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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1-00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 4 楼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出席会议人数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守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本期审计费用在 2020 年度基础上根据公
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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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
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
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符合
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
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 996,083,602.87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 5%任意盈余公积金
149,412,540.43 元后,2020 年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6,671,062.44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6,418,558.63 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积极回报股东,
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777,679,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11,071,963.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65,346,595.03 元结转以后年度,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
司 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
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八、关于 2021 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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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王守聪先生、董事贺天元先生、董事叶
凤仪先生、董事彭荣君先生、董事王守江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4 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
法》中确定的基本年薪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按 1.93
×1.47 倍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90%确定;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 75%确定。绩效年薪扣
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 2021 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进行
了审慎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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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六、关于制定公司《安全应急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下
午 14:30 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63 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进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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