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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丰华: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9-07-2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就《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合法、有效。公司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任职资
格的要求,我们同意选举涂建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本次董事
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经审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九
届监事津贴的议案》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3、经审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自然人总经理涂建敏
董事薪酬经由公司董事会在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确定,遵循了《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回避表决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公开、
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本议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等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正生、杨国辉、贺蓄芳




                                                                      2019 年 7 月 24 日