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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预算管理制度2019-04-2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完善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发布、
调整、预算内报备及预算外审批,有效的控制公司的各项经
营活动,规范资金运作,防范风险,增收节支,推动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
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5号-全面预算》,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预算,是指公司结合整体战略目标
及资源配臵情况,经过合理测试、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
当年或超过一个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事项进行合理的预
测并进行监督与控制的一系列活动。
    第三条 公司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可以避免或降低以下
风险的发生:
    (一)不编制预算或预算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经营缺
乏约束或盲目经营;
    (二)预算目标不合理、编制不科学,可能导致企业资
源浪费或发展战略难以实现;
    (三)预算缺乏刚性、执行不力、考核不严,可能导致
预算管理流于形式。
    第四条 预算管理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控制手段
之一,具有以下积极作用:
    (一) 预算能够细化公司战略规划,是公司整体经营活
动一系列量化的计划安排,有利于战略规划的监控执行;
    (二) 预算是公司实行绩效考核管理的基础,是进行员
工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通过预算与绩效考核的结合实施,
使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考核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 预算管理可促进公司对各类资源的有效配臵,提
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 预算管理是公司管理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
控的有效工具,通过寻找经营活动实际结果与预算的差距,
可以迅速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降低公司的
日常经营风险;
    (五) 通过预算可以加强对费用支出的控制,有效降低
公司的营运成本。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
“企业”),企业是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


             第二章 预算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公
司预算方案须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正式下达执行。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核,确保预算草案科
学、合理、可行,并且符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
划的要求。
    第七条 公司成立预算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
长,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财务部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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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部门编制公司预算。预算领导小组对公司整体预算实行
统筹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 确定公司整体预算目标;
    (二) 分解公司整体预算目标;
    (三) 确定预算编制政策;
    (四) 审查平衡企业预算草案;
    (五) 组织编制公司整体预算草案;
    (六) 组织编制公司整体预算调整草案;
    (七) 组织实施公司整体预算方案;
    (八) 组织进行公司整体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提出改
进措施。
    各企业应成立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组成的预
算领导小组,参照上述职责对本企业的预算进行统筹管理,
并与公司预算领导小组保持有效沟通。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及企业均为预算的执行单位,其主
要职责包括:
    (一) 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
    (二) 分解本单位的预算目标;
    (三) 实施本单位的预算;
    (四) 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拟订调整方案;
    (五) 进行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上报;
    (六) 落实预算执行的改进措施。


            第三章 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第九条 预算的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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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致性原则:预算的编制应以公司的发展战略规
划为依据、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及利润目标编制,编制方法应
连续,保持一致;
    (二)可控性原则:预算的内容、项目应全面、完整,
以有效地对各项经济业务实施监控;
    (三)可靠性原则:预算应切合实际,依据充分,既要
积极又要可靠;
    (四)及时性原则:作为公司和企业经营目标管理的各
级预算,应严格按期编制、核定、执行,并建立有效的反馈
体系,保证预算执行中动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分析,以利于
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偏差。
    第十条 预算编制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
总”的原则,程序应包含各企业编制预算、公司审查平衡、
下达目标、各企业再编制上报、公司审议批准并最终下达预
算等一系列完整的流程。
    第十一条     公司预算编制前,要充分征求行业管理部门
的意见。由公司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及企业向公司财务部门提
供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预案、生产经营计划(草案)、固
定资产投资计划(草案)等编制预算的基础数据。


            第四章 预算的内容及编制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的预算内容包括:业务预算、生产经营
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财务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
    第十三条 编制业务预算。业务预算由基层单位和职能
部门以年度工作目标和部门计划为基础,按工作任务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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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逐项编制。业务预算应包括完成工作目标或任务需要配
备的各项资源、工作量、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十四条   编制生产经营预算。生产经营预算主要包括
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费用预算、员工薪酬预算、
存货预算等。
    (一)销售预算是对预算期内销售各种产品可能实现的
销售量、销售单价、销售收入的预算。编制销售预算时,应
综合考虑市场变化、宏观政策变动、以及公司和企业经营结
构调整等多方面影响因素,结合市场的预期开拓力度,合理
预测销售数量目标和销售价格目标,做到以销定产。该预算
按产品明细规格编制;
    (二)编制生产预算时,应以销售预算为基础,依据各
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各项材料、人工消耗定额及物价水平、
期末存货等情况编制。为了实现有效管理,直接材料、直接
人工、期末存货等预算也应编制在其中。该预算按产品明细
规格编制;
    (三)编制采购预算时,应充分考虑通过落实降价目标,
采取招标采购、比质比价采购、集中采购等形式降低采购成
本。要根据销售预算、生产预算、各种消耗定额、期初存货
情况和期末存货存量分出主要品种、规格编制;
    (四)编制员工薪酬预算时,应在符合工资总额增长幅
度不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高于
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原则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物价增长指
数、国家(省)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等,体现员工薪酬
合理增长。经营亏损企业,不得扩大人工成本的预算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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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编制应收款项及存货预算时,应按公司压缩其占
用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五条   编制投资预算。投资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
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无形资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金
融工具投资预算等。
    (一)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无形资
产投资预算时,要符合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和管理
的相关规定。各企业编制投资预算必须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
来源,并应事先上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方能纳入预算;
    (二) 编制长期股权投资预算时,要事先经过公司资产
运营部的批准方能纳入预算,同时还需编制投资收益预算;
    (三) 编制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投资预算时,
必须使用自有资金,不得将流动资金借款用于高风险业务投
资预算,且事先要经过资产运营部批准方能纳入预算。
    上述内容涉及对外投资项目的,应当同时报送资产运营
部。
    第十六条   编制筹资预算。筹资预算包括权益资本筹资
预算和债务资本筹资预算。
    (一) 编制筹资预算要综合考虑筹资的规模、方式和成
本,避免造成资金缺口过大或闲臵;
    (二) 编制权益资本筹资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公司在预
算年度增发股票的可行性、资金需求、发行方向等因素。公
司发行股票,必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纳入预
算;
    (三) 编制债务资本筹资时,要充分考虑公司的资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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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周期及缺口,合理配臵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票据、债券
等债务筹资方式的比例,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第十七条   编制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以预计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资金收支预算表等形式反映。
   (一) 编制资金收支预算时,应以生产、销售、经营、
采购、薪酬、投资等活动为基础,以生产经营预算、投资预
算、筹资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资金收支为依据,加以平衡
汇总进行编制。预算要突出对资金流入、流出的监控,以加
强对其有效回收,降低支付风险;
    (二) 编制利润预算时,要综合考虑各项业务收入及配
比成本,充分测算投资、筹资等业务的成本费用及对损益的
影响,结合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制定降本节支有效措施,
寻求利润增长点,确保经营指标的完成;
    (三) 编制资产负债预算时,要将生产经营、投资、筹
资、其他专项预算对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影响,充分反映在资
产负债预算各项目中。根据经营利润及各项客观影响因素,
预测权益的变动,控制好资产负债结构,并保证在预算年度
内有效执行。
    第十八条   编制其他专项预算。其他专项预算包括其他
业务支出预算、资产减值损失预算等。
    (一) 其他业务支出预算,要根据实际情况并充分利用
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按降低开支,增加收入的原则编制;
    (二) 资产减值损失预算,要反映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以
及减值准备转回或转销的情况,并附测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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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预算的编制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依据预算编制原则制定具体的预算编
制程序并下发,要求下发至各企业,要求其严格执行。具体
编制程序如下:
    (一) 各企业于每年度 10 上旬,根据公司及企业的发
展战略和对下一年度经济形势的初步判断,提出预算年度本
企业的预算总体目标。预算总体目标包括营业收入、成本费
用、利润、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结构、投资、筹资等主要指
标,经本企业预算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公司财务部。
    (二) 公司财务部会同公司行业管理部门对各企业的
预算总体指标进行审核,并提交公司预算领导小组。公司预
算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结合预算年度国内外的经
济形势, 于 11 月上旬提出公司及各企业的收入及利润等主
要预算考核指标,并由公司财务部下达至各企业;
    (三) 各企业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主
要预算考核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分别编制预算,汇总形成《预
算报表》和《预算情况说明书》,经本企业预算领导小组审
核后,于 11 月底之前报公司财务部;
    (四) 公司财务部会同公司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各企
业上报的《预算报表》、《预算情况说明书》进行审核、汇总,
由预算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平衡并提出综合建议,并交由公
司财务部将建议反馈给各企业,由各企业对预算进行修正;
    (五) 公司预算领导小组审议各企业修正后的《预算报
表》及《预算情况说明书》,并于次年 1 月底之前确定。《预
算报表》和《预算情况说明书》经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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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各企业分别形成预算草案;
    (六) 公司财务部根据各企业的预算草案进行合并汇
总,编制公司整体的《预算报表》及《预算情况说明书》,
连同《公司年度预算议案》一起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 公司财务部将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的《公司整体
预算草案》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公司整体预算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下
发至各企业。


               第六章 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第二十条     预算一经下达,公司各部门、各企业必须认
真组织实施,并将预算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
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各企业要将预算作为组织各
项经营活动的依据,将年度预算再细分为月度预算,以做好
预算的分期控制,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各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
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计划和成本费用
的标准,加强适时监控,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对预算执行
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或偏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采
取应对措施;异常或偏差可能对主要预算考核指标的执行造
成影响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书
面汇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授权管
理制度,预算内事项、超预算事项或预算外事项均需经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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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授权人审批后方可付诸实施。各企业应重点加强资金支付
业务的审批控制,及时制止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确
保各项业务和活动都在授权的范围内运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建立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各企业每季
度向公司财务部上报经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预算执
行情况表》及附加说明,内容包括公司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较大偏差预算
项目的原因,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等。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每季度根据各企业上报的《财
务报表》、《预算执行情况表》,结合公司总部的预算执行情
况,编制合并层面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将报告
提交给相关领导,公司财务部负责督促各企业提出改进经营
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每季度末召开由公司预算领导小组、
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
议(方式选择适当即可,例如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各相关
部门、各企业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说明预算执
行中出现较大偏差项目的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
保障预算目标完成的措施和建议,并对上季度会议提出的整
改措施进行跟踪和反馈。
    第二十七条 由公司财务部牵头,不定期会同相关行业
管理部门到各企业检查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并督促企业落实保障预算完成的相关措施,促进公司整体预
算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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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预算的调整
    第二十八条 在董事会批复预算范围内,在不影响分、
子公司利润指标的前提下,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有权调整
分、子公司及分、子公司间预算。
    第二十九条 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但由于
国家政策法规、市场环境、经营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
差,各企业可以向公司申请对预算的部分指标进行适度调
整。
    第三十条 预算的调整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 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及企业的战略发展
规划和现实状况;
    (二) 预算调整方案应客观、合理、可行,在经济效益
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三) 预算调整重点应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
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四) 调整后的主要财务预算指标一般情况下不能低
于公司下达的主要经营考核指标。
    第三十一条     各企业年度预算如需要调整,应将调整
后的年度预算方案在第三季度内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
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并
按照预算调整的权限提交公司审议。
    第三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将经公司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
方案下发各企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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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预算的考核
    第三十三条 公司将按主要预算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
各企业负责人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各企业负责人的绩
效薪金挂钩。
    第三十四条 对于发生的未经公司批准的预算外投资、
筹资、对外担保业务,一经发现将对企业负责人及财务负责
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各企业将预算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根据预
算指标的完成情况对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考核,考核结
果与其绩效薪金挂钩。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草拟、解释和督
办,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和修订。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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