
                  肖荣鹏                                                           民二终字第 69 号,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开 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理本案,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作出
                                                                                   (2015)民二终字第 69 号民事判决书。

                              201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                                                                      一审判决:解除鑫亚公司与青枫公司所签订的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在农垦中院立案受理,
                              青枫亚麻签订《亚麻纱加工                                                                         156 号《亚麻纱加工合同》,青枫公司按《亚麻
         北大荒                                                                    2013 年 7 月移送至黑龙江省高院。法院于
                              合同》,公司委托被告加工                                                                         纱加工合同》约定的加工系数 4.628 给付已加工
北大荒   青枫亚                                                                    2013 年 10 月 28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2014
                              亚麻 4000 吨。因被告在加                                                                         完成的亚麻纱成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原料。终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
鑫亚经   麻纺织                                                                    年 10 月 22 日作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 15
                              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隐瞒真                                                                           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变更一审判决          院组织公司、青枫公司及九三圣龙公司就查封的加
贸有限   有限公          诉讼                                113,768,625.66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
                              实加工进展情况,且迟迟不                                                                         第二项为青枫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            工货物进行交接,公司已接收青枫亚麻部分亚麻纱
责任公   司(委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于 2015 年 3 月
                              予交付产成品,故公司提起                                                                         内,按长麻纱用料系数 2.2、其他用料系数按照        产成品、亚麻,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司       托 加                                                                     23 日受理本案,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6
                              诉讼要求解除加工合同并                                                                           《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
         工)                                                                      月 25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10 月 21 日作出
                              返还未加工亚麻原料及已                                                                           工完毕的亚麻纱产成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原
                                                                                   (2015)民二终字第 68 号民事判决书。
                              加工产成品。                                                                                     料。



                                                                                                    26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2010 年 9 月和 2011 年 8 月
                                  期间,公司原玉米部与吉林
                                  省扶余县长春岭粮库签订
         吉林省
                                  玉米、水稻委托收购合同,
         扶余县
                                  2011 年 7 月公司销售玉米提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公司于 2014
北大荒   长春岭
                                  货时,对方仅交付 16109.445                                                                                                      年 1 月 17 日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材料,案件执
鑫亚经   粮库、                                                                                                         判决结果:被告扶余县长春岭粮库偿还原告欠
                                  吨,其余 8150.234 吨无货可                     2013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一审判决书[2013]                                           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作出
贸有限   扶余县            诉讼                                 25,637,552.53                                           款 14,285,964.24 元及违约金 300 万元,合计
                                  提,财务预付款 1428 万元。                    垦商初字第 10 号判决书。                                                          (2014)垦商执字第 9-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
责任公   粮食国                                                                                                         17,285,964.24 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                                                                                                      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可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再申请执
司       有资产
                                  向农垦中院起诉长春岭粮                                                                                                          行并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管理有
                                  库,因扶余县粮食国有资产
         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春岭粮
                                  库的全资股东,随同一并起
                                  诉。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
       黑龙江
                                  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
       农垦九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起诉至九三农垦法院,
黑龙江                            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
       三圣龙                                                                   法院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第一次开庭,裁定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公司向
亚德经                            务,将其终端客户黑龙江农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
       亚麻产              诉讼                                    1,726,033    将案件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并于 2014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经营场所是租赁的,
贸有限                            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                                                                  原告煤款及运费 1,726,032.6 元。
       业有限                                                                   年 3 月 11 日再次开庭审理本案,2014 年 4                                           现已撤离,且目前法院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
公司                              公司债权 1,726,033 元转让
       责任公                                                                   月 22 日作出[2013]九商初字第 34 号判决。
                                  给公司,经公司催缴,仍不
       司
                                  偿还。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
                                  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公司向
黑龙江   延寿志
                                  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                      案件于 2013 年 9 月 4 日和 10 月 30 日二次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于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被告 400
亚德经   德纺织
                           诉讼   务,将其终端客户延寿志德         1,101,928    开庭审理,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作出 判 决 生 效 之 日 起 5 日 内 给 付 公 司 欠 款 余吨煤,公司申请法院评估、拍卖,但无人买受,
贸有限   有限公
                                  纺 织 有 限 公 司 债 权                       (2013)延民初字第 837 号民事判决。        1,101,927.6 元。                            且被执行人公司已停止经营,法院无法取得联系。
公司     司
                                  1,101,928 元转让给公司,经                                                                                                           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公司催缴,仍不偿还。
                                  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
                  宋文建          在 2009 年 10 月至 12 月期                                                           调解结果: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北大荒                                                                                                                                                              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能给付公司欠款,公司向
         大连恒   用房产          间与公司合作经营黄豆、黑                                                             11 月 20 日前给付公司欠款 137 万元;连带责任
鑫亚经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法院对宋文建抵押房产
         承农产   ( 601          水稻等业务,形成欠款,到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书编号为 方宋文建以其所有的坐落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
贸有限                   执行                                      1,370,000                                                                                        进行评估、拍卖,目前已达成房产抵债意向,与法
         品有限   平 方           今年初,尚欠 129 万元(帐                     [2013]绥商初字第 132 号。              区青山镇黎明村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
责任公                                                                                                                                                              院协商房产过户办理事宜,案件现处于执行中,已
         公司     米)担          面为 229 万元,因与对方达                                                            白字第 201208856 号,建筑面积 601.65 平方米)
司                                                                                                                                                                  执行回款 10 万元。
                  保。            成协议减免 100 万元未冲                                                              作为抵押财产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帐)
                                  2012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东                   公司向法院起诉立案后,因东北建安公司已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
北大荒   东北建
                                  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                        不正常经营,通过邮寄和直接送达方式无法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可供执行财产。沈阳市和平
鑫亚经   筑安装                                                                                                           判决结果:被告东北建筑安装总公司给付公司
                                  订《钢材买卖合同》,公司                      送达,法院于 2013 年 8 月 18 日采取公告方                                              区人民法院下达(2015)沈和执字第 537 号查证结
贸有限   工 程 总 纪长武                                           1,638,000                                              货款 150 万元,利息 13.3419 万元,被告纪长武
                                  向东北建安公司销售螺纹                        式送达并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开庭审理本                                                果通知书,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2016
责任公   公司、                                                                                                           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钢 370 吨,总价款为 150 万                    案。2014 年 1 月 14 日,法院作出[2013]绥                                               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
司       纪长武
                                  元,东北建安公司收货后一                      民初字第 143 号民事判决书。                                                            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27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直未能支付货款。

                                                                                                                判决结果:华泽麦业给付原告欠款 2,793,848.95
北大荒   霍林郭         公司与其自 2006 年开始长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
                                                                      法院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开庭审理本案, 元及利息(2013 年 6 月 7 日至给付日银行同期
龙垦麦   勒华泽         期合作,并先期投入大麦种                                                                                                              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
                                                         2,790,000    12 月 10 日作出[2013]垦商初字第 21 号民事 贷款利率);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芽有限   麦业有         子,但因遇自然灾害导致欠                                                                                                              暂时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
                                                                      判决书。                                  息;案件受理费被告负担 29,933 元,原告负担
公司     限公司         收,至今应收帐款 279 万元。                                                                                                           恢复执行。
                                                                                                                3,152 元。
                       2012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被
                       告金仓商贸公司合作大麦
                       种植业务,公司借款给被告
                       用于大麦种植,产出的大麦
                       由公司负责收购。公司共计
                       向被告支付大麦款 1172 万                                                                 调解结果:阿尔山市金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阿尔山          元,但被告仅交付大麦                                                                     张国军欠公司 1142 万元,于 2014 年 12 月 20
北大荒 市金仓          502.254 吨。2013 年 10 月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向农垦中院提起诉 日前给付 342 万元,2015 年 7 月 15 日前给付
                                                                                                                                                            现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法院拘留被执行人后
龙垦麦 商贸有          17 日,双方对账并签订《还                      讼,2014 年 11 月 17 日法院开庭审理时主 4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15 日前给付 400 万元;
                  诉讼                                12,579,174.87                                                                                         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暂时终结本次执行。待被
芽有限 限责任          款协议》,被告承诺于 2013                      持双方调解,调解书案号为[2014]垦商初字 二被告未履行上述任何一期还款,公司可申请
                                                                                                                                                            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公司   公司、          年 12 月 20 日前用大麦抵顶                     第 40 号。                                执行全部款项;上述款项自 2012 年 9 月 27 日
       张国军          欠款,被告法定代表人张国                                                                 至法院确定履行实际之日按月千分之 6.15 给付
                       军以个人全部财产对上述                                                                   利息。
                       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
                       约定履行期限届满,被告仍
                       未能偿还欠款,公司起诉至
                       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并
                       支付利息。
                       公司与哈尔滨益众节能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李香玉于
                       2011 年 11 月三方合作出资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第一
       哈尔滨          设立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
北大荒                                                                次开庭审理本案,于 10 月 27 日裁定将简易                                                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如期履行给付义务,公
       益源康          发有限公司开展离子水项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给付
龙垦麦                                                                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于 11 月 12 日第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益源康公司机器设
       科技开     诉讼 目,公司同时提供 100 万元        1,078,686.3                                             公司借款本金 100 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芽有限                                                                二次开庭审理本案。2014 年 11 月 25 日,                                                 备一套,查封到期后对机器设备申请续封,仍处于
       发有限          作为流动资金,后公司要求                                                                 分期支付相应利息。
公司                                                                  法院作出(2014)松商初字第 231 号民事判                                                 执行阶段。
       公司            其偿还时,益源康公司一直
                                                                      决书。
                       未能偿还,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其偿还欠款并支付利
                       息。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份,与邹                     绥化农垦法院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 月 17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另案公
                       平汇超保温节能科技有限                         日两次开庭。2013 年 11 月 5 日作出(2013)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      司欠付邹平汇超公司欠款 403,690 元。2016 年 4 月
       邹平汇
北大荒                 公司签订《水泥基泡沫保温                       绥商初字第 134 号判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 原告负担。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        16 日,法院作出(2016)黑 8105 执 108 号执行裁定
       超保温
龙垦麦                 板生产技术及设备转让合                         决,向农垦中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经审理 审。再审判决:解除双方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      书,公司欠付邹平汇超公司的 453,435.7 元从被执行
       节能科                                              890,000
芽有限                 同 B》,总合同款金额 178                       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作出[2014]垦商终字第 签订的《转让合同(B)》,邹平汇超公司返还公   欠款 828,081 中扣除,剩余欠款本金 374,645.3 元邹
       技有限
公司                   万,公司于 3 月 26 日先支                      16 号民事裁定书。绥化农垦法院于 2014 年 司转让费 777,500 元。终审判决:驳回邹平汇超     平汇超公司应立即给付公司,截止目前公司已执行
       公司
                       付 50%转让款 89 万元,因                       12 月 4 日、2015 年 1 月 8 日两次开庭审理 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回款 47,690 元。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也无可供执行
                       我方股份公司未批准此项                         本案,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作出[2014]绥商                                               财产,2016 年已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
                                                                                       28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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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我方于 3 月 29 日单方                 初字第 295 号民事判决书。邹平汇超公司不                                                 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提出让其暂停项目,并要求                  服该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于 2015 年 10 月
                        其退款,该公司认为其已造                  19 日向农垦中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经审
                        成损失 20 余万元不予退款。                理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作出[2016]黑 81 民
                                                                  终 21 号民事判决书。
         黑龙江
                       公司与其进行大麦种植合                                                             一审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大麦款 841 万元及利
北大荒   省康尔                                                   农垦中院经审理作出(2013)垦民初字第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
                       作,因 2012 年自然状况影                                                           息-2012 年 12 月 31 日至实际给付日;未按判决
龙垦麦   麦动物                                                   12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上诉至黑龙江省高                                                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偿还欠款 21 万元,剩余款项无
                  诉讼 响其农业受灾,导致大麦减       8,410,000                                           指定期限给付利息加倍;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
芽有限   营养科                                                   级人民法院,2014 年 1 月 7 日省高院开庭                                              可供执行财产,现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
                       产,无法偿还大麦种植款项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
公司     技有限                                                   审理。2 月 17 日高院作出判决。                                                       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共计 841 万元。                                                                    70,679 元由康尔麦负担。
         公司
秦皇岛                 2011 年 1 月,原告向被告提                 农垦中院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作出[2013]垦 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
         秦皇岛                                                                                                                                          一审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黑龙
北大荒                 供借款 3300 万元,还款期                   商初字第 7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不服该一审 原告借款本金 3,300 万元及利息(以中国人民银
         弘企房                                                                                                                                          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下达了执行
龙业房                 限届满后,被告一直未予偿                   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自 2011 年 1 月 7 日起
         地产开   诉讼                               38,318,200                                                                                          裁定书, 2018 年末,龙垦麦芽公司已接收房产价值
地产开                 还,原告起诉至黑龙江省农                   省高院经两次开庭审理本案,于 2014 年 12 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内实际给付之
         发有限                                                                                                                                          113,082,804.90 元,剩余部分房产存在争议,龙垦麦
发有限                 垦中级法院,要求被告偿还                   月 18 日作出[2014]黑高商终字第 67 号民事 日),承担诉讼费 227,319 元、保全费 5,000 元。
         公司                                                                                                                                            芽正在积极解决中。
公司                   本金及利息。                               判决书。                                  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0 年 8 月至 9 月间,原告
                                                                                                              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
秦皇岛                 借给被告两笔借款计 4000
         秦皇岛                                                   农垦中院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作出[2013]垦   原告借款本金 2,500 万元及利息(以中国人民银
北大荒                 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被
         弘企房                                                   商初字第 6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不服一审判     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自 2010 年 12 月 20 日
龙业房                 告仅偿还 1500 万元,剩余
         地产开   诉讼                               29,398,300   决,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   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内实际给付 本案件与上一案件合并执行。
地产开                 款项一直未予偿还。原告起
         发有限                                                   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于 7 月 14 日下达     之日)。终审裁定:因弘企公司逾期未按照规定
发有限                 诉至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
         公司                                                     (2014)黑立民终字第 26 号民事裁定书。      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
公司                   院,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及利
                                                                                                              理。
                       息。
                       2013 年 1 月,原告、被告及                                                             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
秦皇岛                 二九一农场签订债权转让                                                                 原告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其中,600 万
         秦皇岛                                                   农垦中院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作出[2013]垦
北大荒                 协议,原告受让二九一农场                                                               元本金自 2011 年 12 月 30 日起,1400 万元本金
         弘企房                                                   商初字第 8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不服一审判
龙业房                 对被告享有的债权 2000 万                                                               自 2012 年 8 月 20 日期,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地产开   诉讼                               20,992,900   决,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向黑龙江省高院提                                                 本案件与上一案件合并执行。
地产开                 元及相应利息,因被告一直                                                               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
         发有限                                                   起上诉,省高院于 7 月 14 日下达(2014)
发有限                 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起诉                                                               期限内实际给付之日)。终审裁定:因弘企公司
         公司                                                     黑立民终字第 27 号民事裁定书。
公司                   至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逾期未按照规定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本案按
                       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                                                               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秦皇岛   黑龙江
北大荒   忠信伟        2012 年 1 月,原告向被告提                                                                                                      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能给付,公
                                                                                                         调解结果:被告忠信伟业给付原告 1350 万元;
龙业房   业房地        供借款 1000 万元。期限届                   农垦中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调解书编号为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偿还欠款 200 万元,
                  诉讼                               13,500,000                                          逾期被告承担 1350 万元自 2013 年 3 月 29 日至
地产开   产开发        满后,被告一直未予偿还,                   (2013)垦民初字第 9 号。                                                            现案件处于执行中,公司已查封被执行人房产,并
                                                                                                         给付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双方共同承担。
发有限   有限公        故原告提起诉讼。                                                                                                                申请法院评估、拍卖,以偿还欠款。
公司     司
秦皇岛   哈尔滨        2011 年 8 月,原告向被告提                 哈尔滨市中院经开庭审理于 2014 年 10 月      一审判决:一、中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 一审判决作出后,中青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北大荒   中青房        供借款 5000 万元。期限届                   14 日作出(2014)哈民二民初字第 20 号民     十日内返还龙业公司借款本金 3500 万元;二、 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后,中青公司未能履行还
                  诉讼                               35,000,000
龙业房   地产开        满后,被告仅偿还 1500 万                   事判决书。     2015 年 1 月,中青公司以     中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龙业 款义务,龙业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
地产开   发有限        元,故原告提起诉讼。                       双方法律关系为合作关系不是借贷关系及        公司 2011 年 8 月 31 日至 2014 年 3 月 26 日止 处于执行中,因查封土地仍未能拆迁完毕,需继续

                                                                                   29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发 有 限 公司                                                         判决支持给付经济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适     占用资金补偿款 6,327,580.82 元。2014 年 3 月 等待拆迁工作结束后,才能申请法院对查封土地进
公司                                                                  用法律错误为由,向黑龙江省高院就该一审     26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占用资金补偿款按中国人 行评估、拍卖。
                                                                      判决书申请再审。省高院于 2015 年 6 月 17   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付。再审判决:驳
                                                                      日向龙业公司送达了再审申请书及应诉材       回中青公司的再审申请。
                                                                      料,并于 6 月 30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判决。
                                                                                                                                                                期限届满后鑫都公司未履行,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2016 年 12 月,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鑫都公司与公司双方
                                                                                                                                                                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鑫都公司支付的借
                                                                                                                                                                款本息总金额为人民币 681,126,298.53 元整(其中:
                                                                                                                                                                本金 572,350,000.00 元,利息 108,776,298.53 元)。
                                                                                                                                                                二、鑫都公司同意将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天
                                                                                                                                                                顺新城(三期)小区在建房屋和哈尔滨丽水雅居小
                                                                                                                                                                区在建房屋所有权给付公司,用以清偿借款本息。
                                                                                                                                                                双方同意以黑龙江岳华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
                                                                                                                                                                上述房屋做出的估价 682,755,500.00 元(黑岳房估字
                                                                                                                                                                [2016]第 A182 号)作为房屋价值的依据,鑫都公司
                       公司自 2009 年与鑫都公司
                                                                                                                                                                同意用价值 682,755,500.00 元的在建房屋抵顶公司
                       签订了数份借款合同,共计
                                                                                                                                                                的全部债务,且不返还差价。目前,丽水雅居的查
黑龙江   北大荒        向 鑫 都 公 司 出 借 了
                                                                                                                 双方达成调解:鑫都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封房源已开始销售,并已申请法院拍卖海拉尔三期
北大荒   鑫都房        592,350,000.00 元 , 截 至                     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2016
                                                                                                                 前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572,350,000.00 元及从 项目。法院第一次拍卖后无人竞买。公司依据相关
农业股   地产开   诉讼 2015 年 12 月 31 日,鑫都公   655,244,786.38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鑫都公司达成了调解协
                                                                                                                 借 款 之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 利 息 法律规定,同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 395,415,151.00
份有限   发有限        司共计拖欠公司本息合计                         议。
                                                                                                                 95,057,682.79 元,本息合计 667,407,682.79 元。 元接受该财产(公告编号:2018-047、2018-053)。
公司     公司          为 655,244,786.38 元,所以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诉讼至法院,以维护公司合
                                                                                                                                                                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6)黑执 30-7 号和《结
                       法权益。
                                                                                                                                                                案通知书》(2016)黑执 30 号。法院裁定和通知具
                                                                                                                                                                体事项如下:一、将被执行人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巴尔虎东路西侧、规划二路北侧,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编号为(2013)呼规副字 018 号,商品房预销售许
                                                                                                                                                                可证编号为(2014)房预销售证第 022 号的天顺新
                                                                                                                                                                城三期在建工程,作价 395,415,151.00 元,交付申请
                                                                                                                                                                执行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北大
                                                                                                                                                                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欠债务。上述财产所
                                                                                                                                                                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
                                                                                                                                                                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终结。
北大荒   北大荒        青枫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鑫亚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向法院递交立 一审判决:驳回鑫亚公司诉讼请求。二审判决:
鑫亚经   青枫亚        月 9 日,初始注册资本 500                      案材料,法院经审理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 驳回鑫亚公司上诉。再审判决:一、撤销绥化
贸有限   麻纺织   诉讼 万元,后数次增资,现注册           5,000,000   作出(2016)黑 1223 民初 569 号民事判决书。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黑12民终65号民事判决
责任公   有限公        资本为 11,800 万元。在青枫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绥化中院提起上诉。和黑龙江省青冈县人民法院(2016)黑1223民初
司       司            公司增资过程中,鑫亚公司                       2017 年 8 月绥化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鑫亚 569号民事判决。二、确认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

                                                                                        30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于 2011 年 8 月认缴青枫公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有限公司股东会2012年1月13日作出的处分北
                            司出资 500 万元,自此一直                       院申请再审,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收到黑龙   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作为青枫公司股东参加历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黑民      无效;三、确认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股
                            次股东会议。但青枫公司及                        申 177 号,裁定本案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东会2013年8月12日作出的解除北大荒鑫亚经
                            青枫公司其他股东恶意串                          院提审。鑫亚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收到   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通,形成了将鑫亚公司已认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        四、确认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股东会
                            缴的 500 万元股权转由案外                       黑民再 291 号)。                           2016年2月17日作出的关于解除北大荒鑫亚经
                            人承担,收回鑫亚公司认购                                                                    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部分的股东会决议无
                            权等内容的股东会决议,不                                                                    效;五、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
                            认可鑫亚公司具有青枫公                                                                      他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
                            司股东资格。因股东会决议                                                                    70200元,由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
                            内容侵害了鑫亚公司权益,                                                                    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确认有关青枫公司
                            股东会决议无效。
                                                                                                                       一审判决:1、九三公司、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 059 号《亚麻纱加工合同》
                                                                                                                       及 XY-SLYMQFYM20120731-JGHT-GJ-110 号
                                                                                                                       《亚麻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
                                                                                                                       完成的亚麻纱及亚麻布;2、驳回鑫亚公司的其
                          2012 年 5 月 15 日,鑫亚公
                                                                                                                       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66,871.00 元,由鑫
                          司与九三公司、青枫公司签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号为
                                                                                                                       亚公司负担 183,435.50 元,九三公司、青枫公
                          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                          [2016]黑 81 民初 3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
                                                                                                                       司负担 183,435.50 元。 二审判决:一、撤销黑
                          定九三公司为公司代加工                            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
                                                                                                                       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 81 民初 3 号民事
                          亚麻原料。合同签订后,鑫                          经审查裁定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
         九三圣                                                                                                        判决;二、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
                          亚公司向九三公司交付亚                            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
         龙亚麻                                                                                                        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北大荒                    麻原料 2292.3 吨。但九三公                        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产业公                                                                                                        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
鑫亚经                    司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
         司、北                                                                                                        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 L24N 型长麻纱 366.98
贸有限          无   诉讼 司报告加工进度,并拒绝交        65,014,251.7 无   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81
         大荒青                                                                                                        吨、S20N 型短麻纱 23.239 吨、S15N 型短麻纱
责任公                    付产成品。合同同时约定青                          民初 3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
         枫亚麻                                                                                                        205.2227 吨、混支纱(短麻纱)0.375 吨、精络
司                        枫公司对九三公司的加工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18 年 5 月 2
         纺织有                                                                                                        0.8113 吨、联络 74.1225 吨、亚麻布 61,405.2 米。
                          行为负有下达生产计划、监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
         限公司                                                                                                        如不能给付,应折价 31,161,510.60 元赔偿北
                          管交付、质量验收、负责统                          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364 号,并于 2018
                                                                                                                       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三、驳回北
                          计保管和生产跟单等责任。                          年 5 月 16 日开庭,鑫亚公司于 2018 年 9
                                                                                                                       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因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                          月 12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
                                                                                                                       一审案件受理费 366,871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
                          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                            民事判决书。
                                                                                                                       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183,435.50 元,黑龙江农垦
                          讼。
                                                                                                                       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
                                                                                                                       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183,435.50 元。二审案件受
                                                                                                                       理费 252,050.07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
                                                                                                                       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
                                                                                                                       终结。
北大荒 延寿志               2012 年 5 月 21 日,鑫亚公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号为 一审判决:1、志德公司、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
              无     诉讼                                23,253,648.82
鑫亚经 德纺织               司与志德公司、青枫公司签                        [2016]黑 81 民初 4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 效 之 日 起 十 日 内 按 照

                                                                                              31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贸有限 有限公             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                     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    XY-YSZDQFYM20120521-YMS-064 号《亚麻纱加工
责任公 司、北             定志德公司为鑫亚公司加                       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    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
司     大荒青             工亚麻原料。合同签订后,                     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    纱;2、驳回鑫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
       枫亚麻             鑫亚公司向志德公司交付                       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理费 158,050.00 元,由鑫亚公司负担 79,025.00 元,
       纺织有             需加工亚麻原料 645.15 吨                     年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  志德公司、青枫公司负担 79,025.00 元。
       限公司             及机短麻 184.82 吨。但志德                   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81 二审判决:一、维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                       民初 4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   (2016)黑 81 民初 4 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二、
                          公司报告加工进度,并拒绝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18 年 5 月 2   变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 81 民初 4
                          交付产成品。合同同时约定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    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
                          青枫公司对志德公司的加                       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366 号,并于 2018  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
                          工行为负有下达生产计划、                     年 5 月 15 日开庭,鑫亚公司于 2018 年 8 月达 之 日 起 六 十 日 内 按 照
                          监管交付、质量验收、负责                     2 日收到二审判决书。                      XY-YSZDQFYM-20120521-YMS-064 号《亚麻
                          统计保管和生产跟单等责                                                                 纱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
                          任。因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                                                               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 149.2588 吨亚麻纱(其中
                          务,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                                                               L24N 长麻纱 68.9119 吨+S15N 短麻纱 80.3469
                          诉讼。                                                                                 吨)及精络 25.0681 吨、联络 50.1362 吨。如不能
                                                                                                                 给付应折价 7,506,289.85 元赔偿北大荒鑫亚经
                                                                                                                 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一审案件受理费
                                                                                                                 158,050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
                                                                                                                 担 79,025 元,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北大荒
                                                                                                                 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79,025 元。二审案
                                                                                                                 件受理费 83,219.08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
                                                                                                                 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
                                                                                                                 理终结。
                          2012 年 7 月 31 日,鑫亚公                                                             一审判决:1、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司与前阳纺织厂、青枫公司                                                               日              内            按             照
                          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号为 XY-QYMMQFYM20120731-JGHT-GJ-111 号《亚
                          约定前阳纺织厂为公司加                       [2016]黑 81 民初 6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 麻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成
                          工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                     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 的亚麻布 501,323.765 米;2、驳回鑫亚公司其
                          公司向前阳纺织厂交付长                       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他诉讼请求。
                          麻纱原料 161.04723 吨、短                    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 二审判决:一、维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丹东市
北大荒                    麻纱原料 56.4135 吨,共计                     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黑 81 民初 6 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二、
         前阳棉
鑫亚经                    217.46073 吨。但前阳纺织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审理本案,黑龙 变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 81 民初 6
         麻纺织
贸有限          无   诉讼 厂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       34,847,760.24   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 号民享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
         厂、青
责任公                    司报告加工进度,也未按合                     出 (2016)黑 81 民初 6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 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
         枫亚麻
司                        同约定在鑫亚公司和青枫                       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111 号亚麻布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
         公司
                          公司共同签章后办理产成                       2018 年 5 月 2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 501,
                          品出库手续,2013 年 10 月                    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323.765 米,其中 101-50x54-63 规格 461,407,795
                          15 日,前阳纺织厂出具《说                    365 号,并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开庭,2018 米,2020-48x45-63 规格 39,915.97 米。如不能
                          明》,主张其已向青枫公司                     年 7 月 27 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 给付应折价 9009,857.18 元赔偿鑫亚公司的损
                          交货,然青枫公司对此不认                     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失。一审案件受理费 216,000 元,由北大荒鑫亚
                          可;因合同约定青枫公司对                                                               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108,000 元,北大荒青枫
                          加工行为负有提请亚麻纱                                                                 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108,000 元。二审案件受

                                                                                         32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运输计划、监管交付、质量                                                             理费 74,966.79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
                           验收等责任,鑫亚公司多次                                                             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
                           向二被告催要,但至今未收                                                             结。
                           到加工产品,故公司向法院
                           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1、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 XY-TAZYQFYM20120731-JGHT-GJ-112 号
                          2012 年 7 月 31 日,鑫亚公
                                                                                                                 《亚麻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经贸公司已
                          司与祝阳公司、青枫公司签
                                                                                                                 加工完成的亚麻布 260,486.22 米;2、驳回鑫亚
                          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约
                                                                                                                 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定祝阳公司为鑫亚公司加
                                                                                                                 二审判决: (一)维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工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号为
                                                                                                                 (2016)黑 81 民初 7 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二)
                          鑫亚公司向祝阳公司交付                       [2016]黑 81 民初 7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
                                                                                                                 变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 81 民初 7
                          长麻纱原料 41.075 吨,短麻                   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
         泰安祝                                                                                                  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
                          纱原料 55.75 吨,共计 96.825                  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
         阳林泰                                                                                                  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
                          吨。但祝阳公司未按合同约                     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
         亚麻纺                                                                                                  《112 号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
北大荒                    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                       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织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 260,486.22
鑫亚经                    度,也未按合同约定在鑫亚                     年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审理本案。黑龙江省
         公司、                                                                                                  米,其中 101-50×54-63 规格亚麻布 102,731.23
贸有限          无   诉讼 公司和青枫公司共同签章        14,228,014.5   农垦中级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出
         北大荒                                                                                                  米、2008-42×43-63 规格亚麻布 81,081.08 米、
责任公                    后办理产成品出库手续,                       (2016)黑 81 民初 7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
         青枫亚                                                                                                  2020-48×46-63 规格亚麻布 20,104.37 米、
司                        2013 年 10 月 17 日,祝阳公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18
         麻纺织                                                                                                  2020-48×45-61.5 原规格亚麻布 56,569.54 米。
                          司出具《说明》,主张其已                     年 5 月 2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有限公                                                                                                  如不能给付应折价 4,679,542.05 元赔偿鑫亚
                          向青枫公司交货,然青枫公                     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363 号,
         司                                                                                                      公司的损失
                          司对此不认可;因合同约定                     并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开庭,2018 年 7 月
                                                                                                                 一审案件受理费 107,120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
                          青枫公司对加工行为负有                       27 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53,560 元,北大荒青枫
                          提请亚麻纱运输计划、监管                     院二审判决书。
                                                                                                                 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53,560 元。二审案件
                          交付、质量验收等责任,鑫
                                                                                                                 受理费 44,310.02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
                          亚公司多次向二被告催要,
                                                                                                                 责任公司负担。
                          但至今未收到加工产品,故
                                                                                                                 上述亚麻布成本为 6,651,671.50 元,已计提
                          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存货跌价准备 3,565,356.42 元,净值 3,086,
                                                                                                                 315.07 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1 年 11 月 3 日,鑫亚公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号为 一审判决:驳回鑫亚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
                          司与青枫公司签订 337 号                      [2016]黑 81 民初 8 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 理费 96,60.00 元,由鑫亚公司负担。
                          《销售合同》,鑫亚公司向                     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 二审判决:(一)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青枫公司出售亚麻原料                         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 (2016)黑 81 民初 8 号民事判决;(二)北大荒
北大荒   北大荒
                          4071.03 吨,最终确定亚麻                     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 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
鑫亚经   青枫亚
                          原料单价为 24514 元/吨;后                   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15 日内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货
贸有限   麻纺织 无   诉讼                               12,518,235.1
                          双方发生纠纷,经生效判决                     年 11 月 21 日至 25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 款 9,611,633 元及利息(自 2016 年 1 月 8 日
责任公   有限公
                          确认,青枫公司收取 1133.58                   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81 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司       司
                          吨原料,剩余 2937.45 吨亚                    民初 8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0%计算)。(三)驳回
                          麻原料由双方与九三圣龙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18 年 5 月 2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延寿志德公司签订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亚麻纱加工合同》进行加                     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362 号,并于 2018 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3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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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后双方又与九三公司签                    年 5 月 16 日开庭,2018 年 7 月 27 日,鑫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由                    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 间 的 债 务 利 息 。 一 、 二 审 案 件 受 理 费 合 计
                       九三公司将前述加工出的                      决书。                                    193,769.41 元,由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
                       部分亚麻纱继续加工为亚                                                                司负担。上述亚麻布及亚麻纱成本为
                       麻布。截止 2013 年 4 月 27                                                            13,084,017.16 元 , 已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日,约有 84.225 吨亚麻纱及                                                            6,828,794.99 元,净值 6,255,222.17 元。本判
                       274872.18 米亚麻布等加工                                                              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成品交付给青枫公司。按照
                       双方交易习惯,上述亚麻纱
                       价值 5,147,075.00 元,亚麻
                       布价值 4,947,699.24 元,共
                       计 10,094,774.24 元。青枫公
                       司收货后拒绝支付货款,致
                       鑫亚公司经济损失,故鑫亚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0 年 1 月鑫亚公司与农垦
北大荒                 龙健粮油经销公司签定大
         农垦龙
鑫亚经                 米联营合作合同,合同签定                    2013 年 5 月 16 日在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 调解结果:被告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前还款 60 被告到期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
         健粮油
贸有限            诉讼 履行后对方尚欠一部分货           510,000    达成民事调解,调解书编号[2013]绥商初字 万元,到期如未能偿还,则按起诉金额 68 万元 强制执行,        2017 年 9 月执行回款 7 万元,剩余
         经销公
责任公                 款,至 2012 年 12 月底,欠                  第 44 号。                               给付。                                       款项仍待执行。
         司
司                     公司本息 51 万元。鑫亚公
                       司 2013 年 1 月提起诉讼。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继续
                       履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协议                    2017 年 12 月 22 日,鑫都公司收到了北京
                       书》《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                    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17)京仲案字
呼伦贝
         北大荒        补充协议书》,要求被申请                    第 3469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鑫都公司于
尔市天
         鑫都房        人支付项目资金 6000 万;2、                 2018 年 1 月 10 日提出反请求(进展公告编
顺房地
         地产开   仲裁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        437,000,000   号为 2018-003 号)。2018 年 3 月 2 日接到 暂无                                               暂无
产开发
         发有限        人支付违约金 3.74 亿元;3、                 北京仲裁委通知将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庭
有限公
         公司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                      审理。本案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庭审理。
司
                       案律师费用 300 万元;4、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交换了证据。目前等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                      待北京仲裁委的下一次开庭。
                       案仲裁费。
       呼伦贝                                                                                               一审判决:1.被告天顺房地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尔市天          2012 年 4 月,在甲方天顺房                                                           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锦宸集团工程款
       顺房地          地产和总承包人锦宸集团                                                               121,038,195.88 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5 年 11 月
       产开发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框                                                             27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锦宸集                                                             2018 年 4 月 20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有限公          架协议书》时,为甲方全权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被告鑫都房地产对被
团有限            诉讼                               122,000,000   院作出一审判决,2018 年 6 月 25 日鑫都公                                               暂无
       司、北          担保。要求鑫都房地产承担                                                             告天顺房地产欠付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
公司                                                               司收到原告锦宸集团的上诉状。
       大荒鑫          甲方拖欠工程款和欠款利                                                               任;3.驳回原告锦宸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
       都房地          息共计 1.9 亿元的连带责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产开发          任。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有限公                                                                                               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34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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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案件受理费 991,373.27 元,由原告锦宸集团负
                                                                                                                   担 98,137.39 元,由被告天顺房地产、鑫都房地
                                                                                                                   产负担 893,235.88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
                                                                                                                   被告天顺房地产、鑫都房地产负担。
                          2011 年 6 月 9 日、2011 年
                          10 月 24 日,哈尔滨乔仕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乔仕公司”)与哈尔滨市道
                          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下称“道里区
                          棚改办”)及黑龙江振北房
                          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下称“振北公司”)签订
                                                                                                                   一审裁定结果:本案系因案外人乔仕公司、第
                          了两份《垫资参与城乡路与
                                                                                                                   三人振北公司与道里棚改办因棚改项目和街道
                          齿轮路交口处棚改项目协
                                                                                                                   改造项目于 2011 年分别签订《垫资参与城乡路
                          议书》,约定乔仕公司与振
                                                                                                                   与齿轮路交口处棚改项目协议书》和《道里区
                          北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中央大街辅街改造项目(西十二道街地块)协议》
                          与城乡路与齿轮路交口处
         1、哈尔                                                                                                   而引发的案件。因上述两个项目多年停滞,北大
                          棚改项目(下称“棚改项目”)
         滨市道                                                                                                    荒公司要求道里棚改办和道里区人民政府共同
                          的垫资土地整理。振北公司
         里区棚                                                                                                    返还征拆保证金。对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
                          参与地块一的土地整理和
         户区改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5 月 4 日    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形成的类似行政协
黑龙江                    竞标,乔仕公司参与地块二
         造工作                                                        作出一审《行政裁定书》。公司不服一审裁      议,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处理此类纠
北大荒                    的土地整理和竞标。同时,
         领导小                                                        定,已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      纷的通常做法,一般不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农业股              行 政 协议约定乔仕公司按道里         228,970,000
         组办公                                                        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主要通过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方式寻求司法救
份有限              诉讼 区棚改办要求在棚改项目
         室 2、哈                                                      法院送达的《行政裁定书》(2018)黑行终      济。北大荒公司现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公司                      拆迁启动前交纳贰亿元征
         尔滨市                                                        310 号。                                    诉讼法》修改前签订的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
                          拆保证金。签订该协议书
         道里区                                                                                                    要求返还保证金相关法律依据不充分。故驳回
                          后,乔仕公司已依约按时向
         人民政                                                                                                    原告北大荒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 50.00 元,
                          道里区棚改办足额交纳了
         府                                                                                                        退还原告北大荒公司。
                          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贰亿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上诉裁定如
                          元。2011 年 11 月 25 日,乔
                                                                                                                   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
                          仕公司与道里区棚改办签
                                                                                                                   定。本行政诉讼案已终结。为维护公司的合法
                          订了《道里区中央大街辅街
                                                                                                                   权益,公司已依法向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改造项目(西十二道街地
                                                                                                                   民事诉讼。
                          块)协议》,约定道里区棚
                          改办协助乔仕公司参与道
                          里区中央大街辅街改造项
                          目(西十二道街地块)国有
                          土地(下称“西十二道街项
                          目”)的摘牌工作。同时,
                          约定乔仕公司应先行支付
                          征收净地现金壹亿元。签订
                          该协议后,乔仕公司已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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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向道里区棚改办足额
交纳了西十二道街项目征
收净地现金壹亿壹仟万元。
乔仕公司按照上述协议约
定,按时向道里区棚改办足
额交纳了棚改项目征拆保
证金和西十二道街项目征
收净地现金。但道里区棚改
办却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
乔仕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
履行义务,未开展上述两个
项目的土地“招拍挂”工作,
导致上述两个项目多年停
滞。乔仕公司上述所用资金
的来源,是原告 2011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期间累计
出资并通过原告的子公司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
公司转二级子公司黑龙江
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借给乔仕公司共计 5 亿元中
的一部分。自 2013 年 10 月
22 日起,乔仕公司多次向道
里区棚改办送达书面函告,
表示不再参与上述两个项
目的土地摘牌和项目建设,
并要求道里区棚改办退还
乔仕公司已经实际交纳的
保证金共计叁亿壹仟万元。
2014 年 1 月 26 日,道里区
棚改办返还了西十二道街
项目壹亿壹仟万元征收净
地现金。2016 年 10 月 19 日,
原告与乔仕公司、黑龙江省
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
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原告受让了乔仕公司对道
里区棚改办享有的棚改项
目征拆保证金贰亿元的债
权。乔仕公司已按照相关法
律规定,将债权转让的事实
书面通知了道里区棚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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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8 日,道里区
棚改办退还给原告上述棚
改项目征拆保证金中的
3000 万元。道里区棚改办给
付上述款项后,虽经乔仕公
司多次发函或以其他方式
要求道里区棚改办返还给
原告剩余的壹亿柒仟万元,
并要求道里区棚改办就乔
仕公司在棚改项目前期土
地整理时已经发生的土地
拆迁成本共计 76,076,390.50
元事宜给出有效的解决方
案,但道里区棚改办均以各
种理由推诿,至今未予解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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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由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共购买公司股票 274,000
股,购买均价 14.273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决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所持未
出售的标的股票 274,000 股过户至员工个人普通股票账户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终止。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31,300.00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32,778.86
万元,超出年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478.86 万元,主要原因是从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
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采购的肥料质量和价格充分得到了农户的认可,需求量增加形成。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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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北大荒关于江滨分公司购买江滨农场部分农业基础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044
北大荒关于浩化分公司与浩良河化肥厂实施资产重组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045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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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结构性存款       自有资金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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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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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是
                                                                                               报酬确        预期收   实际                是否经
                                            委托理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止       资金   资金           年化                                      否有委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定            益   收益或损 实际收回情况 过法定
                                            财金额   始日期       日期           来源   投向          收益率                                     托理财
                                                                                               方式          (如有)    失                 程序
                                                                                                                                                   计划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7.10.16 2018.1.16                               4.35%           217.50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7.10.17 2018.1.17                               4.35%           163.13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7.10.31 2018.1.29                               4.55%           112.19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28,000 2017.11.8   2018.2.8                               4.50%           315.00                是     是
江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5,000 2017.11.14 2018.2.12                               4.45%             54.86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8.1.17   2018.4.17                              4.75%           237.50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1.18   2018.4.18                              4.75%           178.13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8.1.22   2018.4.23                              4.75%           120.07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2.11   2018.5.11                              4.75%           178.13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28,000 2018.2.13   2018.5.13                              4.75%           332.50                是     是
江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2,000 2018.2.14   2018.5.14                              4.70%           141.00                是     是
江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2.28   2018.6.29                              4.75%           234.25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41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8.4.11   2018.7.13                        4.70%   119.75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8.4.19   2018.7.19                        4.70%   235.00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4.20   2018.7.20                        4.70%   176.25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8.4.23   2018.7.23                        4.70%   117.50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2,500 2018.4.28   2018.7.30                        4.65%   148.54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2,500 2018.4.27   2018.7.27                        4.65%   144.91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5.16   2018.8.16                        4.75%   178.13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28,000 2018.5.16   2018.8.16                        4.75%   332.50              是   是
江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2,000 2018.5.16   2018.8.16                        4.75%   142.50              是   是
江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6.29   2018.9.28                        4.80%   179.51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8.7.18   2018.10.19                       4.71%   120.01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8.7.20   2018.10.22                       4.65%   237.67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7.23   2018.10.23                       4.65%   174.38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8.7.23   2018.10.24                       4.65%   117.54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2,500 2018.7.31   2018.10.31                       4.65%   145.31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2,500 2018.7.31   2018.11.2                        4.75%   152.91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42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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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8.17   2018.11.19                   4.60%            176.33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8.8.16 2018.11.16                     4.40%            220.00              是   是
江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本息收回与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8.8.17 2018.11.17                     4.40%            220.00              是   是
江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预期相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9.28 2019.1.4                       4.20%   169.15            未到期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8.10.23 2019.1.21                     4.25%   104.79            未到期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8.10.24 2019.2.1                      4.25%   231.39            未到期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10.30 2019.1.30                     4.10%   153.75            未到期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10,000 2018.10.31 2019.1.31                     4.10%   102.50            未到期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12,500 2018.11.6 2019.1.28                      4.10%   116.74            未到期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12,500 2018.11.15 2019.2.15                     4.20%   132.33            未到期     是   是
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8.11.16 2019.2.16                     4.20%   214.67            未到期     是   是
江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20,000 2018.11.19 2019.2.19                     4.20%   214.67            未到期     是   是
江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闲银 行   协 议
                               结构性存款   15,000 2018.12.7 2019.3.7                       4.25%   159.38            未到期     是   是
哈尔滨分行                                                              置资金 理财   约定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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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2018 年公司通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业
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债逆回购资金余额 63,569.36 万元,本报告期税后投资收益为 4,240.92
万元。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9 月 28 日,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以公司非职工承包农业分公司耕地需补缴企业所
得税,要求公司补缴 2016 年企业所得税 117,521,980.38 元,滞纳金 27,500,143.41 元;补缴 2017
年企业所得税 142,599,024.67 元,滞纳金 18,395,274.10 元为由,冻结了公司 3 个银行账户,公
司于当日晚间发布了《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经过沟通协调,
2018 年 9 月 30 日,香坊区税务局解除了公司被冻结的 3 个银行账户,公司于“十一”国庆长假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银行账户被解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公
司认为,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农垦企业非职工承包耕地仍在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内,
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也不应补缴 2016 年和 2017 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此意见,公
司已向香坊区税务局进行了反馈。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按照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农垦总局《关于推进垦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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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17 年 5-6 月期间,公司主
动与八五二农场对接,了解需要帮扶的贫困人员基本情况,经过调研对接,确定 5 人为帮扶对象,
明确了公司五位领导班子成员为帮扶责任人,分管部门作为帮扶部门实施帮扶。扶贫目标任务:
2018 年底前,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精准脱贫,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黑龙江垦区扶贫标准。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在了解了帮扶对象致贫的原因和具体情况以后,公司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
落实帮扶措施。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采取政策救助、资金支持、联系工作等不同的帮扶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帮扶责任人在 2017 年帮扶的基础上又分别到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调研、帮扶,了
解帮扶对象生活情况,并送去了节日慰问。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指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1
       2.物资折款                                                                   0.8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5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脱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7.3 帮助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                                                   0.8
       7.4 帮助贫困残疾人数(人)                                                    4
     8.社会扶贫
     9.其他项目
其中:9.1 项目个数(个)                                                             1
       9.2 投入金额                                                                 0.2
       9.3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1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扶贫工作回头看活动。二是加大帮扶力度,搞好技术支
持。三是开展送健康活动。四是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五是加强社会扶贫帮扶。六是确保帮扶对象
脱贫不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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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公司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方面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具体为:
        1、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公司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
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级领导和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制度》等 13 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有效推动了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年初,公司印发了《全面加强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实施方案》,指导分、子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
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强化
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的建立落实,实现了各级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全覆盖,有效提高
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突出加强了安全生产重点时段的大检查工作,特别是元
旦、春节、全国“两会”、春播、秋收等时段,公司下发文件通知,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大
检查作出部署要求。组成由公司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深入分、子公司开展督促检查活动。
全年共组织开展综合大检查 6 次,检查出重点隐患和问题 125 项,下发检查情况通报 3 份。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公司印发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和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分、子公司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讲进基层、
安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文艺演出等活动。进一步加
强安全生产常规培训,在不同的生产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活动,对临时雇佣人员采取
发放作业注意事项卡等方式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分、子公司全年共开展集中培训 142 场次,培训
12556 人次。
      (5)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公司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9 月上旬在哈
尔滨举办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各分、子公司分管安全工作副总经理、安监办主任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总部有关安全管理行业部门人员,共计 60 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
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增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和法律意识,促进
了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高。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分、子公
司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取得了相关上岗资格证,做到了“上岗必有证,无
证不上岗”。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分、子公司按期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锅
炉等设备设施进行检验,保证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严格按照“四不
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加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公司印发了《公司 2018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 2018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罚。通过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实
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产品质量控制
      (1)农产品质量控制
      一是推广种植优质作物品种。种植抗病性强、稳定性好的优良品种,确保作物品质优良。
      二是推广绿色生产方式。通过科学合理控制种植密度及灌溉施肥,提高作物自身防病抗病能
力;深入推进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通过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稻侧深施肥、缓释肥、高效
助剂、有机肥替代、旱田除草剂一次施药等技术措施,实现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应用,达
到改善土壤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的目的。
      三是构建绿色生产基地。依托独特的生态条件,突出优质、绿色、安全导向,构建有机绿色
产品基地,大力发展有机绿色种植,加强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及管理,规范认证流程、细化认证
过程,使公司绿色农业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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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结合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从投入品管理、种植监管、
环境监测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产品安全。
    (2)工业产品质量控制
    一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
了产品质量控制、改进和监督管理等保障和改进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生产流程和具体操
作,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既定标准。
    三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加强和完善产品质量检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产品进行全检或抽
检,防止有瑕疵或缺陷的产品进入销售或使用环节。
    四是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根据产品特征和销售渠道,选择适当的方式及时获取客户使用产品
的信息,并将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生产部门。
    3、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1)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设有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负责环境保
护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经济部,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
工作。
    (2)农业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的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合理的轮作制度。积极合理调整旱田作物种植结构,通过玉米、大豆及经济作物等
进行合理的轮作,提高土壤肥力。
    二是推广节本适用型新技术。积极推广深松、翻旋相结合等整地技术,改善耕层水、肥、气、
热状况,促进根系生长发育,提高养分利用效率,减少肥料投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通过加强
病情、虫情和天气情况的监测预警,根据不同天气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避
免盲目施药。
    三是加大低碳环保技术的试验力度。2018 年公司继续开展了生物有机肥使用、水肥资源高效
利用、有机生产模式栽培等试验示范项目,探索了相关低碳栽培技术模式,为农业转型升级提供
了技术保障。
    四是强化科学施肥施药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体系建设,实现科学施肥、合理施
药,提高肥料和农药利用率,改善产品品质,恢复土壤活力。
    五是加大低碳农机设备的推广和使用。重点以推广先进、高效、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为主,
降低燃油消耗及二氧化碳排量,减少环境污染;推广高性能插秧机、大型免耕精量播种机、卫星
导航等智能化作业机械的使用,通过自动控制和精准定位技术,减少作业次数提高效率。
    六是抓好农业生物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加强农机、农技等秸秆还田技术措施的配套,大力推
进秸秆还田,严禁秸秆焚烧;重点通过加大秸秆粉碎抛撒器、根茬打茬机、“3+1”大犁、双轴搅浆
灭茬机等秸秆处理及整地机械的配备,提高了秸秆还田的质量,有效杜绝了秸秆焚烧,避免了环
境污染。
    七是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和合理使用农药技术,大力推广高效、低
毒、低残留农药投入品的使用;强化农业废弃物的处理,对农药残液,农药包装袋、包装瓶等废
弃物进行了集中回收和处理,有效控制了各项污染。
    八是继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种植户的培训,重点增强技术人
员低碳环保技术的责任意识,提高其服务水平;增强农户环保意识,掌握相关低碳种植技术的应
用。
    (3)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的具体措施
    公司下属工业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依
据国家环保标准,保证环保方面的投资,防治污染做到了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坚持综合防
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管促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未
发生造成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未有其它新建项目。
    4、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1)员工合法权益保护
    一是公司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管理人员聘用、员工薪酬分配、全员业绩考核制度。遵循按劳
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每个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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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公司与聘用的 35428 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严禁使用未成年员工,不得歧视和虐待员工及强制员工从事劳动。
    三是公司实施员工疗养制度。全年对符合疗养条件的 6 名员工,安排去太湖疗养院休养。开
展访贫问苦工作,在春节前夕,公司组织走访慰问 34 名困难员工。
    (2)员工培训及素质提升
    一是公司年初制定了员工培训计划,采取内训和外训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工作已形成制度
化。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151 期,累计培训员工 32962 人次。
    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员工素质,公司在 2018 年初制定了人才需求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
所属 12 个分公司先后赴八一农垦大学、东北农业大学等省内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全年共招聘
高校毕业生 46 人。
    5、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承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纳税报国、反哺社会
为己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国家
各项税款。2018 年,公司缴纳各项税费 6637 万元;同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2202
万元。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所属企业只有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
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上述两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没有污染物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公司下属工业企业只有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按照政府要求,拆除了三台 20 吨/小时燃煤锅炉,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未发生违规排放事件。
    2018 年,面对秸秆禁烧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不冒一处
烟、不燃一把火”的全面禁烧要求,公司以“抓责任、抓检查、抓措施”为切入点,通过制定了管理
办法、健全了管理体系、建立了督查模式、完善了组织架构,明确了责任分工,强化了措施保障,
自上而下建立了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公司上下各层级全年累计签订责任状 68482 份,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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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巡查小组 720 个,组建应急灭火小分队 644 个,配备消防车 49 台,出动巡查车辆 969 台次,
配备灭火器 5421 个;同时,加大了秸秆粉粹抛撒装置的补贴和改装,实现了全年秸秆焚烧“零
火点”的目标。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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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6,60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93,583
(户)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户)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比例 限售条 结情况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全称)                 减                   (%) 件股份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0 1,140,262,121 64.14       0 无     0 国家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108,079         16,972,216   0.95   0 无   0 未知
张晓夏                            1,700,000          8,000,000   0.45   0 无   0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4,499,500             7,508,600   0.42   0 无   0 未知
金
余明伟                           -2,235,300          7,385,245   0.42   0 无   0 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807,887          6,811,387   0.38   0 无   0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
                               5,536,402             5,536,402   0.31   0 无   0 未知
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熊耿                              2,500,000          4,400,000   0.25   0 无   0 未知
郑创华                            3,360,600          3,928,100   0.22   0 无   0 未知
赵丽英                             291,700           3,319,500   0.19   0 无   0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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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1,140,262,121    人民币普通股     1,140,262,12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972,216   人民币普通股        16,972,216
张晓夏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7,508,6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8,6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余明伟                                           7,385,245   人民币普通股            7,385,24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811,387   人民币普通股            6,811,38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量化
                                                 5,536,402   人民币普通股            5,536,402
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熊耿                                             4,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00,000
郑创华                                           3,928,100   人民币普通股            3,928,100
赵丽英                                           3,319,500   人民币普通股            3,319,500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与上述其他股
                                     东无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王守聪
成立日期                           1994 年 4 月 10 日
                                   农业牧渔业、采掘、生产加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
主要经营业务
                                   开发等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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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
准于 1994 年 4 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
以计规划[1998]322 号文批准的国家 120 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核心
企业。2018 年 12 月,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黑龙江北大荒农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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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总公司在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集团总公司的出资人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
村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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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年度内股        报告期内从公司
                                                                                                       增减变                是否在公司关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份增减变        获得的税前报酬
                                                                                                       动原因                联方获取报酬
                                                                                                动量            总额(万元)
刘长友   董事长            男    57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8,153     18,153   0                 90.60 否
贺天元   董事、总经理      男    56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8,153     18,153   0                 89.65 否
宋颀年   董事              男    56 2013 年 11 月 16 日                                0        0    0                     0是
叶凤仪   董事、工会主席    男    56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3,615     13,615   0                 72.78 否
         董事、副总经理、
杨占海                    男     54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3,615     13,615   0                 71.04 否
         总会计师
康学军   独立董事          男    68 2013 年 11 月 16 日                                0        0    0                     0否
王永德   独立董事          男    55 2014 年 3 月 1 日                                  0        0    0                 10.00 否
姚凤阁   独立董事          男    48 2014 年 3 月 1 日     2018 年 9 月 19 日           0        0    0                  7.50 否
董惠江   独立董事          男    55 2014 年 3 月 1 日                                  0        0    0                 10.00 否
史晓丹   监事会主席        男    59 2013 年 11 月 16 日                          16,338     16,338   0                 84.03 否
潘正平   监事              男    55 2013 年 11 月 16 日                                0        0    0                     0是
姜秀奇   监事              女    52 2013 年 11 月 16 日                             3,812    3,812   0                 36.65 否
杨臣江   副总经理          男    56 2013 年 11 月 16 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0        0    0                     0否
高建国   副总经理          男    47 2018 年 2 月 5 日                                  0        0    0                 26.73 否
 合计              /         /   /            /                   /              83,686     83,686   0   /           498.98         /



                                                                      54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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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刘长友    集团总公司宝泉岭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贺天元    集团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宋颀年    现任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部部长。
叶凤仪    宝泉岭农业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杨占海    宝泉岭农业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康学军    历任财政部综合司统计研究处副处长,统计与分析处处长,综合与改革司副司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永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会计》编委。
姚凤阁    哈尔滨商业大学商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已辞职。
董惠江    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博士点博士生导师。
史晓丹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
潘正平    农垦总局审计处主任科员,现任集团总公司审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姜秀奇    现任公司监事、董事会工作部部长、工会委员。
高建国    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金融投资部部长兼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臣江    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已辞职。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刘长友先生、贺天元先生、叶凤仪先生、杨占海先生,监事史晓丹先生、姜秀奇女士所持公司股票,均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所持股票均在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经 2018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决定将本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所持未出售的标的股票 274,000 股过户至员工个人普通股票账户中,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
计持有股票 83,6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7%,本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终止。
    2、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5 日收到副总经理杨臣江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臣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
任高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高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收到独立董事姚凤阁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
人原因,姚凤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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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姚凤阁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宋颀年         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部                          部长                       2011 年 05 月
潘正平         集团总公司审计部                              部长                       2013 年
在股东单位任
               无
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刘长友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贺天元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杨占海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姚凤阁         哈尔滨商业大学商业经济研究院                  院长                       2012 年
姚凤阁         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监事                   2014 年
王永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                    院长                       2012 年 1 月
董惠江         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博士点                        博士生导师                 2012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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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惠江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1 月
董惠江         黑龙江惠善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宋颀年         北大荒肉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宋颀年         北大荒五大连池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宋颀年         北大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宋颀年         北大荒旅游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潘正平         黑龙江农垦审计学会                               理事长                     2011 年
潘正平         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高建国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在其他单位任   公司副总经理高建国先生在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所
职情况的说明   任职务已提交辞呈,现正在办理之中。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与监事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经董事会决议后实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依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规定程序支付。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
                                                498.98 万元
的报酬合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57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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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臣江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离任
高建国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聘任
姚凤阁                            独立董事                            离任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8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02 号,对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详见公司
公告 2016-032 号)




                                                                 58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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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5,37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35,42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2,383
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30,893
                    销售人员                                                           52
                    技术人员                                                        1,959
                    财务人员                                                          840
                    行政人员                                                        1,684
                      合计                                                         35,42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                                                          173
                      本科                                                          2,775
                      专科                                                          2,800
                      中专                                                          2,023
                  高中及以下                                                       27,657
                      合计                                                         35,428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细则(修订)。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金管理办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内控要求,公司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制度。公司人力资
源部于年初对公司总部各部门提交的培训计划进行筛选,特别是对培训班次、主旨及培训费用预
算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对分、子公司开展的内部培训工作实施年度培训计划
备案制度。2018 年,公司年初制定了涉及公司总部 13 个部门的 23 个培训班次的计划,拟培训管
理人员人数为 2658 人,培训费用预算为 85.1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所属农业分
公司全年实际举办各类培训班 151 期,累计培训员工 32962 人次。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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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018 年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治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网站的查询索引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        www.sse.com.cn    2018 年 4 月 25 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        www.sse.com.cn    2018 年 7 月 28 日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       www.sse.com.cn    2018 年 10 月 17 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刘长友     否            11        5           6            0      0   否                         3
贺天元     否            11        5           6            0      0   否                         1
宋颀年     否            11        5           6            0      0   否                         2
叶凤仪     否            11        5           6            0      0   否                         3
康学军     是            11        5           6            0      0   否                         2
姚凤阁     是              6       2           3            1      0   否                         0
王永德     是            11        5           6            0      0   否                         2
董惠江     是            11        4           6            1      0   否                         1
杨占海     否            11        5           6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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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1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5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主任由独
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确认报告中所披露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
况相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
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认为: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是严格按照《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
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兑现,所披露的薪酬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相一致。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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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结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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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2019]23020001 号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大
荒股份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北大荒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
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土地承包费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附注七、52”所示,北大荒股份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326,477.88 万元,其中:
土地承包费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根据“附注五、28”所述的会计政策,可能存在收
入确认的相关风险。因此,我们将土地承包费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土地承包费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测试与土地发包流程、承包流程、土地承包费收取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
和执行;
    (2)选取样本检查《农业生产承包协议》,识别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
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走访部分家庭农场承包户,了解其土地承包情况;
    (4)选取部分家庭农场承包户进行函证;
    (5)抽取记账凭证,审查承包费入账日期、土地面积、地租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农业生产
承包协议》、收据等一致;
    (6)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将本
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土地承包收入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
常变动的原因;
    (7)综合分析交易的实质,确定其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理财产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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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项描述
    北大荒股份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于公司具有重要性,如“附注七、10”所示,
理财产品年末余额 213,569.36 万元(国债逆回购年末余额 63,569.36 万元,结构性存款年末余额
150,000.00 万元)。如“附注七、60”所示,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9,891.40 万元(国债
逆回购取得投资收益 4,240.92 万元,结构性存款取得投资收益 5,650.48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
10.60%。
    由于理财产品对北大荒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为此我们将理财产品投资确定为关键审
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的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测试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复核其投资金额是否未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限额;
    (3)获取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检查投资期限、收益率约定及风险水平等关键合同条款;
    (4)核对理财产品投资和收回的资金流水,检查银行回单;
    (5)对理财产品进行函证并检查期后投资收回情况;
    (6)测算 2018 年度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并检查 2018 年度是否收回。
    (7)检查了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四、其他信息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北大荒股份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中
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大荒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大荒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
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大荒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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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对北大荒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
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大荒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北大荒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刘琦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静


                                                       2019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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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313,522,154.09     1,334,042,686.4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七、4         21,328,275.46        53,709,351.35
  其中:应收票据                          七、4          2,438,073.71         5,823,683.03
         应收账款                         七、4         18,890,201.75        47,885,668.32
  预付款项                                七、5         59,289,944.31       106,000,790.3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6        235,640,558.44       298,019,730.89
  其中:应收利息                          七、6          9,858,946.90         6,317,062.8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7        246,543,373.70       786,300,745.3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0      2,169,311,126.04      492,397,972.35
    流动资产合计                                      3,045,635,432.04    3,070,471,276.7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11        21,000,000.00        21,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4       715,990,697.53       769,584,560.0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16      3,184,953,180.39    3,261,857,912.77
  在建工程                                七、17         23,119,736.43       39,879,311.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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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七、20      419,128,529.11     421,075,300.5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七、23       49,477,154.61       41,118,758.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25      514,161,945.27      21,970,815.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27,831,243.34   4,576,486,658.62
     资产总计                                       7,973,466,675.38   7,646,957,935.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七、29      139,133,308.98     222,563,359.27
 预收款项                                七、30      631,055,077.71     624,742,633.5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31      314,636,993.92     342,623,258.85
 应交税费                                七、32      110,742,032.77      41,926,279.81
 其他应付款                              七、33      348,605,376.64     462,818,334.7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七、33           70,309.90          70,309.9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44,172,790.02   1,694,673,866.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37        4,451,729.61       4,451,729.6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七、39          137,271.31         137,2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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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年度报告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七、40      114,649,885.84        69,939,531.76
  预计负债                                 七、41          447,770.64           447,770.64
  递延收益                                 七、42        1,701,754.62         1,660,883.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388,412.02        76,637,187.30
      负债合计                                        1,665,561,202.04    1,771,311,053.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44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46     2,420,221,207.29    2,420,221,207.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七、49                             3,063,918.37
  盈余公积                                 七、50     1,518,444,124.46    1,375,240,410.9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51      794,876,744.59       441,578,459.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11,221,985.34    6,017,783,905.23
  少数股东权益                                         -203,316,512.00     -142,137,023.3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307,905,473.34    5,875,646,881.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7,973,466,675.38    7,646,957,935.40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 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3,916,588.65     1,224,269,423.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十七、1           194,108.00           194,108.00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七、1           194,108.00           194,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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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款项                                             46,932,603.15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1,233,179,379.12   1,832,300,762.77
  其中:应收利息                         十七、2        9,858,946.90       6,317,062.80
         应收股利
  存货                                                 64,947,314.62      51,579,058.7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62,612,628.99    479,420,285.84
   流动资产合计                                      3,731,782,622.53   3,587,763,638.6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000,000.00      21,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858,854,707.75     905,009,212.6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68,827,817.30   2,814,430,587.46
  在建工程                                              23,119,736.43      39,879,311.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4,175,948.63      54,555,132.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9,001,221.61      40,612,230.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7,034,249.37        2,073,911.9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92,013,681.09   3,877,560,386.48
     资产总计                                        7,923,796,303.62   7,465,324,025.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3,040,710.54      54,454,554.40
  预收款项                                            610,860,681.20     585,007,410.60
  应付职工薪酬                                        309,376,688.24     337,472,472.86
  应交税费                                             41,058,083.88       7,092,871.96
  其他应付款                                          233,573,934.71     321,723,299.5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0,309.90          70,309.90
                                         69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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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47,910,098.57    1,305,750,609.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84,954.93         2,984,954.9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3,978,750.65        69,623,261.32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51,754.62           348,383.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7,752,731.51        73,093,871.54
       负债合计                                        1,365,662,830.08    1,378,844,480.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422,095,180.79    2,422,095,180.7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3,063,918.37
  盈余公积                                             1,518,444,124.46    1,375,240,410.99
  未分配利润                                            839,914,259.29       508,400,125.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558,133,473.54    6,086,479,544.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7,923,796,303.62    7,465,324,025.17
计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 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合并利润表
                                    2018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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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总收入                                  七、52   3,264,778,781.25   2,992,414,562.19
其中:营业收入                                  七、52   3,264,778,781.25   2,992,414,562.1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73,563,030.20   2,233,067,860.27
其中:营业成本                                  七、52    500,610,391.10     423,134,872.8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53     41,534,540.96      12,285,754.16
       销售费用                                 七、54     17,638,994.04      24,355,797.00
       管理费用                                 七、55   1,667,833,239.96   1,692,583,818.86
       研发费用                                 七、56     15,723,028.22      17,858,149.06
       财务费用                                 七、57        283,855.57      -29,665,824.36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七、57      6,098,209.89       33,114,477.18
       资产减值损失                             七、58     29,938,980.35      92,515,292.72
  加:其他收益                                  七、59      9,061,506.06       15,112,586.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0     46,530,093.53      49,452,403.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七、60     -53,593,862.50     -63,775,669.36
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2            -2,405,103.35        158,389.1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44,402,247.29    824,070,081.40
  加:营业外收入                                七、63     26,373,807.44      18,743,926.87
  减:营业外支出                                七、64    137,600,568.53      80,171,069.0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33,175,486.20     762,642,939.22
  减:所得税费用                                七、65     17,879,400.91         144,000.9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5,296,085.29     762,498,938.2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915,296,085.29     762,498,938.28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5,296,085.29     762,498,938.2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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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915,296,085.29       762,498,938.28
     1.少数股东损益                                        -61,179,488.62      -17,486,396.59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6,475,573.91       779,985,334.8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15,296,085.29       762,498,938.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76,475,573.91       779,985,334.8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1,179,488.62      -17,486,396.5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9                0.43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9                0.439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 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18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十七、4       2,996,520,612.37    2,933,890,673.26
  减:营业成本                             十七、4        312,100,252.27       367,581,883.18
       税金及附加                                           5,176,285.63         6,798,390.02
       销售费用                                            17,465,010.94        24,245,282.60
       管理费用                                          1,634,107,975.28    1,649,421,507.61
       研发费用                                            15,723,028.22        17,858,149.06
       财务费用                                             -4,758,972.76      -28,959,557.80

                                           72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11,027,318.41    32,297,081.34
       资产减值损失                                           -801,300.21   300,352,883.94
  加:其他收益                                              7,380,138.38     12,043,106.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七、5        53,969,451.14     16,565,460.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46,154,504.89   -58,123,433.61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5,027.52       138,762.5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78,932,950.04   625,339,464.06
  加:营业外收入                                           25,758,700.92     16,127,616.64
  减:营业外支出                                          137,597,301.83     78,398,504.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67,094,349.13    563,068,576.26
    减:所得税费用                                         12,402,926.0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54,691,423.12    563,068,576.2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954,691,423.12    563,068,576.26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954,691,423.12    563,068,576.2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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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8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21,520,799.80       2,707,049,410.8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7          208,223,153.39          234,766,92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29,743,953.19       2,941,816,337.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30,419,177.95          391,211,319.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64,500,851.03          841,598,575.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694,859.19           24,553,614.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7          876,257,150.75          841,336,186.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5,872,038.92       2,098,699,696.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3,871,914.27         843,116,641.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350,000,000.00       2,51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3,418,854.56           43,893,187.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144,153.00            1,596,409.23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7          59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4,563,007.56       2,558,489,596.90

                                        74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67,560,550.31       382,048,703.33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222,000,000.00    2,643,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7          520,033,290.00        74,665,879.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9,593,840.31    3,099,714,583.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5,030,832.75       -541,224,986.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79,910,270.70       604,411,169.0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9,910,270.70       604,411,169.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910,270.70     -604,411,169.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1,069,189.18     -302,519,514.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4,042,293.67       786,561,807.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2,973,104.49       484,042,293.67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 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88,288,770.37       2,643,638,517.3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021,565.33       199,456,892.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08,310,335.70       2,843,095,410.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9,873,289.41       379,509,789.04
                                        75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58,244,527.55     834,123,596.2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195,282.33      16,337,555.0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5,521,406.78     819,387,463.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1,834,506.07     2,049,358,404.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475,829.63      793,737,005.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350,000,000.00     2,51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3,277,854.84      43,840,687.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92,653.00       1,152,381.23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94,070,507.84     2,554,993,068.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66,262,184.21     381,532,258.76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222,000,000.00     2,643,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0,033,290.00      60,023,62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8,295,474.21     3,084,555,883.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4,224,966.37     -529,562,814.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6,757,523.14      42,168,761.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757,523.14      42,168,761.6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79,910,270.70     604,411,169.0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9,910,270.70     604,411,169.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152,747.56    -562,242,407.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901,884.30    -298,068,216.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4,269,423.35     682,337,639.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3,367,539.05     384,269,423.35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 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76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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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股 债 他                          股 收益                                      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441,578,459.58 -142,137,023.38 5,875,646,881.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441,578,459.58 -142,137,023.38 5,875,646,881.8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3,063,918.37   143,203,713.47          353,298,285.01 -61,179,488.62    432,258,591.49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976,475,573.91 -61,179,488.62    915,296,085.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3,203,713.47          -623,177,288.90                 -479,973,575.43
1.提取盈余公积                                                                                              143,203,713.47          -143,203,713.4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77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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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479,973,575.43                   -479,973,575.43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3,063,918.37                                                                 -3,063,918.37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1,518,444,124.46          794,876,744.59 -203,316,512.00 6,307,905,473.34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股 债 他                          股 收益                                        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350,464,580.21 -124,650,626.79 5,716,867,355.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8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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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350,464,580.21 -124,650,626.79 5,716,867,355.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691,757.02   84,460,286.44    91,113,879.37 -17,486,396.59    158,779,526.24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79,985,334.87 -17,486,396.59    762,498,938.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84,460,286.44   -688,871,455.50                 -604,411,169.06
1.提取盈余公积                                                                               84,460,286.44    -84,460,286.4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604,411,169.06                 -604,411,169.06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691,757.02                                                        691,757.02



                                                                      79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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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提取                                                                                    903,600.00                                                                903,600.00
2.本期使用                                                                                    211,842.98                                                                211,842.9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441,578,459.58 -142,137,023.38 5,875,646,881.85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 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 年 1—12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508,400,125.07 6,086,479,544.2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508,400,125.07 6,086,479,544.2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3,063,918.37   143,203,713.47 331,514,134.22    471,653,929.32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954,691,423.12    954,691,423.1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80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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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                                                                                                                143,203,713.47 -623,177,288.90    -479,973,575.43
1.提取盈余公积                                                                                                               143,203,713.47 -143,203,713.47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479,973,575.43    -479,973,575.43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3,063,918.37                                        -3,063,918.37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1,518,444,124.46 839,914,259.29 6,558,133,473.54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股本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634,203,004.31 6,127,130,38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2,372,161.35 1,290,780,124.55 634,203,004.31 6,127,130,380.00



                                                                              81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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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691,757.02     84,460,286.44 -125,802,879.24    -40,650,835.7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563,068,576.26    563,068,576.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84,460,286.44 -688,871,455.50   -604,411,169.06
 1.提取盈余公积                                                                                       84,460,286.44 -84,460,286.4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604,411,169.06   -604,411,169.06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691,757.02                                         691,757.02
 1.本期提取                                                                            903,600.00                                         903,600.00
 2.本期使用                                                                            211,842.98                                         211,842.9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508,400,125.07 6,086,479,544.22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总会计师 杨占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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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8年11月在黑龙江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登记机关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现公司总部位于黑龙江
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统一信用代码9123000070283865X0。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业务包括农业、化肥、麦芽、纸业、投资、矿产等,分公司主要
包括 16 家农业分公司、浩良河化肥分公司等,子公司主要包括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麦芽公司”)、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
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山石墨公司”)、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鑫都建筑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房地产公司”)、黑龙江北大
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
公司”)等。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农业。公司的经营范围:谷物、豆类、油料、薯类、蔬菜、食用菌、园艺
作物、水果、中药材(不含麻醉类)、草的种植及销售;烟草的种植;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存储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机
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机电设备
工程(不含电力设施)、金属门窗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生产经营;
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销售;种子(不含转基因种子)生产。以下仅限分支机构使用:肥料制造
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9 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
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 万股;本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19 日以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38 元,发行每股面值 1.00 元的社会公众股 30,000 万股,
2002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5 年 6 月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 293,992,000 股。根据农业部《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的批复》(农财发〔2005〕98 号)的批准,经本公司 200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6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定向回购农垦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 129,660,000
股。
      根据本公司 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1 号文的核准,2007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以面值(100
元)为发行价格,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15 亿元,根据《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其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其到期日止,即 2008 年 6 月 1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止,持有人可以在转
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内申请转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可转债已有 1,496,544,000 元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自进
入转股期以来累计转股股数为 143,387,909 股;剩余余额 3,446,000 元因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
回条款,于 2010 年 3 月 5 日收市后全部赎回。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77,768 万股,详见附注七、44。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最终控制人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
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
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2018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7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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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
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农业经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
五、28“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
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
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
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
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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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
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
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
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
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
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进
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
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
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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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
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
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
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
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
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
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
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4、
(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
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
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
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
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
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
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
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
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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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
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
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
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
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
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
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
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
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
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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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
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
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
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
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
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
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
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
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
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
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
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
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
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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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
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
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
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
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
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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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
据或金额标准           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组合           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00                       2.00
1-2 年                                                5.00                       5.00
2-3 年                                               15.00                      15.00
3 年以上                                              50.00                      5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款项性质组合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   减值测试,导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非重大应收款项的特征,如:应
由                     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
                       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建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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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
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其中: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
(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
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
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
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
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
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
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③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
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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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
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
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
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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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
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
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16.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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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
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
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50          0-5.00         6.67-1.9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0-5.00         20.00-4.7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5.00         20.00-9.5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8           0-5.00        33.33-11.88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
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
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2“长期资产减值”。

18.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
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
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
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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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用材林等。
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前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入
库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
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
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
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
账面价值确定。

20.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
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2“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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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
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农田水利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4.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
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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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
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
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
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
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
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承包费收入、农产品及农用物资销售收入、工业产品销售及
其他收入。
    土地承包费收入以与家庭农场签订的农业土地承包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土地承包协议每年签订一次,租金在全年各月平均分摊(按报告期已签定协议约定承包费金额乘
以报告期月份占全年月份的比例);与此交易中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时,确认土地承包
费收入的实现。
    除土地承包费收入之外的营业收入,按下列标准确定: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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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
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
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
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
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
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
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
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
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6)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
    对于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
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本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对于房地产购买方影响房地
产设计的能力有限(如仅能对基本设计方案做微小变动)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并结合本公司房地产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确
认相关的营业收入。
    ①开发产品
    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即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项目已
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分期收款销售
    在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开发产品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
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
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③出售自用房屋:自用房屋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房屋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④代建房屋和工程业务
    代建房屋和工程签订有不可撤销的建造合同,与代建房屋和工程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
业,代建房屋和工程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并且代建房屋和工程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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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出租物业收入确认方法
    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与租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
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⑥其他业务收入确认方法
    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与收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29.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
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
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
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
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
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
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
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
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
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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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
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
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
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
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
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
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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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
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
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
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
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
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
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
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
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
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
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五、28、“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
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
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
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
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
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
断。
     (3)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
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
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
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
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
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
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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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定是
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
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
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7)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
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
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
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
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8)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
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
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
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9)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
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
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1)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
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
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2)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
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
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
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3)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
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
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
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
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
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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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
(该估价委员会由本公司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
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
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
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公司董
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定各
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中披露。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经本公司董事会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           第六十四次会议
                                                                            详见下表
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            于 2019 年 3 月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11 日批准。
其他说明: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序号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之前列报金额                                 经重列后金额
  1     应收票据                          5,823,683.03           -5,823,683.03
  2     应收账款                         47,885,668.32          -47,885,668.32
  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3,709,351.35     53,709,351.35
  4     应收利息                          6,317,062.80           -6,317,062.80
  5     应收股利
  6     其他应收款                      291,702,668.09            6,317,062.80    298,019,730.89
  7     应付票据
  8     应付账款                        222,563,359.27         -222,563,359.27
  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22,563,359.27    222,563,359.27
  10    应付利息
  11    应付股利                              70,309.90             -70,309.90
  12    其他应付款                      462,748,024.85               70,309.90    462,818,334.75
  13    管理费用                     1,710,441,967.92           -17,858,149.06 1,692,583,818.86
  14    研发费用                                                 17,858,149.06     17,858,149.06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03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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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应税收入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
增值税                                                                 5%、6%、10%、16%
                       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1%、5%、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                                  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税函〔2009〕779 号文件的规定,
从事农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 48 号)
第九条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
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
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规定:病虫害防治免税备案;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
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13 号)文件的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1,154.77                 11,523.77
银行存款                                          312,961,949.72              554,031,162.69
其他货币资金                                              549,049.60          780,000,000.00
                合计                              313,522,154.09             1,334,042,686.46
其他说明: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549,049.60 元,其中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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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粮食管护项目晒场台面占用耕地缴纳复垦保证金
549,049.60 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2,438,073.71                 5,823,683.03
应收账款                                    18,890,201.75                47,885,668.32
               合计                         21,328,275.46                53,709,351.35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438,073.71            1,6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4,223,683.03
               合计                               2,438,073.71            5,823,683.03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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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例(%)                                   (%)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268,143,831.70 77.82       249,447,737.95 93.03 18,696,093.75 279,634,432.60 78.24 235,781,996.40 84.32 43,852,436.20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388,216.00    0.11      194,108.00 50.00         194,108.00    5,969,469.07   1.67     2,984,734.54 50.00 2,984,734.53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76,025,058.36 22.07     76,025,058.36 100.00                    71,811,721.91 20.09 70,763,224.32 98.54 1,048,497.59
的应收账款

      合计         344,557,106.06      /      325,666,904.31     /      18,890,201.75 357,415,623.58    /     309,529,955.26     /      47,885,668.32




                                                                     106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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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按单位)                                                  计提比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例(%)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153,227,208.56 140,313,290.30          91.57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长春市嘉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4,447,917.04        28,665,741.55    83.21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16,439,366.60        16,439,366.6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11,980,177.90        11,980,177.9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11,850,141.97        11,850,141.9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10,181,491.35        10,181,491.35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852,897.34         8,852,897.3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8,266,882.94         8,266,882.9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
                                   7,722,748.00         7,722,748.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资料有限公司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5,175,000.00         5,175,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              268,143,831.70 249,447,737.9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小计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388,216.00                   194,108.00                          50.00
       合计                     388,216.00                   194,108.00                          5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6,855,036.21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718,087.16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黑龙江省七台河监狱                                     517,985.14   货币
黑龙江省鸡西监狱                                       121,094.54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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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承包费)                                    89,757.27    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承包费)                                 -10,749.79      货币/转账
                合计                                       718,087.16                       /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以货币和转账方式转回或收回。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227,944,812.07 元,占应收
账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为 66.16% ,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汇 总 金 额 为
209,248,718.32 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8,435,362.36                 81.69               10,478,021.74                 9.88
1至2年                                                                     3,869,705.78                 3.65
2至3年                     390,778.00                  0.66               14,849,410.28                14.01
3 年以上                10,463,803.95                 17.65               76,803,652.58                72.46
     合计               59,289,944.31             /                   106,000,790.38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主要为子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预付在建开发产品采购款,
由于项目在建尚未完工,款项尚未结算,预付的采购款作为预付款项列报。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56,278,293.80 元,占预付账
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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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应收款
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9,858,946.90           6,317,062.8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25,781,611.54         291,702,668.09
合计                                       235,640,558.44          298,019,730.89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123,250.00
结构性存款                                   9,858,946.90           6,193,812.80
               合计                          9,858,946.90           6,317,062.80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09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例(%)                                      (%)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742,990,413.82 74.51 546,269,887.79 73.52 196,720,526.03              828,723,329.59 75.87 574,841,923.07      69.36 253,881,406.52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30,203,880.23 3.03     1,521,855.24 5.04 28,682,024.99                 39,295,817.40 3.60      1,660,368.83     4.23 37,635,448.57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23,990,426.58 22.46 223,611,366.06 99.83     379,060.52              224,243,531.80 20.53 224,057,718.80      99.92      185,813.00
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997,184,720.63     /     771,403,109.09     /      225,781,611.54 1,092,262,678.79    /     800,560,010.70     /      291,702,668.09




                                                                        110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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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按单位)                                                 例(%)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5,211,521.84 160,927,081.48 48.01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鸡东弘霖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10,271,886.43 110,271,886.43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059,405.94     33,044,554.45 75.00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法院判决待处理                        40,000,000.00     40,000,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鸡东县忠旺粮库                        26,540,560.64     26,540,560.6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呼和浩特市环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5,709,448.21     25,709,448.21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方正县海翔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21,365,284.70     21,365,284.7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785,000.00     13,316,700.00 74.88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哈尔滨志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5,488,319.36     15,488,319.36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秦皇岛市弘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扶余县长春岭粮库                      14,285,964.24     14,285,964.2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阿尔山市金仓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0,725,325.64     10,725,325.6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嫩江县嫩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10,205,934.00     10,205,934.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佟志刚                                 9,181,813.61        9,181,813.61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8,734,982.77        8,734,982.7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鸡西市恒盛源选煤有限公司               8,299,605.68        1,346,671.50 16.23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黑龙江康尔麦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8,294,228.87        8,294,228.8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土默特右旗经通煤炭运储有限责任公司     8,225,433.90        8,225,433.9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七台河金源煤矿                         7,298,012.33        7,298,012.33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秦皇岛市华亚实业有限公司               6,307,685.66        6,307,685.66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               742,990,413.82 546,269,887.79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小计                       2,757,957.17                 55,159.15                      2.00
1至2年                               711,008.97                 35,550.45                      5.00
2至3年                               147,811.34                 22,171.69                     15.00
3 年以上                           2,817,947.85              1,408,973.95                     50.00
           合计                    6,434,725.33              1,521,855.2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


                                            111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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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末余额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集团总公司                    153,074.00
    母公司之外关联方             5,372,296.90
    小计:                       5,525,370.90                                         /
款项性质组合:                18,243,784.00
           合计               23,769,154.9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799,227,290.18                  888,147,976.23
预借采购款                                                                          7,209,635.59
应收家庭农场款                                    161,262,917.19                  161,594,319.76
承包结算款                                             9,259,057.94                  9,344,008.11
存出保证金                                             6,177,950.00                 6,322,309.00
资产转售款                                             3,455,853.31                 3,455,853.31
应收职员款                                             3,861,336.97                 2,246,410.58
其他                                                  13,940,315.04                13,942,166.21
                  合计                            997,184,720.63                 1,092,262,678.7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257,449.84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7,414,351.45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秦皇岛市弘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4,500,000.00   以物抵债
秦皇岛市华亚实业有限公司                               2,367,000.00   货币
哈尔滨志才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284,956.60    货币
分局财务处-日绵创汇结余                                  82,665.21    转账
林安福                                                   30,000.00    货币
赵建华                                                     2,284.96   货币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款)                                  331,402.57    货币/转账

                                          112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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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款)                                 -183,957.89   货币/转账
                 合计                                37,414,351.45                /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以货币、转账或以物抵债方式转回或收回。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
                     往来款           335,211,521.84 3 年以上            33.62 160,927,081.48
有限公司
鸡东弘霖煤炭经销有限
                     预借采购款       110,271,886.43 3 年以上            11.06 110,271,886.43
公司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
                     往来款            44,059,405.94 3 年以上             4.42    33,044,554.45
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待处理           往来款        40,000,000.00 3 年以上             4.01    40,000,000.00
鸡东县忠旺粮库           预借采购款    26,540,560.64 3 年以上             2.66    26,540,560.64
        合计                  /       556,083,374.85          /          55.77 370,784,083.0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3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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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9,689,831.07      34,689,382.57      65,000,448.50    53,879,999.85      34,652,354.75       19,227,645.10
在产品                                                                             370,021,381.02                         370,021,381.02
库存商品                    242,839,691.55      63,561,868.99     179,277,822.56   475,603,133.20      81,133,436.47      394,469,696.73
周转材料                      2,584,226.85        688,204.21        1,896,022.64     5,848,624.62       3,635,682.12        2,212,942.50
消耗性生物资产                  369,080.00                            369,080.00      369,080.00                             369,080.00
发出商品                      6,462,417.07       6,462,417.07                        6,462,417.07       6,462,417.07
           合计             351,945,246.54     105,401,872.84     246,543,373.70   912,184,635.76     125,883,890.41      786,300,745.35
其他说明:
    子公司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因货款结算纠纷提起诉讼,法院查封鑫亚公司亚麻纱 699,411.41 元、亚麻布 10,385,432.88 元。

(2).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34,652,354.75          67,656.20                           30,628.38                        34,689,382.57
库存商品                       81,133,436.47          69,651.81                       17,632,569.69            8,649.60    63,561,868.99
周转材料                        3,635,682.12                                           2,947,477.91                          688,204.21
发出商品                        6,462,417.07                                                                                6,462,417.07
             合计             125,883,890.41         137,308.01                       20,610,675.98            8,649.60   105,401,872.84


                                                                   114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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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20,564,561.00           40,246,047.62
未交增值税                                                                     286.00
待抵扣的进项税                                      86,218.23            102,337.44
待认证进项税                                        46,607.92                 3,718.87
预付保险费                                      2,950,419.10            3,245,799.96
房地产预缴税金                                      43,905.68            547,228.30
预付报刊费                                      3,807,450.00            4,120,293.68
预付租金                                           151,833.36            159,623.32
预付服务费                                         159,034.64              86,375.00
预付取暖费                                      5,590,047.77            4,959,985.71
国债逆回购                                    635,693,612.21          438,739,807.83
结构性存款                                1,500,000,000.00
其他                                               217,436.13            186,468.62
               合计                        2,169,311,126.04           492,397,972.35
 其他说明:
     年末其他项为公司预付的网费、团体人身意外险等。




                                       115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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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合计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28,270,000.00        7,270,000.00        21,000,000.0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被投资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单位持股 本期现金红利
               单位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增加 减少                                    增加 减少                  比例(%)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510,000.00                   510,000.00       510,000.00                510,000.00      10.20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60,000.00                   160,000.00       160,000.00                160,000.00      20.00
上海北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0.00                1,600,000.00 1,600,000.00                   1,600,000.00     10.67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00                  11,000,000.00                                                  2.20 1,210,000.00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22.36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4.24
              合计                 28,270,000.00                  28,270,000.00 7,270,000.00                   7,270,000.00      /       1,210,000.00




                                                                     116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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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权益        可供出售债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合计
                                     工具                工具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7,270,000.00                             7,270,000.00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余额               7,270,000.00                             7,270,000.00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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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                                  其他综 其他 宣告发放                 期末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                      计提减 其
                                       余额                                  合收益 权益 现金股利                 余额             余额
                                                    投资 投资   投资损益                          值准备 他
                                                                             调整 变动 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183,862,694.43              -5,403,529.92                                  178,459,164.51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67,417,627.64               1,680,069.97                                   69,097,697.61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         5,149,023.20                -161,460.60                                    4,987,562.60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455,326,789.75                 -47,673,114.26                                  407,653,675.49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698,286.49                                                              36,698,286.49 36,698,286.49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57,828,425.01              -2,035,827.69                                   55,792,597.32
小计                               806,282,846.52             -53,593,862.50                                  752,688,984.02 36,698,286.49
               合计                806,282,846.52             -53,593,862.50                                  752,688,984.02 36,698,286.49
其他说明: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来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鑫亚公司对持有的哈
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6,698,286.49 元。




                                                                    118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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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
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3,184,953,180.39                  3,261,857,912.7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3,184,953,180.39                  3,261,857,912.77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办公设备及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其他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991,122,315.76 1,373,469,128.38 37,379,009.79 121,272,806.14 6,523,243,260.07
     2.本期增加金额       201,500,079.20    13,100,442.71      998,891.29   6,692,507.74 222,291,920.94
       (1)购置           28,372,600.00     9,429,704.28      998,891.29   5,455,582.90   44,256,778.47
       (2)在建工程转
                          165,998,978.23     4,320,032.43                      23,100.00 170,342,110.66
入
       (3)其他             7,128,500.97     -649,294.00                   1,213,824.84    7,693,031.81
     3.本期减少金额       202,567,747.39    17,423,149.08 1,714,616.53      5,122,259.76 226,827,772.76
       (1)处置或报废 191,509,303.45       15,504,563.68 1,714,616.53      3,959,470.87 212,687,954.53
       (2)其他            11,058,443.94    1,918,585.40                   1,162,788.89   14,139,818.23
     4.期末余额          4,990,054,647.57 1,369,146,422.01 36,663,284.55 122,843,054.12 6,518,707,408.2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957,837,643.24 842,264,530.40 23,736,052.38 90,633,205.14 2,914,471,431.16
     2.本期增加金额       174,235,390.37    40,323,233.73 2,441,232.51      5,415,708.43 222,415,565.04
       (1)计提          174,235,390.37    40,323,233.73 2,441,232.51      5,415,708.43 222,415,565.04
     3.本期减少金额       131,813,860.33    11,705,417.41 1,760,087.05      3,968,637.59 149,248,002.38
       (1)处置或报废 125,457,317.80       11,339,289.01 1,499,573.92      3,730,405.66 142,026,586.39

                                                 119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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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            6,356,542.53      366,128.40      260,513.13      238,231.93      7,221,415.99
    4.期末余额           2,000,259,173.28 870,882,346.72 24,417,197.84 92,080,275.98 2,987,638,993.8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99,995,335.47 244,357,303.23 2,159,222.52          402,054.92 346,913,916.14
    2.本期增加金额            732,286.80       17,486.12       55,538.47        8,649.60        813,960.99
       (1)计提              732,286.80       17,486.12       55,538.47                        805,311.39
       (2)其他                                                                8,649.60          8,649.60
    3.本期减少金额          1,091,922.91      520,720.18                                      1,612,643.09
       (1)处置或报废      1,091,922.91      182,418.62                                      1,274,341.53
       (2)其他                              338,301.56                                        338,301.56
    4.期末余额             99,635,699.36 243,854,069.17 2,214,760.99          410,704.52 346,115,234.0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890,159,774.93 254,410,006.12 10,031,325.72 30,352,073.62 3,184,953,180.39
    2.期初账面价值 2,933,289,337.05 286,847,294.75 11,483,734.89 30,237,546.08 3,261,857,912.77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353,796,496.08     119,658,245.17       95,198,173.38 138,940,077.53
机器设备                 842,596,383.79     531,822,757.30 242,393,414.65           68,380,211.84
运输工具                    9,600,302.27       6,529,918.35       2,214,760.99         855,622.93
办公设备及其他              1,474,271.78         920,613.13         409,566.52         144,092.13
合计                 1,207,467,453.92       658,931,533.95 340,215,915.54 208,320,004.43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56,639,310.95
机器设备                                                                                    83,932,984.44
运输工具                                                                                      149,708.63
办公设备及其他                                                                                846,202.37
合计                                                                                       341,568,206.39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20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54,965,274.53      正在办理
运输工具                                            251,355.08   正在办理
合计                                          55,216,629.6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所有权受限情况
    ①鑫亚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07-3 号建筑面积 1708.69 平方米房产(账面原值
17,496,089.36 元,账面价值 12,231,237.43 元),在鑫亚公司起诉榆树市宝鸿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一案中,为申请法院查封被告相当于 3000 万元的财产而提供担保,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
长民四初字第 3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予以查封,已经胜诉,案件正在执行阶段。
    ②纸业公司与陈伟发生纠纷一案中,法院查封纸业公司挖掘机 2 台(账面原值 1,683,760.61
元,账面价值 25,925.03 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本年确认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805,311.39 元,主要为鑫亚公司对停止使用机器设备等计
提减值 805,311.39 元。
    本公司对拟处置、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收回金
额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其公允价值按该类资产在二手交易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
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23,119,736.43                     39,879,311.61
工程物资
               合计                           23,119,736.43                     39,879,311.61




                                        121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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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15,785,430.60                                  15,785,430.60            37,458,866.39                                       37,458,866.39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                        6,234,865.60                                   6,234,865.60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                          566,780.83                                     566,780.83             2,420,445.22                                           2,420,445.22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976,528.16                976,528.16                                      976,528.16                  976,528.16
其他项目                                  532,659.40                                     532,659.40
               合计                    24,096,264.59                976,528.16        23,119,736.43            40,855,839.77                    976,528.16         39,879,311.61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本 本期利
                                                                                                                    工程累计                    利息资
                                         期初                        本期转入固定资   本期其他减        期末                                             期利息 息资本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期增加金额                                                     投入占预        工程进度    本化累                      资金来源
                                         余额                            产金额         少金额          余额                                             资本化 化率
                                                                                                                    算比例(%)                   计金额
                                                                                                                                                           金额     (%)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67,625,024.45 37,458,866.39 21,182,517.52      15,153,879.69 27,702,073.62 15,785,430.60            86.72 在建                                      自有资金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      136,591,206.52               107,990,556.38 101,755,690.78                     6,234,865.60          79.06 在建                                      自有资金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       29,762,100.00   2,420,445.22 23,053,659.37     24,907,323.76                   566,780.83           85.59 在建                                      自有资金
                                                                                                                                   完工未达到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13,763,400.00    976,528.16 11,296,045.97      11,251,065.32      44,980.65    976,528.16           89.17   使用状态
                                                                                                                                                                           自有资金
其他项目               19,794,094.89                17,806,810.51     17,274,151.11                   532,659.40           89.96 在建                                      自有资金
      合计            267,535,825.86 40,855,839.77 181,329,589.75    170,342,110.66 27,747,054.27 24,096,264.59        /              /                            /          /




                                                                                 122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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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专利技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商标权          软件          探矿权          合计
                                         术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8,023,797.19 50,000.00 2,835.00 9,924,361.47 302,247,879.43 470,248,873.09
    2.本期增加金额      1,185,495.15 -50,000.00                577,500.00                  1,712,995.15
      (1)购置                                                  527,500.00                    527,500.00
      (2)其他           1,185,495.15 -50,000.00                 50,000.00                  1,185,495.1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59,209,292.34                2,835.00 10,501,861.47 302,247,879.43 471,961,868.2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2,424,140.12 50,000.00 2,835.00 6,696,597.46                      49,173,572.58
    2.本期增加金额      3,183,355.29 -50,000.00                526,411.26                  3,659,766.55
      (1)计提         3,183,355.29                           476,411.26                  3,659,766.55
      (2)其他                        -50,000.00               50,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45,607,495.41                2,835.00 7,223,008.72                 52,833,339.1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23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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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3,601,796.93                      3,278,852.75 302,247,879.43 419,128,529.11
2.期初账面价值         115,599,657.07                      3,227,764.01 302,247,879.43 421,075,300.51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农业发展中心大楼土地使用权                              247,406.25   正在办理中
粮食中心土地使用权                                      882,266.83   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拥有的黑龙江省萝北县四方山林场东部大磷片石墨矿勘探项目,该项目矿产资源勘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18 年 1 月 26 日-2020 年 1 月 26 日,探查面积:4.33 平方公里。

21、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减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期末余额
                                                                           少金额

                                            124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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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项目维护        32,562,440.20      13,447,273.62      5,070,383.46           40,939,330.36
经营租入催芽基地           6,600,548.25                         942,935.46            5,657,612.79
其他                       1,955,770.07     1,555,296.66        630,855.27            2,880,211.46
          合计          41,118,758.52      15,002,570.28      6,644,174.19           49,477,154.61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主要为粮食管护设施项目土地租赁费等。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485,403,160.40                  2,685,349,382.57
可抵扣亏损                                        936,105,717.78                  1,241,429,762.99
                 合计                           3,421,508,878.18                  3,926,779,145.56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8 年                                                     285,008,419.77
2019 年                         224,455,314.56              285,279,300.15
2020 年                         169,889,166.79              209,583,023.12
2021 年                         219,491,758.94              286,191,124.19
2022 年                         157,172,376.76              175,367,895.76
2023 年                         165,097,100.73
       合计                     936,105,717.78             1,241,429,762.99             /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                                          5,071,790.36             10,770,892.68
四方山林场东部大鳞片石墨矿探矿支出                          6,800,000.00              6,800,000.00

                                               125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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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资产(天顺新城三期在建房等)               426,104,885.93
抵债资产(二九一龙脉小区房产)                     72,002,611.77
其他                                               4,182,657.21            4,399,922.50
                  合计                         514,161,945.27             21,970,815.18
其他说明:
    (1)“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系鑫都房地产公司与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
的绿荫芳邻项目,由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处于清盘阶段,但尚未竣工
验收完毕。
    (2)“抵债资产”系①公司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鑫都房地产公司位于海拉尔天顺新城
三期在建房等资产;②子公司麦芽公司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秦皇岛市弘企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位于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龙脉小区的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
    (3)其他项为应交增值税超过一年以上仍未抵扣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26、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39,133,308.98                 222,563,359.27
               合计                       139,133,308.98                 222,563,359.27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26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家庭农场款                               4,499,548.18                          4,556,173.69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50,799,193.13                         29,044,037.87
应付商品采购款                              12,622,937.11                         38,508,893.56
应付劳务款                                  71,211,630.56                     150,454,254.15
                合计                       139,133,308.98                     222,563,359.2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824,791.40   暂未结算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2,730,080.00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卫星制米厂                2,257,128.41   暂未结算
黑龙江农垦华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877,276.00   暂未结算
榆树市宝鸿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1,379,855.60   暂未结算
无锡沪东麦斯特工程有限公司                              1,215,801.00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康翔经贸有限公司                                1,195,500.00   暂未结算
西安秦普工贸有限公司                                    1,089,500.00   暂未结算
哈尔滨电业局                                             911,724.58    暂未结算
密山杜氏现代肥料公司                                     905,670.00    暂未结算
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                       869,751.60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胜利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86,600.00    暂未结算
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545,363.05    暂未结算
                       合计                            26,389,041.64                /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下年承包费                                 532,783,972.65                     551,691,612.33
家农生产资料款                               73,861,830.98                        13,823,513.36
产品销售货款                                 22,783,842.28                        37,290,367.79
出租资产租金                                  1,625,431.80                         1,430,000.36
劳务款                                                                            20,507,139.73
                合计                       631,055,077.71                     624,742,633.57




                                        127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                           6,247,777.25     三方债务未结清
牡丹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5,706,262.68     三方债务未结清
长春市松亚经贸有限公司                         4,402,319.89     诉讼期间
王阳                                           1,440,028.00     诉讼期间
                  合计                        17,796,387.82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18,730,004.17   486,173,131.66      526,297,474.33 278,605,661.5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315,525,548.91      315,519,175.58            6,373.33
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23,893,254.68    42,252,754.88       30,121,050.47       36,024,959.09
           合计          342,623,258.85   843,951,435.45      871,937,700.38 314,636,993.92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267,326,616.32   296,721,874.56      339,184,680.91 224,863,809.97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25,782,145.56       25,782,145.56
三、社会保险费                            120,866,564.26      120,861,049.26            5,515.00
其中:医疗保险费                          109,506,682.09      109,501,167.09            5,515.00
       工伤保险费                           6,794,242.90        6,794,242.90
       生育保险费                           4,565,639.27        4,565,639.27
四、住房公积金             1,356,973.86    27,063,627.20       26,959,063.64        1,461,537.42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50,046,413.99    13,369,899.77       11,177,214.65       52,239,099.11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1,300,392.00        1,300,392.00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                                    1,068,628.31        1,032,928.31          35,700.00

                                          128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合计          318,730,004.17   486,173,131.66       526,297,474.33 278,605,661.50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07,907,434.88       307,904,759.36             2,675.52
2、失业保险费                             7,618,114.03           7,614,416.22           3,697.81
         合计                           315,525,548.91       315,519,175.58             6,373.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
按员工基本工资的规定标准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
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32、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0,367,523.69                      12,030,420.93
营业税                                               53,830.48                         53,830.48
企业所得税                                   18,897,289.98                       5,595,410.37
个人所得税                                     2,050,593.21                        906,070.2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94,010.81                        971,301.06
教育费附加                                     2,743,073.68                      1,798,867.44
房产税                                         4,922,782.38                      4,894,442.20
土地使用税                                   12,142,741.92                      13,272,304.04
车船使用税                                                480                            480.00
资源税                                               10,794.00
土地增值税                                   15,540,074.42                       2,074,411.38
印花税                                              797,332.69                     279,056.81
契税                                         20,901,585.61
水利建设基金                                         19,223.39                         19,223.39
垃圾处理费                                             696.51                            461.50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30,000.00
                合计                        110,742,032.77                      41,926,279.81


33、 其他应付款
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29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0,309.90                        70,309.90
其他应付款                                   348,535,066.74                   462,748,024.85
               合计                          348,605,376.64                   462,818,334.75


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70,309.90                        70,309.90
               合计                                 70,309.90                        70,309.90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职员款项                                31,349,917.74                      23,139,367.34
应付保证金                                  13,917,502.01                      11,739,845.05
应付工程款                                  80,585,907.94                     142,115,541.81
应付运输费                                   8,109,426.54                       8,183,159.76
应付家庭农场款                              23,758,711.53                      85,844,938.84
应付往来款                                174,790,770.72                      179,767,683.70
其他                                        16,022,830.26                      11,957,488.35
             合计                         348,535,066.74                      462,748,024.85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636,806.06    暂未结算
青冈县玉丰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26,710,697.00    诉讼期间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7,343,800.00    诉讼期间

                                        130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46,125.89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振寰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904,226.98    暂未结算
绥化农垦旷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730,625.28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584,399.63    暂未结算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85,463.57    暂未结算
哈尔滨市大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665,553.94    暂未结算
郭伟新                                                 2,255,000.00    暂未结算
方正县电力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68,288.64    暂未结算
                    合计                              82,730,986.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4,451,729.61                     4,451,729.61
            合计                             4,451,729.61                     4,451,729.61


38、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131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
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137,271.31              137,271.31
专项应付款
                   合计                                 137,271.31              137,271.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补偿贸易引进设备价款(日本丸红补偿贸易借
                                                        137,271.31              137,271.31
款)
                   合计                                 137,271.31              137,271.31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114,649,885.84          69,939,531.76
三、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                               114,649,885.84          69,939,531.76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132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鑫都房地产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
违约金               447,770.64       447,770.64       房地产权事宜,根据购房合同,按房价千分之
                                                       一支付违约金
     合计            447,770.64       447,770.64                           /


42、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660,883.98          366,030.00         325,159.36        1,701,754.62   财政资金
    合计        1,660,883.98          366,030.00         325,159.36        1,701,754.62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入 本期计入
                                本期新增                   其他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营业外收 其他收益      期末余额
                                补助金额                   变动          与收益相关
                                         入金额     金额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      1,312,500.00                262,500.00                    1,0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     348,383.98                              62,659.36          285,724.62 与资产相关
测土配方项目                         366,030.00                                   366,030.00
         合计         1,660,883.98 366,030.00 262,500.00 62,659.36              1,701,754.62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33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45、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377,834,854.36                                    2,377,834,854.36
其他资本公积                      42,386,352.93                                     42,386,352.93
           合计              2,420,221,207.29                                    2,420,221,207.29


47、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3,063,918.37                               3,063,918.37
     合计             3,063,918.37                               3,063,918.3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主要生产线已经对外投资,转销以前年度计提的专项储备。

50、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032,423,760.47         95,469,142.31                        1,127,892,902.78


                                              134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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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盈余公积        342,816,650.52    47,734,571.16                            390,551,221.68
     合计         1,375,240,410.99   143,203,713.47                           1,518,444,124.4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公司在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
损或增加股本。

51、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41,578,459.58          350,464,580.2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41,578,459.58          350,464,580.2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76,475,573.91          779,985,334.8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5,469,142.31           56,306,857.6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7,734,571.16           28,153,428.81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479,973,575.43          604,411,169.06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794,876,744.59          441,578,459.58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955,478,220.40   188,879,515.41        2,703,150,812.23      136,832,365.42
其他业务           309,300,560.85     311,730,875.69         289,263,749.96      286,302,507.41
    合计          3,264,778,781.25   500,610,391.10        2,992,414,562.19      423,134,872.83


53、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20,121.95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93,354.92               321,903.07
教育费附加                                                 1,744,838.29               271,402.09
房产税                                                     4,088,210.26              4,626,045.46

                                           135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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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                                   2,939,245.87           5,312,388.27
车船使用税                                     39,828.80               45,729.60
印花税                                       1,271,181.24            431,629.56
土地增值税                                  28,719,249.32            842,572.07
其他                                          338,632.26             413,962.09
                  合计                      41,534,540.96          12,285,754.16


54、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                                         579,112.00           1,322,284.46
职工薪酬                                    10,150,121.16          13,066,799.82
物料消耗                                     1,215,878.35           2,693,182.28
折旧费                                       3,081,474.10           2,716,571.91
装卸费                                        898,653.16            1,722,154.52
销售服务费                                                             60,000.00
仓储保管费                                      39,212.00           1,227,110.79
修理费                                        507,300.44              318,772.02
业务招待费                                    150,948.88              163,453.00
办公费                                        199,359.58              276,431.01
低值易耗品摊销                                  39,656.00
差旅费                                          56,245.30              68,950.10
交通费                                        283,327.00              266,580.00
租赁费                                        303,799.96              177,447.81
检验费                                           4,650.00              40,775.09
财产保险费                                      96,435.23              24,477.31
其他                                            32,820.88             210,806.88
                  合计                      17,638,994.04          24,355,797.00


55、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874,225,760.88         926,067,405.14
折旧费                                     188,263,623.70         211,106,212.75
物料消耗                                    61,663,378.11          79,040,424.11
保险费                                      46,499,364.92          49,827,255.28
道路维修费                                 121,177,540.41          94,708,865.65

                            136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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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及水土防治费                          61,672,436.63          54,314,740.83
机械作业费                                  66,679,777.82          69,994,437.13
修理费                                      26,572,802.90          25,261,822.99
规划及绿化费                                45,161,364.80          28,922,418.28
业务招待费                                  11,567,158.22          10,935,019.94
劳务费                                      22,097,347.07          23,140,224.08
中介及服务费                                18,833,101.44          14,298,603.10
办公费                                      17,106,863.23          13,080,208.58
差旅费                                       9,983,786.01           9,369,552.64
无形资产摊销                                 3,659,766.55           4,298,072.88
诉讼费                                       4,200,545.26           1,900,236.66
宣传展览费                                   3,765,172.10           3,524,967.91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13,153,346.04          10,405,801.24
安全生产费                                  10,418,823.96           8,252,265.83
存货盘亏或毁损                                -673,372.56              42,864.45
交通费                                      28,004,396.93          22,942,048.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644,174.19           5,126,608.72
认证验证及注册费                             1,193,250.00           1,154,501.70
防雹及降雨费                                 2,571,415.15           2,637,440.52
粮油直补配套                                 6,071,634.72           6,071,634.72
租赁及仓储费                                 9,353,157.19           9,558,005.96
会议费                                       1,785,909.85           1,757,436.31
公有车辆使用费                               3,040,576.28           3,159,590.01
董事会费                                      102,964.54              385,660.12
上市信息披露费                                301,886.79              443,396.22
检验检疫费                                     14,320.00              161,395.19
低值易耗品摊销                               2,306,376.00             230,167.76
其他                                          414,590.83              464,534.00
                   合计                  1,667,833,239.96       1,692,583,818.86


56、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究项目                                     1,758,054.00           6,632,021.00
实验项目                                     6,280,494.72           3,819,461.79
示范项目                                     6,621,269.50           5,673,425.27
农技推广项目                                  739,362.00            1,613,431.00
其他项目                                      323,848.00              119,810.00
                             137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合计                             15,723,028.22           17,858,149.06


57、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6,098,209.89         -33,114,477.18
金融机构手续费                                          283,548.06              278,934.19
其他                                                  6,098,517.40            3,169,718.63
                    合计                                283,855.57          -29,665,824.36
其他说明:
    其他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中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3,214,660.24           2,924,746.26
二、存货跌价损失                                        137,308.01            5,100,306.70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805,311.39           84,490,239.76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42,211,021.19
                    合计                             29,938,980.35           92,515,292.72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主要为本年麦芽公司对收到的抵债资产(二九一房产抵债房)计提的减值损失。

59、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38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政府补助                                          8,958,513.84         15,112,586.81
(二)扣缴税款手续费                                      102,992.22
                    合计                                9,061,506.06         15,112,586.81


60、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3,593,862.50          -63,775,669.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0,112,206.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1,210,000.00            1,210,000.00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38,539,179.10
产生的利得
其他                                                   98,913,956.03           33,366,687.02
                    合计                               46,530,093.53           49,452,403.57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主要为公司本年开展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2,405,103.35           158,389.10
                    合计                                -2,405,103.35           158,389.10


6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9,164.56                 1,823.30           39,164.5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9,164.56                 1,823.30          39,164.56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331,390.27                                  331,390.27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253,275.00


                                        139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政府补助                            262,500.00           262,500.00           262,500.00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19,243,811.25        14,087,144.64         19,243,811.25
罚款收入                            535,546.39           791,783.97           535,546.39
保险理赔                          1,617,159.61         1,649,610.76          1,617,159.61
农机补贴利息                         48,880.45           252,606.53             48,880.45
违约金                               68,014.03            43,600.77             68,014.03
其他收入                          4,227,340.88         1,401,581.90          4,227,340.88
             合计                26,373,807.44        18,743,926.87         26,373,807.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相关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                    262,500.00           262,500.00    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主要为浩良河化肥分公司主要生产线已经对外投资转销以前年度计提的专项储备等。

6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66,103,992.14        25,485,209.56         66,103,992.1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66,103,992.14        23,544,860.79         66,103,992.14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1,940,348.77
对外捐赠                                               2,990,000.00
罚款支出                                550.04           609,044.90                 550.04
赔偿金                            2,311,966.21           942,195.30          2,311,966.21
违约金                                1,384.69         1,509,073.20              1,384.69
防汛抢险支出                      1,243,108.30         2,244,216.66          1,243,108.30
农机购置补贴                     67,236,690.00        44,808,708.65         67,236,690.00
其他支出                            702,877.15         1,582,620.78           702,877.15
             合计               137,600,568.53        80,171,069.05       137,600,568.53


65、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40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879,400.91                 144,000.94
递延所得税费用
             合计                                   17,879,400.91                 144,000.94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933,175,486.2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33,293,871.5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32,524.09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62,452,119.2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58,857,350.6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139,945.7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
                                                                             -8,712,280.36
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17,879,400.9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                                          54,867,677.03            74,346,197.51
利息收入                                             5,673,750.82            10,685,791.40
政府补助                                             5,243,147.71                7,948,444.01
往来款                                         119,146,473.21               121,506,318.56
租赁收入                                            13,245,233.91            17,239,891.59
其他                                                10,046,870.71                3,040,283.32
             合计                              208,223,153.39               234,766,926.39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41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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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差旅费                                               9,865,942.77          8,947,593.94
办公费                                              16,813,284.52        17,606,630.63
业务招待费                                          11,726,063.85        10,597,538.28
物料消耗                                            44,517,787.97        82,485,895.53
修理费                                              20,858,866.89        20,818,890.01
保险费                                              46,266,932.62        51,822,944.66
水资源及水土防治费等农田基础设施                    60,018,533.29        51,558,571.18
运输费                                                 579,112.00          1,330,005.06
广告宣传费                                           3,384,757.10          3,576,491.91
规划及绿化费                                        41,772,285.29        29,042,478.49
道路维修费                                     103,482,411.01            90,603,924.61
装卸仓储租赁费                                       4,704,933.06        16,001,857.30
往来款                                         153,252,061.78           134,296,429.60
退还保证金                                     113,121,202.25            93,872,132.79
机械作业费                                          63,075,566.82        69,100,941.96
劳务费                                              21,127,519.91        22,414,534.83
交通费                                              28,220,779.03        22,707,494.96
会议费                                               1,788,732.10          1,718,298.93
公有车辆使用费                                       2,949,634.71          2,933,531.40
诉讼费                                               4,200,495.26          1,968,115.90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9,661,014.77          7,030,844.50
中介及服务费                                        15,102,612.16        12,224,383.91
粮油直补配套                                         6,071,634.72          6,071,634.72
安全生产费                                           6,865,597.34          5,550,383.27
研究费用                                            13,944,730.28        17,799,233.82
防汛抢险支出                                         1,147,043.30          2,244,216.90
农机补贴                                            64,001,690.00        44,808,708.65
其他                                                 7,735,925.95        12,202,478.45
                 合计                          876,257,150.75           841,336,186.19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定期存款收到的现金)                     590,000,000.00
                 合计                          590,000,000.00



                                        142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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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
                                                              33,290.00               23,625.00
现金净额为负数
不再合并的原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642,254.68
其他(定期存款支付的现金)                               520,000,000.00           70,000,000.00
                     合计                                520,033,290.00           74,665,879.68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915,296,085.29          762,498,938.28
加:资产减值准备                                          29,938,980.35           92,515,292.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222,415,565.04          234,036,708.56
旧
无形资产摊销                                               3,659,766.55            4,298,072.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644,174.19            5,126,608.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405,103.35             -158,389.10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6,064,827.58           25,483,386.2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877,624.39         -22,428,165.7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6,530,093.53         -49,452,403.5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39,628,713.24           67,633,792.7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58,032,931.07           -1,978,813.9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77,481,355.11        -274,588,990.80
其他                                                         -325,159.36            130,604.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3,871,914.27         843,116,641.0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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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12,973,104.49             484,042,293.6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84,042,293.67             786,561,807.7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1,069,189.18            -302,519,514.08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12,973,104.49             484,042,293.67
其中:库存现金                                                     11,154.77                  11,523.7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12,961,949.72             484,030,769.90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2,973,104.49             484,042,293.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
                                 民币 549,049.60 元,其中友谊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
货币资金           549,049.60
                                 办 法 》, 粮 食 管 护 项 目 晒 场 台 面 占 用 耕 地 缴 纳 复 垦 保 证 金
                                 549,049.60 元。
                                 子公司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因货款结算纠
存货             11,084,844.29
                                 纷提起诉讼,法院查封鑫亚公司亚麻纱 699,411.41 元、亚麻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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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85,432.88 元。
                                ①鑫亚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07-3 号建筑面积
                                1708.69 平方米房产(账面原值 17,496,089.36 元,账面价值
                                12,231,237.43 元),在鑫亚公司起诉榆树市宝鸿粮食经销有限
                                公司一案中,为申请法院查封被告相当于 3000 万元的财产而提
固定资产        12,257,162.46   供担保,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长民四初字第 34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予以查封,该案已经胜诉,正在执行阶段。
                                ②纸业公司与陈伟发生纠纷一案中,法院查封纸业公司挖掘机 2
                                台(账面原值 1,683,760.61 元,账面价值 25,925.03 元)。
    合计        23,891,056.35                               /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税收减免                           1,671,354.48      其他收益               1,671,354.48
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补贴           7,218,500.00      其他收益               7,218,500.00
其他(农产品认证奖)                    6,000.00     其他收益                   6,00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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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同一控制下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密山市     密山     纸制品制造         97.86
                                                                                     企业合并
                                                   投资管理、投资咨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100.00           投资设立
                                                   询、风险投资等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农副食品加工           58.44          投资设立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
                             鹤岗市       鹤岗     采矿业            100.00          资产合并
产业有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房地产开发             60.00          投资设立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建筑业                 60.00          投资设立
                                                                                     收购(非同一控
秦皇岛市强生商贸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 商贸                  100.00
                                                                                     制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亚德经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商贸                  100.00          投资设立
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投资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
                             绥化市       绥化     商贸               51.00          投资设立
公司
                                                                                     同一控制下
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 农副食品加工          100.00
                                                                                     企业合并
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
                             秦皇岛市 秦皇岛 房地产开发              100.00          投资设立
限公司
珠海锦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市     珠海     房地产开发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     投资管理          100.00          资产合并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46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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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数股东宣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东持股
                                                股东的损益   告分派的     益余额
                                      比例
                                                                     股利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2.14            3,856.26                 -4,544,896.13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41.56         -9,669,197.64              -180,506,396.25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00        -49,808,493.57               -43,970,563.03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0.00           -385,684.55               16,131,813.32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0         -1,319,969.12                9,573,530.09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7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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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
                      140.87    958.22 1,099.09 14,585.24        251.68 14,836.92       146.52    998.84    1,145.36 22,123.29      277.93 22,401.22
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
                    3,257.42 62,365.07 65,622.49 90,045.42         9.79 90,055.21 14,794.88 58,434.41 73,229.29 114,308.17           27.28 114,335.45
公司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
                   16,798.94    514.28 17,313.22 28,203.77       102.09 28,305.86 92,216.83      1,097.23 93,314.06 91,805.46        49.12 91,854.58
发有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
                    3,451.05    830.69 4,281.74     248.78                  248.78    3,472.90    902.69    4,375.59      246.21                246.21
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
                       66.97 7,102.65 7,169.62 5,215.84                   5,215.84       74.38   7,371.13   7,445.51    5,222.34               5,222.34
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现金流量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4.38          18.02          18.02             -2.10        93.30            34.49          34.49          0.22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925.04      -2,326.56       -2,326.56           -466.65     1,973.12      -3,478.85         -3,478.85      137.34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983.01    -12,452.12      -12,452.12         14,547.50     3,754.18        -225.58          -225.58      3,193.46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6.42         -96.42          632.62                      -100.68          -100.68         53.91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69.38       -269.38             -0.65                     -353.19          -353.19          0.12




                                                                    148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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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名称           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
                   鹤岗市      鹤岗市     煤炭贸易                 40.00       按权益法核算
煤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                        粮食、化肥、大米加
                   尚志市      尚志市                        40.00             按权益法核算
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其他金融业务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保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
                   双城市      双城市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51.22       按权益法核算
发有限公司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企业管理咨询等             30.00       按权益法核算
有限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                        粮食收购,热力生产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有限公司                                  和供应,谷物种植等
                                          肥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                        制造;电力、热力的生产
                   伊春市      伊春市     和供应;燃气生产和供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化肥有限公司
                                          应;水的生产和供应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49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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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北大 黑龙江北 黑龙江北                                  黑龙江北 黑龙江北大 黑龙江北 佳沃北大 黑龙江北
                                 北大荒龙麦                              佳沃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 北大荒龙麦
                                            荒投资担保 大荒汉枫 大荒全利                                  大荒投资 荒汉枫农业 大荒全利 荒农业控 大荒浩良
                                 农业股份有                              农业控股有 荒浩良河化 农业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 农业发展 选煤有限                                  担保股份 发展有限公 选煤有限 股有限公 河化肥有
                                   限公司                                  限公司   肥有限公司   限公司
                                                司     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司       公司     司       限公司
流动资产                         33,993.13 12,933.24 3,343.18 1,047.81 19,411.26        6,821.07 30,567.97 5,172.12 6,524.28 1,047.84 19,672.37 1,151.51
非流动资产                       18,207.87    1,147.41   188.54    245.95     158.19 35,994.01 18,962.04 8,295.34        283.08 263.78 1,199.46 40,860.24
资产合计                         52,201.00 14,080.65 3,531.72 1,293.76 19,569.45 42,815.08 49,530.01 13,467.46 6,807.36 1,311.62 20,871.83 42,011.75
流动负债                         29,509.64    1,069.91 3,407.29     46.86     971.92 12,772.55 26,447.16        799.59 6,627.30     24.36 1,198.63 7,243.16
非流动负债                                               288.89                                                          288.89
负债合计                         29,509.64    1,069.91 3,696.18     46.86     971.92 12,772.55 26,447.16        799.59 6,916.19     24.36 1,198.63 7,243.16
少数股东权益                                                                                                                                 397.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2,691.36 13,010.74     -164.46 1,246.89 18,597.53 30,042.53 23,082.85 12,667.87        -108.83 1,287.26 19,276.14 34,768.58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7,845.92    6,909.77             498.76    5,579.26 40,765.37 18,386.27 6,741.76                 514.90 5,782.84 45,532.68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7,845.92    6,909.77             498.76    5,579.26 40,765.37 18,386.27 6,741.76                 514.90 5,782.84 45,532.68
营业收入                         38,478.31     482.13                       22,077.38   2,040.31 47,003.57      374.64                      8,419.88   478.20
净利润                            -1,071.50    342.87     -55.62   -40.37     -678.61   -7,943.10   -1,126.72   229.75 -2,598.99   -60.50     12.81 -7,803.62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071.50    342.87     -55.62   -40.37     -678.61   -7,943.10   -1,126.72   229.75 -2,598.99   -60.50     12.81 -7,803.62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能提供 2018 年度决算报表,无法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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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累积未确认前期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计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的损失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
                               -435,329.82               -222,491.18         -657,821.00
有限公司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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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表决权比
                                                                     的持股比例(%)
                                                                                        例(%)
                        农业牧渔业、采掘、生产
黑龙江北大荒农
               哈尔滨市 加工业、交通运输、建筑、1,021,491                     64.14        64.14
垦集团总公司
                        房地产开发等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
准于 1994 年 4 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
以计规划〔1998〕322 号文批准的国家 120 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核
心企业。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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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友谊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普阳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中化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物资供应站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153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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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粮油经销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泸州北大荒金土地商贸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49,125.50       33,930.00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
                                   采购农用物资               239,997,819.49 164,492,771.52
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
                                   采购农用物资                 2,086,545.00    1,943,630.00
公司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通信服务                   1,931,616.48    2,205,144.35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服务                      370,868.50      372,831.80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通信服务                    393,081.75      249,346.66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保险服务                  47,925,388.13   50,685,490.01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航化服务                   5,921,065.74    6,895,447.64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服务               1,272,147.59    9,634,403.65
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         工程施工服务                               2,616,694.99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               工程施工服务                228,302.05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服务                 1,566,316.39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
                                   供水、供暖等劳务              390,421.29      161,623.35
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 供水、供暖等劳务              472,784.53      474,917.38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供水、供暖等服务            1,143,150.5     314,927.00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2,598,206.28    1,063,230.40
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                   供水、供暖等服务            250,800.00     1,925,600.00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764,764.08      803,837.86
黑龙江省友谊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2,045,157.69    1,651,191.09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2,700,000.00    3,399,500.00

                                         154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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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江滨农场                   供水、供暖等劳务           613,200.00     633,200.00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中介服务费等             3,435,849.05
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其他服务                   485,419.80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水电服务                   300,00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泸州北大荒金土地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农用物资                            10,216,152.67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劳务服务                 9,946,565.17    8,831,771.94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保险理赔等                 899,960.00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飞机航化服务                              207,547.17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确认的租赁 上期确认的租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收入          收入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3,214,420.69   3,756,133.60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
                                     房屋建筑物               484,404.59     498,533.14
任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765,714.30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277,608.65    2,090,220.26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
                                     机器设备                 614,973.36     614,973.46
任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287,314.45
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                       机器设备             275,862.07     310,679.61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运输工具               4,302.70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及其他        63,807.52


                                         155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及其他           17,375.36        32,312.33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
                                     办公设备及其他              75,682.10        75,682.14
任公司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房屋建筑物                        116,700.00        116,700.00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房屋建筑物                      5,207,400.00      5,207,400.00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房屋建筑物                       199,999.96          66,666.68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房屋建筑物                       401,954.09         635,636.18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房屋建筑物                       550,000.00         550,000.00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房屋建筑物                      1,329,500.00      1,329,500.00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机器设备                         572,600.00         572,600.00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机器设备                         540,981.37         307,299.28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机器设备                         460,500.00         460,5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             购买资产                     28,372,600.00       35,825,360.00
浩良河化肥厂                 以物偿还应收款                7,187,463.03
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           购买资产                                         75,174,310.00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27,300,800.00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156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98.98                               275.08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
应收账款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黑龙江省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11,980,177.90 11,980,177.90      11,980,177.90 11,980,177.90
应收账款                合计                19,702,925.90 19,702,925.90     19,702,925.90 19,702,925.90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
预付账款                              45,278,803.15
             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预付账款                合计                45,278,803.15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1,636,450.27   1,636,450.27     1,636,450.27     1,636,450.27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
其他应收款                                    241,433.00                       241,433.00
             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省浩良河化肥厂                                            7,187,463.03      143,749.26
其他应收款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683,160.66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153,074.00                       153,074.00
其他应收款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130,863.90                       130,863.90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335,211,521.84 160,927,081.48 334,411,072.49 160,911,072.49
             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
其他应收款                                5,000,000.00
             司
其他应收款              合计              342,373,343.01 162,563,531.75 344,443,517.35 162,691,272.02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2,758,562.54           2,758,562.54
应付账款       中化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199,160.00            199,160.0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4,997.50          34,997.5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                      869,751.60            869,751.6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1,596,546.90            5,579,655.00
应付账款       黑龙江省普阳农场                                                               21,086.89

                                              157 / 172
                                         2018 年年度报告



应付账款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物资供应站                             94,849.39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          272,040.00      116,970.0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2,730,080.00   27,300,800.00
应付账款                          合计                     38,461,138.54   36,975,832.92
预收款项     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79,892.17      179,892.17
预收款项     黑龙江北大荒粮油经销总公司                      112,496.05      112,496.05
预收款项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685,451.55      685,451.55
预收款项                          合计                       977,839.77      977,839.77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                                             6,907,682.91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7,188.99       250,199.5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                               5,762,000.00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8,283,001.75    7,190,911.75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8,164.43      484,335.33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46,07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75,316.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                                    130,834.75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6,379,64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340,000.83      340,000.83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1,330.00        1,33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85,463.57    2,385,463.57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1,6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145,300.00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13,686.86
其他应付款                        合计                     19,666,136.43   24,991,784.64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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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711,071,963.6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711,071,963.60
其他说明:
    于 2019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含税)。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2)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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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
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
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 7 个经营
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
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 7 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农业分部、尿素分部、纸张分部、麦芽分部、
经贸分部、房地产分部、投资管理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主要产品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
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
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管 分部间
  项目       农业       尿素     纸张       麦芽         经贸     房地产                        合计
                                                                                理   抵销
营业收入   299,578.37    46.10     4.38       925.04     2,571.98 60,983.01                   364,108.88
营业成本    31,191.02    14.90     1.81     1,851.15     1,959.92 56,076.00                    91,0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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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96,782.42 -1,044.22    18.02    -2,326.56 -1,406.23 -12,001.22 -204.20              79,818.01
所得税费用                                                               547.32                     547.32
净利润        96,782.42 -1,044.22    18.02    -2,326.56 -1,406.23 -12,548.54 -204.20              79,270.69
资产总额     440,981.69 7,623.66 1,099.09     65,622.49 41,358.27 19,017.16 5,670.72             581,373.08
负债总额     440,981.69 7,623.66 14,836.92    90,055.21 122,241.11 25,976.85        1.60         701,717.04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9 月 28 日,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以公司非职工承包农业分公司耕地需补缴企
业所得税,要求公司补缴 2016 年企业所得税 117,521,980.38 元,滞纳金 27,500,143.41 元;
补缴 2017 年企业所得税 142,599,024.67 元,滞纳金 18,395,274.10 元为由,冻结了公司 3
个银行账户,公司于当日晚间发布了《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0)。经过沟通协调,2018 年 9 月 30 日,香坊区税务局解除了公司被冻结的 3 个银
行账户,公司于“十一”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银行账户被解
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公司依据国家对从事种植业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
惠政策,就非职工承包土地的承包费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问题已向香坊区
税务局进行了反馈。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94,108.00                      194,108.00
               合计                                         194,108.00                      194,108.00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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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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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价值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72,201,823.16     60.92 72,201,823.16            100.00              72,201,823.16      60.87 72,201,823.16         100.00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388,216.00          0.33      194,108.00       50.00 194,108.00      388,216.00       0.33      194,108.00        50.00 194,108.00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45,929,169.23     38.75 45,929,169.23            100.00              46,018,926.50      38.80 46,018,926.50         100.00
的应收账款

       合计          118,519,208.39        /          118,325,100.39      /       194,108.00 118,608,965.66      /      118,414,857.66       /       194,108.00




                                                                              163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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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计提比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例(%)
黑龙江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11,980,177.90         11,980,177.9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11,850,141.97         11,850,141.9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10,181,491.35         10,181,491.35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5,175,000.00          5,175,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16,439,366.60         16,439,366.6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
                                7,722,748.00          7,722,748.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资料有限公司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852,897.34          8,852,897.3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合计            72,201,823.16         72,201,823.16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小计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388,216.00                 194,108.00                     50.00
           合计                   388,216.00                 194,108.00                     5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749.7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79,007.48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承包费)                    89,757.27      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承包费)                   -10,749.79      货币/转账
               合计                           79,007.48                          /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均以货币和转账方式转回或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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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59,304,075.16 元,占应收账
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50.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59,304,075.16 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总表情况
(1).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9,858,946.90            6,317,062.8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23,320,432.22         1,825,983,699.97
               合计                         1,233,179,379.12         1,832,300,762.7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123,250.00
结构性存款                                   9,858,946.90               6,193,812.80
             合计                            9,858,946.90               6,317,062.80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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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例(%)                                           (%)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2,245,313,845.65     91.64 1,022,186,660.95       45.53 1,223,127,184.70     3,218,310,495.25   94.01 1,392,326,795.28       43.26 1,825,983,699.97
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204,749,911.82      8.36    204,556,664.30      99.91        193,247.52     205,003,017.04     5.99    205,003,017.04     100.00
他应收款

       合计          2,450,063,757.47    /      1,226,743,325.25     /       1,223,320,432.22   3,423,313,512.29    /      1,597,329,812.32     /       1,825,983,699.97




                                                                             166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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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小计                             216,870.80                  4,337.42                  2.00
1至2年                                   621,050.00                 31,052.50                  5.00
2至3年                                    112,256.15                16,838.42                 15.00
3 年以上                                1,759,051.48               879,525.75                 50.00
               合计                     2,709,228.43               931,754.0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1。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末余额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公司内关联方                 2,242,207,110.22         1,021,254,906.86           45.54
    集团总公司                           153,074.00
    母公司之外关联方                     241,433.00
小计:                           2,242,601,617.22         1,021,254,906.86                /
款项性质组合:                              3,000.00
               合计              2,242,604,617.22         1,021,254,906.8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7,477,377.86                      25,663,031.55
预借采购款                                                                        1,005,981.45
应收家庭农场款                               161,262,917.19                     161,594,319.76
承包结算款                                      9,066,171.46                      9,151,121.63
存出保证金                                           3,000.00                     2,815,509.00
资产转售款                                      3,455,853.31                      3,455,853.31
应收职员款                                      2,651,012.39                        313,173.66
                                         167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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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往来                               2,242,207,110.22                     3,204,211,384.36
其他                                          13,940,315.04                              15,103,137.57
           合计                            2,450,063,757.47                     3,423,313,512.29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24,092.2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262,394.85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分局财务处-日绵创汇结余                              82,665.21    转账
林安福                                               30,000.00    货币
赵建华                                                2,284.96    货币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款)                           331,402.57       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款)                          -183,957.89       货币/转账
           合计                                  262,394.85                          /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以货币和转账方式转回或收回。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
                                                                         收款期末
                              款项的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余额合计
                                性质                                     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往来款       126,510,894.56 3 年以上             5.16       114,067,782.38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往来款      873,606,855.40 3 年以上           35.66        192,161,855.40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往来款     1,120,776,197.48 3 年以上          45.74        715,025,269.08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往来款        110,635,862.78 2 年以上            4.52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往来款         10,000,000.00 2 年以上            0.41
               合计              /       2,241,529,810.22         /         91.49 1,021,254,906.86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68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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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857,427,165.41   436,427,165.41       421,000,000.00     857,427,165.41   436,427,165.41      421,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437,854,707.75                        437,854,707.75     484,009,212.64                       484,009,212.64
               合计               1,295,281,873.16   436,427,165.41       858,854,707.75 1,341,436,378.05     436,427,165.41      905,009,212.64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提减     减值准备期末余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值准备             额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000,000.00                                       61,000,000.00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4,500,000.00                                       24,500,000.00                     24,50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89,201,103.91                                      189,201,103.91                    189,201,103.91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222,726,061.50                                      222,726,061.50                    222,726,061.50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合计                   857,427,165.41                                      857,427,165.41                    436,427,165.41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69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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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投资                期初                                                                                         期末         减值准备
          单位                余额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的 其他综合    其他权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余额         期末余额
                                                                                                                其他
                                            投资 投资     投资损益   收益调整    益变动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
                             5,149,023.20                 -161,460.60                                                    4,987,562.60
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
                            62,072,578.79                1,680,069.97                                                   63,752,648.76
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
                           416,787,610.65              -47,673,114.26                                                  369,114,496.39
限公司
小计                       484,009,212.64              -46,154,504.89                                                  437,854,707.75
          合计             484,009,212.64              -46,154,504.89                                                  437,854,707.75




                                                                   170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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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697,131,614.70       19,304,133.88       2,651,067,322.90        90,234,130.06
其他业务                 299,388,997.67    292,796,118.39        282,823,350.36        277,347,753.12
       合计          2,996,520,612.37      312,100,252.27       2,933,890,673.26       367,581,883.18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6,154,504.89                -58,123,433.6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0,112,206.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210,000.00                 1,210,000.00
其他                                                     98,913,956.03                  33,366,687.02
                  合计                                   53,969,451.14                  16,565,460.22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为国债逆回购及结构性存款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05,103.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9,221,013.84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7,437,008.15
债务重组损益                                                                    331,390.2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8,327,146.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1,772.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4,725,575.01
                               合计                                          -63,636,543.5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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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58                 0.549            0.5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6.60                 0.585            0.585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备查文件目录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刘长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 年 4 月 2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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