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杯汽车:涉及诉讼结果公告2020-12-04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0-07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金杯汽车”)及沈阳金发汽车钢圈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发钢圈”)为被告人
   诉讼请求的金额:债权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暂不拖欠)、
诉讼费用。
   原告已撤诉,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近日,金杯汽车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
阳中院”)(2020)辽 01 民初 134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
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沈阳南
湖支行”)撤回起诉,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辽 01 民初 1346 号《民事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华夏银行沈阳南湖
支行因与金发钢圈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金发钢圈及金杯汽车起诉
至沈阳中院,涉案金额 4000 万元,法院予以受理。(具体详见公告
临 2020-50)。
   二、诉讼结果
   由于华夏银行沈阳南湖支行与金发钢圈已达成和解,华夏银行沈
阳南湖支行申请撤回起诉。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
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 01 民初 134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
下:
   裁定准许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 241,800 元,减半收取 120,900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该诉讼已由原告华夏银行沈阳南湖支行申请撤诉并经法院依法
裁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0)辽 01 民初 1346 号)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