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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大荒: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08-27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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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 葛树峰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葛树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分析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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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3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4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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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农垦集团、集团总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北大荒麦芽公司、麦芽公司                      指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鑫都公司      指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大荒纸业公司、纸业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鑫亚公司、鑫亚公司                      指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方山石墨公司、石墨公司                      指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北大荒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浩化公司                                      指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北大荒
公司的外文名称                         Heilongjiang       Agriculture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AC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长友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建国                             赵义军
联系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电话                        0451-55195980                      0451-55195963
传真                        0451-55195986                      0451-55195986
电子信箱                    600598@hacl.cn                     600598@hac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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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90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90
公司网址                                http://www.hacl.cn
电子信箱                                600598@hacl.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大荒              600598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89,752,185.18     1,762,239,528.55              -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3,696,427.11       718,826,411.47              -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03,694,784.04       716,151,405.98              -1.7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3,946,190.67     2,190,266,715.51             -13.99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503,154,525.61     6,511,221,985.34              -0.12
总资产                                9,065,924,610.92     7,973,466,675.38             13.7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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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6          0.404               -1.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6          0.404               -1.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96          0.403               -1.7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3          11.27   减少0.8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0.43          11.23   减少0.80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182,427.03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1,416.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9,921.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278.74
合计                                                                         1,643.07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和销售;与种植业生产相关的技
术、信息及服务等;化肥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及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公司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
司是耕地资源经营主体,对权属内的耕地资源享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通过对权属内的耕
地发包经营和生产服务,统一组织、指导和管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联户家庭农场以
及其他经济组织是双层经营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承包方式取得耕地资源的经营权,直接从事农
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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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
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
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
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
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
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
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
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
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
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
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销售家庭农场以实物方式缴纳承包费而缴纳的农产品;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
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部分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
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粮食连年增产,
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特别是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
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三)资产、负
债情况分析”中相关资产变化情况说明。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种植结构,促进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
    公司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土
地总面积 1296 万亩,拥有友谊、八五二、七星、八五六等 16 家农业分公司,主要生产水稻、玉
米、大豆等农产品。公司坐拥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地势平坦、耕地集中连片,为生
产有机、绿色农产品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2019 年计划生产水稻、玉米、大豆等优质
农作物 119.06 亿斤;同时,公司绿色作物种植面积达 536.39 万亩,有机作物面积达 78.44 万亩,
在开发绿色、有机产品上具有巨大的拓展潜力和发展空间。
    (二)科技优势
    公司与全国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形成合作共建关系,通过专家咨询、技术指导、科技培训、
合作选题、联合攻关等活动,累计开展包括耕作、栽培、植保等各类试验 489 项,提高了公司农
业生产整体科技水平。公司拥有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拥有 16 个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下设
植保站、气象站、试验站和土壤化验室即“三站一室”,建立了完善的病虫害预警服务体系、气
象预测预报服务体系、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地力培肥、良
种繁育、丰产栽培、化控技术、疫情防治、低碳生产等领域的管理创新,加速了科技成果的引进
转化,保证了农业发展后劲。
    (三)农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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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区域拥有先进的农业装备技术水平,引进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卫星定位和自动导航系
统的大型拖拉机、大马力机械、联合收割机、精量点播机等农机具,截止目前,累计更新各类机
械 10988 台套,各农业分公司全面实现了飞机航化作业,加速了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步伐。
    (四)组织优势
    公司具有高度的组织化管理传统,采取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
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积极性,也最大限度地控制
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组织化传统和组织化能力都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农业主产区,具体体现在作物
品种、功能区划、栽培技术等方面。下属的各农业分公司按照公司授权,每年初与家庭农场签订
《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家庭农场要按公司统一制定的年度生产技术措施进行种植,并
接受检查指导。各农业分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家庭农场的种植进行全程监管和技术指导,
保证公司 1000 多万亩耕地均按照模式化栽培、标准化作业实施生产。
    (五)基础设施优势
    公司所属的 16 家农业分公司拥有各自的全过程智能控制的浸种催芽和育秧等生产服务设施;
用于烘干、晾晒、仓储的粮食管护设施;沟渠配套网络化、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农田水利设施;
集中统一管理的农机停放场地和库房等农机管护设施;农用飞机作业用的起降场地等基础设施。
为公司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已构建了完善的农业物联网管理系统运行体系,
通过平台搭建、网络构建、数据实时监测采集与传输、智能分析等功能,使得农业生产全过程可
控,实现了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提升了农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了公司农业现代化和信息
化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有助于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设。
    (六)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和“以发展吸引人;以业绩激励人;以事业凝聚人;以人文关
爱人”的人才理念,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管理人员队伍。现拥
有众多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态度严谨认真、精通管理、熟悉市场、服务发展、扎根一
线的各类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积
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竞争性配
置人才功能,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人岗匹配、素质优良、忠于事业、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
    (七)管控优势
    公司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治理层面三会一层
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形成了科学规范、协调运转的治理体系。公司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通过日常检查、培训、以及违规问责得措施,不断提升各项规章制度
的执行力。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计的功能,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管控水平。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年初以来,公司以实现农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为工作目标,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提质增效和
节本降耗举措,在农业新品种种植、新技术推广、新机械更新和数字化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并取
得了扎实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9 亿元,同比减少 0.72 亿元,同比下降 4.11%;实现利润
总额 6.9 亿元,同比减少 0.31 亿元,同比下降 4.3%。收入和利润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
被法院执行回的丽水雅居项目商品房数量同比大幅减少等原因所致,该项目住宅已于去年基本销
售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0.396 元,每股同比减少 0.008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0.43%,同比减少 0.8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
30.58%,比年初增长 9.69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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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689,752,185.18       1,762,239,528.55             -4.11
营业成本                           347,637,402.65         378,509,426.03             -8.16
销售费用                             8,644,215.03           8,661,753.16             -0.20
管理费用                           665,438,959.03         668,306,613.85             -0.43
财务费用                             -2,041,991.56        -30,903,769.64            不适用
研发费用                                456,872.91          1,884,337.59            -75.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3,946,190.67       2,190,266,715.51            -13.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5,933,661.91      -1,842,292,662.29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0,769,991.52        -479,933,895.63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营业收入 16.90 亿元,同比减少 7248.73 万元,下降 4.11%,主
要原因为鑫都房地产公司销售丽水雅居项目商品房收入同比减少及农业分公司销售农用物资收入
同比增加形成。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营业成本 3.48 亿元,同比减少 3087.20 万元,下降 8.16%,主
要原因为鑫都房地产公司销售丽水雅居项目商品房结转成本同比减少及农业分公司销售农用物资
结转成本同比增加形成。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销售费用 864.42 万元,同比减少 1.75 万元,下降 0.20%。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管理费用 6.65 亿元,同比减少 286.77 万元,下降 0.43%。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财务费用-204.20 万元,同比增加 2,886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报
告期结购性存款利息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和收益性质在“投资收益”项目列报形成。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研发费用 45.69 万元,同比减少 142.75 万元,下降 75.75%,主
要原因为农业研究项目和农业推广项目支出同比减少形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4 亿元,
同比减少 3.06 亿元,下降 13.99%,主要原因为鑫都房地产公司销售丽水雅居项目商品房收现减
少及部分农业分公司于上年预收本年承包费及生产资料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6 亿元,
同比增加 5.16 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货币同比增加形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7.11 亿元,同比
减少 2.31 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股东红利同比增加形成。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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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本期期末金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额较上期期    情况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末变动比例    说明
                                     (%)                      (%)      (%)
货币资金               61,183.94       6.75     31,352.22         3.93        95.15    注1
应收票据                  163.81       0.02         243.81        0.03        -32.81   注2
应收账款                5,077.92       0.56        1,889.02       0.24       168.81    注3
预付款项                1,489.54       0.16        5,928.99       0.74        -74.88   注4
其他流动资产          315,141.16      34.76   216,931.11         27.21        45.27    注5
流动资产合计          426,302.02      47.02   304,563.54         38.20        39.9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00.00       0.26       不适用    注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00.00       0.12                                  不适用    注6
在建工程                3,795.94       0.42        2,311.97       0.29        64.19    注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0,290.44      52.98   492,783.12         61.80         -2.54       /
预收款项              144,936.26      15.99     63,105.51         7.91       129.67    注8
其他应付款             62,240.56       6.87     34,860.54         4.37        78.54    注9
流动负债合计          265,467.48      29.28   154,417.28         19.37        71.92    /
其他综合收益                4.96                                             不适用    注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650,315.45      71.73   651,122.20         81.66         -0.12       /
权益合计
其他说明:
注 1:“货币资金”比上期期末增长 95.1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定期存款 4.5 亿在其他货币资金
列报。
注 2:“应收票据”比上期期末下降 32.81%,主要原因为麦芽公司年初应收票据已到期收回货币资
金。
注 3:“应收账款”比上期期末增长 168.81%,主要原因为部分农业分公司家庭农场当年承包费暂
未交纳。
注 4:“预付款项”比上期期末下降 74.88%,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上期期末预付的肥料采购款,
于本报告期收到肥料结算预付款形成。
注 5:“其他流动资产”比上期期末增长 45.2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开展国债逆回购及结构性存
款业务本金比年初增加和预付应由以后期间承担的社会保险比年初增加形成。
注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上期期末减少 2100 万元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上期期末增加 1100
万元,主要原因为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将上期期末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的非交易性
股权投资,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报。
注 7:“在建工程”比上期期末增长 64.19%,主要原因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报告期末暂未完
工形成。
注 8:“预收款项”比上期期末增长 129.67%,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按《农业生产承包协议》预
收当年土地承包费形成。
注 9:“其他应付款”比上期期末增长 78.54%,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家庭农场保证金和代收代付
生产资料款暂未支付形成。
注 10:“其他综合收益”比上期期末增加 4.96 万元,主要原因为投资管理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佳沃
北大荒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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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本报告期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451,623,722.59 元。其中:公司自龙江银行购买定
                                             期存款 400,000,000.00 元;鑫亚公司自建设银行购
货币资金                   451,623,722.59
                                             买定期存款 50,000,000.00 元;友谊分公司依据《土
                                             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粮食管护项目晒场台面占
                                             用耕地缴纳复垦保证金 1,623,722.59 元。
                                             子公司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存货                        11,084,844.29    因货款结算纠纷提起诉讼,法院查封鑫亚公司亚麻
                                             纱 699,411.41 元、亚麻布 10,385,432.88 元。
                                             子公司纸业公司与陈伟发生纠纷一案中,法院查封
固定资产                        25,925.03
                                             纸业公司挖掘机 2 台,账面价值 25,925.03 元。
        合计               462,734,491.91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有未办妥房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38,598,933.10 元,未办妥
房屋产权证书的主要原因:农业分公司主要是科技园区、科研中心、作业站管理用房等生产设施、
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麦芽、纸业公司主要是一些生产(维修)车间、材料库
等在原厂址上改(扩)建。由于历史上的原因,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缺少或未取得规划、消防等相关
手续,以及办理不及时形成的,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交易性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1,827 万元,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期末公允价值为 1,100 万元。
    本报告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少 925.85 万元,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实
现投资收益 121 万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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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纸制品生产和销售        19,200         1,072.91   -13,745.68          -7.85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麦芽生产和销售          38,500      64,259.96     -25,766.07      -1,333.35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粮食收购和销售              5,000   39,640.23     -81,985.24        -145.05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5,000   16,186.34     -10,813.66         178.98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5,000      4,238.36     3,990.10         -42.86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
                                  采矿业                      1,000      2,224.12       996.74           1.31
产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咨询          10,000         5,513.63     5,513.63        -160.45
净利润同比变动情况说明:
(1)纸业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35.65 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以车辆偿还债务确认利得 33 万元。
(2)麦芽公司净利润同比减亏 245.33 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秦皇岛麦芽处置锅炉损失减少和二
九一抵债房取暖费减少形成。
(3)鑫亚公司净利润同比减亏 177.66 万元,主要原因为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及土地使用税、
仓储费和诉讼费用下降形成。
(4)鑫都房地产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2,085.60 万元,主要原因为丽水雅居项目商品房销售同比
减少形成。
(5)投资管理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 71.54 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确认投资
损失形成。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
                   煤炭贸易                2,608     40.00      1,284.84     1,227.77                    -19.12
选煤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   粮食、化肥、大米
                                           4,000     40.00       656.53       -675.93       21.78       -511.47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加工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
                   其他金融业务        20,000        49.00 14,231.95 13,296.86                 22.5     286.12
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   肥料制造;基础化
                                       30,000        49.00 39,993.85 26,670.90             258.44 -3,402.03
河化肥有限公司     学原料制造等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   粮食收购,热力生
                                       40,000        49.00 46,239.42 22,011.25           8,264.80       -680.17
份有限公司         产和供应等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
                   企业管理咨询等      30,000        30.00 24,051.46 18,078.95 19,718.05                -535.11
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   生产豆制品;调味
                                           4,473     22.36      8,186.91     4,018.91    1,047.00       -121.74
有限公司           品等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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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自然风险。今年,由于受厄尔尼诺气候的影响,极端异常天气较多,突发性气候灾害发生
的几率较大,如后期多发极端异常天气,可能引发包括台风、冰雹、暴雨等自然灾害,一旦灾害
发生,一方面可能会造成家庭农场粮食减产;病虫害多发,导致粮食品质及产量下降,从而影响
家庭农场收益及承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能造成基础设施损毁,导致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和维
修费用的增加。
     针对上述自然风险,公司将做好灾害的预警预判,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做好可能发生的灾害
的应对措施及准备,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2、政策风险。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农业相关的产业政策,涉及包括粮食生产、耕地保
护、粮食市场定价等多个方面,通过农业相关补贴、最低收购价等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农户
种植积极性、引导了市场价格、稳定了粮食生产、增加了种植户的收入。后期,若上述耕地保护
政策及粮食市场定价政策发生变动,或将对公司土地发包经营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农业政策的研判,推行标准种植模式,实施精细化管理,降低
成本增效益,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服务,增强抵御政策风险的能
力。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站的查询索引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www.sse.com.cn     2019 年 4 月 27 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     www.sse.com.cn     2019 年 5 月 15 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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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有 是否及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承诺背景                  承诺方                                                                    履行期 时严格
                  类型                                        内容                             期限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主要内容是:“集团公司因其下属的部分农场也从事稻谷
                                       的深加工及其经营活动,就此同业竞争关系,集团公司特
                                       向股份公司及其众多的股东保证和承诺,集团公司将会在
                                       以后适当的时候进行相应的重组安排,以消除业已存在的
                                       同业竞争关系,同意股份公司在上市后的将集团公司从事
与首次公开发 解决同业 黑龙江北大荒农   稻谷深加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收购要约 2001 年作
                                                                                                       是    是
行相关的承诺 竞争     垦集团总公司     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售与股份公司,以消除该同业竞争 出,持续有效
                                       关系,并在其经营业务中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中的控股
                                       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众多
                                       小股东的利益。”;“集团公司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任何其他
                                       业务活动。”
                                       主要内容是:“除已有的农业业务外,今后将不以任何方
与再融资相关 解决同业 黑龙江北大荒农                                                      2007 年作
                                       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                是    是
的承诺       竞争     垦集团总公司                                                        出,持续有效
                                       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1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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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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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仲
 起诉    应诉 承担连 诉讼                                                                        裁)是否
                                                                                    诉讼(仲裁)涉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决
(申请) (被申 带责任 仲裁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形成预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及金额                                                          及影响          执行情况
 方    请)方   方   类型                                                                        计负债
                                                                                                 及金额
                                                                                                                                                 一审判决:第一项被告返还
                                                                                                                                                 公司货款 603,553.10 元;第
                                                                                                                                                 二项被告偿还公司垫付的玉
                                                                                                                                                 米保管费、仓储费等费用
                                                                                                                                                 1,321,464.39 元;第三项被
                                                                                                                                                 告给付公司利息 109,405 元
                                                                                                           被告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提起反诉,诉                               二审判决作出后,兴隆
                                                                                                                                                 元;第四项驳回公司其他诉
                                                                                                           讼请求为公司给付 294.4 万元,法院经                                 公司在生效判决指定
                                                                                                                                                 讼请求;第五项驳回被告全
北大荒鑫   哈尔滨兴                                                                                        三次开庭审理,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作                               的自动履行期限内未
                                      2010 年 11 月,公司原国际部与兴隆饲料公司签                                                                部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
亚经贸有   隆饲料经                                                                                        出[2013]绥商初字第 144 号民事判决                                   能履行给付义务,公司
                               诉讼   定玉米采购合同,形成欠款,公司向法院提起         2,059,492.13                                              24,151 元,由公司负担 1,497
限责任公   销有限公                                                                                        书;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黑龙江省农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                                                                                                     元,被告负担 22,654 元;反
司         司                                                                                              垦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4                                 2017 年 9 月执行回款 8
                                                                                                                                                 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年 10 月 30 日作出(2014)垦商终字第                                万元,其余款项仍待执
                                                                                                                                                 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
                                                                                                           68 号民事判决书。                                                   行。
                                                                                                                                                 二项;变更第三项利息数额
                                                                                                                                                 为 34,301.93 元利息。一审
                                                                                                                                                 案件受理费 24,151 元,由公
                                                                                                                                                 司负担 17,369 元,被告负担
                                                                                                                                                 6,782 元;二审受理费 17,369
                                                                                                                                                 元,由公司负担。
北大荒鑫   北大荒青   王熙刚、        2011 年 11 月起至 2012 年底,公司分批向青枫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在农垦中院立案受 一审判决:一、青枫公司给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
亚经贸有   枫亚麻纺   陈卫东、        亚麻公司销售亚麻和亚麻纱,合计价款总额为                             理,2013 年 7 月移送至黑龙江省高院,付鑫亚公司货款
                               诉讼                                                  102,179,802.12                                                                            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限责任公   织有限公   郑丽君、        198,486,208.42 元,青枫亚麻公司尚欠付                                青枫公司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要求公司 24,404,519.16 元及逾期付
                                                                                                                                                                               现处于执行中。
司         司(应收   满丽辉、        94,484,646.46 元及利息,故提起诉讼。                                 支付监管佣金 720 万元,并承担案件受 款利息;二、如青枫公司不
                                                                                             16/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款)       刘学、肖                                                                                理费 66.86 元。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能清偿上述债务,对不能清
                    荣鹏                                                                                    10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2014 年 10 月     偿部分,鑫亚公司以王熙刚、
                                                                                                            22 日作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 16 号民     陈卫东、郑丽君、满丽辉持
                                                                                                            事判决书。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向最      有的青枫公司股权折价或拍
                                                                                                            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于 2015       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年 3 月 23 日受理本案,案号(2015)     三、驳回鑫亚公司其他诉讼
                                                                                                            民二终字第 69 号,于 2015 年 7 月 23    请求;四、驳回青枫公司反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   诉请求。终审判决:驳回上
                                                                                                            作出(2015)民二终字第 69 号民事判      诉,维持原判。
                                                                                                            决书。
                                                                                                                                                  一审判决:解除鑫亚公司与
                                                                                                                                                  青枫公司所签订的 156 号《亚
                                                                                                                                                  麻纱加工合同》,青枫公司
                                                                                                            案件于 2013 年 5 月在农垦中院立案受 按《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
                                                                                                            理,2013 年 7 月移送至黑龙江省高院。的加工系数 4.628 给付已加
                                                                                                                                                                              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
                                      201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青枫亚麻签订《亚                           法院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开庭审理本 工完成的亚麻纱成品及尚未
         北大荒青                                                                                                                                                             行法院组织公司、青枫
北大荒鑫                              麻纱加工合同》,公司委托被告加工亚麻 4000                             案,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作出[2013] 使用的亚麻原料。终审判决:
         枫亚麻纺                                                                                                                                                             公司及九三圣龙公司
亚经贸有                              吨。因被告在加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隐瞒真实加                              黑高商初字第 15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 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变更
         织有限公              诉讼                                                   113,768,625.66                                                                          就查封的加工货物进
限责任公                              工进展情况,且迟迟不予交付产成品,故公司                              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 一审判决第二项为青枫公司
         司(委托                                                                                                                                                             行交接,公司已接收青
司                                    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加工合同并返还未加工亚麻                              诉。最高院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受理本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
         加工)                                                                                                                                                               枫亚麻部分亚麻纱产
                                      原料及已加工产成品。                                                  案,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6 月 25 日 内,按长麻纱用料系数 2.2、
                                                                                                                                                                              成品、亚麻,案件现处
                                                                                                            开庭审理本案,于 10 月 21 日作出      其他用料系数按照《亚麻纱
                                                                                                                                                                              于执行中。
                                                                                                            (2015)民二终字第 68 号民事判决书。加工合同》约定,给付鑫亚
                                                                                                                                                  公司已加工完毕的亚麻纱产
                                                                                                                                                  成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原
                                                                                                                                                  料。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履行给付义务,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向法
                                      2010 年 9 月和 2011 年 8 月期间,公司原玉米部
         吉林省扶                                                                                                                                                             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
                                      与吉林省扶余县长春岭粮库签订玉米、水稻委                                                                    判决结果:被告扶余县长春
         余县长春                                                                                                                                                             材料,案件执行过程
北大荒鑫                              托收购合同,2011 年 7 月公司销售玉米提货时,                                                                岭粮库偿还原告欠款
         岭粮库、                                                                                                                                                             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
亚经贸有                              对方仅交付 16109.445 吨,其余 8150.234 吨无                            2013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一审判决书     14,285,964.24 元及违约金
         扶余县粮              诉讼                                                    25,637,552.53                                                                          执行财产,法院作出
限责任公                              货可提,财务预付款 1428 万元。公司于 2012                             [2013]垦商初字第 10 号判决书。        300 万元,合计
         食国有资                                                                                                                                                             (2014)垦商执字第
司                                    年 10 月 18 日向农垦中院起诉长春岭粮库,因                                                                  17,285,964.24 元,驳回其他
         产管理有                                                                                                                                                             9-3 号民事裁定书,裁
                                      扶余县粮食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春岭粮                                                                    诉讼请求。
         限公司                                                                                                                                                               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库的全资股东,随同一并起诉。
                                                                                                                                                                              公司可在具备执行条
                                                                                                                                                                              件时再申请执行并不
                                                                                                                                                                              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黑龙江农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起诉至九三农垦法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黑龙江亚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
         垦九三圣                     资金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务,将其终端                              院,法院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第一次开                             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公
德经贸有                       诉讼                                                        1,726,033                                              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煤款
         龙亚麻产                     客户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司债                              庭,裁定将案件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限公司                                                                                                                                            及运费 1,726,032.6 元。
         业有限责                     权 1,726,033 元转让给公司,经公司催缴,仍                             序,并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再次开庭审                             行,被执行人经营场所

                                                                                              17/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任公司                   不偿还。                                                          理本案,2014 年 4 月 22 日作出[2013]                               是租赁的,现已撤离,
                                                                                                      九商初字第 34 号判决。                                             且目前法院无法与被
                                                                                                                                                                         执行人取得联系。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公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于 2013 年 9 月 4 日和 10 月 30 日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延寿志
黑龙江亚 延寿志德                                                                                                                                                        封了被告 400 余吨煤,
                                    资金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务,将其终端                          二次开庭审理,法院于 2013 年 12 月 2 德纺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
德经贸有 纺织有限            诉讼                                                   1,101,928                                                                            公司申请法院评估、拍
                                    客户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债权 1,101,928 元                         日作出(2013)延民初字第 837 号民事 之日起 5 日内给付公司欠款
限公司   公司                                                                                                                                                            卖,但无人买受,且被
                                    转让给公司,经公司催缴,仍不偿还。                                判决。                                 1,101,927.6 元。
                                                                                                                                                                         执行人公司已停止经
                                                                                                                                                                         营,法院无法取得联
                                                                                                                                                                         系。案件现处于执行
                                                                                                                                                                         中。
                                                                                                                                             调解结果:大连恒承农产品 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
                                                                                                                                             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0 未能给付公司欠款,公
                                                                                                                                             日前给付公司欠款 137 万元;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在 2009 年 10 月至 12
北大荒鑫          宋文建用                                                                                                                   连带责任方宋文建以其所有 行,并申请法院对宋文
         大连恒承                   月期间与公司合作经营黄豆、黑水稻等业务,
亚经贸有          房产(601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书编 的坐落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 建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农产品有           执行    形成欠款,到今年初,尚欠 129 万元(帐面为       1,370,000
限责任公          平方米)                                                                            号为[2013]绥商初字第 132 号。          区青山镇黎明村房屋(所有 拍卖,目前已达成房产
         限公司                     229 万元,因与对方达成协议减免 100 万元未冲
司                担保。                                                                                                                     权证号:吉房权证白字第      抵债意向,与法院协商
                                    帐)
                                                                                                                                             201208856 号,建筑面积      房产过户办理事宜,案
                                                                                                                                             601.65 平方米)作为抵押财 件现处于执行中,已执
                                                                                                                                             产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行回款 10 万元。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
                                                                                                                                                                         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
                                                                                                                                                                         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公司向法院起诉立案后,因东北建安公                                 行,无可供执行财产。
                                                                                                      司已不正常经营,通过邮寄和直接送达 判决结果:被告东北建筑安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
北大荒鑫   东北建筑                 2012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
                                                                                                      方式无法送达,法院于 2013 年 8 月 18 装总公司给付公司货款 150 院下达(2015)沈和执
亚经贸有   安装工程                 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公司向东北建安
                    纪长武                                                          1,638,000         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并于 2013 年 12 月 万元,利息 13.3419 万元, 字第 537 号查证结果
限责任公   总公司、                 公司销售螺纹钢 370 吨,总价款为 150 万元,
                                                                                                      2 日开庭审理本案。2014 年 1 月 14 日,被告纪长武对上述款项承担 通知书,因未发现被执
司         纪长武                   东北建安公司收货后一直未能支付货款。
                                                                                                      法院作出[2013]绥民初字第 143 号民 连带清偿责任。                   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事判决书。                                                         2016 年终结本次执行
                                                                                                                                                                         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
                                                                                                                                                                         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
                                                                                                                                                                         恢复执行。
                                                                                                                                             判决结果:华泽麦业给付原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告欠款 2,793,848.95 元及利 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
北大荒龙 霍林郭勒                   公司与其自 2006 年开始长期合作,并先期投入                        法院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开庭审理本
                                                                                                                                             息(2013 年 6 月 7 日至给付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
垦麦芽有 华泽麦业                   大麦种子,但因遇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至今应        2,790,000         案,12 月 10 日作出[2013]垦商初字第
                                                                                                                                             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 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
限公司   有限公司                   收帐款 279 万元。                                                 21 号民事判决书。
                                                                                                                                             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 执行财产,暂时终结本
                                                                                                                                             利息;案件受理费被告负担 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

                                                                                       18/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29,933 元,原告负担 3,152 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
                                                                                                                                      元。                         执行。
                                                                                                                                      调解结果:阿尔山市金仓商
                           2012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被告金仓商贸公司合
                                                                                                                                      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国军欠
                           作大麦种植业务,公司借款给被告用于大麦种
                                                                                                                                      公司 1142 万元,于 2014 年
                           植,产出的大麦由公司负责收购。公司共计向                                                                                                现执行人无可供执行
                                                                                                                                      12 月 20 日前给付 342 万元,
         阿尔山市          被告支付大麦款 1172 万元,但被告仅交付大麦                                                                                              财产,经法院拘留被执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向农垦中院提 2015 年 7 月 15 日前给付 400
北大荒龙 金仓商贸          502.254 吨。2013 年 10 月 17 日,双方对账并                                                                                             行人后仍未发现可供
                                                                                                起诉讼,2014 年 11 月 17 日法院开庭 万元;2015 年 12 月 15 日前
垦麦芽有 有限责任   诉讼   签订《还款协议》,被告承诺于 2013 年 12 月      12,579,174.87                                                                           执行财产,暂时终结本
                                                                                                审理时主持双方调解,调解书案号为 给付 400 万元;二被告未履
限公司   公司、张          20 日前用大麦抵顶欠款,被告法定代表人张国                                                                                               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
                                                                                                [2014]垦商初字第 40 号。              行上述任何一期还款,公司
         国军              军以个人全部财产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                                                                                                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
                                                                                                                                      可申请执行全部款项;上述
                           任。但约定履行期限届满,被告仍未能偿还欠                                                                                                执行。
                                                                                                                                      款项自 2012 年 9 月 27 日至
                           款,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并支
                                                                                                                                      法院确定履行实际之日按月
                           付利息。
                                                                                                                                      千分之 6.15 给付利息。
                                                                                                                                                                   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
                           公司与哈尔滨益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                              未能如期履行给付义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
         哈尔滨益          香玉于 2011 年 11 月三方合作出资设立哈尔滨                           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于 10 月 27 日裁                               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
北大荒龙                                                                                                                              之日起 10 日内给付公司借款
         源康科技          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离子水项目,公                             定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于                                 制执行,查封了益源康
垦麦芽有            诉讼                                                     1,078,686.3                                              本金 100 万元并按银行同期
         开发有限          司同时提供 100 万元作为流动资金,后公司要                            11 月 12 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2014                                公司机器设备一套,查
限公司                                                                                                                                贷款利率分期支付相应利
         公司              求其偿还时,益源康公司一直未能偿还,公司                             年 11 月 25 日,法院作出(2014)松商                               封到期后对机器设备
                                                                                                                                      息。
                           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初字第 231 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续封,仍处于执行
                                                                                                                                                                   阶段。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另
                                                                                                                                                                   案公司欠付邹平汇超
                                                                                                绥化农垦法院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9
                                                                                                                                                                   公司欠款 403,690 元。
                                                                                                月 17 日两次开庭。2013 年 11 月 5 日
                                                                                                                                                                   2016 年 4 月 16 日,法
                                                                                                作出(2013)绥商初字第 134 号判决书。
                                                                                                                                      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 院作出(2016)黑 8105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农垦中院提起上
                                                                                                                                      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执 108 号执行裁定书,
                           公司于 2012 年 3 月份,与邹平汇超保温节能科                           诉,农垦中院经审理于 2014 年 4 月 29
                                                                                                                                      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 公司欠付邹平汇超公
                           技有限公司签订《水泥基泡沫保温板生产技术                             日作出[2014]垦商终字第 16 号民事裁
         邹平汇超                                                                                                                     发回重审。再审判决:解除 司的 453,435.7 元从
北大荒龙                   及设备转让合同 B》,总合同款金额 178 万,公                          定书。绥化农垦法院于 2014 年 12 月 4
         保温节能                                                                                                                     双方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签 被执行欠款 828,081
垦麦芽有                   司于 3 月 26 日先支付 50%转让款 89 万元,因我        890,000         日、2015 年 1 月 8 日两次开庭审理本
         科技有限                                                                                                                     订的《转让合同(B)》,邹 中扣除,剩余欠款本金
限公司                     方股份公司未批准此项目,我方于 3 月 29 日单                          案,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作出[2014]
         公司                                                                                                                         平汇超公司返还公司转让费 374,645.3 元邹平汇
                           方提出让其暂停项目,并要求其退款,该公司                             绥商初字第 295 号民事判决书。邹平汇
                                                                                                                                      777,500 元。终审判决:驳回 超公司应立即给付公
                           认为其已造成损失 20 余万元不予退款。                                 超公司不服该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于
                                                                                                                                      邹平汇超公司上诉,维持原 司,截止目前公司已执
                                                                                                2015 年 10 月 19 日向农垦中院提起上
                                                                                                                                      判。                         行回款 47,690 元。由
                                                                                                诉,农垦中院经审理于 2016 年 2 月 23
                                                                                                                                                                   于找不到被执行人也
                                                                                                日作出[2016]黑 81 民终 21 号民事判决
                                                                                                                                                                   无可供执行财产,2016
                                                                                                书。
                                                                                                                                                                   年已终结本次执行。待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
                                                                                                                                                                   财产再恢复执行。
北大荒龙 黑龙江省   诉讼   公司与其进行大麦种植合作,因 2012 年自然状         8,410,000         农垦中院经审理作出(2013)垦民初字 一审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大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

                                                                                  19/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垦麦芽有 康尔麦动               况影响其农业受灾,导致大麦减产,无法偿还                           第 12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上诉至黑龙    麦款 841 万元及利息-2012 年  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
限公司   物营养科               大麦种植款项共计 841 万元。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 年 1 月 7 日   12 月 31 日至实际给付日;未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
         技有限公                                                                                  省高院开庭审理。2 月 17 日高院作出    按判决指定期限给付利息加     告偿还欠款 21 万元,
         司                                                                                        判决。                                倍;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     剩余款项无可供执行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财产,现法院已终结本
                                                                                                                                         原判,案件受理费 70,679 元   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
                                                                                                                                         由康尔麦负担。               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
                                                                                                                                                                      执行。
                                                                                                                                                                      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
                                                                                                                                                                      限届满后,被告未能给
秦皇岛北                                                                                                                                   调解结果:被告忠信伟业给 付,公司向法院申请强
           黑龙江忠
大荒龙业                        2012 年 1 月,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 1000 万元。                                                               付原告 1350 万元;逾期被告 制执行,被告偿还欠款
           信伟业房                                                                                农垦中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调解书编
房地产开                 诉讼   期限届满后,被告一直未予偿还,故原告提起         13,500,000                                                承担 1350 万元自 2013 年 3 200 万元,现案件处于
           地产开发                                                                                号为(2013)垦民初字第 9 号。
发有限公                        诉讼。                                                                                                     月 29 日至给付日的利息;案 执行中,公司已查封被
           有限公司
司                                                                                                                                         件受理费双方共同承担。     执行人房产,并申请法
                                                                                                                                                                      院评估、拍卖,以偿还
                                                                                                                                                                      欠款。
                                                                                                                                           一审判决:一、中青公司于
                                                                                                                                                                      一审判决作出后,中青
                                                                                                   哈尔滨市中院经开庭审理于 2014 年 10 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
                                                                                                                                                                      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
                                                                                                   月 14 日作出(2014)哈民二民初字第 还龙业公司借款本金 3500 万
                                                                                                                                                                      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
                                                                                                   20 号民事判决书。         2015 年 1 月,元;二、中青公司于判决生
                                                                                                                                                                      期限届满后,中青公司
秦皇岛北                                                                                           中青公司以双方法律关系为合作关系 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龙业
           哈尔滨中                                                                                                                                                   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龙
大荒龙业                        2011 年 8 月,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 5000 万元。                       不是借贷关系及判决支持给付经济补 公司 2011 年 8 月 31 日至 2014
           青房地产                                                                                                                                                   业公司已向法院申请
房地产开                 诉讼   期限届满后,被告仅偿还 1500 万元,故原告提       35,000,000        偿不符合法律规定,适用法律错误为 年 3 月 26 日止占用资金补偿
           开发有限                                                                                                                                                   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
发有限公                        起诉讼。                                                           由,向黑龙江省高院就该一审判决书申 款 6,327,580.82 元。2014 年
           公司                                                                                                                                                       执行中,因查封土地仍
司                                                                                                 请再审。省高院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向 3 月 26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占
                                                                                                                                                                      未能拆迁完毕,需继续
                                                                                                   龙业公司送达了再审申请书及应诉材 用资金补偿款按中国人民银
                                                                                                                                                                      等待拆迁工作结束后,
                                                                                                   料,并于 6 月 30 日开庭审理本案,于 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付。
                                                                                                                                                                      才能申请法院对查封
                                                                                                   2015 年 12 月 2 日判决。                再审判决:驳回中青公司的
                                                                                                                                                                      土地进行评估、拍卖。
                                                                                                                                           再审申请。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 一审判决:1、九三公司、青
                                                                                                   号为[2016]黑 81 民初 3 号,法院向被 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2012 年 5 月 15 日,鑫亚公司与九三公司、青枫
                                                                                                   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十日内按照 059 号《亚麻纱
                                公司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九三公司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驳回,青 加工合同》及
           九三圣龙             为公司代加工亚麻原料。合同签订后,鑫亚公
                                                                                                   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 XY-SLYMQFYM20120731-JGHT
北大荒鑫   亚麻产业             司向九三公司交付亚麻原料 2292.3 吨。但九三
                                                                                                   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 -GJ-110 号《亚麻加工合同》
亚经贸有   公司、北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
                    无   诉讼                                                  65,014,251.7 无     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 案件正在执行中。
限责任公   大荒青枫             并拒绝交付产成品。合同同时约定青枫公司对
                                                                                                   月 21 日至 25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于 完成的亚麻纱及亚麻布;2、
司         亚麻纺织             九三公司的加工行为负有下达生产计划、监管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81 驳回鑫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有限公司             交付、质量验收、负责统计保管和生产跟单等
                                                                                                   民初 3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 求。案件受理费 366,871.00
                                责任。因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故鑫亚公司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18 元,由鑫亚公司负担
                                向法院提起诉讼。
                                                                                                   年 5 月 2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183,435.50 元,九三公司、
                                                                                                   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青枫公司负担 183,435.50

                                                                                     20/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364 号,并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开庭, 元。       二审判决:一、
                                                                                                    鑫亚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收到黑龙 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 (2016)黑 81 民初 3 号民事判
                                                                                                                                          决;二、黑龙江农垦九三圣
                                                                                                                                          龙亚麻产业有限公司、北大
                                                                                                                                          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
                                                                                                                                          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
                                                                                                                                          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
                                                                                                                                          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 L24N 型
                                                                                                                                          长麻纱 366.98 吨、S20N 型短
                                                                                                                                          麻纱 23.239 吨、S15N 型短麻
                                                                                                                                          纱 205.2227 吨、混支纱(短
                                                                                                                                          麻纱)0.375 吨、精络 0.8113
                                                                                                                                          吨、联络 74.1225 吨、亚麻
                                                                                                                                          布 61,405.2 米。如不能给付,
                                                                                                                                          应折价 31,161,510.60 元
                                                                                                                                          赔偿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
                                                                                                                                          任公司的损失;三、驳回北大
                                                                                                                                          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
                                                                                                                                          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
                                                                                                                                          理费 366,871 元,由北大荒
                                                                                                                                          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183,435.50 元,黑龙江农垦
                                                                                                                                          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
                                                                                                                                          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
                                                                                                                                          限公司负担 183,435.50 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 252,050.07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
                                                                                                                                          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
                                                                                                                                          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 一审判决:1、志德公司、青
                                                                                                    号为[2016]黑 81 民初 4 号,法院向被 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2012 年 5 月 21 日,鑫亚公司与志德公司、青枫
                                                                                                    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十日内按照
                                公司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志德公司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 XY-YSZDQFYM20120521-YMS-
           延寿志德             为鑫亚公司加工亚麻原料。合同签订后,鑫亚
                                                                                                    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 064 号《亚麻纱加工合同》的
北大荒鑫   纺织有限             公司向志德公司交付需加工亚麻原料 645.15 吨
                                                                                                    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 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
亚经贸有   公司、北             及机短麻 184.82 吨。但志德公司未按合同约定
                    无   诉讼                                                  23,253,648.82        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成的亚麻纱;2、驳回鑫亚公 案件正在执行中。
限责任公   大荒青枫             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并拒绝交付产成品。
                                                                                                    21 日至 25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于 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
司         亚麻纺织             合同同时约定青枫公司对志德公司的加工行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81 理费 158,050.00 元,由鑫亚
           有限公司             负有下达生产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负
                                                                                                    民初 4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 公司负担 79,025.00 元,志
                                责统计保管和生产跟单等责任。因二被告未履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18 德公司、青枫公司负担
                                行合同义务,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年 5 月 2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79,025.00 元。二审判决:一、
                                                                                                    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维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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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6 号,并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开庭, (2016)黑 81 民初 4 号民事判
                                                                                                  鑫亚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收到二审 决主文第二项。二、变更黑
                                                                                                  判决书。                              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
                                                                                                                                        黑 81 民初 4 号民事判决主文
                                                                                                                                        第一项为:延寿志德纺织有
                                                                                                                                        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
                                                                                                                                        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
                                                                                                                                        日起六十日内按照
                                                                                                                                        XY-YSZDQFYM-20120521-YMS
                                                                                                                                        -064 号《亚麻纱加工合同》
                                                                                                                                        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
                                                                                                                                        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
                                                                                                                                        149.2588 吨亚麻纱(其中
                                                                                                                                        L24N 长麻纱 68.9119 吨+S15N
                                                                                                                                        短麻纱 80.3469 吨)及精络
                                                                                                                                        25.0681 吨、联络 50.1362 吨。
                                                                                                                                        如不能给付应折价
                                                                                                                                        7,506,289.85 元赔偿北大荒
                                                                                                                                        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损
                                                                                                                                        失。一审案件受理费 158,050
                                                                                                                                        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
                                                                                                                                        责任公司负担 79,025 元,延
                                                                                                                                        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北大
                                                                                                                                        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
                                                                                                                                        担 79,025 元。二审案件受理
                                                                                                                                        费 83,219.08 元,由北大荒
                                                                                                                                        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
                                                                                                                                        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
                                                                                                                                        案已审理终结。
                              2012 年 7 月 31 日,鑫亚公司与前阳纺织厂、青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 一审判决:1、青枫公司于本
                              枫公司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约定前阳纺                            号为[2016]黑 81 民初 6 号,法院向被 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
                              织厂为公司加工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公司                            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XY-QYMMQFYM20120731-JGHT
                              向前阳纺织厂交付长麻纱原料 161.04723 吨、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 -GJ-111 号《亚麻加工合同》
                              短麻纱原料 56.4135 吨,共计 217.46073 吨。但                         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 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
         丹东市前
北大荒鑫                      前阳纺织厂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                            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 完成的亚麻布 501,323.765
         阳棉麻纺
亚经贸有                      进度,也未按合同约定在鑫亚公司和青枫公司                            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米;2、驳回鑫亚公司其他诉
         织厂、青 无   诉讼                                                  34,847,760.24                                                                           案件正在执行中。
限责任公                      共同签章后办理产成品出库手续,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 25 日审理本案,黑龙江省农垦 讼请求。二审判决:一、维
         枫亚麻公
司                            15 日,前阳纺织厂出具《说明》,主张其已向                           中级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出    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司
                              青枫公司交货,然青枫公司对此不认可;因合                            (2016)黑 81 民初 6 号判决书。鑫亚公 (2016)黑 81 民初 6 号民事判
                              同约定青枫公司对加工行为负有提请亚麻纱运                            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决主文第二项;二、变更黑龙
                              输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等责任,鑫亚公                            诉,并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收到黑龙江 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
                              司多次向二被告催要,但至今未收到加工产品,                          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 81 民初 6 号民享判决主文第
                              故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8)黑民终 365 号,并于 2018 年 一项为:北大荒青枫亚麻纺


                                                                                    22/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5 月 14 日开庭,2018 年 7 月 27 日,鑫 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
                                                                                                 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 日起六十日内按照《111 号亚
                                                                                                 审判决书。                             麻布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
                                                                                                                                        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 501,
                                                                                                                                        323.765 米,其中
                                                                                                                                        101-50x54-63 规格
                                                                                                                                        461,407,795 米,
                                                                                                                                        2020-48x45-63 规格 39,
                                                                                                                                        915.97 米。如不能给付应折
                                                                                                                                        价 9009,857.18 元赔偿鑫亚
                                                                                                                                        公司的损失。一审案件受理
                                                                                                                                        费 216,000 元,由北大荒鑫
                                                                                                                                        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108,000 元,北大荒青枫亚麻
                                                                                                                                        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108,00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74,966.79 元,由北大荒鑫亚
                                                                                                                                        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
                                                                                                                                        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
                                                                                                                                        理终结。
                                                                                                                                        一审判决:1、青枫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
                                                                                                                                        XY-TAZYQFYM20120731-JGHT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
                                                                                                                                        -GJ-112 号《亚麻加工合同》
                                                                                                 号为[2016]黑 81 民初 7 号,法院向被
                              2012 年 7 月 31 日,鑫亚公司与祝阳公司、青枫                                                              的约定给付鑫亚经贸公司已
                                                                                                 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公司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约定祝阳公司                                                                  加工完成的亚麻布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
                              为鑫亚公司加工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鑫亚                                                                  260,486.22 米;2、驳回鑫亚
                                                                                                 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
                              公司向祝阳公司交付长麻纱原料 41.075 吨,短                                                                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
         泰安祝阳                                                                                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
                              麻纱原料 55.75 吨,共计 96.825 吨。但祝阳公                                                                决:(一)维持黑龙江省农垦
         林泰亚麻                                                                                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北大荒鑫                      司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也                                                                  中级法院(2016)黑 81 民初 7
         纺织有限                                                                                21 日至 25 日审理本案。黑龙江省农垦
亚经贸有                      未按合同约定在鑫亚公司和青枫公司共同签章                                                                  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
         公司、北 无   诉讼                                                  14,228,014.5        中级法院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出                                 案件正在执行中。
限责任公                      后办理产成品出库手续,2013 年 10 月 17 日,                                                               (二)变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
         大荒青枫                                                                                (2016)黑 81 民初 7 号判决书。鑫亚公
司                            祝阳公司出具《说明》,主张其已向青枫公司                                                                  法院(2016)黑 81 民初 7 号民
         亚麻纺织                                                                                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交货,然青枫公司对此不认可;因合同约定青                                                                  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北大
         有限公司                                                                                诉,并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收到黑龙江
                              枫公司对加工行为负有提请亚麻纱运输计划、                                                                  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
                                                                                                 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
                              监管交付、质量验收等责任,鑫亚公司多次向                                                                  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
                                                                                                 (2018)黑民终 363 号,并于 2018 年
                              二被告催要,但至今未收到加工产品,故鑫亚                                                                  按照《112 号加工合同》的约
                                                                                                 5 月 14 日开庭,2018 年 7 月 27 日,鑫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
                                                                                                 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
                                                                                                                                        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
                                                                                                 审判决书。
                                                                                                                                        布 260,486.22 米,其中
                                                                                                                                        101-50×54-63 规格亚麻布
                                                                                                                                        102,731.23 米、


                                                                                   23/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2008-42×43-63 规格亚麻布
                                                                                                                                             81,081.08 米、
                                                                                                                                             2020-48×46-63 规格亚麻布
                                                                                                                                             20,104.37 米、
                                                                                                                                             2020-48×45-61.5 原规格亚
                                                                                                                                             麻布 56,569.54 米。如不能
                                                                                                                                             给付应折价 4,679,542.05
                                                                                                                                             元赔偿鑫亚公司的损失一审
                                                                                                                                             案件受理费 107,120 元,由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
                                                                                                                                             司负担 53,560 元,北大荒
                                                                                                                                             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53,56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44,310.02 元,由北大荒鑫
                                                                                                                                             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上述亚麻布成本为 6,651,
                                                                                                                                             671.50 元,已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3,565,356.42 元,净
                                                                                                                                             值 3,086,315.07 元。本判
                                                                                                                                             决为终审判决。
                                                                                                                                             一审判决:驳回鑫亚公司的
                                                                                                                                             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96,60.00 元,由鑫亚公司负
                                                                                                                                             担。二审判决:(一)撤销
                                2011 年 11 月 3 日,鑫亚公司与青枫公司签订                             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受理本案,案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337 号《销售合同》,鑫亚公司向青枫公司出售                             号为[2016]黑 81 民初 8 号,法院向被
                                                                                                                                             (2016)黑 81 民初 8 号民
                                亚麻原料 4071.03 吨,最终确定亚麻原料单价                              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
                                                                                                                                             事判决;(二)北大荒青枫
                                为 24514 元/吨;后双方发生纠纷,经生效判决                             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
                                                                                                                                             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确认,青枫公司收取 1133.58 吨原料,剩余                                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
                                                                                                                                             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给付北
                                2937.45 吨亚麻原料由双方与九三圣龙公司、延                             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
                                                                                                                                             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鑫   北大荒青             寿志德公司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进行加工。                             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 2016 年 11 月
                                                                                                                                             货款 9,611,633 元及利息
亚经贸有   枫亚麻纺             后双方又与九三公司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                             21 日至 25 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于
                    无   诉讼                                                      12,518,235.1                                              (自 2016 年 1 月 8 日起 案件正在执行中。
限责任公   织有限公             由九三公司将前述加工出的部分亚麻纱继续加                               2017 年 12 月 11 日作出(2016)黑 81
                                                                                                                                             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
司         司                   工为亚麻布。截止 2013 年 4 月 27 日,约有 84.225                       民初 8 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
                                                                                                                                             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
                                吨亚麻纱及 274872.18 米亚麻布等加工成品交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18
                                                                                                                                             准利率上浮 50%计算)。(三)
                                付给青枫公司。按照双方交易习惯,上述亚麻                               年 5 月 2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
                                纱价值 5,147,075.00 元,亚麻布价值                                     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
                                                                                                                                             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
                                4,947,699.24 元,共计 10,094,774.24 元。青                             362 号,并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开庭,
                                                                                                                                             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
                                枫公司收货后拒绝支付货款,致鑫亚公司经济                               2018 年 7 月 27 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
                                                                                                                                             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损失,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


                                                                                         24/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193,769.41 元,由北
                                                                                                                                       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负担。上述亚麻布及亚麻纱
                                                                                                                                       成本为 13,084,017.16 元,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828,794.99 元,净值
                                                                                                                                       6,255,222.17 元。本判决为
                                                                                                                                       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被告到期后未能履行
北大荒鑫                     2010 年 1 月鑫亚公司与农垦龙健粮油经销公司                                                                调解结果:被告于 2013 年 10 还款义务,公司已向法
         农垦龙健                                                                                2013 年 5 月 16 日在黑龙江省绥化农垦
亚经贸有                     签定大米联营合作合同,合同签定履行后对方                                                                  月 1 日前还款 60 万元,到期 院申请强制执行,
         粮油经销     诉讼                                                      510,000          法院达成民事调解,调解书编号[2013]
限责任公                     尚欠一部分货款,至 2012 年 12 月底,欠公司                                                                如未能偿还,则按起诉金额 2017 年 9 月执行回款 7
         公司                                                                                    绥商初字第 44 号。
司                           本息 51 万元。鑫亚公司 2013 年 1 月提起诉讼。                                                             68 万元给付。                万元,剩余款项仍待执
                                                                                                                                                                    行。
                                                                                                 2017 年 12 月 22 日,鑫都公司收到了
                                                                                                 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17)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房地产项目开                           京仲案字第 3469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
呼伦贝尔   北大荒鑫          发协议书》《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补充协议书》,                        鑫都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提出反请
市天顺房   都房地产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项目资金 6000 万;2、请求                           求(进展公告编号为 2018-003 号)。
                      仲裁                                                   437,000,000                                               暂无                         暂无
地产开发   开发有限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3.74 亿元;                          2018 年 3 月 2 日接到北京仲裁委通知
有限公司   公司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律师费用 300 万                          将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庭审理。本案
                             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庭审理。申请人
                                                                                                 和被申请人双方交换了证据。目前等待
                                                                                                 北京仲裁委的下一次开庭。
                                                                                                                                       一审判决:1.被告天顺房地
                                                                                                                                       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给付原告锦宸集团工程款
                                                                                                                                       121,038,195.88 元及利息
                                                                                                                                       (利息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
                                                                                                                                                                          2019 年 5 月 25
                                                                                                                                       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
         呼伦贝尔                                                                                                                                                   日,鑫都公司收到内蒙
                                                                                                                                       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
         市天顺房                                                                                                                                                   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2012 年 4 月,在甲方天顺房地产和总承包人锦                                                                利率计算;2.被告鑫都房地
         地产开发                                                                                2018 年 4 月 20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                               院《执行裁定书》及内
                             宸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框架协议书》                                                                  产对被告天顺房地产欠付上
锦宸集团 有限公                                                                                  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8 年 6 月 25                                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
                      诉讼   时,为甲方全权担保。要求鑫都房地产承担甲        122,000,000                                               述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
有限公司 司、北大                                                                                日鑫都公司收到原告锦宸集团的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方拖欠工程款和欠款利息共计 1.9 亿元的连带                                                                 任;3.驳回原告锦宸集团的
         荒鑫都房                                                                                状。                                                               通知书》《报告财产
                             责任。                                                                                                    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
         地产开发                                                                                                                                                   令》,具体情况详见
                                                                                                                                       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
         有限公司                                                                                                                                                   2019-035 号公告, 案
                                                                                                                                       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
                                                                                                                                                                    件处在执行中。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
                                                                                                                                       受理费 991,373.27 元,由原
                                                                                                                                       告锦宸集团负担 98,137.39

                                                                                  25/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元,由被告天顺房地产、鑫
                                                                                                                                         都房地产负担 893,235.88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
                                                                                                                                         由被告天顺房地产、鑫都房
                                                                                                                                         地产负担。2019 年 2 月 21 日,
                                                                                                                                         鑫都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邮寄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1、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高
                                                                                                                                         级人民法院(2017)内民初
                                                                                                                                         38 号民事判决第三项;2、变
                                                                                                                                         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2017)内民初 38 号民事
                                                                                                                                         判决第一项为:呼伦贝尔市
                                                                                                                                         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锦宸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
                                                                                                                                         140,572,284.76 元及利息
                                                                                                                                         (利息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
                                                                                                                                         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计算);3、变更内蒙古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
                                                                                                                                         内民初 38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为: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对呼伦贝尔天顺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欠付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
                                                                                                                                         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对天顺
                                                                                                                                         新城二、三期建设工程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在欠付工程款
                                                                                                                                         范围内具有优先受偿权;5、
                                                                                                                                         驳回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其他
                                                                                                                                         诉讼请求。
         1、哈尔滨           2011 年 6 月 9 日、2011 年 10 月 24 日,哈尔滨                                                              2019 年 7 月 1 日,黑龙江北
                                                                                                    2018 年 3 月公司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
         市道里区            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乔仕公司”)                                                                  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
                                                                                                    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 年 5 月作出一
         棚户区改            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
黑龙江北                                                                                            审《行政裁定书》。公司不服一审裁定,
         造工作领            公室(下称“道里区棚改办”)及黑龙江振北                                                                    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大荒农业              民事诉                                                                        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
         导小组办            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振北公         228,970,022.89                                             下:一、哈尔滨市道里区棚
股份有限              讼                                                                            年 11 月收到省高法《行政裁定书》
         公室 2、哈          司”)签订了两份《垫资参与城乡路与齿轮路                                                                    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公司                                                                                                (2018)黑行终 310 号,行政诉讼终结。
         尔滨市道            交口处棚改项目协议书》,约定乔仕公司与振                                                                    室与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
                                                                                                    2018 年 11 月公司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里区人民            北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城乡路与齿轮路                                                                    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政府                交口处棚改项目(下称“棚改项目”)的垫资                                                                    返还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


                                                                                      2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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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振北公司参与地块一的土地整理和                           有限公司 1.7 亿元及利息(自
竞标,乔仕公司参与地块二的土地整理和竞标。                         2018 年 11 月 4 日起至实际给
同时,协议约定乔仕公司按道里区棚改办要求                           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
在棚改项目拆迁启动前交纳贰亿元征拆保证                             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金。签订该协议书后,乔仕公司已依约按时向                           二、驳回黑龙江北大荒农业
道里区棚改办足额交纳了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
贰亿元。2011 年 11 月 25 日,乔仕公司与道里                        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区棚改办签订了《道里区中央大街辅街改造项                           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目(西十二道街地块)协议》,约定道里区棚                           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改办协助乔仕公司参与道里区中央大街辅街改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造项目(西十二道街地块)国有土地(下称“西                         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
十二道街项目”)的摘牌工作。同时,约定乔                           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仕公司应先行支付征收净地现金壹亿元。签订                           用 1,186,650.11 元,由北大
该协议后,乔仕公司已依约按时向道里区棚改                           荒公司负担 269,693.11 元,
办足额交纳了西十二道街项目征收净地现金壹                           由棚改办与道里区政府负担
亿壹仟万元。乔仕公司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按                           916,957 元。
时向道里区棚改办足额交纳了棚改项目征拆保
证金和西十二道街项目征收净地现金。但道里
区棚改办却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乔仕公司签订
的上述协议履行义务,未开展上述两个项目的
土地“招拍挂”工作,导致上述两个项目多年
停滞。乔仕公司上述所用资金的来源,是原告
2011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期间累计出资并通
过原告的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转二级子公司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借给乔仕公司共计 5 亿元中的一部分。自 2013
年 10 月 22 日起,乔仕公司多次向道里区棚改
办送达书面函告,表示不再参与上述两个项目
的土地摘牌和项目建设,并要求道里区棚改办
退还乔仕公司已经实际交纳的保证金共计叁亿
壹仟万元。2014 年 1 月 26 日,道里区棚改办返
还了西十二道街项目壹亿壹仟万元征收净地现
金。2016 年 10 月 19 日,原告与乔仕公司、黑
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
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原
告受让了乔仕公司对道里区棚改办享有的棚改
项目征拆保证金贰亿元的债权。乔仕公司已按
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债权转让的事实书面通知
了道里区棚改办。2016 年 12 月 8 日,道里区棚
改办退还给原告上述棚改项目征拆保证金中的
3000 万元。道里区棚改办给付上述款项后,虽
经乔仕公司多次发函或以其他方式要求道里区
棚改办返还给原告剩余的壹亿柒仟万元,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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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道里区棚改办就乔仕公司在棚改项目前期土
                  地整理时已经发生的土地拆迁成本共计
                  76,076,390.50 元事宜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但
                  道里区棚改办均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予解
                  决。2018 年 11 月 4 日,公司提交民事起诉状,
                  起诉被告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 改造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道里区棚改办”)、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黑龙江振北
                  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
                  北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
                  预缴通知单》(2018)黑民初 335 号。公司对
                  本案的诉讼请求:1、请求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
                  壹亿柒仟万元(170,000,000.00 元);2、请
                  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利息损失
                  58,970,022.89 元(自 2013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二被告将全部款项返还给原告时止,按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
                  浮 30%计算,暂计算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3、
                  请求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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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北大荒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52,200 万元,报告期内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30,225.30 万
元,未超过预计关联总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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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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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所属企业只有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和北大荒纸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
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上述两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没有污染物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19 年 5 月,公司印发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的通知》(黑北农办发[2019]15 号)。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点排污单位之外,公司下属工业企业只有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该单位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排放事件。
    2、公司建立了合理的轮作制度,通过玉米、大豆及经济作物等旱田作物合理轮作,有效提高
了土壤肥力。为减少化肥施用,实现节本增效,改善耕地质量,公司重点推广了水稻机插侧深施
肥技术,有机肥替代技术;开展了控氮减磷稳钾技术的试验示范,两年以上玉米茬轮作大豆免施
基肥技术的试验示范,有效提高了化肥利用率,减少了化肥施用数量,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生态效益的协同进步。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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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第十节、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9 月 28 日,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以公司非职工承包农业分公司耕地需补缴企业所
得税,要求公司补缴 2016 年企业所得税 117,521,980.38 元,滞纳金 27,500,143.41 元;补缴 2017
年企业所得税 142,599,024.67 元,滞纳金 18,395,274.10 元为由,冻结了公司 3 个银行账户,公
司于当日晚间发布了《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经过沟通协
调,2018 年 9 月 30 日,香坊区税务局解除了公司被冻结的 3 个银行账户,公司于“十一”国庆长
假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银行账户被解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公司认为,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农垦企业非职工承包耕地仍在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内,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也不应补缴 2016 年和 2017 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此意见,
公司已向香坊区税务局进行了反馈。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0,30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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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结情况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售条件股             股东性质
              (全称)              减                                             股份 数
                                                                            份数量
                                                                                   状态 量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0    1,140,262,121       64.14         0     无   0 国家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0        16,972,216        0.95        0     无   0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1,040,684         8,549,284        0.48        0     无   0 未知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7,200,000         7,200,000        0.41        0     无   0 未知
张晓夏                           -1,400,000         6,600,000        0.37        0     无   0 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806,531         5,004,856        0.28        0     无   0 未知
郑创华                                    0         3,928,100        0.22        0     无   0 未知
长春万达居家生活超级市场有
                                  3,830,400         3,830,400        0.22        0     无   0 未知
限公司
赵丽英                             184,300          3,503,800        0.20        0     无   0 未知
熊耿                               -900,000         3,500,000        0.20        0     无   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1,140,262,121      人民币普通股    1,140,262,12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6,972,216      人民币普通股      16,972,21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
                                                              8,549,284     人民币普通股       8,549,284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7,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00,000
张晓夏                                                        6,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004,856     人民币普通股       5,004,856
郑创华                                                        3,928,100     人民币普通股       3,928,100
长春万达居家生活超级市场有限公司                              3,830,400     人民币普通股       3,830,400
赵丽英                                                        3,503,8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3,800
熊耿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与上述其他
                                              股东无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33/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股份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增减变动量
刘长友         董事                   18,153              18,153              0
贺天元         董事                   18,153              18,153              0
宋颀年         董事                         0                 0               0
叶凤仪         董事                   13,615              13,615              0
杨占海         董事                   13,615              13,615              0
康学军         独立董事                     0                 0               0
王永德         独立董事                     0                 0               0
董惠江         独立董事                     0                 0               0
史晓丹         监事                   16,338              16,338              0
潘正平         监事                         0                 0               0
姜秀奇         监事                    3,812               3,812              0
高建国         高管                         0                 0               0
葛树峰         高管                    1,734               1,734              0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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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611,839,364.32        313,522,154.0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4              1,638,073.71         2,438,073.71
  应收账款                               七、5            50,779,195.24         18,890,201.7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七、7            14,895,394.68         59,289,944.3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8           246,920,268.52        235,640,558.44
  其中:应收利息                         七、8              9,371,435.48         9,858,946.9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9           185,536,292.84        246,543,373.7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2         3,151,411,607.54     2,169,311,126.04
    流动资产合计                                        4,263,020,196.85     3,045,635,432.0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000,000.00

                                         3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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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6        702,964,999.15     715,990,697.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七、17         11,000,004.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20       3,080,417,561.55   3,184,953,180.39
  在建工程                               七、21         37,959,361.10      23,119,736.4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七、25        417,516,578.06     419,128,529.1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46,787,752.41      49,477,154.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506,258,157.80     514,161,945.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02,904,414.07   4,927,831,243.34
      资产总计                                        9,065,924,610.92   7,973,466,675.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35        127,320,744.25     139,133,308.98
  预收款项                               七、36       1,449,362,554.20    631,055,077.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37        345,916,958.56     314,636,993.92
  应交税费                               七、38        109,390,571.90     110,742,032.77
  其他应付款                             七、39        622,405,573.36     348,605,376.6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七、39             70,309.90          70,309.9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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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七、42            278,445.39
     流动负债合计                                      2,654,674,847.66   1,544,172,790.0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七、43           4,451,729.61       4,451,729.6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七、46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七、47        110,753,694.61     114,649,885.84
  预计负债                                七、48            447,770.64         447,770.64
  递延收益                                七、49           1,519,710.72       1,701,754.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7,310,176.89     121,388,412.02
       负债合计                                        2,771,985,024.55   1,665,561,202.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1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3       2,420,221,207.29   2,420,221,207.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七、55             49,584.7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7       1,518,332,898.27   1,518,444,124.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58           786,870,926.35     794,876,744.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6,503,154,525.61   6,511,221,985.34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09,214,939.24    -203,316,512.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293,939,586.37   6,307,905,473.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9,065,924,610.92   7,973,466,675.38
计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 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3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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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2,142,561.45        223,916,588.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七、1           32,083,101.49            194,108.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538,953.52        46,932,603.15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1,236,059,724.57     1,233,179,379.12
  其中:应收利息                         十七、2             8,767,325.89         9,858,946.90
         应收股利
  存货                                                     11,061,802.34         64,947,314.62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144,720,650.39     2,162,612,628.99
    流动资产合计                                         4,968,606,793.76     3,731,782,622.5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850,802,432.36        858,854,707.7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000,001.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677,900,605.37     2,768,827,817.30
  在建工程                                                 37,959,361.10         23,119,736.4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53,335,780.46         54,175,948.6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6,327,119.41         49,001,221.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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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9,125,946.35     417,034,249.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86,451,246.05   4,192,013,681.09
      资产总计                                        9,055,058,039.81   7,923,796,303.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8,386,501.86      53,040,710.54
  预收款项                                            1,429,885,548.34    610,860,681.20
  应付职工薪酬                                         340,525,415.34     309,376,688.24
  应交税费                                              41,115,530.67      41,058,083.88
  其他应付款                                           550,851,200.58     233,573,934.7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0,309.90          70,309.9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78,445.39
    流动负债合计                                      2,381,042,642.18   1,247,910,098.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84,954.93       2,984,954.9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0,280,891.69     113,978,750.65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00,960.72         651,754.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4,004,078.65     117,752,731.51
      负债合计                                        2,495,046,720.83   1,365,662,830.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422,095,180.79   2,422,095,180.7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00
                                       3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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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18,332,898.27     1,518,444,124.46
  未分配利润                                             841,903,329.92       839,914,259.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560,011,318.98     6,558,133,473.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9,055,058,039.81     7,923,796,303.62
总计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 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合并利润表
                                    2019 年 1—6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19 年半年度        2018 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89,752,185.18     1,762,239,528.55
其中:营业收入                            七、59        1,689,752,185.18     1,762,239,528.5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24,196,692.54     1,041,632,003.16
其中:营业成本                            七、59         347,637,402.65        378,509,426.0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0            4,061,234.48        15,173,642.17
       销售费用                           七、61            8,644,215.03         8,661,753.16
       管理费用                           七、62         665,438,959.03        668,306,613.85
       研发费用                           七、63             456,872.91          1,884,337.59
       财务费用                           七、64           -2,041,991.56       -30,903,769.64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七、64            5,512,462.72        33,712,663.37
  加:其他收益                            七、65              59,196.24             31,330.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6          27,874,628.15           998,375.3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七、66          -22,333,771.14       -27,770,419.94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4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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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69            -1,002,368.5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七、70                              383,002.6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七、71                            -1,999,735.15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92,486,948.45   720,020,498.44
  加:营业外收入                         七、72             701,249.96      6,962,927.67
  减:营业外支出                         七、73             869,921.34      3,592,652.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92,318,277.07   723,390,773.65
  减:所得税费用                         七、74           -5,479,722.80     3,411,408.5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7,797,999.87   719,979,365.1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697,797,999.87   719,979,365.11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697,797,999.87   719,979,365.11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697,797,999.87   719,979,365.11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
                                                         703,696,427.11   718,826,411.47
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
                                                          -5,898,427.24     1,152,953.64
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9,580.7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七、75                 49,580.70
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七、75               49,580.70
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七、75               49,580.70
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

                                          4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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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97,847,580.57        719,979,365.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03,746,007.81        718,826,411.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898,427.24         1,152,953.6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6                 0.40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6                 0.404

定代表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 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19 年 1—6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19 年半年度         2018 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七、4        1,674,795,052.98     1,575,292,310.23
  减:营业成本                            十七、4         331,150,706.28        229,115,151.44
      税金及附加                                             2,465,713.60         3,055,764.10
      销售费用                                               8,644,215.03         8,549,665.06
      管理费用                                            656,195,522.70        652,930,807.42
      研发费用                                                456,872.91          1,884,337.59
      财务费用                                              -1,396,894.90       -30,580,671.13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4,829,595.40        33,352,551.71
  加:其他收益                            十七、5              59,162.62             31,330.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897,631.84          4,384,778.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17,310,767.45       -24,384,017.04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10,694.8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42,478.0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148,980.55
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09,425,016.99        715,344,822.81
  加:营业外收入                                              519,999.96          6,831,677.67

                                           42/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减:营业外支出                                              866,017.51         3,592,060.8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09,078,999.44       718,584,439.62
     减:所得税费用                                         -4,612,316.5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13,691,315.98       718,584,439.6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713,691,315.98       718,584,439.62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
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713,691,315.98       718,584,439.6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 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 年 1—6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19年半年度        2018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73,389,262.13   2,635,768,249.94

                                           43/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6         475,552,006.34     474,625,713.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48,941,268.47   3,110,393,963.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99,329,875.96     235,549,252.8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5,602,202.40     405,582,532.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563,835.17     24,708,603.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6         321,499,164.27     254,286,859.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4,995,077.80    920,127,24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3,946,190.67   2,190,266,715.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502,000,000.00   2,54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2,545,248.28      27,545,957.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6,000.00         811,482.00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6                            3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34,581,248.28   2,898,357,439.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3,514,910.19      48,641,102.15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397,000,000.00   4,172,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6         450,000,000.00     520,009,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60,514,910.19   4,740,650,102.15

                                          4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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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5,933,661.91    -1,842,292,662.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10,769,991.52        479,933,895.6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0,769,991.52        479,933,895.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0,769,991.52       -479,933,895.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2,757,462.76       -131,959,842.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2,973,104.49        484,042,293.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0,215,641.73        352,082,451.26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 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 年 1—6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19年半年度           2018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69,848,146.13          2,455,089,752.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0,153,076.35         473,621,303.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40,001,222.48          2,928,711,056.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99,146,965.96         228,840,629.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2,927,023.07         402,362,767.92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39,635.41           3,831,381.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3,531,834.80         272,370,675.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1,345,459.24            907,405,454.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8,655,763.24          2,021,305,601.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502,000,000.00          2,54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2,545,248.28          27,404,958.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6,000.00            450,9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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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34,581,248.28      2,887,855,940.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3,464,840.19       47,419,065.25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397,000,000.00      4,17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0.00      52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10,464,840.19      4,739,419,065.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5,883,591.91      -1,851,563,125.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49,120.00      194,561,448.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49,120.00      194,561,448.7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10,769,991.52      479,933,895.6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0,769,991.52      479,933,895.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620,871.52    -285,372,446.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848,700.19    -115,629,970.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3,367,539.05      384,269,423.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518,838.86      268,639,452.92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 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4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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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 年 1—6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19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一般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或                                                其他综合 专项                                      其                           益         计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本)                                                    收益   储备                                      他
                                                           股   债   他                        股                                    准备
                                                                                                                                                                              -203,316,512.0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1,518,444,124.46       794,876,744.59    6,511,221,985.34                  6,307,905,473.34
                                                                                                                                                                                           0
加:会计政策变更                                                                                  -741,503.94                                                   -741,503.94                       -741,503.94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203,316,512.0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741,503.94     1,518,444,124.46       794,876,744.59    6,510,480,481.40                  6,307,163,969.40
                                                                                                                                                                                           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791,088.64          -111,226.19         -8,005,818.24      -7,325,955.79    -5,898,427.24    -13,224,383.03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49,580.70                            703,696,427.11     703,746,007.81     -5,898,427.24   697,847,580.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711,702,245.3
(三)利润分配                                                                                                         -111,226.19                          -711,813,471.54                    -711,813,471.54
                                                                                                                                                       5
1.提取盈余公积                                                                                                        -111,226.19          -630,281.75         -741,507.94                       -741,507.9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711,071,963.6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11,071,963.60                    -711,071,963.60
                                                                                                                                                       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741,507.94                                                   741,507.94                         741,507.94


                                                                                                  4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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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741,507.94                                                                741,507.94                        741,507.94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09,214,939.2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49,584.70        1,518,332,898.27            786,870,926.35        6,503,154,525.61                   6,293,939,586.37
                                                                                                                                                                                                            4




                                                                                                                        2018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减:库                                                                  其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存股                                                                    他
                                                            股     债 他                               收益                                   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441,578,459.58        6,017,783,905.23 -142,137,023.38 5,875,646,881.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441,578,459.58        6,017,783,905.23 -142,137,023.38 5,875,646,881.8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238,852,836.04         238,852,836.04      1,152,953.64   240,005,789.68
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718,826,411.47         718,826,411.47      1,152,953.64   719,979,365.1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4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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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79,973,575.43     -479,973,575.43                 -479,973,575.43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79,973,575.43     -479,973,575.43                 -479,973,575.43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0,221,207.2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 680,431,295.62   6,256,636,741.27 -140,984,069.74 6,115,652,671.53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 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 年 1—6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19 年半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其他综合收 专项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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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 永续 其                      库存      益         储备
                                                                  股 债 他                          股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1,518,444,124.46 839,914,259.29 6,558,133,473.54
加:会计政策变更                                                                                         -741,506.94                                               -741,506.94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741,506.94          1,518,444,124.46 839,914,259.29 6,557,391,966.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741,507.94               -111,226.19   1,989,070.63     2,619,352.38
(一)综合收益总额                                                                                                                             713,691,315.98 713,691,315.9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11,226.19 -711,702,245.35 -711,813,471.54
1.提取盈余公积                                                                                                                   -111,226.19     -630,281.75     -741,507.9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11,071,963.60 -711,071,963.6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741,507.94                                                 741,507.9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741,507.94                                                 741,507.94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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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1.00       1,518,332,898.27 841,903,329.92 6,560,011,318.98



                                                                                                   2018 年半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减: 其他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股 债 他                          股 收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508,400,125.07 6,086,479,544.2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508,400,125.07 6,086,479,544.2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38,610,864.19 238,610,864.19
(一)综合收益总额                                                                                                                       718,584,439.62 718,584,439.6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79,973,575.43 -479,973,575.43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79,973,575.43 -479,973,575.43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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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77,679,909.00        2,422,095,180.79     3,063,918.37 1,375,240,410.99   747,010,989.26 6,325,090,408.41


法定代表人:刘长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天元 总会计师 葛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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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1998 年 11 月在黑龙江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登记机关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现公司总部位于黑龙
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统一信用代码 9123000070283865X0。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业务包括农业、化肥、麦芽、纸业、投资、矿产等,分公司主要
包括 16 家农业分公司、浩良河化肥分公司等,子公司主要包括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麦芽公司”)、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黑龙江省宝
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山石墨公司”)、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建筑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房地产
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等。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农业。公司的经营范围:谷物、豆类、油料、薯类、蔬菜、食用菌、园艺
作物、水果、中药材(不含麻醉类)、草的种植及销售;烟草的种植;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
营;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机
电设备工程(不含电力设施)、金属门窗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生
产经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使用:肥料制造及销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9 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
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 万股;本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19 日以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38 元,发行每股面值 1.00 元的社会公众股 30,000 万股,
2002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5 年 6 月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 293,992,000 股。根据农业部《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的批复》(农财发〔2005〕98 号)的批准,经本公司 200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6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定向回购农垦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 129,660,000
股。
     根据本公司 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1 号文的核准,2007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以面值(100
元)为发行价格,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15 亿元,根据《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其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其到期日止,即 2008 年 6 月 1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止,持有人可以在转
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内申请转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可转债已有 1,496,544,000 元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自进
入转股期以来累计转股股数为 143,387,909 股;剩余余额 3,446,000 元因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
回条款,于 2010 年 3 月 5 日收市后全部赎回。
     截至 2019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77,768 万股,详见附注七、51。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最终控制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
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7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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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
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农业经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
五、36“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
4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
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
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
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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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
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
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
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
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
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
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
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0“长期股权投资”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
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
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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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
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
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
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
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0“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
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
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
20、(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
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
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
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0(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
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
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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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
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
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
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
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
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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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
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
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
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
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
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
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
性信息。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
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
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
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
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
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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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
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
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
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
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
为利润分配处理。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
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
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
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
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
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以关联方关系划分组合
 款项性质组合                 以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划分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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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
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
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组合                     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a.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00
  1至2年                                                              5.00
  2至3年                                                              15.00
  3 年以上                                                            50.00
    b.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说明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否则    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不计提                              否则不计提
                         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否则    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
 款项性质组合
                         不计提                              否则不计提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
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
账准备;导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非重大应收款项的特征,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
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
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应收款项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
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
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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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
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
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
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以关联方关系划分组合
 款项性质组合                       以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划分组合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
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
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组合                       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a.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00
  1至2年                                                                   5.00
  2至3年                                                                   15.00
  3 年以上                                                                 50.00
    b.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说明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否则不      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计提                                    否则不计提
                            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否则不      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需要计提,
款项性质组合
                            计提                                    否则不计提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
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
账准备;导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非重大应收款项的特征,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
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
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
情况下该应收款项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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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建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
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其中: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
(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
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
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
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
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
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
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③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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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
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
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
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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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
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
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
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①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
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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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1.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
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
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50            0-5.00          6.67-1.9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0-5.00          20.00-4.7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5.00          20.00-9.5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8            0-5.00         33.33-11.88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
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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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
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9“长期资产减值”。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
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
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
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用材林等。
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前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入
库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
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
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
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
账面价值确定。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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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
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9“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
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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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农田水利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1.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
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
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
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
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
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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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
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3.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承包费收入、农产品及农用物资销售收入、工业产品销售及
其他收入。
    土地承包费收入以与家庭农场签订的农业土地承包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土地承包协议每年签订一次,租金在全年各月平均分摊(按报告期已签定协议约定承包费金额乘
以报告期月份占全年月份的比例);与此交易中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时,确认土地承
包费收入的实现。
    除土地承包费收入之外的营业收入,按下列标准确定: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
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
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
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
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
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
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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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
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
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4)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6)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入
    对于房地产购买方在建造工程开始前能够规定房地产设计的主要结构要素,或者能够在建造
过程中决定主要结构变动的,房地产建造协议符合建造合同定义,本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对于房地产购买方影响房地
产设计的能力有限(如仅能对基本设计方案做微小变动)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有关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并结合本公司房地产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确
认相关的营业收入。
    ①开发产品
    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即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项目已
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分期收款销售
    在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开发产品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
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
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③出售自用房屋:自用房屋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房屋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④代建房屋和工程业务
    代建房屋和工程签订有不可撤销的建造合同,与代建房屋和工程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
业,代建房屋和工程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并且代建房屋和工程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⑤出租物业收入确认方法
    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与租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
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⑥其他业务收入确认方法
    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与收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
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
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
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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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
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
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
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
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
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
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
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
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
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
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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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
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
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
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
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
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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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
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
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
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
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
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
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
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
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五、36“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
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
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
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
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
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
断。
     (3)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
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
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
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
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
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
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定是
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项投资的
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状
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7)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
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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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
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
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
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8)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
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
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
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9)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
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
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1)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
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
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2)内部退养福利及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确定。这些假
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平均医疗费用增长率、内退人员及离退人员补贴增长率和其他因素。实际结
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并计入当年费用。尽管管理层认为已采用了合理假设,但实
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仍将影响本公司内部退养福利和补充退休福利的费用及负债余额。
    (13)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
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
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
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
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
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
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4)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员会
(该估价委员会由本公司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输入
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
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价委员会与有资质
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公
司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
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中披露。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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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的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项目名称和
                                                                                  金额)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 经本公司第六届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董事会第六十四         详见其他说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 次会议于 2019 年     明1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 3 月 11 日批准
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
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经本公司第六届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
                                                             董事会第六十八     详见其他说
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规
                                                             次会议于 2019 年   明2
定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
                                                             8 月 24 日批准
格式编制报表。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经本公司第六届
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董事会第六十八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                      无
                                                             次会议于 2019 年
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8 月 24 日批准
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经本公司第六届
重组》(财会〔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董事会第六十八
                                                                                无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次会议于 2019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8 月 24 日批准
其他说明: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
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根据持有意图将其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资产减值模型由“已发生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前年度全额计提的资产减值准
备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公允价值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
值差额调整“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具体调整项目及金额详见附注五、41、(3)“次执行新金融工
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要求,对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
报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股东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变动项目如下:
    (1)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序号     受影响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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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328,275.46                          194,108.00
 2     应收票据                 2,438,073.71        2,438,073.71
 3     应收账款                18,890,201.75       18,890,201.75      194,108.00     194,108.00
 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9,133,308.98                       53,040,710.54
 5     应付票据
 6     应付账款                                 139,133,308.98                     53,040,710.54
     (2)2018 年 06 月 30 日受影响的合并和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序号     受影响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     管理费用             670,190,951.44 668,306,613.85 654,815,145.01 652,930,807.42
 2     研发费用                                 1,884,337.59                       1,884,337.59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3,522,154.09     313,522,154.0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438,073.71         2,438,073.71
  应收账款                                    18,890,201.75        18,890,201.7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59,289,944.31        59,289,944.3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235,640,558.44     235,640,558.44
  其中:应收利息                               9,858,946.90         9,858,9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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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46,543,373.70    246,543,373.7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69,311,126.04 2,169,311,126.04
    流动资产合计                       3,045,635,432.04 3,045,635,432.0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000,000.00                    -21,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15,990,697.53    715,990,697.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8,496.06    20,258,496.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184,953,180.39 3,184,953,180.39
  在建工程                                 23,119,736.43    23,119,736.4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419,128,529.11    419,128,529.1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9,477,154.61    49,477,154.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4,161,945.27    514,161,945.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27,831,243.34 4,927,089,739.40      -741,503.94
      资产总计                          7,973,466,675.38 7,972,725,171.44     -741,503.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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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39,133,308.98    139,133,308.98
  预收款项                       631,055,077.71    631,055,077.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314,636,993.92    314,636,993.92
  应交税费                       110,742,032.77    110,742,032.77
  其他应付款                     348,605,376.64    348,605,376.6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0,309.90        70,309.9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44,172,790.02 1,544,172,790.0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4,451,729.61     4,451,729.6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4,649,885.84    114,649,885.84
  预计负债                            447,770.64      447,770.64
  递延收益                          1,701,754.62     1,701,754.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388,412.02    121,388,412.02
      负债合计                 1,665,561,202.04 1,665,561,202.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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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公积                               2,420,221,207.29 2,420,221,207.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41,503.94    -741,503.9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18,444,124.46 1,518,444,124.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94,876,744.59    794,876,744.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6,511,221,985.34 6,510,480,481.40      -741,503.94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03,316,512.00    -203,316,512.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307,905,473.34 6,307,163,969.40      -741,503.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7,973,466,675.38 7,972,725,171.44      -741,503.94
总计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根据持有意图将其指定为“按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资产减值模型由“已发生法”
改为“预期损失法”,以前年度全额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公允价值在“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差额调整“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3,916,588.65    223,916,588.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94,108.00        194,108.0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6,932,603.15      46,932,603.15
  其他应收款                             1,233,179,379.12 1,233,179,379.12
  其中:应收利息                              9,858,946.90      9,858,946.90
         应收股利
  存货                                      64,947,314.62      64,947,314.62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62,612,628.99 2,162,612,628.99
    流动资产合计                         3,731,782,622.53 3,731,782,622.5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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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000,000.00                    -21,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58,854,707.75    858,854,707.7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58,493.06 20,258,493.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68,827,817.30 2,768,827,817.30
  在建工程                                 23,119,736.43    23,119,736.4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54,175,948.63    54,175,948.6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9,001,221.61    49,001,221.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7,034,249.37    417,034,249.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92,013,681.09 4,191,272,174.15      -741,506.94
      资产总计                         7,923,796,303.62 7,923,054,796.68      -741,506.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3,040,710.54    53,040,710.54
  预收款项                               610,860,681.20    610,860,681.20
  应付职工薪酬                           309,376,688.24    309,376,688.24
  应交税费                                 41,058,083.88    41,058,083.88
  其他应付款                             233,573,934.71    233,573,934.7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0,309.90        70,309.9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47,910,098.57 1,247,910,098.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84,954.93     2,984,954.9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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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3,978,750.65   113,978,750.65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51,754.62       651,754.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7,752,731.51   117,752,731.51
       负债合计                        1,365,662,830.08 1,365,662,830.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422,095,180.79 2,422,095,180.7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41,506.94    -741,506.9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18,444,124.46 1,518,444,124.46
  未分配利润                             839,914,259.29   839,914,259.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558,133,473.54 6,557,391,966.60       -741,506.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7,923,796,303.62 7,923,054,796.68       -741,506.94
总计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根据持有意图将其指定为“按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资产减值模型由“已发生
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前年度全额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公允价值
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差额调整“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根据持有意图将其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差额调整期初“其他综合收益”,
前期比较数据无追溯调整。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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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应税收入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       5%、6%、9%、10%、
增值税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13%、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1%、5%、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                                   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税函〔2009〕779 号文件的规定,
从事农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 48
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
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
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病虫害防治免税备案;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
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13 号)文件的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1,154.77                 11,154.77
银行存款                                             160,204,486.96             312,961,949.72
其他货币资金                                         451,623,722.59                549,049.60
合计                                                 611,839,364.32             313,522,154.09
其他说明:
    于 2019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451,623,722.59 元,其中:(1)
公司自龙江银行购买定期存款 400,000,000.00 元;(2)鑫亚公司自建设银行购买定期存款
50,000,000.00 元;(3)友谊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粮食管护项目晒场台面占
用耕地缴纳复垦保证金 1,623,722.5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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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638,073.71                2,438,073.71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1,638,073.71                2,438,073.71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1 年以内小计                                                               32,737,858.66
 1至2年
 2至3年                                                                      4,583,408.57
 3 年以上                                                                  339,953,326.03
                      合计                                                 377,274,593.26




                                        83/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                                                             计提       账面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44,536,734.60 91.32 325,840,640.85 94.57          344,536,734.6 344,168,890.06 99.89 325,472,796.31 94.57 344,536,734.6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268,143,831.70 71.07 249,447,737.95 93.03          18,696,093.75 268,143,831.70 77.82 249,447,737.95 93.03 18,696,093.75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76,392,902.90 20.25     76,392,902.90 100.00                      76,025,058.36 22.07    76,025,058.36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2,737,858.66 8.68        654,757.17     2.00     32,083,101.49     388,216.00 0.11        194,108.00 50.00        194,108.00

其中:

账龄组合                  32,737,858.66 8.68        654,757.17     2.00     32,083,101.49     388,216.00 0.11        194,108.00 50.00        194,108.00

           合计          377,274,593.26    /     326,495,398.02    /       376,619,836.09 344,557,106.06    /     325,666,904.31    /     344,730,842.60




                                                                          8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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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计提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例(%)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8,266,882.94      8,266,882.9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
                                       7,722,748.00         7,722,748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料有限公司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16,439,366.60        16,439,366.6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5,175,000.00         5,175,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11,850,141.97       11,850,141.9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企业于 2009 年宣
黑龙江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11,980,177.90        11,980,177.9    100.00
                                                                                  告破产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10,181,491.35       10,181,491.35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852,897.34      8,852,897.3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长春市嘉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4,447,917.04       28,665,741.55     83.21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153,227,208.56       140,313,290.3     91.57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76,392,902.90       76,392,902.90    100.00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44,536,734.60      325,840,640.85     94.5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2,737,858.66                     654,757.17                        2.00
       合计                  32,737,858.66                     654,757.17                        2.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2。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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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提
                                                               回          核销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249,447,737.95                                          249,447,737.95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194,108.00 460,649.17                                  654,757.17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三)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76,025,058.36 386,716.00 18,871.46                      76,392,902.90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25,666,904.31 847,365.17 18,871.46                      326,495,398.0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款)                         20,371.46     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款)                          -1,500.00    货币
           合计                                18,871.46                       /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以货币和转账方式转回或收回。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227,944,812.07 元,占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60.4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209,248,718.32 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017,453.52               13.54          48,435,362.36          81.69
1至2年                    2,024,259.21               13.59
                                            8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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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3年                                                             390,778.00             0.66
3 年以上                 10,853,681.95             72.87         10,463,803.95          17.65
       合计              14,895,394.68            100.00         59,289,944.31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主要为子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预付在建开发产品采购款,
由于项目在建尚未完工,款项尚未结算,预付的采购款作为预付款项列报。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12,386,090.65 元,占预付账
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83.1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9,371,435.48                   9,858,946.9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37,548,833.04                  225,781,611.54
              合计                          246,920,268.52                  235,640,558.4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1,141,643.83
结构性存款                                  8,229,791.65                         9,858,946.90
             合计                           9,371,435.48                         9,858,946.90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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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1 年以内小计                                                                     20,917,867.32
1至2年                                                                             4,258,669.60
2至3年                                                                              809,972.71
3 年以上                                                                        983,156,698.52
                      合计                                                     1,009,143,208.15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810,835,119.61                  799,227,290.18
应收家庭农场款                                  165,568,588.31                  161,262,917.19
承包结算款                                        9,285,504.88                     9,259,057.94
存出保证金                                        3,865,603.15                     6,177,950.00
资产转售款                                        3,453,353.31                     3,455,853.31
应收职员款                                        3,912,687.27                     3,861,336.97
其他                                             12,222,351.62                   13,940,315.04
             合计                             1,009,143,208.15                  997,184,720.63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88/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                                           771,403,109.09       771,403,109.09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276,419.57          276,419.57
本期转回                                                          85,153.55             85,153.55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6月30日余额                                          771,594,375.11       771,594,375.1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           期末余额
                                              计提
                                                              回     核销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546,269,887.79                                       546,269,887.79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1,521,855.24 61,268.41                                 1,583,123.65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三)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223,611,366.06 215,151.16 85,153.55                  223,741,363.67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771,403,109.09 276,419.57 85,153.55                   771,594,375.1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款)                            101,044.70    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款)                            -15,891.15    货币
             合计                                  85,1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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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
                   往来款       335,211,521.84 3 年以上               33.22 160,927,081.48
开发有限公司
鸡东弘霖煤炭经销
                   预借采购款   110,271,886.43 3 年以上               10.93 110,271,886.43
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
                   往来款           44,059,405.94 3 年以上              4.37   33,044,554.45
开发有限公司
法院判决待处理     往来款           40,000,000.00 3 年以上              3.96   40,000,000.00
鸡东县忠旺粮库     预借采购款       26,540,560.64 3 年以上              2.63   26,540,560.64
      合计             /        556,083,374.85            /           55.11 370,784,083.00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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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4,253,101.87    34,689,382.57       9,563,719.30    99,689,831.07     34,689,382.57    65,000,448.50
在产品              1,564,674.46                        1,564,674.46
库存商品          235,695,500.43    63,561,868.99    172,133,631.44    242,839,691.55     63,561,868.99   179,277,822.56
周转材料            2,593,391.85      688,204.21        1,905,187.64     2,584,226.85       688,204.21      1,896,022.64
消耗性生物资产       369,080.00                           369,080.00      369,080.00                         369,080.00
发出商品            6,462,417.07     6,462,417.07                        6,462,417.07      6,462,417.07
           合计   290,938,165.68   105,401,872.84    185,536,292.84    351,945,246.54   105,401,872.84    246,543,37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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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34,689,382.57                                               34,689,382.57
 库存商品                63,561,868.99                                               63,561,868.99
 周转材料                  688,204.21                                                   688,204.21
 发出商品                 6,462,417.07                                                6,462,417.07
          合计          105,401,872.84                                              105,401,872.84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因货款结算纠纷提起诉讼,法院查封鑫亚公
 司亚麻纱 699,411.41 元、亚麻布 10,385,432.88 元。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799,666.32                   20,564,561.00
待抵扣的进项税                                             86,218.23                     86,218.23
待认证进项税                                           4,337,940.21                      46,607.92
预付保险费                                           71,788,590.09                    2,950,419.10
预缴税金                                                     2,173.96                    43,905.68
预付报刊费                                             1,905,225.42                   3,807,450.00
预付租金                                                201,145.54                      151,833.36
预付服务费                                              156,879.36                      159,034.64
预付取暖费                                                                            5,590,047.77
国债逆回购                                         802,925,822.42                   635,693,612.21
结构性存款                                        2,250,000,000.00                1,500,000,000.00

                                              9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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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7,945.99         217,436.13
             合计                           3,151,411,607.54   2,169,311,126.04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为公司预付的服务费、网络使用费等。

 13、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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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                                         其他 宣告发放   计提                      期末         减值准备期
          被投资单位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余额                                         权益 现金股利   减值     其他             余额           末余额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调整
                                                                                    变动 或利润     准备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         4,987,562.60                   -76,472.46                                              4,911,090.14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69,097,697.61                1,401,984.77                                              70,499,682.38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407,653,675.49                   -18,364,062.75                                            389,289,612.74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272,217.01                              9,258,492.06     8,986,275.05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178,459,164.51                -3,417,688.29                                            175,041,476.22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55,792,597.32                -1,605,315.40    49,580.70                                54,236,862.62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698,286.49                                                                          36,698,286.49 36,698,286.49
小计                               752,688,984.02               -22,333,771.14    49,580.70                9,258,492.06 739,663,285.64 36,698,286.49
               合计                752,688,984.02               -22,333,771.14    49,580.70                9,258,492.06 739,663,285.64 36,698,286.49
其他说明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来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止 2019 年 06 月 30 日,子公司鑫亚公司对持有的哈
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6,698,286.49 元。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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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00                                   11,000,000.00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9,258,492.06
上海北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0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0                                              1.00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1.00                                              1.00
                               合计                                                                11,000,004.00                                   20,258,496.06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综合收益
                                      本期确认的股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项目                                   累计利得       累计损失       转入留存收益
                                          利收入                                                             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的原因
                                                                                       的金额
                                                                                                   合同现金流量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直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0,000.00 9,137,232.88                                    接指定
                                                                                                                                        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按长期
                                                                                                   合同现金流量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直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741,507.94 接指定                                   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其他综
                                                                                                                                        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合同现金流量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直
上海北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599,999.00                     接指定
                                                                                                   合同现金流量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直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509,999.00                      接指定
                                                                                                   合同现金流量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直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59,999.00                      接指定
                                                                                                   合同现金流量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直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4,999,999.00                     接指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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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3,080,417,561.55                     3,184,953,180.39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3,080,417,561.55                     3,184,953,180.39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990,054,647.57 1,369,146,422.01 36,663,284.55 122,843,054.12 6,518,707,408.25
    2.本期增加金额            3,299,560.13      831,547.61       836,935.05    1,582,954.63      6,550,997.42
      (1)购置                                 618,000.00       465,940.14    1,582,954.63      2,666,894.77
      (2)在建工程转入       3,299,560.13      213,547.61       370,994.91                      3,884,102.65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2,127,891.22                                                       2,127,891.22
      (1)处置或报废         2,127,891.22                                                       2,127,891.22
    4.期末余额            4,991,226,316.48 1,369,977,969.62 37,500,219.60 124,426,008.75 6,523,130,514.4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000,259,173.28   870,882,346.72 24,417,197.84 92,080,275.98 2,987,638,993.82
    2.本期增加金额          86,472,696.93     19,873,387.09 1,226,564.80       2,747,853.45    110,320,502.27
      (1)计提             86,472,696.93     19,873,387.09 1,226,564.80       2,747,853.45    110,320,502.27
    3.本期减少金额            1,361,777.23                                                       1,361,777.23
      (1)处置或报废         1,361,777.23                                                       1,361,777.23
    4.期末余额            2,085,370,092.98   890,755,733.81 25,643,762.64 94,828,129.43 3,096,597,718.8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99,635,699.36    243,854,069.17 2,214,760.99         410,704.52    346,115,234.0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9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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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99,635,699.36   243,854,069.17 2,214,760.99       410,704.52     346,115,234.0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806,220,524.14   235,368,166.64 9,641,695.97 29,187,174.80 3,080,417,561.55
    2.期初账面价值        2,890,159,774.93   254,410,006.12 10,031,325.72 30,352,073.62 3,184,953,180.39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350,402,936.08        121,935,978.85           95,189,510.10      133,277,447.13
机器设备                  842,596,383.79        536,793,105.83       242,393,414.65          63,409,863.31
运输工具                     9,600,302.27         6,620,366.35            2,214,760.99          765,174.93
办公设备及其他               1,474,271.78           937,614.74             409,566.52           127,090.52
合计                     1,204,073,893.92       666,287,065.77       340,207,252.26         197,579,575.89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57,920,484.28
机器设备                                                                                     80,385,167.50
运输工具                                                                                        142,306.13
办公设备及其他                                                                                  790,878.31
合计                                                                                        339,238,836.22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38,366,563.81       正在办理
运输工具                                                    232,369.29    正在办理
合计                                                  38,598,933.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所有权受限情况:
    子公司纸业公司与陈伟发生诉讼事项,被法院查封挖掘机 2 台,账面价值 25925.0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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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37,959,361.10          23,119,736.43
工程物资
               合计             37,959,361.10          23,119,736.43




                           9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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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18,190,391.24                                  18,190,391.24          15,785,430.60                               15,785,430.60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                       17,483,906.99                                  17,483,906.99           6,234,865.60                                   6,234,865.60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                         1,923,537.87                                  1,923,537.87            566,780.83                                     566,780.83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1,326,053.16            976,528.16                349,525             976,528.16                976,528.16
其他项目                                    12,000.00                                    12,000.00             532,659.40                                     532,659.40
               合计                    38,935,889.26             976,528.16           37,959,361.10          24,096,264.59               976,528.16      23,119,736.43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利息资 其中:本期 本期利
                                          期初                         本期转入固定    本期其他       期末        工程累计投入 工程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期增加金额                                                                  本化累 利息资本 息资本 资金来源
                                          余额                           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余额        占预算比例(%) 进度
                                                                                                                                     计金额 化金额 化率(%)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19,982,424.45   15,785,430.60    2,404,960.64                              18,190,391.24           91.03 在建                            自有资金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       59,171,000.00    6,231,865.60   13,101,373.55   1,849,332.16               17,483,906.99           32.67 在建                            自有资金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       15,189,900.00     566,780.83     1,356,757.04                               1,923,537.87           12.66 在建                            自有资金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2,650,000.00     979,528.16       346,525.00                               1,326,053.16           50.04 在建                            自有资金
其他项目                3,831,400.00     532,659.40     1,514,111.09   2,034,770.49                   12,000.00           53.42 在建                            自有资金
      合计            100,824,724.45   24,096,264.59   18,723,727.32   3,884,102.65               38,935,889.26       /         /                        /         /


                                                                               9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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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商标权            软件           探矿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9,209,292.34   2,835.00   10,501,861.47      302,247,879.43   471,961,868.24
    2.本期增加金额         230,000.00                     26,250.00                        256,250.00
      (1)购置              230,000.00                     26,250.00                        256,250.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59,439,292.34   2,835.00   10,528,111.47      302,247,879.43   472,218,118.2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5,607,495.41   2,835.00       7,223,008.72                     52,833,339.13
    2.本期增加金额        1,605,740.41                   262,460.64                       1,868,201.05
      (1)计提           1,605,740.41                   262,460.64                       1,868,201.0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47,213,235.82   2,835.00       7,485,469.36                     54,701,540.1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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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2,226,056.52                   3,042,642.11   302,247,879.43   417,516,578.06
2.期初账面价值         113,601,796.93                   3,278,852.75   302,247,879.43   419,128,529.1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粮食中心土地使用权                                      871,866.85     正在办理中
农业发展中心大楼土地使用权                              243,468.75     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拥有的黑龙江省萝北县四方山林场东部大磷片石墨矿勘探项目,该项目矿产资源勘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18 年 1 月 26 日-2020 年 1 月 26 日,探查面积:4.33 平方公里。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1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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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农田水利项目维护      40,939,330.36                   2,655,256.68               38,284,073.68
生产设施租赁费         8,061,891.25      845,748.00    864,593.52                  8,043,045.73
其他                    475,933.00                        15,300.00                 460,633.00
       合计           49,477,154.61      845,748.00 3,535,150.20                 46,787,752.41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168,623,336.46                   2,149,407,540.83
可抵扣亏损                                    119,259,597.50                    102,867,376.68
              合计                          2,287,882,933.96                   2,252,274,917.5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9 年到期                     13,514,034.23                13,514,034.23
2020 年到期                     22,073,282.44                22,073,282.44
2021 年到期                     19,624,222.89                19,658,102.77
2022 年到期                     34,519,786.61                34,519,786.61
2023 年到期                     12,137,641.00                13,102,170.63
2024 年到期                     17,390,630.33
       合计                    119,259,597.50               102,867,376.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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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                                    5,071,790.36           5,071,790.36
四方山林场东部大鳞片石墨矿探矿支出                    6,800,000.00           6,800,000.00
抵债资产(天顺新城三期在建房等)                    418,196,582.91         426,104,885.93
抵债资产(二九一龙脉小区房产)                       72,002,611.77          72,002,611.77
其他                                                  4,187,172.76           4,182,657.21
                    合计                            506,258,157.80         514,161,945.27
其他说明:
    (1)“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系鑫都房地产公司与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
的绿荫芳邻项目,由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处于清盘阶段,但尚未竣工
验收完毕。
    (2)“抵债资产”系①公司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鑫都房地产公司位于海拉尔天顺新城
三期在建房等资产;②子公司麦芽公司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秦皇岛市弘企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位于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龙脉小区的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
    (3)“其他”项为应交增值税超过一年以上仍未抵扣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家庭农场款                             4,494,352.20                      4,499,548.18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17,088,604.13                     50,799,193.13
应付商品采购款                            10,224,647.51                      9,845,343.11
固定资产采购款                             1,420,825.90                      2,777,594.00
应付劳务款                                94,092,314.51                     71,211,630.56
             合计                        127,320,744.25                    139,133,308.98

                                          1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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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黑龙江省恒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820,236.63    暂未结算
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824,791.40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卫星制米厂                   2,257,128.41    暂未结算
黑龙江农垦华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877,276.00    暂未结算
榆树市宝鸿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1,379,855.60    暂未结算
无锡沪东麦斯特工程有限公司                                 1,215,801.00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康翔经贸有限公司                                   1,195,500.00    暂未结算
西安秦普工贸有限公司                                       1,089,500.00    暂未结算
哈尔滨电业局                                                 911,724.58    暂未结算
密山杜氏现代肥料公司                                         905,670.00    暂未结算
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                           869,751.60    暂未结算
洛阳万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568,668.06    暂未结算
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545,363.05    暂未结算
                    合计                                  73,461,266.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当年承包费                                1,345,257,848.45
下年承包费                                      272,073.60                      532,783,972.65
家农生产资料款                               80,436,437.74                       73,861,830.98
产品销售货款                                 22,028,066.09                       22,783,842.28
出租资产租金                                  1,368,128.32                        1,625,431.80
             合计                         1,449,362,554.20                      631,055,077.7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山东华宇铝电有限公司                           6,247,777.25     三方债务未结清

                                          1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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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5,706,262.68       三方债务未结清
长春市松亚经贸有限公司                             4,402,319.89       诉讼期间
王阳                                               1,440,028.00       诉讼期间
            合计                                  17,796,387.82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78,605,661.50     237,805,778.25       222,576,509.32    293,834,930.4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6,373.33     159,298,626.75       147,378,476.94        11,926,523.14
计划
三、辞退福利                  36,024,959.09      22,107,287.75        17,976,741.85        40,155,504.99
           合计              314,636,993.92     419,211,692.75       387,931,728.11    345,916,958.56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24,863,809.97 148,319,651.99 142,249,372.72 230,934,089.24
二、职工福利费                                     5,221,649.44         5,221,649.44
三、社会保险费                       5,515.00     63,242,590.15        60,473,368.67        2,774,736.48
其中:医疗保险费                     5,515.00     56,992,158.95        54,342,727.43        2,654,946.52
       工伤保险费                                  3,769,957.37         3,692,630.06          77,327.31
       生育保险费                                  2,480,473.83         2,438,011.18          42,462.65
四、住房公积金                   1,461,537.42     14,022,655.54        11,899,260.04        3,584,932.92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2,239,099.11      6,681,451.24         2,379,378.56       56,541,171.79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                            35,700.00           317,779.89       353,479.89
            合计               278,605,661.50 237,805,778.25 222,576,509.32 293,834,930.43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05/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675.52      155,247,299.50     143,352,900.33       11,897,074.69
2、失业保险费               3,697.81        4,051,327.25          4,025,576.61          29,448.45
           合计             6,373.33      159,298,626.75     147,378,476.94       11,926,523.1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分别
按员工基本工资的规定标准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
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4,273,445.96                       30,367,523.69
营业税                                               53,830.48                          53,830.48
企业所得税                                    13,688,692.88                       18,897,289.98
个人所得税                                     9,998,301.11                        2,050,593.2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55,567.04                        2,294,010.81
教育费附加                                     2,728,385.48                        2,743,073.68
房产税                                         5,020,764.93                        4,922,782.38
土地使用税                                    12,426,455.57                       12,142,741.92
车船使用税                                                480                                480
资源税                                                                                  10,794.00
土地增值税                                    15,540,074.42                       15,540,074.42
印花税                                              391,801.55                      797,332.69
契税                                          12,993,282.59                       20,901,585.61
水利建设基金                                         19,223.39                          19,223.39
垃圾处理费                                               266.5                            696.51
             合计                           109,390,571.90                       110,742,032.77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0,309.90                         70,3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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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622,335,263.46                   348,535,066.74
               合计                           622,405,573.36                   348,605,376.64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70,309.90                         70,309.90
             合计                                   70,309.90                         70,309.90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职员款项                                 28,779,533.50                      31,349,917.74
应付保证金                                   28,055,960.23                      13,917,502.01
应付工程款                                   51,725,027.77                      80,585,907.94
应付运输费                                    8,109,426.54                       8,109,426.54
应付家庭农场款                             224,897,003.51                       23,758,711.53
应付往来款                                 265,898,380.20                      174,790,770.72
其他                                         14,869,931.71                      16,022,830.26
             合计                          622,335,263.46                      348,535,066.74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青冈县玉丰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26,710,697.00    诉讼期间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7,343,800.00    诉讼期间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446,125.89    暂未结算
哈尔滨市大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18,149.11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振寰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904,226.98    暂未结算
绥化农垦旷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730,625.28    暂未结算
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584,399.63    暂未结算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85,463.57    暂未结算
                                          10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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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伟新                                                    2,255,000.00    暂未结算
方正县电力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068,288.64    暂未结算
                      合计                               55,746,776.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                                    278,445.39
             合计                               278,445.3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4,451,729.61                       4,451,729.61
              合计                            4,451,729.61                       4,451,729.61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0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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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137,271.31            137,271.31
专项应付款
合计                                                137,271.31            137,271.3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补偿贸易引进设备价款(日本丸
                                                    137,271.31            137,271.31
红补偿贸易借款)
               合计                                 137,271.31            137,271.31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110,753,694.61          114,649,885.84

                                          10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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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                                110,753,694.61                      114,649,885.84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鑫都房地产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
                                                                  为买受人办理房地产权事宜,根据
违约金                              447,770.64         447,770.64
                                                                  购房合同,按房价千分之一支付违
                                                                  约金
          合计                      447,770.64         447,770.64                      /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701,754.62                           182,043.90     1,519,710.72 财政资金
       合计          1,701,754.62                           182,043.90     1,519,710.72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 本期计入其 其他                     与资产相关/与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补助金额 外收入金额 他收益金额 变动                         收益相关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     1,050,000.00                131,250.00                      918,750.00 与资产相关
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     285,724.62                              31,330.20         254,394.42 与资产相关
测土配方项目              366,030                              19,463.70         346,566.3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701,754.62                131,250.00    50,793.90       1,519,710.72           /


                                                  1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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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1,777,679,909.00                                             1,777,679,909.00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377,834,854.36 -5,239,104.40                    2,372,595,749.96
其他资本公积                   42,386,352.93 5,239,104.40                      47,625,457.33
        合计               2,420,221,207.29                                  2,420,221,207.29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1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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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期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                                                             期末
                   项目                                    本期所得税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 减:所得税费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余额                    合收益当期转入损                                                               余额
                                                             前发生额                        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用       母公司     少数股东
                                                                                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41,503.94                                             -741,507.94              741,507.94                      4.00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41,503.94                                             -741,507.94              741,507.94                      4.00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9,580.70                                                          49,580.70               49,580.70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9,580.70                                                          49,580.70               49,580.70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741,503.94    49,580.70                                -741,507.94              791,088.64               49,584.70




                                                                               112/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127,892,902.78          -74,150.79                      1,127,818,751.99
任意盈余公积               390,551,221.68        -37,075.40                       390,514,146.28
       合计            1,518,444,124.46         -111,226.19                      1,518,332,898.27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对克东腐乳公司股权投资,原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本报告期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改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留存收益。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794,876,744.59             441,578,459.5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94,876,744.59             441,578,459.5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3,696,427.11             718,826,411.4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711,071,963.60             479,973,575.43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                                                           630,281.75
期末未分配利润                                           786,870,926.35             680,431,295.62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346,034,925.54           7,125,975.78     1,537,577,726.78      158,188,068.16
 其他业务          343,717,259.64      340,511,426.87          224,661,801.77       220,321,357.87
       合计       1,689,752,185.18     347,637,402.65         1,762,239,528.55      378,509,426.03

                                               1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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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263,608.85                   703,549.66
教育费附加                                210,046.37                   512,841.79
房产税                               1,876,420.35                     2,131,394.65
土地使用税                           1,205,370.47                     2,533,990.10
车船使用税                                 11,760.00                       10,772.00
印花税                                    176,093.58                   303,764.47
土地增值税                                 20,056.36                  8,661,675.05
其他                                      297,878.50                   315,654.45
             合计                    4,061,234.48                    15,173,642.17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385,231.33           4,988,032.69
差旅费                                             8,872.00                17,385.30
办公费                                           53,864.56                 53,488.87
业务招待费                                       31,965.00                 55,203.00
交通费                                           91,574.00             113,630.00
物料消耗                                        460,166.94             434,448.70
修理费                                          118,667.31             129,493.20
折旧费                                         1,886,323.94           1,350,160.21
低值易耗品摊销                                   58,060.00                  7,433.00
装卸费                                          720,205.65             736,169.06
运输费                                          603,907.68             549,292.00
财产保险费                                       69,244.32                 35,905.11
租赁费                                          148,962.30             151,900.02
检验费                                             7,170.00
仓储保管费                                                                 39,212.00
                    合计                       8,644,215.03           8,661,753.16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14/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09,799,200.71            425,827,138.00
差旅费                                        4,331,507.20           4,076,443.98
办公费                                        6,484,762.14           6,248,026.76
业务招待费                                    4,114,737.44           3,267,607.91
会议费                                         543,564.80             447,624.00
交通费                                    10,227,821.29              8,552,330.80
物料消耗                                  26,419,752.83             25,031,542.13
修理费                                        4,755,459.21            828,470.57
折旧费                                    92,913,776.08             94,860,345.39
无形资产摊销                                  1,868,201.05           1,814,829.43
低值易耗品摊销                                 284,905.57             256,206.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535,150.20           2,862,190.00
董事会费                                        38,626.45             181,674.80
诉讼费                                         135,950.76            1,733,148.37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4,844,143.17           4,056,458.19
存货盘亏或毁损                                                        -673,372.56
中介及服务费                                  3,656,557.84           4,368,664.01
认证验证及注册费                                11,000.00                4,330.00
保险费                                    16,961,268.41             17,130,106.41
劳务费                                        6,925,561.14           5,013,319.14
机械作业费                                12,194,121.00             25,871,080.20
防雹及降雨费                                   636,366.75             842,785.31
水资源及水土防治费                        11,723,449.09              5,138,337.00
粮油直补配套                                  6,071,634.72           6,060,639.51
租赁及仓储费                                   611,314.27            4,824,267.42
规划及绿化费                              12,855,230.49              5,159,030.10
安全生产费                                    3,826,638.30            915,415.00
道路维修费                                18,790,829.62             12,904,181.98
宣传展览费                                     877,428.50             700,794.00
检验检疫费                                                               3,000.00
                   合计                  665,438,959.03            668,306,613.85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究项目                                        72,150.25               94,762.00


                               1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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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项目                                                  176,989.56                1,060,041.59
示范项目                                                  186,654.00                  205,034.00
农技推广项目                                               17,649.00                  524,500.00
其他项目                                                     3,430.10
                      合计                                456,872.91                1,884,337.59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减:利息收入                                         -5,512,462.72                 -33,712,663.37
金融机构手续费                                            124,049.43                  126,794.47
其他                                                     3,346,421.73               2,682,099.26
                      合计                           -2,041,991.56                 -30,903,769.64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中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政府补助                                              51,177.03                  31,330.20
(二)扣缴税款手续费                                         8,019.21
                      合计                                  59,196.24                  31,330.20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2,333,771.14          -27,770,419.9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
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1,21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1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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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1,210,000.00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                                                      48,998,399.29       27,558,795.27
                          合计                             27,874,628.15        998,375.33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为公司本年开展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26,993.7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75,374.87
                   合计                              -1,002,368.58


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83,002.67
                   合计                                                         383,002.67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1,999,735.15
                   合计                                                       -1,999,735.15
其他说明:
                                          11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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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72、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4,951.46                                        34,951.4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4,951.46                                        34,951.46
政府补助                      131,250.00               131,250.00              131,250.00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50,000.00             6,301,696.55               50,000.00
罚款收入                              300               39,802.00                    300
保险理赔                      456,171.14               438,938.48              456,171.14
农机补贴利息                    2,577.36                 9,174.52                2,577.36
赔偿金和违约金                 20,000.00                42,065.93               20,000.00
其他收入                        6,000.00                        0.19             6,000.00
            合计              701,249.96             6,962,927.67              701,249.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相关
节水型生产线项目              131,250.00               131,250.00 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766,113.99            2,201,505.67               766,113.9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766,113.99            2,201,505.67               766,113.99
债务重组损失                                                24.9
对外捐赠                        5,000.00                                         5,000.00
罚款支出                              2.77                     100                   2.77
赔偿金                         90,000.00            1,390,000.00                90,000.00
违约金和滞纳金                  8,804.58                1,021.89                 8,804.58
            合计              869,921.34            3,592,652.46               869,921.34



                                   11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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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479,722.80                3,411,408.54
递延所得税费用
               合计                             -5,479,722.80                3,411,408.5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692,318,277.0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73,079,569.2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803.8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8,036,115.1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80,100,611.1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013,482.9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8,469.9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
                                                                            13,575,225.09
影响
所得税费用                                                                  -5,479,722.8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                                           93,523,819.06          88,030,858.76
利息收入                                              4,370,818.89           4,244,480.04
政府补助                                                  8,052.83
往来款                                              373,665,494.38         377,968,014.74
租赁收入                                              3,851,927.15           4,352,172.47


                                          119/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                                                     131,894.03              30,187.80
                 合计                               475,552,006.34          474,625,713.81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差旅费                                                4,140,811.26            3,962,416.86
办公费                                                4,244,175.59            4,097,062.27
业务招待费                                            3,877,198.44            3,224,863.91
物料消耗                                             12,481,449.94           16,544,153.85
修理费                                                1,779,226.53             804,550.24
保险费                                               37,872,513.47           42,001,224.34
水资源及水土防治费等农田基础设施                     10,249,657.47            4,948,167.00
运输费                                                   619,616.70            549,292.00
广告宣传费                                               859,136.95            641,013.00
规划及绿化费                                         10,495,122.11            5,056,070.10
道路维修费                                           14,512,782.22           11,877,179.00
租赁、仓储和保管费                                       441,348.80           3,221,334.10
往来款                                              170,411,898.14           84,604,916.82
退还保证金                                            4,058,825.71           16,648,002.17
机械作业费                                           12,087,642.54           25,351,610.20
劳务费                                                6,790,089.33            4,700,200.56
交通费                                                8,598,412.75            7,155,107.23
会议费                                                   542,929.80            430,174.00
公有车辆使用费                                        1,294,558.29            1,254,978.29
诉讼费                                                   135,950.76           1,733,098.37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3,235,158.40            2,707,272.19
中介及服务费                                          4,157,897.43            3,915,807.82
粮油直补配套                                          6,071,634.72            6,060,639.51
安全生产费                                               874,274.50            656,867.00
研究费用                                                  23,535.54           1,274,040.09
其他                                                  1,643,316.88             866,818.83
                 合计                               321,499,164.27          254,286,859.75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20/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定期存款收到的现金)                                                     330,000,000.00
                合计                                                           330,000,000.00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000.00
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
其他(定期存款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0                520,000,000.00
                合计                             450,000,000.00                520,009,000.00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97,797,999.87       719,979,365.11
加:资产减值准备                                             1,002,368.58         -383,002.6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10,320,502.27       111,342,496.30
无形资产摊销                                                 1,868,201.05        1,814,829.4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535,150.20        2,862,19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1,999,735.15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31,162.53         2,201,505.6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141,643.83       -29,468,183.3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7,874,628.15         -998,375.3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1,007,080.86       180,207,802.1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18,574.91        35,574,537.2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036,363,466.28    1,165,296,395.94
其他                                                          -182,043.90         -162,580.20

                                           121/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3,946,190.67    2,190,266,715.5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60,215,641.73      352,082,451.2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12,973,104.49      484,042,293.6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2,757,462.76     -131,959,842.41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60,215,641.73                 312,973,104.49
其中:库存现金                                            11,154.77                  11,154.7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60,204,486.96                 312,961,949.72
二、现金等价物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0,215,641.73                 312,973,104.4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本报告期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451623722.59 元。其中:公司自龙江银行购买定期存款
货币资金              451,623,722.59
                                     400,000,000.00 元;鑫亚公司自建设银行购买定期存款
                                     50,000,000.00 元;友谊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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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粮食管护项目晒场台面占用耕地缴纳复垦保证金
                                    1,623,722.59 元。
                                    子公司鑫亚公司与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因货款结
存货                  11,084,844.29 算纠纷提起诉讼,法院查封鑫亚公司亚麻纱 699,411.41 元、
                                    亚麻布 10,385,432.88 元。
                                    子公司纸业公司与陈伟发生纠纷一案中,法院查封纸业公司
固定资产                  25,925.03
                                    挖掘机 2 台,账面价值 25,925.03 元。
        合计         462,734,491.91                               /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税收减免                               383.13          其他收益                    383.13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1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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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同一控制下企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密山市      密山        纸制品制造          97.86
                                                                                              业合并
                                                           投资管理、投资咨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询、风险投资等
                                                                              100.00          投资设立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农副食品加工        58.44          投资设立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
                                   鹤岗市      鹤岗        采矿业             100.00          资产合并
产业有限公司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房地产开发          60.00          投资设立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建筑业              60.00          投资设立
                                                                                              收购(非同一控
秦皇岛市强生商贸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         商贸               100.00
                                                                                              制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亚德经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商贸               100.00          投资设立
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哈尔滨         投资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绥化市      绥化        商贸                51.00          投资设立
                                                                                              同一控制下企
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 秦皇岛         农副食品加工       100.00
                                                                                              业合并
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
                                   秦皇岛市 秦皇岛         房地产开发         100.00          投资设立
限公司
珠海锦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市      珠海        房地产开发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        投资管理           100.00          资产合并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                   本期向少数股
                                                      本期归属于少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东宣告分派的
                                                      数股东的损益                  益余额
                                          (%)                        股利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2.14         -1,679.09                         -4,546,575.22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41.56 -5,541,394.19                         -186,047,790.44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00     715,939.98                          -43,254,623.05

                                                 12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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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0.00     -171,423.82   15,960,389.50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9.00     -899,870.12    8,673,659.97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5/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称               流动       非流动                      流动      非流动                   流动                                                  非流动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资产       资产                        负债        负债                   资产                                                    负债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33.17       939.74      1,072.91 14,580.04 238.55           14,818.59   140.87           958.22      1,099.09    14,585.24 251.68 14,836.92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3,453.52 60,806.44       64,259.96 90,020.76           5.27   90,026.03 3,257.42     62,365.07        65,622.49    90,045.42      9.79 90,055.21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668.13      518.22     16,186.35 26,913.21       86.79      27,000.00 16,798.94          514.28     17,313.22    28,203.77 102.09 28,305.86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443.67      794.69      4,238.36     248.26                   248.26 3,451.05            830.69      4,281.74       248.78             248.78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6.97 6,975.60          7,042.57 5,272.43                    5,272.43    66.97      7,102.65         7,169.62      5,215.84           5,215.84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经营活动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流量                                                                       流量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5.71                -7.85               -7.85               3.85             2.86                27.8               27.8             0.85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473.71            -1,333.35         -1,333.35              -218.82          470.06             -1,578.68         -1,578.68          -221.98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9.34              178.98            178.98                346.99      18,197.89              2,264.58           2,264.58        14,722.19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2.86               -42.86              15.23                               -47.55             -47.55           381.67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83.65           -183.65                                                    -236.75            -236.75            -0.65




                                                                                  12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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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
                         鹤岗市     鹤岗市      煤炭贸易             40.00          按权益法核算
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                          粮食、化肥、大米
                         尚志市     尚志市                           40.00          按权益法核算
展有限公司                                      加工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其他金融业务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
                         双城市     双城市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51.22          按权益法核算
限公司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企业管理咨询等            30.00          按权益法核算
公司
                                           粮食收购,热力生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 产和供应,谷物种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公司
                                           植等
                                                肥料制造;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电力、热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
                       伊春市       伊春市      力的生产和供应;燃   49.00          按权益法核算
有限公司                                        气生产和供应;水的
                                                生产和供应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   齐齐哈尔 齐齐哈尔      生产豆制品;调味品
                                                                     22.36          按权益法核算
司                       市       市            等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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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黑龙江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      北大荒龙麦农    佳沃北大荒农
                                                                                                                                       黑龙江省克东
                                  全利选煤有限 汉枫农业发展       投资担保股份       浩良河化肥有      业股份有限公    业控股有限公
                                                                                                                                       腐乳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司              司
流动资产                          10,478,052.61    4,791,058.36 128,089,143.06       62,350,448.15 283,589,531.12 232,802,199.42 49,372,736.68

非流动资产                         2,370,318.19    1,774,275.49   14,230,385.59 337,588,049.70 178,804,687.54           7,712,398.99 32,496,374.75

资产合计                          12,848,370.80    6,565,333.85 142,319,528.65 399,938,497.85 462,394,218.66 240,514,598.41 81,869,111.43

流动负债                            570,645.43 10,435,730.55       9,350,888.80 133,229,507.33 242,281,700.65          59,725,056.33 39,888,444.91

非流动负债                                         2,888,888.50                                                                        1,791,601.00

负债合计                            570,645.43 13,324,619.05       9,350,888.80 133,229,507.33 242,281,700.65          59,725,056.33 41,680,045.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277,725.37 -6,759,285.20 132,968,639.85 266,708,990.52 220,112,518.01 180,789,542.08 40,189,065.5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40.00           40.00               49.00             49.00          49.00           30.00           22.36
调整事项                           4,911,090.14                   70,499,682.38 389,289,612.74 175,041,476.22          54,236,862.62   8,986,275.05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4,911,090.14                   70,499,682.38 389,289,612.74 175,041,476.22          54,236,862.62   8,986,275.05

营业收入                                            217,843.57       225,000.00       2,584,352.87     82,648,023.95 197,180,481.80 10,470,001.00

净利润                              -191,181.16 -5,114,732.70      2,861,193.41 -34,020,305.58         -6,801,650.18   -5,351,051.32 -1,217,428.48

综合收益总额                        -191,181.16 -5,114,732.70      2,861,193.41 -34,020,305.58         -6,801,650.18   -5,351,051.32 -1,217,428.48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北大荒浩
                                  黑龙江北大荒全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                      北大荒龙麦农业 佳沃北大荒农业
                                                                                                 良河化肥有限公
                                  利选煤有限公司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有限公司
                                                                                                       司


                                                                  12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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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10,478,066.57   33,431,845.69     129,332,464.73       68,210,701.44   339,931,296.25   194,112,662.34

非流动资产                      2,459,485.39    1,885,360.42         11,474,070.89   359,940,078.53   182,078,703.78     1,581,850.40
资产合计                       12,937,551.96   35,317,206.11     140,806,535.62      428,150,779.97   522,010,000.03   195,694,512.74

流动负债                         468,645.43    34,072,870.11         10,699,089.18   127,725,515.87   295,096,441.47     9,719,188.33
非流动负债                                      2,888,888.50
负债合计                         468,645.43    36,961,758.61         10,699,089.18   127,725,515.87   295,096,441.47     9,719,188.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468,906.53   -1,644,552.50     130,107,446.44      300,425,264.10   226,913,558.56   185,975,324.41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40.00           40.00                 49.00            49.00            49.00            30.00

调整事项                        4,987,562.60                         69,097,697.61   407,653,675.49   178,459,164.51    55,792,597.32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4,987,562.60                         69,097,697.61   407,653,675.49   178,459,164.51    55,792,597.32
营业收入                                                              1,713,444.55    16,255,296.71   223,283,127.99    51,566,799.76

净利润                           -191,420.91   -2,676,046.77           441,003.19    -41,117,488.93    -4,921,592.48    -2,966,476.28

综合收益总额                     -191,420.91   -2,676,046.77           441,003.19    -41,117,488.93    -4,921,592.48    -2,966,476.28




                                                      12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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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本期末累积未确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认的损失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
                                     -657,821.00              -2,045,893.08      -2,703,714.08
展有限公司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3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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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000,004.00 11,000,004.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1,000,004.00 11,000,004.00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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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企业的持股   企业的表决
                                                                       比例(%)    权比例(%)
                                 农业牧渔业、采掘、生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
                     哈尔滨市    产加工业、交通运输、 1,021,491           64.14        64.14
集团总公司
                                 建筑、房地产开发等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
准于 1994 年 4 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
以计规划〔1998〕322 号文批准的国家 120 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核
心企业。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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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友谊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粮油经销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黑龙江省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中化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1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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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39,552.50       49,125.50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269,750.00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采购农用物资          267,528,153.87 184,843,215.85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通信服务                  2,301,617.05    1,020,828.14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通信服务                   196,540.89      235,849.05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服务                    14,523.00       92,692.00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保险服务               18,114,566.05     18,433,259.62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                        设计服务                    35,911.00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物业卫生服务              1,350,000.00    1,350,000.00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供暖会议培训等             426,920.12      320,215.59
黑龙江省友谊农场                              供暖服务                  1,514,748.04     963,194.80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供暖服务                   817,739.60      236,369.60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道路维护费                 666,000.00      660,000.00
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                            机械作业费                                 212,800.00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暖服务                          233,231.25      215,497.83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            供暖服务                   254,707.15      254,707.19
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仓储服务                   341,184.24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劳务服务                            2,216,904.24           3,635,067.1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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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1,610,475.42         1,633,970.42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
                             房屋及建筑物                 242,202.36          242,202.36
易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1,388,388.58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机械设备                 643,615.04          620,288.19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
                             机器机械设备                 307,486.74          307,486.74
易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机械设备                 896,573.51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运输工具                     137,931.06          136,551.72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运输工具                       1,423.22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及其他                 8,807.66             8,676.06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
                             办公设备及其他                37,841.10            37,841.10
易有限责任公司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设备及其他                21,105.98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房屋及建筑物                  58,350.00            58,350.00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房屋及建筑物                                    2,603,700.00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房屋及建筑物                 100,000.02          100,000.02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房屋及建筑物                 200,977.06          270,490.70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房屋及建筑物                 274,999.99          274,999.99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房屋及建筑物                                     664,750.00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机器机械设备                                     286,300.00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机器机械设备                 270,490.70          200,977.10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机器机械设备                                     230,25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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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85.54                       144.64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
应收账款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7,722,748.00
             资料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黑龙江省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11,980,177.90 11,980,177.90 11,980,177.90 11,980,177.90
应收账款                 合计                19,702,925.90 19,702,925.90 19,702,925.90 19,702,925.90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
预付账款                                                                       45,278,803.15
             资料有限公司
预付账款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840,000.00
预付账款                 合计                  840,000.00                      45,278,803.15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1,636,450.27      1,636,450.27    1,636,450.27   1,636,450.27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241,433.00                        241,433.00
其他应收款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153,074.00                        153,074.00
其他应收款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130,863.90                        130,863.90
其他应收款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5,211,521.84 160,927,081.48 335,211,521.84 160,927,081.48
其他应收款 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7,510,000.00                      5,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160,000.02
其他应收款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718,464.43
其他应收款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2,478,638.29
其他应收款               合计               349,240,445.75 162,563,531.75 342,373,343.01 162,563,531.75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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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2,758,562.54    2,758,562.54
应付账款     中化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199,160.00      199,160.0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4,997.50       34,997.5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农研有限公司              869,751.60      869,751.6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1,596,546.9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                          272,040.00
应付账款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2,730,080.00
应付账款                          合计                     3,862,471.64   38,461,138.54
预收款项     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79,892.17      179,892.17
预收款项     黑龙江北大荒粮油经销总公司                      112,496.05      112,496.05
预收款项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97,921.35      685,451.55
预收款项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550,016.68
预收款项                          合计                       940,326.25      977,839.77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江滨农场                              5,762,000.00    5,762,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友谊农场                             12,1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340,000.83      340,000.83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                            7,860,983.81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                            4,656,265.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1,35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                            3,392,622.4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勤得利农场                            3,778,733.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3,220,999.99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                                1,649.95
其他应付款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5,813,684.4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7,188.99      297,188.99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717,621.75    8,283,001.75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8,164.43       38,164.43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建筑工程公司                    1,330.00        1,33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85,463.57    2,385,463.57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22,620.00    1,6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145,300.00      145,300.00
其他应付款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2,710,223.51       13,686.86
其他应付款                        合计                    55,394,851.63   19,666,1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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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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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 7 个经营
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
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 7 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农业分部、尿素分部、纸张分部、麦芽分部、
经贸分部、房地产分部、投资管理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主要产品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
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
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管 分部间
   项目         农业       尿素       纸张      麦芽        经贸      房地产                       合计
                                                                                   理     抵销
营业收入      167,465.71                5.71     473.71       26.95    989.34                    168,961.42
营业成本       33,115.07                0.06     912.56       23.46    722.50                     34,773.65
利润总额       70,340.16    -872.77     -7.85 -1,333.35     -235.03     49.32     -160.45         67,780.03
所得税费用                                                              -86.81                       -86.81
净利润         70,340.16    -872.77     -7.85 -1,333.35     -235.03    136.13     -160.45         67,866.84
资产总额      579,842.10 7,602.13 1,072.91 64,259.96 39,640.23 17,873.00 5,513.63                715,803.96
负债总额      509,501.94 8,474.90 14,818.59 90,026.03 120,758.11 24,696.56                       768,276.13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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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 28 日,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以公司非职工承包农业分公司耕地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要求公司补缴 2016 年企业所得税 117,521,980.38 元,滞纳金 27,500,143.41 元;补缴 2017 年
企业所得税 142,599,024.67 元,滞纳金 18,395,274.10 元为由,冻结了公司 3 个银行账户,公司
于当日晚间发布了《关于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经过沟通协调,
2018 年 9 月 30 日,香坊区税务局解除了公司被冻结的 3 个银行账户,公司于“十一”国庆长假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 10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银行账户被解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公
司依据国家对从事种植业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就非职工承包土地的承包费收入是否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问题已向香坊区税务局进行了反馈。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1 年以内小计                                                                32,737,858.66
1至2年
2至3年                                                                       4,583,408.57
3 年以上                                                                   113,915,428.36
                    合计                                                   151,236,695.59




                                          14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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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例(%)                                        (%)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8,498,836.93   78.35 118,498,836.93      100.00                      118,130,992.39 99.67 118,130,992.39 100.00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72,201,823.16   47.74 72,201,823.16       100.00                       72,201,823.16 60.92 72,201,823.16 100.00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46,297,013.77   30.61 46,297,013.77       100.00                       45,929,169.23 38.75 45,929,169.23 100.00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2,737,858.66   21.65      654,757.17            2.00 32,083,101.49      388,216.00    0.33      194,108.00     50.00 194,108.00
其中:
账龄组合                            32,737,858.66   21.65      654,757.17            2.00 32,083,101.49      388,216.00    0.33      194,108.00     50.00 194,108.00
                 合计              151,236,695.59    /      119,153,594.10       /        32,083,101.49 118,519,208.39     /      118,325,100.39     /      194,108.00




                                                                       14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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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计提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例(%)
黑龙江龙谊麦业有限公司           11,980,177.90           11,980,177.9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11,850,141.97           11,850,141.9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
                                 10,181,491.35           10,181,491.35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司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5,175,000.00           5,175,000.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16,439,366.60           16,439,366.6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
                                   7,722,748.00           7,722,748.00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产资料有限公司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852,897.34           8,852,897.34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46,297,013.77           46,297,013.77    100.00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18,498,836.93          118,498,836.93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2,737,858.66                    654,757.17                            2.00
       合计                   32,737,858.66                    654,757.17                            2.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见附注五、12。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     期末余额
                                                                       收回或
                                                           计提                    或核
                                                                         转回
                                                                                   销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72,201,823.16                                      72,201,823.16

                                              14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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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的应收账款
(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45,929,169.23     386,716.00    18,871.46            46,297,013.77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三)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194,108.00     460,649.17                            654,757.17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18,325,100.39    847,365.17    18,871.46            119,153,594.1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款)                                   20,371.46     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款)                                   -1,500.00     货币
                 合计                                    18,871.46                  /
其他说明:
原按个别认定法认定计提坏账的上述款项以货币和转账方式转回或收回。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59,304,075.16 元,占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39.2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59,304,075.16 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8,767,325.89                    9,858,946.9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27,292,398.68                   1,223,320,432.22
             合计                            1,236,059,724.57                   1,233,179,379.1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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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537,534.24
结构性存款                                  8,229,791.65            9,858,946.90
             合计                           8,767,325.89            9,858,946.90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余额
1 年以内小计                                                            9,811,241.75
1至2年                                                                    862,550.00
2至3年                                                                  6,695,133.57
3 年以上                                                         2,436,666,390.88
                       合计                                      2,454,035,316.20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24,009,094.32          17,477,377.86
                                         14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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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家庭农场款                                    165,568,588.31                      161,262,917.19
承包结算款                                           9,066,171.46                       9,066,171.46
存出保证金                                                3,000.00                           3,000.00
资产转售款                                           3,453,353.31                       3,455,853.31
应收职员款                                           2,670,766.96                       2,651,012.39
公司内部往来                                    2,237,041,990.22                   2,242,207,110.22
其他                                                12,222,351.62                      13,940,315.04
             合计                               2,454,035,316.20                   2,450,063,757.47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生
                         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                                              1,226,743,325.25     1,226,743,325.25
2019年1月1日余额
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84,745.82           84,745.82
本期转回                                                               85,153.55           85,153.55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6月30日余额                                             1,226,742,917.52     1,226,742,917.52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收回或 转销或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   核销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22,186,660.95 100,636.97                    1,022,287,297.92
的其他应收款
                                               14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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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204,556,664.30 -15,891.15 85,153.55                 204,455,619.60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226,743,325.25 84,745.82 85,153.55                    1,226,742,917.5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农户转回(家庭农场款)                                  101,044.70     货币/转账
农户收回(家庭农场款)                                  -15,891.15     货币
           合计                                          85,153.55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款项的                                       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性质                                       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往来款         126,510,894.56 3 年以上             5.16     114,067,782.38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往来款         873,606,855.40 3 年以上             35.6     192,161,855.40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往来款       1,120,776,197.48 3 年以上            45.67     715,025,269.08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往来款         106,038,042.78 2 年以上             4.32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往来款          10,000,000.00 2 年以上             0.41
            合计                    /         2,236,931,990.22        /            91.16 1,021,254,906.86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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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857,427,165.41   436,427,165.41     421,000,000.00   857,427,165.41    436,427,165.41    421,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429,802,432.36                      429,802,432.36   437,854,707.75                      437,854,707.75
               合计               1,287,229,597.77   436,427,165.41     850,802,432.36 1,295,281,873.16    436,427,165.41    858,854,707.75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黑龙江北大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89,201,103.91                                  189,201,103.91                      189,201,103.91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222,726,061.50                                  222,726,061.50                      222,726,061.50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4,500,000.00                                    24,500,000.00                      24,500,000.00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000,000.00                                    61,000,000.00
                   合计                  857,427,165.41                                  857,427,165.41                      436,427,165.41




                                                                  14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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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
               投资                    期初                                                                                         期末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 其他权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备期末
               单位                    余额                                                                        其他             余额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收益调整 益变动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余额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         4,987,562.60                  -76,472.46                                                     4,911,090.14
黑龙江北大荒汉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63,752,648.76                1,401,984.77                                                    65,154,633.53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369,114,496.39              -18,364,062.75                                                   350,750,433.64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272,217.01                                    9,258,492.06     8,986,275.05
小计                               437,854,707.75              -17,310,767.45                                    9,258,492.06 429,802,432.36
               合计                437,854,707.75              -17,310,767.45                                    9,258,492.06 429,802,432.3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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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336,172,847.44                       1,355,652,705.15     17,825,255.63
其他业务               338,622,205.54      331,150,706.28     219,639,605.08     211,289,895.81
         合计         1,674,795,052.98     331,150,706.28    1,575,292,310.23    229,115,151.44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7,310,767.45      -24,384,017.0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
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1,21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1,210,000.00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                                                          48,998,399.29       27,558,795.27
                        合计                                  32,897,631.84        4,384,778.23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为公司本年开展国债逆回购和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投资收益。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4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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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182,427.03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1,416.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9,921.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278.74
                               合计                                                 1,643.0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0.43               0.396                       0.396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0.43               0.396                       0.396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50/15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刘长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 年 8 月 24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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